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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間財政努力、財政能力與財政缺口指標變數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地方政府間財政努力、財政能力與財政缺口指標變數

探討之財政指標分為:檢視對自我努力開源節流程度是否增長的財政努力指標,

對於地方既有及潛在自主提供公共服務是否足夠的財政能力指標,以及對財政狀況 是否改善而使財政趨於收支平衡的財政缺口指標。由於影響財政指標的因素很多,

但可量化的因素有限,且需要將因素中的財政努力與財政能力等影響程度分離出來,

採取可量化的財源變數或易取得的經濟變數(梁季,2007)。而且財政指標中,影響 被解釋變數的解釋變數很多,若把全部可能性的變數都納入,容易造成估計值非常 無效率(張紹勳,2016 b)。因此,篩選出的各指標以過往文獻中具一般性指標及中央 對地方考核實務作業上主要採計指標為考量,並將資料的代表性及適當性作為設計 指標依據。

一、財政努力指標—解釋變數

財政努力是研究地方政府自我努力成長程度,以四個指標衡量,指標一、公告 地價調整率及公告現值調整率及指標二、自籌財源成長率,與地方政府歲入努力開 源成效相關,指標數值正向越高,代表財政努力程度越高;指標三、經常性支出減 少率及指標四、人事費支出減少率,與地方政府歲出的努力節流成效相關,指標數 值正向越高,代表財政努力程度越高。各指標意涵分述如下:

(一)公告地價調整率及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率:地方政府的稅課收入以財產稅為 主,但其稅率因受中央訂定的稅法限制,使稅率全國趨於一致無法客觀比 較努力程度;而稅基計算可以由地方政府依法調整並公告,故可以合理做 為財政努力比較標準的為歷年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調整比率。

(二)自籌財源成長率:地方政府決算中自籌財源增加係因地方自我努力而得以 實現,比較決算當年度金額較前一年度歲入中自籌財源增減情形,再除以 前一年度歲入中自籌財源金額,以消除不同政府規模差距。

(三)經常性支出減少率:以自籌財源應優先支應之經常性支出節流程度為指標,

計算決算前一年度較當年度各項政事別歲出中的經常性支出數增減情形,

再除以前一年度金額,以消除不同政府規模差距。

(四)人事費支出減少率:以自籌財源應優先支應之人事費用節流程度為指標,

計算決算前一年度較當年度歲出中的人事費支出數增減情形,再除以前一 年度金額,以消除不同政府規模差距。

二、財政能力指標—解釋變數

財政能力研究比較地方政府間能夠支應公共支出之財政能力高低程度,以四個 指標衡量,指標一、自籌財源占歲出總額比率及指標二、歲入總額占各地方政府歲 入總計數比率,與地方政府現有財政能力相關,指標數值越高,代表財政能力程度 越高;指標三、家戶平均所得額占各地方家戶平均所得額總計數比率及指標四、營 利事業營業額占有率,與地方政府未來潛在財政能力相關,指標數值越高,代表預 期財政能力程度越高。各指標意涵分述如下:

(一)自籌財源占歲出總額比率:考量地方政府其自行籌措所得財源可支應地區 公共支出的能力,可衡量單一地方政府自我比較其公共服務提供的能力,

本指標以決算當年度自籌財源金額占歲出總額比率計算。

(二)歲入總額占各地方政府歲入總計數比率(簡稱歲入比率):一般政府在量入為 出的財政狀況下,其歲入總額越高,能支應公共服務支出越多,歲入來源 包含自籌財源、中央補助及協助收入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等。為比較不同 地方政府間財政能力差異,亦包含衡量各直轄市與縣市規模的大小的不同,

本指標以單一地方政府(直轄市或縣市)決算中歲入總額除以各地方政府決 算歲入總額加總數計算。

(三)家戶平均所得額占各地方家戶平均所得額總計數比率(簡稱所得比率):家戶 所得額以各該地方政府當年度所轄平均每戶所得總額統計,是與該地方人 民納稅與消費相關能力,代表地方人口未來潛在的財政收入能力。為比較 不同地方政府間財政能力差異,本指標以單一地方政府平均家戶所得額占 所有地方政府家戶平均所得額加總數計算。

(四)營利事業營業額占各地方營利事業營業額總計數比率(簡稱營業額占有率):

各地方轄區內營利事業銷售營業額統計數,代表地方產業發展未來潛在的 財政收入能力。為比較各地方政府間財政能力差異,本指標以單一地方政 府營利事業銷售營業額占所有地方政府營利事業銷售營業額加總數計算。

三、財政缺口指標—被解釋變數

財政缺口指標綜合了各地方政府當年度決算中的赤字占歲出總額比率及公共債 務餘額改善比率的合計數,計算地方政府財政缺口的變動情形,以檢視財政改善或 惡化的狀況,一般指標數值呈現負數,負數數值愈大,表示財政缺口愈大;若指標 數值為正數,代表財政狀況佳。

(一)赤字占歲出總額比率:政府收支的不平衡,是造成未來舉債,產生財政缺 口的成因。赤字比率計算以各地方政府的歲計餘絀情形為指標,依地方政 府當年度已經過財政努力或財政能力改善後,執行預算的歲計餘絀結果來 檢視,即決算中的歲入總額減去歲出總額,再除以歲出總額的比率計算,

以消除不同政府規模差距;負數為赤字,正數表示有賸餘。

(二)公共債務餘額改善比率:為單一地方政府自我比較實質公共債務未償餘額 的增加舉債或還款減債情形,以期明瞭債務缺口改善或惡化。但因一般債 務比率依公共債務法,在直轄市以 GDP 為衡量基礎、在縣市以歲出預算為 衡量基礎,標準並不一致;本研究以地方政府之決算的前一年度與當年度 實質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及調度款增減金額,再除以前一年度實質債務累計 未償餘額之比率做為指標。實質公共債務內容則以決算數中:(1)法定一年 以上非自償公共債務累計未償餘額,(2)加計參考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定義債務所包含之自償性公共債務及未滿一年非自償公共債務未償餘額,

(3)再加計決算中已揭露之公庫向機關專戶、基金戶等調度款項數額計之;

負數為債務增加而缺口惡化,正數表示償債增加而缺口改善。

四、景氣與政治—控制變數

為考量整體大環境對地方政府財政情形影響,及各文獻中對財政指標的研究,

除財政因素考量外,還注重景氣、政治等影響力。加入總體經濟環境及政治環境的 兩項影響因素為控制變數,以經濟成長率及非選舉年的變數,做為一般除了財政直 接影響因素之外的控制變數。

(一)景氣:依景氣循環理論及華格納法則,檢視經濟景氣情形與財政上歲入及 歲出間影響性,以我國總體國內生產總值為指標,即當年度 GDP 減前一年 度 GDP 占前一年度 GDP 比率計算;當指標數值越高,表示經濟成長。

(二)政治:依政治預算循環理論,檢視選舉年與非選舉年對歲出的影響,區分 地方首長的選舉年與非選舉年資料,此為虛擬變數,當地方直轄市及縣市 首長的選舉年時,設為 0;非選舉年時,設為 1。

研究探討之變數其名稱、代號、定義、預期影響及資料來源彙整如下:

表 3-1 研究變數說明表(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