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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2 天然災害與致災因子

一般所謂災害包括「天災人禍」,可分為天然災害及人為意外事故兩種。臺灣因受 地質、地形與天然地理位置等因素影響,自古以來,即經常遭受天然災害之威脅。人為 意外事故隨著人群聚集、空氣品質惡化與環境破壞等,一旦造成重大災害,對國家、社 會及整體民眾居家生活之生命財產均會產生嚴重之威脅。我國災害防救法對災害則有明 確的定義,災害包括二類別:

一.風災、水災、震災(含土壤液化)、旱災、寒害、土石流災害等天然災害。

二.火災、爆炸、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礦災、空難、海難、陸上交 通事故、森林火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生物病原災害、動植物疫災、輻射災害、

工業管線災害等災害。

由上述的定義或描述,對災害雖描述詞語不同,但皆指出災害包括「災」與「害」,

「災」不一定會成「害」,只有當「災」(Hazard)發生後,對人類所居住的空間環境、

設施、生命、財物造成損失的才稱之為「災害」(Disaster)。災害依其類型及引致因素,

依我國災害防救法定義,可歸納為天然災害及人為災害。本研究將以影響較大之天然災 害作為探討對象。

2.2.2 災害類型與致災因素

臺灣因地理因素,天然災害主要以「天災」、「地變」為主;「天災」主要係因氣候因 素,「地變」來自於地表或地層的擾動,而依各天然災害性及災害管理體系有不同的分 類。災害在分類上,有廣義與狹義分類法,亦可依定義、性質或因素進行分類;在實務 上,則以造成主要的災害致災型態作為災害名稱,例如地震災害、崩塌、輻射災害等。

近年來因災害之影響複雜化,單一致災因子如地震,除直接造成已被認知的災害外,可 能誘發其他型態災害,如海嘯、核災等,亦可能因強烈地動擾動地層造成大規模崩塌,

單一致災因素最終造成互相影響的複合型災害。圖 2-1 即為各分類系統、災害類型及災 害型態分類圖。

臺灣重要的天然災害主要包括有:

一. 氣象災害:包括颱風、梅雨、龍捲風、雷擊、強風、焚風、豪雨、寒流、霜害、冰 雹及旱災等。尤其每年 7~10 月為颱風好發季節,通常伴隨強降雨,並誘發洪水災 害、土石流或崩塌等其他嚴重災害型態;其災害嚴重威脅臺灣土地及人民生命安全。

二. 海象災害:包括暴潮、海嘯、瘋狗浪、巨浪、海水倒灌和海平面上升等,對沿海低 窪地區、海上航行船隻、岸邊交通系統等產生嚴重威脅。

三. 洪水災害:包括山洪爆發、河水氾濫、淹水和積水等;主要原因為水土保持不佳、

氣候異常致降雨強度暴增,超過現有防洪標準、都市化快速、以及土地利用不當導 致地層下陷等等諸多因素。

四. 地質災害:包括山崩、地滑、土石流、地表裂縫、塌陷、泥火山噴發、地層下陷、

土地沙漠化、土壤流失及土壤鹽化等。近年伴隨降雨頻度增加,地質災害頻傳。

五. 地震災害:包括由地震引起的各種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衍生災害,如土壤液 化、噴沙冒水、城市大火、河流與水庫潰堤等,地震災害為臺灣單一災害造成最嚴 重損傷的災害別。

六. 農業災害:包括農作物病蟲害、農業氣象災害及農業環境災害等;農業為氣候敏感 產業,易受氣候影響,尤其每年颱風季正是主要作物成長及收穫期,因雨或風造成 嚴重災損。

圖 2-1 災害分類系統、災害類型與災害型態分類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繪製

天然災害產生原因主要皆來自於大自然的營力作用,例如異常降雨、地層變動、熱 帶氣旋(颱風)等;自然營力所造成之災害也通常不會僅是單一類型,例如地震除造成 地表設施(建築、橋梁、維生管線、核電廠、道路交通系統)直接的受災外,亦會導致 地貌的變動如崩塌、斷崖等;此外,災害也通常會造成人文社會直接的衝擊,例如,人 口增減、產業樣貌變化、聚落生活型態改變等。因此從災害的發生原因、災害發生後的 影響,以人類及所賴以生存的空間而言,災害一旦發生,即會對人類所生存的物理空間、

以及人類活動構成的人文內容、決策行為產生直接的衝擊;反之,人類實質物理世界或 人文環境一旦產生變動,亦會干擾自然環境自我的常態運作,進而造成災難,如圖 2-2 天然災害交互作用圖所示。

一. 自然營力,如颱風、梅雨、地震等來自於自然產生的現象。

二. 人文環境,如人口特性、文化活動性等人類所呈現的特性。

三. 物理環境,為實質的空間範疇內的地物地貌,如建築物、公共設施、地表高低、河

川水文、植物等。

若進一步探討圖 2-2 之意義內涵,雖然天然災害主要來自於自然營力而產生的「天 災」、「地變」,但人類在實質物理世界中具備一定的能量影響力,人類活動所創造的文 明世界一旦對自然營力造成干擾,災害就不僅是所定義的完全來自於自然;「人」為災 害的承受體,為要避災,還是要思維「天」、「地」、「人」三者和諧的老祖宗智慧。

圖 2-2 天然災害交互作用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