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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藥癮者性別角色需求與性別差異物質濫用處遇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女性藥癮者性別角色需求與性別差異物質濫用處遇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女性藥癮者性別角色需求與性別差異物質濫用處遇 女性藥癮者性別角色需求與性別差異物質濫用處遇 女性藥癮者性別角色需求與性別差異物質濫用處遇 女性藥癮者性別角色需求與性別差異物質濫用處遇

壹、我國物質濫用現況

董淑鈴(2000)彙整文獻發現,不論國內外在物質濫用領域治療皆以男性為 主,國外著名的酒癮戒癮者匿名互助會(Alcoholics Anonymous, A.A.)的戒癮十二 個步驟也是以男性為主軸。反觀國內,政府注重在毒品宣導及預防的衛生教育上,

警政法務加強對毒品犯罪的防治以及建構戒治的醫療模式,甚少提及對於女性需 求與特殊性提供的服務。楊士隆(2008)對於我國對藥癮者司法戒治模式認為應

包涵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毒癮戒治暨社區復健、受保護管束人之醫療戒癮模式、

受刑人輔導方案、社區追蹤輔導、緩起訴戒癮:但他觀察實際上刑事司法之毒癮 戒治體系,僅包涵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監獄毒品受刑人輔導方案與保護管束之 醫療戒癮三個環節,以及試辦中的緩起訴醫療戒癮/替代療法方案。由此政策研究 內容架構可看出,我國藥癮治療與司法戒治也並沒有任何考量性別因素考量。但 是女性藥癮者生命與生活適應可能因藥癮治療缺乏性別考慮而全面惡化崩潰。董 淑鈴、楊明仁、黃正鵠(2000)研究針對戒治所內的女性受戒治者,發現女性藥 物濫用者之復發歷程為一連串的內在心理、外在行為人際互動與生活形態交互作 用,復發歷程包括認知、情緒、人際互動與生活型態各層面。於此,未有適當的 以女性為主戒治模式與治療方案,女性再復發機率可能就會增加。

貳、她們有性別需求

性別差異在藥物濫用影響層面與問題,女性除了其物質濫用相關問題,還有 心理問題及生命事件創傷等,她們的需求歸結如下(Brady & Ashley, 2005):

1. 懷孕及小孩養育問題,她們會懼怕去尋求處遇,怕會失去她小孩的監護權。

2. 經濟問題,女性物質濫用案主的經濟困難,因為她們較多是低教育程度和低所 得的職業的緣故。

3. 家庭和伴侶影響,女性物質濫用案主比男性可能遭受早期原生家庭失功能影 響,和缺少親職勝任角色模範,及進入一個由男性伴侶主導的依賴關係中。

4. 社會烙印和歧視,女性物質濫用案主比男性受到更多社會的烙印和歧視。原因 在於女性藥癮者會有以性換藥或換錢的行為,性工作和藥物依賴間有很強的關 連。

在性別差異上,女性除了有養育孩童壓力及面臨經濟問題外,較易受到男性 伴侶的影響,及社會烙印和歧視;這些也使女性所要面對的問題比男性更為複雜、

多元。回溯女性藥癮者早期性和生理虐待的經驗,可以發現女性的藥物濫用行為 與其過去傷害經驗有關,包括性虐待、亂倫、家庭暴力及喪子等事件(Becker & Duffy, 2002)。女性受到環境因素(如:成長於藥物濫用家庭或家庭失功能)影響遠甚 於男性,可能成為性虐待包含性侵的受害者(Molidor et al. , 2002)。

参、以性別差異物質濫用處遇為基礎

女性在物質濫用上基於特別需求,需要特殊處遇來面對問題,必須以性別差異 作為基礎處遇的考量。在傳統上以男性為基礎的物質濫用計畫,應用在女性身上其 處遇結果的有效性是很差的(Molidor, 2002)。且由於所提供的服務無法滿足女性 需求,對女性案主來說,沒有能提供她們支持以及相關健康照護的環境( Tiedje &

Starn, 1996)。 然 而 , 縱 使 女 性 已 經 為 物 質 依 賴 議 題 努 力 很 多 世 紀 , 但 社 會 一 般 仍 將 藥 物 濫 用 視 為 屬 於 男 性 的 問 題( Bride, 2001)。近來Brady和Ashley

(2005)的研究,意識到女性藥癮者增加的趨勢,將性別(Gender)差異在研究物 質濫用處遇上列為重要考慮的變項。

女性藥癮者的經驗與男性非常不同。女性在身體和心理承受比男性更嚴重的 成癮,比男性遭受更深的社會烙印。Simpson(2007)說明女性使用藥物與男性不 同:女性與男性最大的分別,在於懷孕的生命經驗;對於懷孕女性的服務上,有 將近九成的女性藥癮者接受處遇時剛好是適合懷孕的年齡,但緣由身處的結構位 置或照顧議題,很多女性因為審判制度和服務人員的敵意而不願意去尋求產前照 顧。整體而言,面對女性藥癮者增加的趨勢,臨床實務和研究也開始界定和提出 針對女性需求發展差別處遇的必要性,並在傳統的處遇上做改變,除了因

HIV/AIDS 和結核感染率的爬升、雙重診斷案主的增以及較低工作能力問題外,也 開始討論這些針對女性需求所做的改變在工作受雇議題和服務的接近性、可利用 性上是否符合女性的獨特需求(Rowan-Szal et al. , 2000)。Arfken 等(2001)從底 特律政府建立物質處遇系統的資料,檢視在評估上是否有男女差異層面的問題,

以 30 天作為處遇完成的標準,結果發現,與男性相比女性的確在評估上有嚴重的 問題,在門診計畫處遇上女性有較低的 30 天維持率及和較低的處遇完成率,在處 遇上也發現,女性有較多的心理壓力、較多的醫療問題及較差的工作職能、低收 入和更嚴重的成癮,和較少的法律問題。Rowan-Szal 等人(2000)以三個社區 635 的個案(199 位女性和 436 位男性)為基礎的美沙冬處遇服務的性別比較研究,結 果發現女性有更多心理症狀和 AIDS/HIV 危險行為,她們也有較少的犯罪活動、較 少的酒精使用以及較高的戒癮動機。

目前的處遇計畫以男性觀點為主導,這與女性的需求有著大大不同,因為懷 孕這個特殊的生命經驗,促使必須因性別的相異而在處遇上做改變,另外考量實 務上所遇到的女性議題,希望能夠發展一個針對女性主體的計畫,以符合女性的

需求。Grella 等(1999)以次級分析方式,比較單一女性(women-only, WO)和性 別混合(mixed-gender, MG)計畫的特性,單一女性(WO)反映了男女之間更廣 向度的社會經濟差異。單一女性計畫在費用、支付來源、服務提供、針對特別人 口服務、處遇資格、過程和持續層面皆有所差異,最大的不同是針對女性需求提 供特殊服務,聚焦在女性養育孩童的責任上;單一女性比性別混合計畫更可以提 供多元的親職課程、關於孩童和小兒科、產後的服務。Niv 和 Hser(2007)以縱貫 性研究調查 189 位女性在單一女性(WO)計畫和 871 位女性在性別混合(MG)

計畫,關於處遇需求、服務利用性的結果說明其兩者差異;在需求上,WO 計畫的 女性更能發覺關於女性的議題,比 MG 計畫有顯著的酒精、藥物、家庭、和精神 徵狀嚴重程度,發現到更願意接受居住計畫(residential treatment),而不是通常接 受屬於門診照護(outpatient care)的 MG 計畫。國外實證研究說明,針對性別的 物質濫用處遇(gender-specific substance abuse treatment)可以增進女性持續性照 顧。Claus 等(2007)分別比較只針對女性處遇-長期居住物質濫用處遇(specialized, women,s only treatment, SP)(樣本數 747 人)及提供一般性別混合處遇(stand mixed gender treatment, ST)(樣本數 823 人);結果發現,在只針對女性處遇的女性比在 一般性別混合處遇的女性,持續完成處遇照顧的比例較高。

參、以性別敏感(gender-sensitive)取向處遇之議題

在女性復原的過程中,處遇是很重要的環節;對於處遇,她們關注什麼服務 項目?處遇服務的內容是否滿足女性的特殊需求?有哪些議題她們需要去面對?

回應上述問題,Rowan-Szal 等(2000)提到處遇服務包括醫療、心理、家庭/社會、

職業和經濟協助服務等內容項目。女性在美沙冬替代療法中,發現在心理和家庭 層面有較高的問題發生率,關於她們的小孩、暴力議題以及更甚於男性 HIV/AIDS 感染率等。女性藥癮者與男性藥癮者相比,有較多的心理症狀,包含低自尊、高 度憂鬱、高度焦慮、社會適應能力較差以及較少自己作決定,和有頻繁的自殺想 法,且企圖和使用非法的鎮定劑。

女性的藥物成癮在上癮傾向以及問題需求與男性不同,女性會因配偶或其他 家庭成員可能是酒癮或藥癮者,使她們連結沮喪或者試圖自殺的傾向更為明顯,她 們並陳述濫用藥物是為了回應嚴重、緊張受到刺激的事件的自我保護,希望藉

此尋求健康和家庭問題的協助(Salmon et al. , 2000)。鑑於男性接受處遇,存在 著現實的失業或具威脅的合法問題;婦女在尋求服務上有較多生理、合法的問 題或情感虐待(Tiedje & Starn, 1996)。Goldberg(1995)指出,以男性角度出發 的標準處遇復原過程,但實際上女性在此種標準處遇的可近性上有很多的問題。

尋求處遇過程中,身上肩負著養育孩童的責任,有些是在孩子還很小的年紀、有 一些則是單親媽媽 (Finkelstein, 1994)。懷孕的婦女和有小孩的女性是處遇的首 要考量,著重在女性(women-focused)以及性別敏感(gender-sensitive)(Arfken et al. , 2001)。

女性有心理問題與低自尊感,以及受到藥癮伴侶的影響,說明了女性需要別 人情感支持與關懷;而男性藥癮者處遇的趨向是朝向個體的方式,但對於女性藥 癮者來說,應著重於她們與其他人關係的脈絡,對她們的處遇取向應聚焦在關係 上(Finkelstein, 1994)。Tiedje 和 Starn(1996)以自我關係理論說明,女性在關係 中身為女兒、伴侶和母職的角色上,自我價值感的建立是立基於與他人關係加強 連結上,當女性因經歷失敗或失功能關係,可能會導致自尊降低、嚴重的憂鬱和 較多的藥物使用;女性比男性更可能經歷毀壞的失落關係,和更深層面的羞恥及 自尊問題(Molidor, 2002)。Tiedje 和 Starn(1996)為了要幫助酒精使用和藥物 使用而喪失個人價值感與自我分離的女性,提出以關係的取向去思考所處的關係 脈絡,以及如何將服務傳輸給女性的架構。Ganzer 和 Ornstein(2008)以關係觀

女性有心理問題與低自尊感,以及受到藥癮伴侶的影響,說明了女性需要別 人情感支持與關懷;而男性藥癮者處遇的趨向是朝向個體的方式,但對於女性藥 癮者來說,應著重於她們與其他人關係的脈絡,對她們的處遇取向應聚焦在關係 上(Finkelstein, 1994)。Tiedje 和 Starn(1996)以自我關係理論說明,女性在關係 中身為女兒、伴侶和母職的角色上,自我價值感的建立是立基於與他人關係加強 連結上,當女性因經歷失敗或失功能關係,可能會導致自尊降低、嚴重的憂鬱和 較多的藥物使用;女性比男性更可能經歷毀壞的失落關係,和更深層面的羞恥及 自尊問題(Molidor, 2002)。Tiedje 和 Starn(1996)為了要幫助酒精使用和藥物 使用而喪失個人價值感與自我分離的女性,提出以關係的取向去思考所處的關係 脈絡,以及如何將服務傳輸給女性的架構。Ganzer 和 Ornstein(2008)以關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