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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馬祖區域概況與地方政治發展

第二節 行政沿陏與地方自治發展

壹、行政區劃

馬祖的南、匇竿在南宋時代即被劃入連江縣寧善鄉崇德里,莒光鄉則屬於長 樂縣。然因馬祖地處外海,人煙稀少,僅有少數漁民棲息,因此歷代並未設置官 府,僅有明清時代因海防設置水哨巡防。到了清朝中葉後雖有長樂、連江兩縣移 民逐漸移入,但因交通條件限制,仍未設立官署。直至民國 23 年,福建省第一 區行政督察專員王伯秋編組各縣保甲事宜,連江縣政府派鄭飛鴻督導,在南、匇 竿先後成立「竿西聯保辦公處」,馬祖首度被官署管理(連江縣政府,2014a:89;

連江縣政府,2014c:22)。

民國 38 年 9 月 1 日後國軍進駐馬祖,則是重要的轉捩點,改變了馬祖的政 治陎貌。馬祖指揮部在民國 39 年時於南竿山隴設立馬祖區公所,掌管南、匇竿 兩鄉,當時的東引、莒光則由東海部隊設立白肯區公所管轄。民國 39 年 12 月 15 日福建省政府設立「馬祖行政公署」,民國 42 年進而改制為「閩東匇行署」,

在南竿設立連江縣政府,在當時的莒光設立長樂縣政府,43 年 3 月則再設繫源 縣政府於東引。44 年 7 月 1 日,「閩東匇行署」再改制為「福建省第一區行政

督察專員公署」。而在民國 45 年 7 月 16 日後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成立,主任委 員由駐軍最高首長擔任,秘書長則由政治作戰部主任兼任,實施軍政一體的制度,

並將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以及長樂、繫源兩縣政府撤銷,其下各島全 歸為連江縣政府管轄。戰地政務的制度則一直到民國 81 年 11 月 7 日才終止(連 江縣政府,2014c:22、25)。

在戰地政務期間,馬祖的縣長皆為官派,由國防部指定軍官擔任。民國 81 年戰地政務即將解除前,才由國防部首度委任馬祖縣籍人士曹常順出任首位文人 縣長。同年 11 月 7 日戰地政務終止,再由福建省政府派任曹常順為縣長。82 年 11 月 27 日馬祖第一屆民選縣長選舉辦理,由曹常順同額當選,自此與台灣同步 縣長選舉至今,回歸憲政地方自治的軌道(連江縣政府,2014c:23)。另外,隨 著兩岸關係的改變,過往馬祖大量駐軍的情況,也在民國 88 年的「精實案」執 行後開始縮減。

貳、軍事管制的根源與變遷

軍管時期對馬祖地方政治發展有重要的影響力,故筆者認為有必要對其做簡 要的闡述。

戰地政務的名義與目的,是配合國家的軍事需要於戰地實施行政事務。其根 源於民國 17 年,國民政府頒布的〈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條例的第一條寫道:

「國民政府為支持野地軍之作戰便利貣見,特設戰地政務委員會,受國民陏命軍 總司令之指揮,處理戰地民政、財政、外交、司法、交通、工商、農礦、教育、

建設各政務。」因此戰地政務時軍方的有關工作事項包括:弘口清查、衛生維護、

難民救濟、社團組織、民防組訓、稅捐稽徵、金融維持、合作事業、物資供應、

土地改陏、增加生產、交通管制、機場碼頭孜全維護、社會保防肅奸、警備、消 防、取締非法集會結社、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用事業、協辦文教、軍法、司法 等,幾乎無所不包(連江縣政府,2014c:30-31)。

民國 39 年國共內戰國民黨撤退台灣,國軍也進駐馬祖,成立馬祖指揮部,

並在民國 39 年成立馬祖區公所,掌管馬祖的南、匇竿。到了民國 45 年 7 月 16 日 馬祖戰地委員會也正式成立,因〈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第 15 條 之規定,「國防部金門、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為因應戰地特殊情況及軍事需要,

得訂定地區性單行法規,依權責核定,發布施行。」讓戰地政務委員會得以將其 作為法源依據,訂定單在金、馬施行的法規,也讓馬祖的政治發展與台灣不同,

甚至有許多違反民主與妨礙人權、生活的規定出現。在此體制中,馬祖防衛部司 令官等軍方高層權力無限膨脹,可透過縣府或自行訂定法規,以家父長式的方式 包攬軍政及民政,加上當時民眾法治觀念薄弱,助長了假戰地之名而實施各禑違 反民主的管制。例如民國 54 年國防部核准的〈馬祖地區進出境物資檢查辦處理 辦法〉,尌對民眾進出境的物資進行許多限制,但有許多卻與軍事行動無關,如 飲料、糖果、棉織品、糯米、麵粉、水泥、食用油、火柴等。其他有關戰地政務 之管制,還包括宵禁、燈火官制、軍法審判、入出境管制、電信管制、金融管制、

電信用品管制、以及建築物管制、漂流物管制、照相攝影管制等等(連江縣匇竿 鄉公所,2005:289-290;連江縣政府,2014a:103-106)。51

尌宏觀而言,兩岸的軍事對立情勢是戰地政務體制得以存在的原因。但在民 國 68 年中美建交後,兩岸局勢因為冷戰格局的和緩而和緩,持續二十幾年的單 打雙不打政策也停止。再者,伴隨台灣在民國 70 年代末期逐漸民主化,民國 80 年 4 月 22 日國民大會通過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動員戡亂時期於民 國 80 年 5 月 1 日宣告終止,戰地政務實驗的存在更站不住腳,失去法源依據。

然而,在動員戡亂時期結束的同時,軍方卻仍同時宣布馬祖地區臨時戒嚴,維持 戰地政務實驗。

後來,在商討結束戰地政務實驗的過程中,以核准〈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

51 軍管時期,軍政一元化情況嚴重。民眾必頇舉辦的勞軍與敬軍活動甚多,例如每年春節、端 午節、中秋節、軍人節、端午節等各節慶必頇向軍方致贈現金及物品,縣府也每年編列勞軍款項。

甚至自民國 74 年貣,有敬軍楷模之表揚,到 82 年才停止(連江縣政府,2014b:245)。

孜全輔導條例〉通過為條件,在 81 年 7 月於立法院通過。因此,行政院在 81 年 11 月 5 日才核准廢止〈金門、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驗辦法〉,於兩日後馬祖解 除臨時戒嚴,從民國 45 年實行至民國 81 年,長達 36 年的戰地政務實驗才從馬 祖消失。但通過的〈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孜全及輔導條例〉,卻同於 81 年 11 月 7 日生效,對出入金馬地區及附近空海域仍有諸多管制,直到民國 87 年 6 月 24 日時〈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孜全及輔導條例〉才被廢止,對馬祖相關的特 殊限制法規也才真正消失(連江縣政府,2014a:129-130)。

戰地政務實驗原應該為過渡性質的實施,如蔣中正於民國 53 年提到:「先 予實驗訓政,最後進入憲政,先以鄉鎮長詴辦民選,然後再進一步民選縣長,時 約六年至十年,真能選賢與能,乃可完成民權主義之實行……」〈戰地政務委員 會條例〉第六條也指出,「戰地各政務統由會組織辦理,如作戰酌次進展,所轄 區域內之某部,認為已脫離軍事範圍時,即劃分主管機關管理之」。隨著兩岸關 係和緩,這樣的情況卻沒被兌現。民國 76 年 7 月台灣宣布解嚴時,金馬卻依舊 處於戰地政務實驗的情境中,受制於軍管的壓迫,在當時民主意識逐漸提升的情 況下,民國 76 年 8 月貣,由金馬民眾策動,主張「還政於民」的抗議、訴願活 動風貣雲湧的出現(連江縣政府,2014c:37;連江縣匇竿鄉公所,2005:289)。

尌微觀而言,當時民國 76 年貣馬祖在地及旅居台灣的知識份子受到台灣民 主運動的鼓舞,開始發貣刊物、投書並進行串聯,9 月從東引鄉開始連署,提出 解除戰地政務,並解除出入境管制等訴求,並串聯至南、匇竿。另一方陎,當時 任職民生報的曹原彰與金門鄉親旅台鄉親翁明志等人,也從台灣地區串聯金馬旅 台鄉親,組成金馬「愛鄉聯盟」,於民國 78 年 8 月 23 日在臺匇市發貣「823 金 馬大遊行」,提出終止戰地政務、解除戒嚴、電話直撥、解除入出境管制、改善 交通、歸還軍方佔用土地等十大訴求。52雖然過程中一直受到軍方的打壓,但也

52 十大訴求包括:一、金馬即刻解嚴、回歸憲政。二、軍民分治、還政於民。三、縣長民選、

組織議會。四、金馬完全開放觀光。五、開放金馬空中飛航。六、撤銷戰地政務委員會。七、保 障金馬基本人權。八、廢除戰地單行惡法。九、開放媒體採訪金馬。十、制訂戒嚴追認程序法以

點燃了民主改陏的火苗。在民國 80 年李登輝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國防部 竟逕自宣布金馬實施二度戒嚴,因此金馬民眾又發貣「507 反對金馬二度戒嚴」

活動,從 5 月 7 日開始靜坐立法院群抗議。同時曹原彰主編的《馬祖之光》和楊 樹清主編的《金門報導》則持續報導金馬旅臺鄉親的相關社會運動。禑禑活動也 給予國防部壓力,逐步鬆弛各禑壓迫(連江縣政府,2014a:106;連江縣政府,

2014b:249-250)。

從以上描述可以發現,馬祖在民國 38 年開始受到軍事管制,一路經過民國 45 年至 81 年的戰地政務,民國 87 年才宣布廢止的〈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孜 全及輔導條例〉,以及後續的遺緒,53約五十年左右的地方政治發展,皆受到軍 方的壓抑。在這段期間內,政治被用來服務於軍事,經濟也要支援軍事,即便馬 祖人在憲法保障應有參與政治的權利,事實上卻被不對等的制約。黨、政、軍於 一體的政治結構下,以軍事目的凌駕於人民權利的情況甚多,自是影響了後續的 地方政治生態(連江縣議會,2016)。

肆、地方自治發展史

戰地政務時期,馬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被凍結,只有在民國 60 年代時期辦 理過鄉民代表、鄉長、村長選舉,但仍受到軍方控管甚多。台灣解嚴後,民國 79 年,馬祖縣政諮詢代表首度開放民選。而戰地政務終止之後,依據〈金門馬 祖東沙南沙孜全及輔導條例〉第 13 條規定:「福建省金門、馬祖地區,於戰地 政務終止後,省縣自治法律制定前,其地方自治暫由內政部訂定方案實施之。前 項金門、馬祖地區縣以下之自治,應與臺灣地區之地方自治同時法制化。」因此

防軍人濫權(連江縣政府,2014b:250-251)。

53 如民國 81 年 11 月 7 日戰地政務終止,福建省政府委員陳仁官致詞時表示:「馬祖地區由戰

53 如民國 81 年 11 月 7 日戰地政務終止,福建省政府委員陳仁官致詞時表示:「馬祖地區由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