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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外籍教師在台生活及工作適應分析

第三節 外籍教師就業媒合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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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時間約有一年,則代表此外籍教師對補習班業者來說就是一個具有相當教學能 力的老師。

總結以上分析結果,可發現原生國勞動市場中存在著就業困難,進而造成為 受訪者外移的主要推力,另外受訪者希望所得增加,並能夠拓展自身的經驗,增 加人力資本,希望能夠先在海外獲得豐富的工作經驗之後,能夠再回到原生國找 到好的工作機會。然而影響他們選擇前往工作的國家決策因素,工作內容是否與 自身專業能力則不完全相關,最主要還是依賴受訪者的原本的語言能力。因此,

目的國能否提供高額薪資最為重要,能否說目的國的母語、或是是否有合適的英 語環境皆不列入影響移動的因素。

第三節 外籍教師就業媒合之分析

此節主要分析的是受訪的外籍教師如何得知台灣工作機會的媒合管道,以及 在這樣的媒合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並藉由本國業者在招募與聘僱外籍教師過程 的經驗談作為補充分析。

一、獲得台灣工作的資訊管道

(一)網際網路的便利

在資訊科技發達的現在,網際網路的無遠弗屆便利了人類生活,使人與人之 間的溝通與互動越來越容易,只要憑藉著一條網路線,無論身在何處,都可以完 成許多以往必須親力親為的事情。因而上網找工作已經變成一種趨勢,利用網路 上的人力網站找工作,和看報紙找工作最大的不同,第一就是用電子郵件往返比 較省錢而迅速,第二則是如果留下履歷,求才單位可以主動通知面試。除了可以 利用網際網路找工作之外,還可以透過網際網路知道台灣外籍教師的工作概況,

可供搜尋的資源就變多了。

FE-1

就透過網際網路了解台灣的生活環境,

FE-3

在網路上找到了尋找英語教師的工作訊息,

FE-2

也提到了一個外國人交流的平

台網站「

tealit.com

」,這個網站的中文名稱是外籍專業交流網,內容刊載了許多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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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台灣教學的相關注意事項,工作證過程的申請,教學工作的內容,求才求職介 紹以及如何居住在台灣。

幾乎所有的受訪者找工作都有藉由網路的幫助,有些是透過網站認識台灣,

有些是透過網路搜尋工作,而有些是在網路上認識朋友,進而了解在台灣當外籍 英語教師的工作機會。不僅受雇者會利用網路,雇主也會透過網路發布求才訊 息,受訪者 TE-1 與 TE-2 皆說明會透過網路求才。但還是認為有人舉薦較佳,網 路的書信往返畢竟沒有其他的證明顯得較無保障,若經人介紹則雇主比較放心僱 用,這種社會網絡的關係下段分析。

(二)社會網絡的實用

除了用網際網路找工作以外,社會網絡亦成為另一種媒合管道,透過朋友的 介紹對於求職的外國籍教師,與求才的本國籍雇主而言,不但比較有保障,也節 省上網搜尋的交易成本。在剛開始聘僱時,會先透過網路發佈求才資訊,而之後 若要再聘僱新任教師時,則會藉由先前所聘僱過,並覺得表現很好的外籍英語教 師推薦人選。雇主 TE-1 就是先由網路,再透過社會網絡來僱用外籍教師的最佳 實例。此外 FE-1 也是透過朋友介紹得知英語教學工作,爾後因在台灣認識許多 朋友,轉換工作下才是現在的工作。

這一條人際網絡的線會隨著停留時間越長,認識的人也就越多,交織而成的 網絡範圍越廣,而每個來台工作的外籍英語教師都擁有一個自我為中心而形成的 社會網絡,偶而會相互交疊。社會網絡不只包含朋友的這一條線,經過熟識的本 國籍雇主牽引,亦可以獲得適當的工作機會,而且因為本國籍雇主彼此之間的認 識和信任,所推薦的人才比較有保障。

由上述可知,無論是透過本國籍的朋友推薦或者是外國籍的朋友介紹而得知 台灣工作機會,社會網絡的關係可以說是另一種尋找工作的重要媒介,也就是說 家庭、朋友和社群所構成的社會網絡關係在遷移行為扮演很重要的角色(Boyd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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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透過網路方式,常常需要透過電子郵件來傳送履歷和相關背景資料提供 資格審核,倘若媒合成功,即開始後續引進過程的手續和動作,只是整個過程常 常缺少了「面試」的程序,所以業者自行對於申請人的資格篩選就顯得非常重要。

因此業者仍會傾向社會網絡的方式選擇合宜的外籍教師。

(三)仲介市場的興起

補習班聘僱外籍教師,以往是在英文報紙刊登廣告,後來則可以在網路上刊 登徵人啟示,現在則有仲介,可分為個人與公司。外籍教師的個人仲介多是曾在 國外長期居留或留學的台灣人,回國後再「牽線」介紹外籍友人來台教英文或外 語;或直接進入國外大學校園,探詢有意到台灣教英文的畢業生,將所有資料整 理成冊,寄送國內各大補習班,供其挑選條件適合的人選。仲介公司則是更有系 統與規則,大部分都是循線從國外引進,國內補習班多要求附上教學證明或相關 訓練證明文件。一般來說,外籍教師薪資約每小時新台幣 500 元起跳,不僅是英 國、美國、加拿大等英語系國家,也有價格較為便宜的南非,每月授課一百小時,

薪資約五萬元。

目前外籍教師的仲介也升級成如同人力銀行的網路平台。一般說來,外籍教 師尋職可分為全職與兼職兩種。依照全職與兼職的不同,使得外籍教師市場運作 機制存在著仲介與派遣的二元情況,許多仲介業者也因而身兼著派遣業者的角 色。

以全職情況來說,我國職訓局規定,若仲介業者引進外師達工作時數 14 小 時以上,則屬全職雇用。市場反映出來的一般工作時間為 25 小時/周,仲介進台 灣後,確保一個月 100 小時的工作時數。薪資方面,國內目前已設最低門檻為 4 萬 7,市場薪資情況平均約在初踏入時即有 5 萬 3 至 5 萬 5 間。薪資會受到外籍 教師本身的學經歷高低、在台經驗累積以及教書區位而有差異,國別差異則不 大;工作時數為 14 小時以下的兼職部分,則採人力派遣的情況處理之,教師薪 資給付則採時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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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與兼職的主要運作差異在於前者為仲介形式,要聘業者與仲介業者簽訂 招募契約後,由仲介業者視要聘業者的需求,從國外引進或就國內現有的提供面 試,收費方式即為仲介費,有分階段性給予,亦有一次付清,在教師工資那部份 不介入;後者則一樣會視業者需求尋才,但以派遣形式由仲介業者(或於此處可 稱派遣業者)與外籍教師簽訂契約之後,派發給要派業者雇用,教師薪資方面則 由派遣業者自補習班業者收費後,給予教師。

仲介業者最大的好處是保障補習班業者較不會面臨外籍教師逃跑的窘境,除 了可以與仲介業者簽訂毀約賠償金額之外,仲介業者可以隨時提供適合的人選,

以幫助業者課程順利,另外,針對逃跑的外籍教師,仲介也會將他們登入黑名單,

以防止有其他的業者再度受害。

外籍教師在台灣的食衣住行,不如藍領外勞在台期間的集中管理,或是有一 個統籌管理人負責,而是一種極為彈性的狀況,端視雇主、仲介者與外籍英語教 師三方之間的約定而定;有些仲介業者會貼心提供當地食宿資訊,但外籍英語教 師在台期間的一切生活得全盤自我負責,傷病多自我處理。

二、媒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工作媒合管道的缺乏

綜上,我們可以知道網際網路、社會網絡和仲介是媒合外籍英語教師與台灣 工作機會的主要管道,然而,前述討論可瞭解外國人對於獲得台灣相關資訊的來 源有限,因此,可以推斷大部分欲初次跨國移動就業的外國人並不熟悉要藉由何 種管道來得知台灣的工作機會。而大部分的受訪者的第一次工作也是經由朋友介 紹,爾後才逐漸建立起自己的社會網絡、才知道大部分外籍人士的網路社群,才 可以轉換工作及跑道。此種媒合管道缺乏的困境不僅限於外籍教師,其他專業技 能職類的工作也有如此問題,因為無特定求才求職管道,所以當我國對外國專技 人才有需求時,因為無正式媒合機制,將使我國喪失招募到國外優秀人才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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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國籍雇主的招募與聘僱經驗

因為上述提及有關正式媒合管道缺乏的問題,本國籍雇主在招募外國英語教 師時,經常是透過網際網路聯繫取得申請者的履歷資料,必須透過自己的判斷來 甄選合適人選;但是,畢竟是外國人,不瞭解其人格特性,在招募徵選時又不能 透過面試確保誠信,所以,引進過程常常發生很多意料之外的脫序事件。最常發 生的事件就是外籍教師原本答應要來工作了,臨時卻去了別的國家或是其他補習 班而不能來,甚至一領到薪水,隔天聯絡不到人的情形。除此之外,外籍教師上 課不認真,缺乏教學熱忱,遲到早退,也都是業者在管理外籍教師較為麻煩的地 方。

聘僱外籍教師時均會簽訂勞動契約,但大多數的業者在面臨外籍教師逃跑 的問題時,也沒辦法比較有作為的辦法,都是消極的再找下一位教師,也因此業 者也有一套保障自己的辦法,TE-2 就採取以下的手段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現在怕外籍教師在簽約之後就離職了,我們會固定扣每月薪資一千元當作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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