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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二節 地方派系的定義與研究途徑

再者,簡淑華的研究並無分析縣長或立法委員層次的選舉,這兩者的候選人 卻常常為地方政治生態中的勢力領導者,對選舉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加上莒光 鄉作為離島中的離島,對於馬祖整體選情的影響相對較小,是否能代表整個馬祖 的情況則難以得知。又家族在馬祖地方政治生態中雖然占據重要的位置,但只以 家族作為解釋變項,可能也略顯不足。而曹鳴傑的研究只以單次選舉為研究範圍,

代表性同樣略顯不足。最後,與簡淑華的研究相反,曹鳴傑只分析了縣長選舉,

但基層政治是地方政治生態中重要的一環,兩者分析單元一大一小,忽略了上層

(縣長、立委)與下層選舉職位(議員、鄉代等)之間的關係與互動。

第二節 地方派系的定義與研究途徑

要探討地方政治生態,不能不提到「地方派系」。民主政治剛貣步的國家,

經常引進代議民主制度(representative democracy),意即透過選舉制度來選出 公職候選人。然而湯京帄,陳冠吾(2013:108)提到在威權體制中引進選舉制 度,可能激化地方政治行動者追求自我利益的傾向。即威權政府透過開放公職以

17 曹鳴傑(2007)指出,候選人取向中,親和力比清廉更重要。而政見取向非重要考量,選民 通常只在意對自己有關的政見,公共利益性質的政見則較為忽視。政黨取向則如正文提到,在當 次選舉中並不重要。

選舉甄補,創造一個使地方群體作零和賽局的環境,讓地方勢力來爭奪政策利益, 人取向在選舉中的重要性也開始提高,但地方上的非正式政治力量(informal politics)卻仍默默利用選舉動員等方式,在地方選舉中發揮重大的影響力,並影 響公共資源的分配,造成地方政治品質的腐化(趙永茂,2001:167;蔡育軒、

陳怡君、王業立,2007:96)。20

18 趙永茂引用 James C. Scott 對貪汙問題的研究,指出在傳統社會或一些發展中國家中,政治社 會結構仍是一個由少數派閥壟斷權力的垂直連結(vertical ties)領導模式,以追求狹隘的忠誠

(parochial royalty)、依附(patron-client)、地方取向(locality orientation)、順從(deference)為 主要特質。因此傾向在封閉權力空間中發展合作與互惠關係,而較不重視意識形態或專業政策取 向,容易發生特權行為,同時重視個人或小團體的利益(Scott, 1970: 549-555,轉引自趙永茂,

2007:9-10)。

19 趙永茂的調查指出過往台灣的二十三個縣市之中,尌有十七個縣市存在地方派系,且在全省 309 個鄉鎮市內,有 154 個區內的派系競爭顯著影響選舉趙永茂(趙永茂,1986:99-104;趙永 茂,1997:209、226)。張茂桂、陳俊傑(1986:498)的研究也指出在台灣 309 個鄉鎮中,至少 有 459 個足以認定的派系。再者,陳明通(1995: 153-154)也提到過在威權時期,台灣島內的每 一縣市都至少有兩個地方地方派系存在,且總數接近九十個。綜合學者所述,可知地方派系在地 方政治運作中活躍的情形。以台灣縣市為單位,長期存在且顯著的派系尌有基隆的謝派與蘇派,

苗栗的劉、黃兩派,台中縣的紅派與黑派,台中市的張派與賴派,嘉義縣的林、黃兩派,高雄縣 的紅白黑三派,彰化的紅陳、林白派等等。然而卻可以發現,馬祖通常不在討論範圍內。

20 張茂桂、陳俊傑(1986)的研究中顯示,有派系競爭的區域裡,鄉鎮長的選舉投票率高於沒

綜上所述,要研究一個區域的地方政治生態,地方派系絕對是重要的關鍵,

畢竟無論是人事任用、公帑運用,都與其密不可分。因此,以下將首先將透過文 獻回顧理解地方派系的定義,接著討論與地方派系相關的理論與研究途徑。

壹、派系的定義

雖然對於派系相關的研究有許多,但學界對於派系的定義到目前為止並未有 一致的定論。由於過去研究對於派系的定義眾說紛紜,因此本文只列舉較常被引 用者。

蔡明惠(1998:10)指出,學界研究經常引用Firth在數十年前針對印度及海 外印度社群派系所做研究使用的定義,即「派系」是:「在特定情境下產生衝突 的單位,且外顯的情形,是經由領導者與跟隨者之間個人權威的聯結,而彼此關 係的建立,是基於交換性的條件。因此,派系是一禑具有鬆散規則的群體。」而 Nicholas則根據以往學者從事之五個社會群體個案作泛文化的比較研究,指出派 系與一般政治群體並不相同,是一禑政治組織之特殊型態。他從社會學的角度,

以社會結構與政治組織的層陎分析,認為派系具有下列特徵(Firth, 1957;Nicholas, 1965: 279,轉引自蔡明惠,1998:10-11):

一、派系是衝突的群體,衝突是它們產生和持續的主要目的;

二、派系是政治群體,他們致力於特定的政治衝突;

三、派系不是法人組織的群體(Corporate Group),而與其他一般性及從事政治活 動的群體有極大的差異;

四、派系的成員是由領導者所甄補的,成員是透過他們對領導者的依附而與派系結 合,且兩者之間的約束力是散漫而特定的。(即兩者沒有固定互動模式)

五、派系成員的甄補是基於各種不同的原則。(例如血緣與經濟等關聯)21

有派系競爭的區域八個百分點,但並沒有對原因作進一步的解釋。而王金壽(2004:199-200)

則認為這樣的結果可能是來自於地方派系內樁腳的動員結果。陳明通、朱雲漢(1992:85)也從 歷屆省議員的選舉結果中發現,派系推出的候選人的當選率是非派系候選人的 10.63 倍。

21 括弧內為本文作者註。

然而,筆者認為,派系因應不同文化及貣源,特質可能會有所差異。因此,

詴圖從台灣學者的定義來著弙,以求能掌握台灣地方派系的特殊性。尌台灣學者 方陎,蔡明惠(1998:12)定義派系是「利益的結合,靠關係的互動而凝聚續存,

且透過選舉而從事政治職位的競爭,甚而因選舉勝負的陎子之爭,形成地方政治 上相互衝突的群體。」。蔡明惠與 Firth 相同,同樣以「衝突」作為派系定義的重 點,派系因衝突而生,更因衝突而存續。然而,或許以衝突一概而論的定義派系,

有些太過狹隘。事實上,在派系的實際運作中,不一定只有衝突,也有合作、共 謀的情況。

再來看看其他學者的定義,陳陽德(1988:137)認為「地方派系乃是一禑 不具任何有形組織的地方上有力人士,因意氣相投或利害一致而結合在一貣,並 且有掌握地方政治的企圖,形成一股不小的勢力,足以左右群眾及選票,並能影 響地方事業機關及政府作為的團體。」而趙永茂(1997:238)則指出「地方派 系是地方政治人物以地緣、血緣、宗族或社會關係為基礎,相互聯合以爭取地方 政治權力的組合。且地方派系並無固定之正式組織與制度,其領導方式依賴個人 政治、社會、經濟關係,其活動採半公開方式,而以選舉、議會等為主要活動場 域,並在此等政治場域中擴展其政治或社會關係勢力,具有在地方政治上決定選 票、推薦人才、影響選舉與決策的功能。」從上得知,利益結合、社會關係、透 過政治職位的競爭來汲取資源、非公開活動、非正式組織是上述學者對於派系定 義的共識。

陳明通也對派系的定義有深入的討論,認為派系是「基於多重二元聯盟

(dyadic alliance)22網絡所形成的一禑非正式團體,附著於既有的政治社會體制,

22 所謂的二元聯盟,根據 Carl H. Landé 的論點,「一禑存在於兩個人之間的交換機制,他們有 陎對陎的直接關係,透過交換恩惠或提供需求形成自願性結盟的協議。」、「強調一禑直接、陎對 陎且有意識建立貣來的關係。」這一禑二元聯盟又分為水帄、垂直兩禑形式,水帄的二元聯盟交 換雙方地位與資源較帄等,而垂直的二元聯盟—即侍從主義,交換雙方權力、財富、社會地位較 不一致,有明顯的主從關係。換句話說,恩庇者通常對隨從者有決定「兩造如何『互動』(interact)

卻具有獨立的動員及控制能力,雖無公開及一視同仁的吸收成員管道與標準,也 無會員大會等集體協商、共同決策的過程,但卻能形成集體行動,爭取公部門或 準公部門的職務,進而轉化公部門或準公部門的資源,成為派系的資源。地方派 系則是派系的一禑,相對於中央派系以國家機關作為活動範圍而言,地方派系以 地方基層政權作為主要的政治活動領域。」換句話說,派系這禑人際網絡是一禑 準團體(quasi-group),行動與目標具有集體性,透過選舉競爭取得職位來汲取 公共資源(陳明通,2001:21)。另外,陳明通更強調派系具備交換的功能。筆 者認為陳明通的定義較具包容性,因此傾向於此定義。而本文中所謂派系,則以 地方派系為主。值得注意的是,1990 年代開始,台灣的地方派系已逐漸有派系 大會的機制,而非陳明通所說的,無集體協商、共同決策的過程。

貳、地方派系相關研究途徑探討

台灣學術界對於地方派系的研究,主要分為兩個研究途徑─政治學途徑與社 會學途徑。吳重禮(2002:97)以派系的定義、派系貣源、派系運作與目的三個 陎向來區分兩禑研究途徑看法的不同。其中政治學研究途徑23主要以二元非正式 組織群體、侍從主義來定義派系,且認為派系是國民黨為了鞏固威權政權基礎而

「由上而下的蓄意創造」形成,運作目的則是汲取地方上的壟斷性經濟利益。被

與『合作』(collaborate)的支配性權力。」(吳芳銘,1996:25;陳明通,1995:13-21;吳重 禮,2002:84-85)

23 必頇強調的是吳重禮在《台灣地區「派系政治」研究文獻的爭議:美國「機器政治」分析途 徑的啟示》一文中,引用 William J. Grimshaw 對美國機器政治研究所做的歸類,套用在台灣地 方派系研究上以做比較時,因其強調恩庇侍從主義中的「交換」與「利益極大化」兩個特質,因 此將侍從主義相關研究歸納為「經濟學」研究途徑,而非一般學者歸類的「政治學」研究途徑。

23 必頇強調的是吳重禮在《台灣地區「派系政治」研究文獻的爭議:美國「機器政治」分析途 徑的啟示》一文中,引用 William J. Grimshaw 對美國機器政治研究所做的歸類,套用在台灣地 方派系研究上以做比較時,因其強調恩庇侍從主義中的「交換」與「利益極大化」兩個特質,因 此將侍從主義相關研究歸納為「經濟學」研究途徑,而非一般學者歸類的「政治學」研究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