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直接教學法的起源
(一)文法翻譯法之興起與發展
十九世紀末直接教學法興起之前,文法翻譯法為外語教學法的主流。十六 世紀時,拉丁文為歐洲共同語言並廣泛地被使用,但是法語、英語、義大利語 等取代拉丁文,變成非口語的語言。到十九世紀時,拉丁文變為死亡的語言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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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為是一種理想的語言,高等學校教育以拉丁文學習為智力訓練。為了達到 文法學習與閱讀理解文獻之目的,學生以文法與翻譯為中心學習,脫離日常生 活中溝通能力之培養(石田敏子,2004)。文法翻譯法的歷史由來已久,多年來 廣為外語教師所採用。這種教學法的別稱不少,文法翻譯法曾經叫作「古典教 學法(Classical Method)」。十九世紀後半德國的 K.Plötz 採用現代語言教育,進 而普及到許多國家(前田昭彥,1993)。到了十九世紀末葉,「古典教學法」就 演變成後來的「文法翻譯法」。時至今日,文法翻譯法在學校內的語言教學中依 然是典型的教學法(Brown,2000:23)。
(二)自然教學法的出現
十九世紀中期,歐洲各國間來往頻繁,提高外語口說能力培養的重要性。
因此,出現反對傳統方法之理論,許多語言教育專家開始提倡新教學法。他們 觀察幼兒習得母語的過程,主張應該將其兒童習得母語之方法應用於外語教育。
1853 年 Marcel 提出「幼兒不利用翻譯就能學習語言,所以排斥翻譯」,其提倡 論點變成「自然教學法(The Natural Approach)」的起源(名柄迪,1989)。此 教學法成為直接教學法的基礎,但是當時還未改變外語教育的潮流(石田敏子,
2004)。
(三)直接教學法的興起與發展
到二十世紀初為止,從自然教學法發展為直接教學法。Wilhelm Viëtor 對於 傳統教學法進行初次改革,1882 年出版名叫”Quousque tandem”(How much longer)的 38 頁小冊子,直接教學法的契機因而出現(名柄迪,1989)。他的論 文強調的是 1.徹底指導發音;2.重視反覆練習朗誦;3.根據讀書教材作歸納指 導文法;4.用外語直接作讀解(小川芳男,1964;木村宗男,2000)。
此後 Berlitz1898 年在紐約開設實用德語日常會話的速成伯利滋教育學校 (Berlitz School)。基於在此學校的經驗,他編出的教學法稱為「伯利滋方式」,
今日在世界各地的伯利滋學校應用此法於各個外語的教授。此方法的特徵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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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課堂上絕對不使用學習者的母語;2.教師都是母語者;3.發音是模仿教師的 發音,並沒有組織性與系統性的教導;4.口頭練習優先於讀寫練習。5.10 名以 下的小班制;6.教材從簡單到困難,從具體到抽象,讓學習者自然的運用想像 與聯想(木村宗男,2000)。Berlitz 的基本前提,就是學習第二外語必須像學習 第一語言一樣:有許多實際的口頭互動,即席的語言使用,在第一語言及第二 外語之間沒有翻譯,而且要很少或完全沒有文法規則的分析。 Richards 與 Rodgers 把直接教學法原則做了以下的摘要敘述:1.課堂教學必須全用目標語言 來進行;2.只教日常常用的字彙及句子;3.口頭溝通技巧是在師生問答之間,
以小班式,密集的課程,逐步細心地加以評量所建構而成;4.文法要以歸納法 來教學;5.要用口頭介紹新的教學重點;6.具體的字彙要經由展示、物品和圖 像來教學;抽象的單字則以概念之間的關連來教學;7.聽講能力必須要教;8.
要強調正確的發音和文法。Berlitz 語言學校在世界各個國家越來越興盛(引自 有田佳代子,2009)。
此外,同時期 Gouin 經過他本身學習德語失敗的經驗而著作《L’art d’enseign- er et d’etudier les langues(The Art of Teaching and Studying Languages)》。關於學 習外語,就像幼兒學習母語一樣自然的過程,利用嘴巴與耳朵感受來重視聲音 語言,不需翻譯成母語為此理論的根據,依據時間點發生的一連串動作做分解 來替換動詞,以此方法來記憶文句的理論亦存在(王秋陽,2011)。Gouin 的教 學法成為日本國外日語教育先驅,當時台灣的日語教育最先開始採用(陳麗華,
2006)。1898 年台北國語學校教授橋本武在學校的圖書館發現 Gouin 此書的英 語翻譯本,介紹給教師們。如此一來,山口喜一郎與其他教師施行實驗而成功。
藉此契機,當時台灣日語教育的教學法便從文法翻譯法轉換成直接教學法(木 村宗男,2000;王秋陽,2011)。
Palmer 是英國語言教育專家,1922 年接受日本文部省的委託,來到日本而 成為英語教育顧問。Palmer 的教學法亦叫作「Oral Method」。雖然 Palmer 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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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被日本的英語教育初級階段採用了一段時間,但是不久以後就廢止了。然 而,日語教育學者長沼直兄受到極大的影響,將 Palmer 的想法應用在日語教育 領域。Palmer 教學法的理論有以下四個:1.不透過母語,重視口頭練習,接近 直接教學法;2.入門階段的三~六週只有口頭練習,反覆練習也多;3.隨著能 力提升,使用各種不同的教科書;4.培養讀寫能力是次要的(石田敏子,2004;
澤田田津子,1990)。長沼直兄以 Palmer 的教學法來發展的教學法叫作「改良 式直接教學法」(木村宗男,2000;澤田田津子,1990)。有田佳代子(2009)
認為許多日語教育專家一直重視培養會話能力,日語教學目的以實際使用為主,
長沼直兄與其他日語教育專家的思想基本上與 Palmer 的理論一致。
木村宗男(2000)調查日語教育歷史之後,發現只有以全日語的方式來教 日語時較成功。使用其他語言來教日語時,缺乏平衡培養「聽、說、讀、寫」
四個能力。若不會說日語的非日籍教師教日語,只能使用其他語言來教日語,
但是在日本國外的日語教育機關,他們邀請日籍教師來彌補其不足,雖然傳統 的直接教學法有缺陷,但這不是教學法本身的缺點,而是教材的缺點。
綜合以上所述,直接教學法興起之後,Berlitz、Gouin、Palmer 這三位學者 的理論對日語教育領域產生影響,山口喜一郎與長沼直兄等將其應用於當時的 日語教學,發展為現今的日語教育。因為日語教育以往都重視培養會話能力的 態勢,所以比較容易接受直接教學法的理論而採用直接教學法。並且從日語教 育歷史的觀點來看,日語教育學者們認為直接教學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因此 可推論在日語教育領域,傳統上都認為採用直接教學法是最好的。
二、直接教學法的教學原則
本研究為應用直接教學法於成人初級日語課程之行動研究,以下為研究者 藉由文獻探討對直接教學法的教學原則所做之說明。
直接教學法有一個基本原則:不准翻譯。事實上,直接教學法之所以叫作
「直接教學法」,就是因為這種教學法主張老師以演示和教具直接傳達意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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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賴學生的母語。
根據毛佩琦譯(2007)、施玉惠等譯(2003)、前田昭彥(1993)、Brown(2000),
直接教學法之原則歸納如下八點。
(一)課堂裡的教學一律使用目標語來上課,不應該使用母語
學習者聽到豐富的目標語言而理解此語言,此語言與動作結合在一起,讓 學習者能有學,用合一的感覺,根據此想法教師與學習者並不使用目標語以外 的語言。學習者必須學會直接連接目標語和語意。
(二)教師會運用實物、圖片或肢體動作來說明語意
教師最好以實例示範,在課堂中運用實物或肢體動作來說明單詞與文句。
若不能把語言的意思表示出來,教師以圖片、簡單的目標語言來解釋,絕對不 會翻譯成目標語言之外的語言。
(三)學生學習的目的為溝通
主要是希望學生能夠學會以目標語溝通。雖然從一開始就強調聽、說、讀、
寫四種技能,可是仍視口語溝通能力為基本能力。因此,學生的閱讀或寫做練 習,都以先前的口語練習內容為基礎。
(四)教師以歸納的方式教授文法
在文法方面,透過練習學到的事物,鼓勵學習者歸納文法來作文,並不使 用演繹法指導。若發生學習系統性文法之必要性,此時則以目標語來教導文法。
(五)課程設計是依據情境或主題,而不是語言結構
學生大量使用目標語交談、溝通,像是處在真實的目標語情境。直接教學 法的課程主要依照情境或是主題加以設計,納入會話練習,以提供學生實際使 用語言的機會。
(六)教師與學生比較像是同伴的關係
雖然課堂活動主要由教師主導,但是比起文法翻譯法的學生而言,直接教 學法的學生所扮演的角色顯得較為主動。在教與學的過程中,老師與學生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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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同伴的關係。
(七)文化不只是藝術而已,學生也須學習地理和文化態度
學生必須學習目標語的文化,包含目標語人士的歷史、地理及日常生活等 種種資訊。
(八)教師盡量運用各種技巧,讓學生自我糾正
教師讓學生思考自己的答案和教師提供的答案,哪一個是正確的。再加上,
教師重複學生的答案,用疑問的語調來暗示答案有問題,或者說到出現錯誤的 地方就先停頓,讓學生發現哪個部分是問題所在。
總括來說,直接教學法接近母語的學習方式,提供給學習者大量的口語互 動,有助於提高溝通能力。但是此教學法之所以會成功,教師的教學技巧和個 性可能比方法本身還要重要。並且,此教學法適合歸納能力比較高之學習者,
但是缺乏這些能力的學習者就難免放棄學習,此教學法的教學原則也存在缺點。
因此,現今在日語教育領域,發揮此教學法的優點並修正此教學法的缺點後,
廣泛被採用於日本國內的日語教育。
三、文法翻譯法與直接教學法之比較
直接教學法的出現,可說是向文法翻譯法加以挑戰,但是文法翻譯法仍然
直接教學法的出現,可說是向文法翻譯法加以挑戰,但是文法翻譯法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