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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第二章國內外相關研究,城市水韌性評估系統應分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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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指標方面,除參考國外量化指標相關研究外,本計畫亦透過 國內開放性之資料(如水利署-防汛整備統計資料、主計總處-縣市重 要統計指標、地方政府審計處-地方總決算審議報告,以及地方政府 執行之深耕計畫成果報告)進一步篩選合適臺灣城市使用之量化指標 (即需具有代表性、資料開放性、資料蒐集便利性等特徵)。

而針對質化指標之研提,係以 UNISDR「讓城市更具韌性十要素 2017 年版」全球行動所提供之城市災害韌性積分卡為基礎,篩選各項 指標之合適性並進行本土化、水韌性議題聚焦,與易操作性之調整,

最終透過地方政府相關單位之深度訪談、專家諮詢會議討論與交流(詳 細內容請參閱第五章),進行城市水韌性評估系統及評估指標之建置作 業。以下將針對水韌性定義與評估系統及其涵蓋之評估指標建置成果 進行說明。

水韌性定義

基於韌性之意涵及韌性城市構成要項瞭解,欲評估一城市(或地 區)之韌性程度,需以綜合性的角度考量該城市之組織、基礎設施、

社會、經濟等系統於維持、復原、改進等階段面對災害時之應對能 力。故針對城市之水韌性可定義為:「城市遭遇水災之後,仍保有主 要功能與結構,且能快速恢復之能力」。亦即考量城市對於水災害之

「準備」、「減緩」、「恢復」、「成長」之能力,使其實際受災時可「與 水共生」,有效因應外部變化並主動積極的面對風險。

由此可知,欲達成韌性水城市之目標,除瞭解城市之脆弱度以 及暴露於水災害之風險程度外,同時須重視自然環境資源所提供之 水災害減緩功能,以及更具耐災性之建設規劃。

城市水韌性評估係透過標的對外干擾調適能力進行分析,瞭解 韌性運作機制,提供降低災害風險及災害管理基本政策方向。由於 韌性評估涵蓋層面甚廣,故當評估項目涉及政策執行程度,或缺乏 統計數據呈現者,可配合質化評估項目之表單設計,進行該地區水 韌性程度之評估作業。

評估構面與評估指標建置

基於第二章韌性城市建構係依「組織韌性能力」、「基礎設施韌 性能力」、「社會韌性能力」、「經濟韌性能力」等四個評估構面並參 考資料的普及性,建立各構面不同要素下評估指標制定方向,進行 城市水韌性評估之操作。其中原本 Cutter et al. (2010)所提之「社區 資本」評估構面指標,涵蓋原鄉熱誠、國際移民狀況、政治熱誠等 較難以量化數據表示之評估指標,故將其轉化為質化評估指標,並 且融入前述四個評估構面中考量。

茲將本計畫評估指標制定方向,依據水韌性評估各構面說明如 下:

組織韌性能力:「地方政府(公部門組織)面對水災的韌性,透過橫向 與縱向的韌性政策規劃,災害防救措施、災害應變 與資源整合等面向提升公部門的組織韌性能力」,評 估要素與評估內容應涵蓋:

1、「潛勢風險辨識能力」

可透過認識自身風險,以及地方政府對於氣候變遷下之風險 檢討等項目進行評估。喚起地方政府重視氣候變遷可能造成影響,

將採用質化方式進行評估指標研提。

此外,水利署長期建置之各縣市淹水潛勢圖,係提供地方政 府瞭解自身災害潛勢之良好工具之一,但現階段公布之第 3 代淹 水潛勢圖與前期(第 2 代)淹水潛勢圖之推估方式不同(第 2 代利用 類似地文參數設定方式納入平地淹水演算,第 3 代則是納入區域 排水及雨水下水道流況之實際水理演算,並納入易淹水水患治理 計畫與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之執行成果進行模擬),無法進行前後 期成果之比較。基此,建議可透過水災保全區域(一日暴雨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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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政府防災意識能力」

可透過地方政府(公部門組織)防災準備程度、災害應變能力、

城市應變計畫,以及韌性知識交流等項目進行評估,惟相關評估 項目較難透過量化之統計數據呈現,故採用質化方式進行評估指 標研提。

3、「組織溝通能力」

可透過地方政府機構間(橫向)災害訊息傳遞能力,及地方政 府對社會組織及民眾(縱向)之溝通與連結能力,等項目進行評估。

其訊息傳遞、溝通能力難以透過量化之統計數據進行評估,故採 用質化方式進行評估指標研提。

4、「組織指揮調度能力」

可透過第一線人員支援能力(包含救災資源或機具)、災後檢 討機制是否具備,以及重建與耐災能力強化等項目,採用質化方 式研提指標,以呈現其支援能力與防救災規劃程度。

此外,亦可配合救災資源-救災車輛數、移動式抽水機數、

緊急可供調度供水車數等統計資料進行量化評估。

5、「防災資訊傳遞能力」

係評估市民與地方政府間之資訊傳遞與溝通能力,需配合質 化方式進行評估指標研提。

基礎設施韌性能力:「檢討軟體建設、硬體建設與維生系統之韌性,

並且檢視都市受災後的復原規劃設計是否有加入更 耐災之要素」,評估要素與評估內容應涵蓋:

1、「硬體設施」

可透過城市中洪災相關之基礎設施整備與維護規劃程度、災 害相關基礎設施投入程度,以及收容安置規劃等項目進行評估,

以呈現城市面對水相關災害影響時,評估相關硬體設備可以為城

市帶來更具耐災性之效益程度。基此,此類評估指標可透過質化 方式進行研提。

2、「軟體設施」

包含資訊保護周全程度,以及預警系統建置之成熟度。預警 系統建設愈完整、資訊保護愈周全、提供資訊愈普及,則民眾愈 能第一手掌握災害資訊,並及早反應,發揮預警系統之成效。可 透過質化方式進行評估指標研提。

3、「耐災規劃設計」

可透過地方政府施政建設提升水韌性之作為、提升水韌性之 相關施政建設投入範圍(各種國土功能分區)、城市耐災韌性規劃 程度、藍綠帶建設考量,以及高風險地區耐災考量等項目,評估 並表現地方政府對於提升水韌性相關工作之規劃與重視程度。

提升水韌性之相關基礎建設投入範圍、城市耐災韌性規劃程 度、藍綠帶建設考量,及高風險地區耐災考量等項配合質化方式 進行指標研提。

此外,公園綠地面積多寡、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幹線建設完 工率、區域排水完成整治率(惟該量化指標缺乏相關統計數據,

故以易淹水區域面積減少率作為替代)等項目可以藉由量化指標 來呈現。其中,未來可考量滯洪池容積作為額外之量化指標。

4、「維生與醫療」

可透過維生系統(包含電力、交通、瓦斯、通訊、衛生保健、

水環境衛生等),以及醫療人員負荷能力等項目進行評估。然而,

維生系統需配合質化方式來瞭解其規劃程度。

醫療人員負荷能力,則可透過每萬人口職業醫事人員數量,

呈現醫療人員負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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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韌性能力:「社區團體與民眾之韌性能力,藉由瞭解自身災害潛 勢、降低脆弱之措施、社區參與提升防災意識等方 式提升其韌性」,評估要素與評估內容應涵蓋:

1、「社區韌性能力」

可透過社區防災演練、頻率、普及率(含弱勢族群的參與),

以及社區民眾之相互連結強度等項目,評估社區民眾防災意識與 韌性程度。利用質化方式研提評估指標,深入瞭解社區民眾面對 水韌性提升相關作業之參與程度。

此外,社區災害防救能力亦可透過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設置增 加率為量化指標來呈現。

2、「教育」

評估校園推動氣候變遷與防災教育相關課程之程度,可以根 據高中、國中、國小之防災校園建置數量,計算防災與氣候變遷 融入教育(高中、國中、國小)佔比,以量化方式表現其韌性。

3、「外籍人士防災能力」

社區團體與民眾對於韌性之提升,應包含外籍人士對於災防 資訊之瞭解與參與,因此相關資訊外語版本提供與否,可能對社 會韌性具某種程度之影響,可透過質化方式研訂相關評估指標。

4、「土地與生態」

評估地方政府對於城市土地使用及生態系統之重視程度,此 類評估內容屬政策面之規劃與執行,故相關評估指標可透過質化 方式進行研提。

經濟韌性能力:「經濟活力之韌性,檢視其經濟能力、地方政府預算 與企業投入以瞭解其受災後能立即回復的經濟韌 性」,評估要素與評估內容應涵蓋:

1、「經濟能力」

城市經濟體系之經濟活力,可考量就業人口數增加率、每戶 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增加比率等量化指標,呈現其經濟活力程度。

2、「災害預算」

可透過地方政府對於災害預算編列之重視程度、易淹水地區 災害防護措施之經費補助程度、財務長期規劃程度等項目,來表 現其投入程度,以長期並全面提升城市之水韌性程度,可以透過 質化方式進行評估指標之研提。

其中,災害預算之編列可根據「災害預防準備金額」增加率,

以量化方式呈現地方政府對於災害預算編列之重視程度。

3、「企業投入」

係評估企業面對災害時之調適能力,以及對於水韌性提升之 議題重視及參與程度,相關評估指標較難以量化統計數據呈現其 內容,將透過質化方式研提相關評估指標。

依據前述評估構面及其涵蓋之評估要素與評估內容,本計畫研 提各評估構面下之各項量化指標與質化指標,並彙整於「臺灣城市 水韌性評估表」(如表 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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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3-12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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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構 面

編 號

素 評估指標 達成程度

(選項由上而下,若無特別標註者,得分依序為 5~1 分) 韌性意涵 分數與評語

(達成程度×該項權重)×評估指標權重

基 礎 建 設 韌 性

IV

維 生 與 醫 療

(

權 重1/4)

2.醫療人員負荷能力:(權重 1/2)

2.醫療人員負荷能力:(權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