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分析

二、 媒體如何書寫

1. 媒體標題的性/別視角

標題概括新聞的要點,並詮釋通篇報導的意義,具有能夠吸引讀者注 意力、強調新聞的重要性等功能(Bowles & Borden,1999:51-52),標題 的設定與呈現為新聞報導中重要的一個環節。然而,雖然新聞標題的設定 通常都是由報社內部編輯決定,但也反映了編輯對新聞本身的新聞價值認 知、觀點,以及背後部分的媒體機構或是社會權力結構。就「郭采潔反同 志婚姻」新聞事件四大報的新聞標題來看,雖然看似中立,但細讀標題,

其中敘事者亦有其選擇觀看此事件之立場,以下作三類區分:

(1) 站在郭采潔一方/站在反同性戀一方立場

舉例來說:《聯合報》2013 年 11 月 05 日標題:「『個人意見』嗆郭采 潔:別穿同志設計衣」,雖然標題文內是為支持同性戀族群之部落客針對 此事件的言說,然而,其中標題內容選擇為帶有情緒性的言論,而也使用

「嗆」這類負面的字彙做為新聞門面;而《蘋果日報》2013 年 11 月 06 日標題:「郭采潔慘被扣歧視同志大帽 憂民眾對多元成家草案一知半 解」,標題前文使用「慘」以及「扣歧視同志大帽」,而後文使用「憂民眾 對多元成家草案一知半解」企圖為事件中站在反同志的負面角色的郭采潔 緩頰。

(2) 站在中立偏郭采潔一方立場

《自由時報》2013 年 11 月 06 日的標題:「郭采潔臉書:多元成家應 多討論」以及 2013 年 11 月 08 日的標題:「郭采潔談同志婚 認難以淺見 輕言」,站在中立,但新聞視角選擇還是採用郭采潔言論中較中立的言說 做為標題下標,標題內容雖然沒有對性/別議題有更多的論述,卻也隱含 著教導向郭采潔言說立場。

(3) 站在中立偏反郭采潔一方/站在中立偏同性戀一方立場

例如:《中國時報》2013 年 12 月 05 日的標題:「郭采潔「支持同性 婚」說不出口」,此標題雖沒有明說,以較保守之文字「說不出口」描述 事件,但卻間接反映郭采潔對於同性婚姻的猶豫甚至抗拒的態度,也反映 了敘事者觀看此新聞事件的視角,以及欲帶給閱聽眾其想傳遞的意圖及概 念。

在筆者的整理的新聞標題分類中,並沒有純粹的站在反郭采潔一方的 立場,而就敘事學而言,「為何值得說」、「如何選擇」是增加敘事性的一 種手段,而就商業角度考量,刊物閱聽眾為何人、此議題何人會關注,敘

事性與受眾利益符合,理論上其收益將會更高。雖然標題為描述整體事件 的「重點」,但由敘事者的視角切入,卻也反映出敘事者個人面對社會、

歷史、文化的觀念與表現出來的態度,甚至是背後媒體機構的經營、社會、

文化觀以及其背後服務的多數閱聽眾的社會與文化觀。

2. 媒體引言之性/別視角

當敘事者或者是故事角色在說故事的時候,同時他們也引領故事的方 向,並框架主要的故事線,而此框架中又會在框架次要的故事線,形成層 層交疊的重現(recuring)。(Fludernik, 2009)。而通常新聞報導的首段書 寫即為報導靈魂所在,媒體在引言(即導言)的部分又是以何種角度呈現,

背後的性/別視角又為如何,將是本段的分析重點。而在引言的分析中,

筆者曾嘗試分類引言類別,但引言同質性高,故不做細部分類,而採綜合 性的分析。

2013 年 11 月 09 日《蘋果日報》的內容主要講述郭采潔因網路發言 的內容及結果,卻又在導言末段如此描寫:「記者再問「妳最近是不是壓 力很大?」她邊走邊說謝謝,但眼睛泛紅,似已哭過一場。」將事件與郭 采潔為事件的情緒作牽線,讓原本新聞主軸焦點轉移次故事線而情緒化。

而 2013 年 11 月 06 日《中國時報》的內容亦講述因其發言導致的結果,

而以:「她 5 日在北京透過經紀人澄清:「我愛身邊所有的同志朋友。」做 為導言結尾,轉移主軸事件至次主軸,讓事件不再只是最初的事件本身。

換言之,我們可以由新聞導言中整理出,主要故事線以及次要故事線的定 向,並由此主要故事線與次要故事線的互動看見其中新聞焦點的轉移,以 及由敘事者的視角,框架出其背後隱含的觀點與立場。

而從敘事角度來看,在導言中我們可以看見其新聞角度多是透過某人 的眼睛或感受做為寫作的手段,舉例 2013 年 11 月 09 日《蘋果日報》新

聞與 2013 年 11 月 07 日《聯合報》新聞來說:

郭采潔……記者問她最近身陷風暴一事,她快步只說謝謝不願回 答。記者再問「妳最近是不是壓力很大?」她邊走邊說謝謝,但 眼睛泛紅,似已哭過一場。(《聯合報》,2013 年 11 月 09 日)

郭采潔……楊祐寧昨出席世界展望會的愛滋防治宣導活動挺身 護花,他強調郭采潔並非「反同志」,而是因為身邊也有許多朋 友是同志,他認為女方是因為很愛身邊的人,所以才會關心、擔 憂,他也讚郭采潔是勇敢、很有想法的女生,此事遭抨擊,讓他 很心疼。(《蘋果日報》,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3 年 11 月 09 日《蘋果日報》新聞引用郭采潔的發言,以及記者 的提問跟記者看見郭采潔「眼睛泛紅」做為導言寫作依據,而 2013 年 11 月 07 日更使用楊祐寧對郭采潔的個人觀感做為導言,是為林惠娟(2013)

對敘事視角整理的三種區分:感知的視角、概念上的視角、利益/興趣上 的視角中,由某人的視角、某人的感受為出發點形塑視角,的感知的視角。

而對議題不甚熟悉之閱聽眾也可能因為這樣的視角而被敘述中人物情緒 影響感知,而對事件本身認知有所轉移。

而從另一方面來看新聞文本導言,其主要角色「郭采潔」對於該新聞 議題:「同性戀婚姻」以及「多元成家」之議題立場視角在導言中反而被 隱形,取而代之的是其他角色,甚至是敘事者本身的視角與觀點,在應該 要是整篇新聞骨幹的導言中,主角立場以及其視角反而被模糊,除了可能 使多數閱聽眾在閱讀報導時焦點轉向於其他角色,也將對此「性/別」議 題以及事件「如何發生」、「為什麼發生」等概念更模糊,因此,除了故事 角色、元素以及當下受訪的情節之外,其報導導言幾乎無法傳遞任何立場 以及還原事件本身之相關概念與知識。

由上述分析我們也可以發現,隱含作者常會以隱晦的方式存在在敘事 者的隻字片語中,而經由新聞文字「轉述真實」的錯覺,轉移了事件事實 (fact)本身,甚至是「性/別」新聞議題,更由敘事者視角以及其表現形 式呈現出超越事件事實的敘事者引領之價值,而此隱含作者與價值除了深 入至閱聽眾之日常生活中,而深入閱聽眾之日常生活中的隱含作者與價值 更也轉向影響敘事者之敘事。

3. 新聞整體內文中透露的性/別視角

Labov 認為「評價」(evaluation)是敘事者對於敘事本身的觀點、態 度,與敘事中的行動意義,同時也表現了故事的敘事價值,也就是新聞的 新聞價值,而導言位於評價的中心,聚焦故事(Labov,1967; 林東泰, 2011)。而當我們在看故事的時候,也不難發現不同的敘事者或不同的媒 材,表達的形式也不盡相同,其張力來自於故事的情節(plot),而故事的 情節可能是其時序與角色的安排(Chatman, 1980; Bal, 1997; 申丹, 2004)。 而除了從標題與導言中看見敘事者的視角,我們也可以從新聞導言與 內文中看見「評價」在其中的運作。依據新聞內文,我們可以做以下的分 類整理:

(1) 行動者:郭采潔、同志族群、網友、郭采潔友人

(2) 行動:郭采潔對多元成家草案之網路發言、同志族群與網友撻伐、

郭采潔友人護航

(3) 事件時序:「郭采潔網路發言」「網友撻伐」「郭采潔滅火」

「郭采潔友人緩頰」「郭采潔噤口」

而林東泰(2011)整理之電視新聞敘事結構將「情節」區分為四個部 分,分別是:行動者、行動、事件發生經過以及評價,而其中「評價」夾

敘夾議,常與結論形式出現或與下一個事件做結合。在文字新聞中沒有明 顯的結論,但評價亦出現在新聞故事鋪陳與安排之中,舉例來說,《中國 時報》2013 年 12 月 05 日的報導內文:「此議題近來也成為部分基督教友 和同志族群間的對立」、《蘋果日報》2013 年 11 月 07 日的報導內文:「其 實此事件也間接讓「多元成家」草案被社會大眾關注」,新聞的評價藉由 敘事者視角書寫的故事行動或行動者的轉換間出現,也顯示出了新聞敘事 者部分觀看事件的主軸價值。

然而,雖然我們可以從新聞內文中看見新聞敘事者部分觀看事件的主 軸價值,但此主軸價值卻也是模糊不清的。在多數新聞文本中,「性/別」

議題,與事件事實的已不再是本身的「評價」,而隨著敘事者於行動者、

行動與其時序以及情節安排,新聞評價也已隨著也所變動,而趨向一種事 實表面的寫作表達,新聞本身的評價變得僅停留在於表象的「藝人」以及

「衝突」,即使最後我們由文末或內文中的隻字片語中找到看似關於「核 心」新聞的評價,卻也是突兀且模糊的概念。而此現象,不僅只在「性/

別」相關新聞議題中出現,更出現在各種類型之新聞議題報導中,其原因 除了記者本身路線跑向,以及背後媒體機構經營的相關考量,也來自於記 者個人議題知識素養的不足夠,以及媒體人才流動導致的記者專業知識教 育上的相關困境。

再進一步分析新聞報導文本。在新聞報導寫作時,敘事者總是會以「用 別人說的話」所隱含的評價來佐證自己說法,並做為說服閱聽眾的一種手 段(林惠娟,2013)。舉部分引用他人受訪表述為例:

郭采潔的經紀人牛奶昨日回應:「采潔很難過,……發言是 盼透過理性對談,讓修法者聽見各方真正的需要。」有網 友認為郭采潔是因為基督徒身分……牛奶駁斥:「這無關宗 教信仰。」但她究竟是基於什麼原因反對該草案?牛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