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8 月 7 日聯合報有一則「遴選校長,歧視女性,教部敗訴」的新聞吸 引研究者的目光:住在台北的前台灣科技大學副校長陳金蓮女士,九十五年參加 宜蘭大學校長遴選時,遴選委員輪番問她:「妳到宜蘭,家庭怎麼辦?」中山大 學校長張宗仁則問:「女性的募款能力是 不 是 比 較 差 ? 」評選結束後,教育部 圈派江彰吉出任宜蘭大學校長。陳金蓮認為遴選過程充滿性別歧視,控告教育部 與張宗仁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她勝訴。判決指出,依教育部 規定,募款能力並非必要考量項目;但張宗仁卻將「募款能力」與「性別」連結,
且只對陳金蓮提問,未對另兩名男候選人問相同問題,顯然有差別待遇。法官特 別舉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蕊為證,證明女性也有很好的募款能力;而張宗 仁、教育部必須連帶賠償陳金蓮精神及名譽損失兩百萬元,登報道歉一天,並且 在教育部官方網頁刊登公告、道歉函一個月。
看完新聞,研究者不禁懷疑台灣社會對女性的看法停留在那個階段?在這些 學術態度嚴謹的男性知識份子心中,是否認為現代女性應該且必須是犧牲奉獻的
「家中天使」?從男性遴選委員僅對陳金蓮提出家庭與募款問題,或許正暴露二 十一世紀台灣男性潛藏而穩固的父權意識:女人不該離開家庭,因為女人的天職 是無私無我的推動搖籃、整個家庭,沒有她,家事誰來做?兒女誰來照顧?女人 除了養兒育女的能力受到肯定與讚揚,在公領域的表現與能力必不如男人。換言 之,女人最被讚揚及許可的角色是母親,然而社會「對母職的褒揚,卻抹去了女 性的身分與屬性的特殊性,將女性等同於母親,意味著女性只能以其生殖能力而 存在,生育與養育就是女性一生的目標。除了母親以外,女性做一個女人的權利 被剝奪了」(林松燕 30)。「他」們對女性職責的看法,與十九世紀的羅斯金(John
Ruskin)在<女王的花園>(“Of Queen's Gardens”)中發表的「男人的『職責』
(即特權)是『公共性質的』(戰爭、金錢、政治、學問),而女人的『職責』(指 責任)是『私人性質的』(如家庭責任)」(轉引自米利特 152)的古老話語並無 分別,顯示父權社會思想仍根深蒂固,即使女性主義者努力奮戰超過了一百年,
在此觀念上並未看見令人振奮的進步,說明女性地位的改變多麼是緩慢而不易。
再從大眾傳媒觀察,也發現今日女性難以跳脫刻板印象,形象常被嚴重扭 曲、物化,影響所及,使大大小小的閱聽人心中,對女性存有不實幻想。簡瑛瑛 以美國華德.狄斯奈(Walt Disney)企業發行的動畫如《白雪公主》(Snow White)、
《睡美人》(Sleeping Beauty)為例,指出片中的女主角總遭刻畫成被動、昏睡、
等待救援與為愛犧牲的純情女性形象,迭遭女性主義者批判抗議(120)。而一九 九五年發行的《風中奇緣》(Pocahontas)卡通動畫,雖開始標榜原住民「女英 雄」及所謂大自然「母性」文化(108),表面上似乎形塑一個正面、真實的女性 形象;但實際上:
狄斯奈的波卡形象是從西方商業企業界的角度著眼,強調印地安公主的 賣點,為的是迎合白人、中產階級、青少年及成人觀眾,因而大加炒作 過去白人所創造出來的傳說、形象,並加以浪漫化、性感化以減輕白人 觀眾的罪惡感以及心理負擔。(111)
在此片中,原住民女性的觀點被消音與漠視,依舊呈現男性希望看見的女性形 象。文化工業挾其強大力量將女性形象做為商品符號(109),以肯定女性之名,
行資本體系大規模行殖民女性之實。這些物化女性的卡通動畫在文化工業的操弄 下不斷重播,日復一日深深嵌入兒童的心靈,成為他╱她們性別角色模仿的對 象,使其自然而然內化父權社會的價值。男童理所當然扮演王子、英雄,女童想 像自己是等待王子救援的美麗、柔弱公主。
又如每日在台灣上映,女性角色擁有誇張三圍、穿著誘人服飾的日本卡通,
及無數以女體吸引視聽人目光的廣告,也顯示女性成為男性凝視的對象,以性化 與物化的形象呈現,足證今日社會實未放棄對女性的操控與壓制。
電視和電影中的女性呈現這樣令人憂心的形象,文學文本中的女性也未若想 像中的更貼近現代女性的真貌。尤其是兒童幼年時期所閱讀的童話、民間故事經 常出現虛構的女性,使兒童從早期閱讀經驗中接受不真實的銘印。齊普斯(Jack Zipes)嘗於《童話.兒童.文化產業》(Fairy Tales﹐Children﹐and the Culture Industry)
中指出:經典模式的童話故事,像是貝洛、格林、安徒生或是當代的經典通俗迪 士尼電影,都具有強化父權社會與消費文化產業的傾向(26),更教人擔憂的是,
童話故事就像「自然歷史」一般迂迴的滲入兒童的生活(124);倘若兒童從小開 始自然而然的將父權價值內化,長大成人後的兩性能否察覺幽微而深埋的父權意 識型態,並加以質問女性的真名?
以兒童經常閱讀的《格林童話》為例,巫婆永遠是貪婪、恐怖的象徵,在故 事中下場悲慘,常被處以殘忍的酷刑。然而邪惡「女巫」的出現其實是基督教逐 漸掌握整個歐洲文化的轉型過程下,作為主要論述者的男性摹塑出的女性負面典型
(黃靖芬 3)。換言之,「女巫」的負面論述1(discourse)與形象乃在政治意圖 下形成。然而兒童並不瞭解這些歷史,也不清楚塑造這些女性形象背後的意識形 態與牽涉其中的兩性之間權力關係,卻不加懷疑的接受,令人不得不擔心身處各 種強勢媒介傳播影響力下的兒童,理所當然的將女性視為自我犧牲的母親,或是 做為男性慾望的客體,或是瘋狂恐怖的嗜人女巫。
無論是真實世界中的女性或再現於社會的女性形象,皆是為滿足男性的理想 與需要,而被包裝成賢妻良母、睡美人、傾國妖姬或惡毒女巫。誠如伊瑞葛來(Luce Irigaray)所言,女人總是配合男性英勇的演出幻化各種面目,「被包裹在合適 的皮囊之內,但是,卻非我們自己的皮囊。退守至專有名詞中,卻反遭其害。既 非妳的,亦非我的。我們什麼也沒有。我們改換名字,猶如男人交換我們。猶如 男人使用我們,把我們用盡榨乾」(《此性非一》 269),為男人而存在卻失去自 我。吳爾芙(Virginia Woolf)在《自己的房間》(A Room of One’s Own)對女 性存在的虛無也提出類似觀察:「多少世紀以來,女人只做了一面鏡子,有一種 幻異而美妙的作用,將男子的影像加倍放大。如果沒有這種妙手,也許大地上仍
是一片隰地與叢林,根本也許就沒有人類那些光榮的戰蹟」(67)。從此角度來 看,即使女人的地位已提昇,在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漸佔有一席之地,我們仍舊 生存在女性利益被迫附屬於男性之下的父權社會2,屈從於父權權力之下。
然而,這一切究竟是通過何種途徑達成的?為什麼千千萬萬的女人心甘情願耗 費金錢、精力,甚至忍受痛苦追求美麗,成為男人欲望的客體?為什麼世世代代 的女人,不斷走進家庭這個無形的監牢成為妻子、母親,甚至內化賢妻良母的女 性神話,成為犧牲奉獻、支撐男性存在的美妙鏡子?維登(Chris weedon)認為 後結構主義觀點對女性為何安於妻、母的角色提供相當好的解釋架構。從後結構 主義觀點來說,人類一出生便處於語言並受其塑造,語言提供不同話語位置與兩 性特質模式,影響我們詮釋自身的經驗與所有知識,建構了自我與個體的主體性
(subjectivity),影響個人意識及潛意識的思想、情感及對自身的感知,及瞭解 個人與世界關係的方式(38)。如同西蘇(Hélène Cixous)所言:「一旦我們存 在,便生存於語言之中。語言向我們說話,宣講其法則,它給予家庭模式,給予 婚姻模式,甚至在說出一個句子,肯定實在的意思、對實在置疑,一個本體論,
我們已為男性的欲望所掌握」(“ Castration Or Decapitation?” 45)。
主體性由主體位置所構成,個人從認同的主體位置構成對自身的感知,根據 特定的方式來理解世界及解讀我們的經驗,因此是社會與文化的產物,一種話語
(discourse)的結果,經常遭遇衝突、矛盾、處於過程中並不斷改變(維登 39)。
早在我們學習語言之前便已存在於法律、政治體系、教會、學校、家庭、教育制 度和媒體等社會機構與社會實踐中的特定話語,經由表意的過程建構「我」,言 說的主體實則依賴早已存在的話語位置,且被迫採取話語所設置的立場(巴克 234)。
巴特(Roland Barthes)在《寫作的零度》(Writing Degree Zero)中指出權力 無處不在,它以意識形態的樣貌滲進國家、階級、集團,甚至潛入家庭和私人關 係裡(188-89)。權力隱藏在話語之中,並緊密攀附在語言結構裡;語言結構是 一種分類現象,而所有的分類都是壓制性的。因此,語言結構就是「一種普遍化
的支配力量」(190),本身即包含一種無可避免的異化關係。更確切的說,語 言「為權力服務」(190)。
在歷史的長河中,無論中、西方,關於女性的話語都來自於男性,女性成為 話語所構成的知識對象,進而被剝奪替自身發言、詮釋自我意義的權力。失去語 言的女性僅能「以男人的聲音講話或是保持緘默」(黃華 17)。孟悅、戴錦華也 認為,女性聲音在歷史上被壓抑、消音的處境,使得「大部分女性除了在規定的 位置,用被假塑或被假冒的形象出現,以強制的語言說話外,根本無從浮出歷史 地平線」(26)。女人的身心在父權話語的包圍下,不自覺的被形塑成符合男性
在歷史的長河中,無論中、西方,關於女性的話語都來自於男性,女性成為 話語所構成的知識對象,進而被剝奪替自身發言、詮釋自我意義的權力。失去語 言的女性僅能「以男人的聲音講話或是保持緘默」(黃華 17)。孟悅、戴錦華也 認為,女性聲音在歷史上被壓抑、消音的處境,使得「大部分女性除了在規定的 位置,用被假塑或被假冒的形象出現,以強制的語言說話外,根本無從浮出歷史 地平線」(26)。女人的身心在父權話語的包圍下,不自覺的被形塑成符合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