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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範圍之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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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 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情況(截止 2013 年年底)

台資銀行 大陸分行 台資銀行 大陸分行 台資銀行 大陸分行

第一銀行 上海分行 彰化銀行 昆山分行 合作金庫 蘇州分行

國泰世華銀行 上海分行 土地銀行 上海分行 華南銀行 深圳分行

中國信託銀行 上海分行 兆豐銀行 蘇州分行 台灣銀行 上海分行

中小企業銀行 上海分行 玉山銀行 東莞銀行 台灣企銀 上海分行

玉山銀行 東莞分行 永豐銀行 南京子行 富邦銀行 華一銀行

數據來源:根據大陸銀監會、台灣金管會資料整理而得 注:富邦銀行為收購大陸華一銀行。

第二節 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範圍之影響分析

第一項 不納入大陸存款保險範圍的影響

受惠於「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等優惠政策,台資銀行 大陸分行所受之業務限制明顯減少,故此有效的使台資銀行在大陸的 業務範圍不斷擴大。但 2015 年大陸存款保險條例頒布後,台資銀行 之大陸分行在該條例中被視為外資銀行,並未納入大陸存款保險制度。

隨著台資銀行大陸業務的快速發展,台資銀行未納入存款保險制度所 產生的效應如下:

一、大陸行之有年的隱性擔保制度已使儲戶在辦理存款業務中更 傾向選擇有信譽擔保或存款保險的銀行。而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目前雖 已獲得人民幣相關業務的辦理權限,但如被排除在存款保險制度之外,

意味台資銀行大陸分行陷入了新的不公平競爭之中,尤其是相較於大 陸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及股份制銀行,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本就因為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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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點、發展歷史等因素,在競爭中處在弱勢地位,如進一步被排除在 大陸存款保險範圍之外,所產生的無形損失會更大。

二、未被納入存款保險範圍之內將會造成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成本 大增,嚴重影響業務發展。因歷史、政治等多方面的因素,台資銀行 大陸分行在吸儲方面本身就面臨著嚴峻的困難,而吸儲亦為銀行資金 的最主要來源,故若台資銀行大陸分行一但未被納入存款保險範圍,

意味著台資銀行大陸分行難以從大陸以吸儲的方式獲得足夠的資金,

甚至為了爭取客戶,需要提高存款利率,這樣一來大陸地區業務的開 展將會需要母行更多的資本輸入,大大增加銀行的經營成本。同時,

從台灣本島經濟發展來看,台資銀行如向大陸輸入更多的資金,意味 著總行可運用之資金相對減少,將不利於總行在母國之發展。

三、以長期發展來看,由於台灣內部的金融需求不振,台資銀行 普遍面臨著嚴峻的競爭,獲利情形均不理想。從表 5-2 可得知,台資 銀行的 ROA、ROE 以及存放貸利差均不及大陸銀行,故此台資銀行 無不覬覦大陸的龐大市場;有鑑於大陸銀行的 ROA、ROE 以及存放 款利差於國際中均名列前茅,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更加不該放棄大陸市 場這塊大餅,應力爭大陸官方在政策上給予公平競爭的機會,尋求台 資銀行的更好發展。但大陸經濟目前面臨緩著陸,授信市場進入萎縮

135 Peter Schiff,國家為什麼會崩潰,中信出版社,250-256 頁。

136 隨著美國金融業的發展和擴張,1933 年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已經成為發展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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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金融機構的控制權;如套用在兩岸特殊的政經情勢,台資銀行大陸 分行未被納入存款保險範圍內,反而能減少中國大陸官方對己的干預 和控制,將政治可能引發的連鎖效應降到最低以維持其獨立性。台資 銀行大陸分行擬以更嚴謹的經營投資及更妥適的服務,在中國大陸競 爭激烈的的金融市場中做出自己的藍海品牌。

第二項 納入的影響

將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條例範圍之內,即能夠與大陸 各類所有制銀行享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對台資銀行來說具有極重 要的意義。

首先,可具體改善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的吸儲情形。目前台資銀行 大陸分行的資金主要以島內輸入和大陸台資企業存款為主,大陸居民 在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的存款比例較低。故如不能吸引大陸當地居民進 行存款業務,意味著台資銀行大陸分行需持續支付較高的資金成本,

將嚴重影響盈利。通過納入存款保險條例範圍內,將使台灣銀行大陸 分行身處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將有利於幫助大陸分行降低融資成本,

可從 13 億大陸居民手中獲得更多資本,幫助大陸業務拓展,實現更 多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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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從行銷角度來看,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制度,

意味著大陸官方對台資銀行的高度認可。雖說市場經濟不斷強調政府 需減少對經濟的干預,但以大陸特殊的政治經濟體制,銀行業的業務 拓展絕對相當程度的受大陸官方態度的影響。一但台資銀行大陸分行 被納入存款保險範圍,對大陸民眾以及國際社會而言,代表了大陸官 方對台資銀行的肯定,將有利於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的企業形象,提高 台資銀行在大陸的知名度,更易以行銷手法將業務推廣至大陸本地居 民之中。

第三,將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制度範圍內,亦將有效 減低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的風險壓力,在某種程度上協助台資銀行大陸 分行降低經營成本。不過,由於兩岸的特殊情勢,大陸官方有可能在 附加政治條件的情況下,將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制度範圍 內,此部份需謹慎應對。

第四,將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制度範圍內,所涉及之 層面並非單純規範兩岸金融機構經營或問題處理之法令而已,更涵括 兩岸之破產法令。相關問題並非我國單方施力即可,仍有賴兩岸藉由 協商產生共識。雙方可透過兩岸銀行合作監理平台137就存款保險議題

137 兩岸開放銀行相互設立分支機構後,首應遵循國際金融監理標準,依合併監理及母國監理 之原則,由海峽兩岸金融主管機關共同擔負起金融監理之責任,並互相協商母國監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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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對存款保險制度進行協商,力爭將台灣銀行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 範疇內。

但是,筆者對「兩岸銀行合作監理備忘錄」的簽訂抱持較悲觀的 看法。「兩岸銀行合作監理備忘錄」雖可創造兩岸經濟的雙贏新局,

但大陸近年來傾向以經濟為籌碼換取政治上的利益。故此「兩岸銀行 合作監理備忘錄」可預期的會受到政治干預,讓單純的經濟行為背負 複雜的政治訴求139。筆者認為大陸有關方面會以為台資銀行大陸分行 提供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為誘餌,要求台灣在政治立場方面做出讓步,

此部分涉及層面極為複雜,除需顧及台灣國內民意,尚須待各政黨角 力協商,故即使短期內「兩岸銀行合作監理備忘錄」能夠正式簽立,

其象徵性意義將會大於實質意義。不過,有關方面可以採取以點帶面 的做法,首先從存款保險制度入手,儘快將大陸分行納入存款保險範 圍內。

第二項 台資銀行應有選擇性的納入承保範圍

大陸存款保險條例的頒佈,並非表示大陸當局完全放棄政府的隱 性擔保制度。相反的,從前面的分析來看,大陸原有的政府隱性擔保

139 彭百顯,台、中簽署金融監理 MOU 的意義與影響,新世紀智庫論壇第 48 期,2009 年 1 2 月,9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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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將會進一步隱性化。140筆者認為大陸存款保險條例則即為各大銀 行享受政府隱性擔保制度的門檻,未納入存款保險條例承保範圍內的 銀行,將會被儲戶用腳投票,嚴重影響大陸國內的各項業務開展141。 相反的,納入承保範圍內的銀行,則會獲得更加隱性的政府信用擔保,

有利於提升業務競爭力。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有志於發展大陸業 務的台資銀行需要儘快利用大陸存款保險條例中第二條中的特別條 款爭取有選擇性的納入承保範圍。

具體而言,對在大陸設點之金融機構來說,被納入大陸存款保險 保障範圍系一利多乃普遍共識,有志於開展大陸人民幣業務的銀行需 要盡快展開政治公關的運作,以祈盡快獲得這個進入門檻資格。因大 陸經濟總量在 2025 年左右將會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

與此同時,人民幣在國際間的地位將會大幅提升,促使世界各大銀行 都在積極爭取人民幣業務。故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欲在大陸開展人民幣 業務,就迫切需要跨過相關門檻,以達到吸儲的目的。但對主要以大 陸台資企業為目標客戶的台資銀行而言,如通過吸收大陸台資企業的 人民幣存款即能滿足業務基本需要,未納入存款保險制度亦可不用繳 交保費,相對降低成本,即可暫時不考慮加入大陸存款保險。

140 劉勝題、曹凱,從 FDIC 看我國未來存款保險法治,商業研究,2013 年 5 月,207-208 頁。

141 劉久,前揭註 63,1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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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 入股大陸金融機構或成立子行

對於臺灣銀行業來說,早就看好中國大陸在歷經多次金融改革後,

金融市場已有一定發展,經濟活動繁榮、潛在金融需求高;雖然台資 銀行赴陸發展起步已落後其他外資銀行,但其相較於外資銀行之優勢

金融市場已有一定發展,經濟活動繁榮、潛在金融需求高;雖然台資 銀行赴陸發展起步已落後其他外資銀行,但其相較於外資銀行之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