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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使用後評估

本節將分別探討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之使用行為與使用後評估。

一、多功能球場使用行為

大安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設置於 3 樓 (長 48 公尺、寬 32 公尺、高 16 公尺) ,設有 籃球場、羽球場、攀岩場、直排輪溜冰場等,主要作為籃球場及羽球場使用,其中又以 羽球為主 (如表 4-10-1 及表 4-10-2) ,提供民眾季租為主,球場中高 6 公尺、寬 4 公尺 的攀岩場,因難度低導致使用頻率低,且使用時會和其他球場相衝突,故閒置時間長。

羽球,晚上為我們尖峰時段,白天的話可能就是學校或是企業社團作使用,使 用率還不錯,尤其是中午,以一個禮拜來說中午使用率大約有七成到八成。

【A9-2】

我們其實以長租為主,以大安來說,場地是 10 個羽球場大,不管是否為籃球 使用時段,我們基本上保留兩個場地作臨租使用,平日晚上或假日早上,剩下 的 8 個場地都是長租的民眾。【A9-4】

基本上以這兩個球類 (籃球、羽球) 為主,其中又以羽球為最多。【A9-7】

中心雖然場邊設置有攀岩場,但是使用者可能使用過一次就不會想要再使用,

因為攀岩場對從事攀岩活動的人來說,沒有太大的挑戰性,很小的場地,一下 就結束了,所以攀岩場的使用頻率非常的低。攀岩場在使用時,旁邊那個羽球 場地就沒辦法使用了,因為攀岩使用者和羽球使用者會互相干擾,所以旁邊羽 球場地再有攀岩使用者的狀況是整個都不能作使用的。【A9-16】

表 4-10-1

臺北市大安運動中心 3 樓多功能球場 102 年 7 月- 9 月租借一覽表 A

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場地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06:00

07:00 08:00

羽球季租 羽球季租

09:0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羽球季租 籃球季租 羽球季租 籃球季租 羽球季租 籃球季租 羽球

季租

19:00

20:00 羽球

21:00 季租

註:場地 1.2.3.4 分別各為一個羽球場,未註明租借情形之時段為開放籃球及羽球臨時租借之時段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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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0-2

由表 4-10-1 及表 4-10-2 可以得知大安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主要使用者為籃球及羽 球運動使用者,故本研究除了以大安運動中心執行工作者為訪談對象外,也以長期 (至 少使用 1 年) 在球場從事籃球及羽球運動的使用者為訪談對象,以下將分別討論執行工 作者、籃球及羽球使用者的環境行為:

(一) 執行工作者環境行為

執行工作者在活動前會先規劃場地要如何使用,主要是以提供民眾運動休閒的室內 空間為主,故會優先考量民眾的使用權益。在與非體育性質的活動接洽時 (活動前) , 中心會先評估活動內容和球場所能提供的服務是否相符合,如果評估後結果是合適的,

才會繼續接洽,而在簽約時會訂定相關規範,以確保雙方之權益;活動中,中心會有同 仁在一旁協助及督導,檢視活動進行時有沒有違約的情形發生;活動後,中心會檢查場 地是否有完整的復原以及球場、設備設施有沒有任何的損傷等。

而在租場地給民眾運動的部分,活動前,中心會先提供租借場地的規範以及相關資 訊,球場主要以季租為主,季租剩餘的時段再作臨租使用,而中心主要提供的就是時間 和空間 (球場場地、器材設備) ;活動中,主要就是讓使用者自行使用場地為主,但若 有球場相關問題,隨時都可以向櫃台服務人員尋求協助,例如場地整潔、器材維修以及 其他使用上的問題等;活動後,中心會清潔場地或是場地的轉換,而在營業時間內 (早 上 6 點到晚上 10 點) 中心不時會有巡場的人員巡視整棟場館,關心場館的情況。

(二) 籃球及羽球使用者環境行為

籃球及羽球使用者在活動前,通常都會提早到球場,在場邊做簡單的熱身運動,而 在輪到自己承租場地的時段時開始運動,最後承租時間到了之後,會在場邊收操和休息,

而大部分的使用者在運動完都會有盥洗的習慣。

二、多功能球場使用後評估

(一) 球場籃球及羽球運動設施 1. 主體設施

(1) 籃球場及籃球架:籃球場為一個全場的大小,籃球架使用箱式移動籃球 架。

(2) 羽球場及羽球柱:羽球場為十個羽球場之大小,羽球柱使用活動滾筒式羽 球柱。

(3) 地板及標線:地板為木質地板,包含了籃球場 (藍色) 及羽球場 (白色) 之 標線。

2. 附帶設施

(1) 器材室:器材室設置於球場外。

(2) 洗手間及盥洗室:設置於球場內,包含男女洗手間、男女盥洗室及無障礙 空間。

3. 附屬設備

(1) 照明設備:球場的正上方裝設多盞水銀燈直接提供球場所需的照明,另有 設置羽球專用之側燈。

(2) 空調設備:空調設備採用全挑高設計。

4. 關連設施

樓梯及電梯:設有兩臺電梯及三座樓梯。

(二) 執行工作者使用後評估

以大安運動中心執行工作者的角度來看,大安運動中心全館採挑高設計,到大安運 動中心在空間上完全不會有壓迫感,大安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為籃球場、羽球場、攀岩 場、直排輪溜冰場共存之空間,可以同時提供多種運動作使用,相對的不同運動在同樣 時間、同樣的空間下一起進行,會產生使用者互相干擾的情況,像是籃球、羽球場地相 鄰,易造成使用者互相干擾。球場中高 6 公尺、寬 4 公尺的攀岩場,因難度低導致使用 頻率低,且使用時會和某一個羽球場相衝突,故閒置時間長。

因為不同運動使用習慣的不同,籃球和羽球同時作使用,而籃球比起羽球算是 比較吵的運動 (甚至有人習慣打球時放音樂) ,羽球使用者覺得籃球使用者很 吵,但籃球使用者覺得打籃球就是要這樣,所以在使用上曾經發生球友互相有 衝突。【A9-5】

中心雖然場邊設置有攀岩場,但是使用者可能使用過一次就不會想要再使用,

因為攀岩場對從事攀岩活動的人來說,沒有太大的挑戰性,很小的場地,一下 就結束了,所以攀岩場的使用頻率非常的低。攀岩場在使用時,旁邊那個羽球 場地就沒辦法使用了,因為攀岩使用者和羽球使用者會互相干擾,所以旁邊羽 球場地再有攀岩使用者的狀況是整個都不能作使用的。【A9-16】

(三) 籃球使用者使用後評估

籃球使用者對場地空間、設備設施使用狀況比較沒有太大的問題。

基本上都沒有什麼問題,這邊場地空間也夠大,沒什麼太大的問題。【B13-3】

(四) 羽球使用者使用後評估

球場對於羽球使用者來說,目前存在的問題有窗戶的光線會影響看球的視線,以及 籃球使用者對羽球使用者多少會造成干擾等,分別討論如下:

1. 窗戶的光線會影響看球的視線

照明設備的部分因為中心有另外加設羽球專用側燈,所以這部分沒有問題,而 是建築物本身設置的窗戶會影響到羽球使用者的視線。

燈光的部分,在面對窗戶那邊比較會被影響,另一邊就又不會。【B14-1】

2. 籃球使用者對羽球使用者多少會造成干擾

大安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空間設計異於其他運動中心,特殊之處在於其多功能 球場為籃球場、羽球場、直排輪溜冰場共存之空間,所以不同使用者同時間使用場 地的機會多,而當籃球和羽球使用者同時使用場地時,羽球使用者容易被籃球使用 者跑動的聲音和造成的地板震動影響。

只是有時候他們如果都從球場的這邊跑到那邊,地板就會有點震動,主要就是 這樣會有點干擾到,其他都還好。【B14-3】

綜整上述,大安運動中心目前所遇到的問題主要是設計方面的問題,由於球場是設 計為籃球場、羽球場、攀岩場、直排輪溜冰場共存之空間,在籃球、羽球場地相鄰的狀 況下,易造成使用者互相干擾。球場中高 6 公尺、寬 4 公尺的攀岩場,使用時會和某一 個羽球場相衝突,故閒置時間長。另外大安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是目前唯一有自行加設 羽球專用照明設備的球場。

第十一節 文山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使用後評估

本節將分別探討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之使用行為與使用後評估。

一、多功能球場使用行為

文山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設置於 6 樓 (長 24 公尺、寬 36.2 公尺、高 11 公尺) ,設 有籃球場、羽球場、排球場等,主要作為籃球場及羽球場使用,其中又以羽球為最多 (如 表 4-11-1) ,以民眾季租及臨租為主,籃球場之使用主要以球隊長期租借為主,其餘時 間多作為羽球場使用。

多功能球場主要是以羽球為主,租籃球的比較少,因為籃球是一個全場的大小,

需要比較多的人,所以至少要找十個人,不過這邊有 SBL 球隊跟我們租借場 地作為練習之用,除了出去比賽之外,原則上是每天都會來做訓練,只要是有 空他們就會過來,每天早上 10 點到 12 點、下午 4 點到 6 點這些時段都是由他 們租借,在這邊也已經使用一年多了。除了這些時段之外,羽球籃球的使用者 都有,但是絕大多數還是以羽球為主。【A10-4】

這部分 (非體育性質之活動) 也有,但頻率不高,都是不定時的,他們有需求 才會來找、才會來問、才會來看場地,這個本來就不是定期的東西。有時候會 有拍廣告的來租借場地,他們有需求可能就是需要球場的景,那他們就會來跟 我們接洽。【A10-10】

表 4-11-1

由上表 4-11-1 可以得知文山運動中心多功能球場主要使用者為羽球運動使用者,故 本研究除了以文山運動中心執行工作者為訪談對象外,也以長期 (至少使用 1 年) 在球 場從事羽球運動的使用者為訪談對象,以下將分別討論執行工作者及羽球使用者的環境 行為:

(一) 執行工作者環境行為

執行工作者在活動前會先規劃場地要如何使用,主要是以提供民眾運動休閒的室內 空間為主,故會優先考量民眾的使用權益。在與非體育性質的活動接洽時 (活動前) , 中心會先評估活動內容和球場所能提供的服務是否相符合,如果評估後結果是合適的,

才會繼續接洽,而在簽約時會訂定相關規範,以確保雙方之權益;活動中,中心會有同

才會繼續接洽,而在簽約時會訂定相關規範,以確保雙方之權益;活動中,中心會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