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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媒體組織外的權勢消息來源

一、新聞做為一種框架競爭的場域

當今電視新聞產業的結構性變化一方面賦予廣告主登堂入室的機會,另一方 面也讓新聞成為各方勢力爭奪發聲權的的競技場。Tuchman(1978)早已指出新 聞並不等於事件本身,但新聞建構社會真實、定義社會現象(Tuchman, 1978),

任何人無論在新聞事件中扮演何種角色,只要一旦成為消息來源人物,都會藉由 近用媒體的機會,篩選、宣揚於己有利的資訊(鄭瑞城,1991)。

對於消息來源的媒介策略運用,早有諸多學者加以整理並提出各種論述,例 如 Spitzer 認為媒體策略係指消息來源能夠造成媒體報導或在媒體曝光的整體力 量;英國社會學家 Schlesinger 則曾試圖發展消息來源運用媒體的策略模式(引 自臧國仁,1999);還有其他學者進一步提出消息來源與新聞媒體交往策略,內 容大致不脫消息來源如何採取方法或行動與媒體互動,達成自利或成為媒體上合 法觀點的目的。

對於新聞框架的競爭與設定,國內學者鍾蔚文與臧國仁,則把新聞媒體視為 社會議題的「競爭場域」,是各種社會框架競相爭取進入的公共領域(臧國仁、

鍾蔚文,1997)。至於何謂「框架」,新聞媒介又是如何使用框架呈現社會真實,

自 1970 年代以來便有多位學者對此提出不同註解,簡單來說,「框架」意指人們 用以解釋外在世界的心理基模,是人們了解、指認、以及界定外在事物的基礎

(Gerhads & Rucht, p.557;轉引自臧國仁、鍾蔚文,1997)。

採用「框架」這一概念的學者,通常會引用美國社會學家 Goffman 的《架構 分析》(Frame Analysis)一書,Goffman 遵循 Schutz 的現象學思路,關注人們如 何建構現實的一隅,或「意義的一個特定範疇」,希望探尋人們建構某特定現實 所遵循的規則。至於「框架」在傳播的過程中的意義,潘忠黨則引用 Entman 的 分析指出,框架有四個棲身之所:傳播者的認知、傳播者建構的文本、文本接收 者的認知和傳播活動與文本流通的場景-文化(潘忠黨,2006)。

據此,他進一步說明,建立並使用「框架」的過程為「架構」(在台灣稱為

「框架化」),無論框架或架構的討論,都是在分析人們的意識或認知與其社會行 動之間的關係,並提出新聞架構分析的三大範疇:話語(文本為再現的體系)、 話語的建構(框架建構的行動與過程),以及話語的接收(效果及其心理機制)

(潘忠黨,2006)。新聞中的話語,通常不只是新聞從業者自己的專業思路,也 包含著其他個人與利益群體所「贊助」的框架(Ferree et al., 2002;Terkilden, Schnell,

&Ling, 1998;轉引自潘忠黨,2006),新聞再現社會真實,分析參與其中的框架 建構者,即可區分出新聞中的不同言說者。

社會學家指出,在當前這個全球化、後傳統且不確定的時代,各種利益與其 相關論述向媒體持續靠攏以爭取曝光,即為後現代社會的特徵(Cottle, 2003)。

Cottle 整合社會學家的論述,點出正是全球化的社會轉型過程,造就公民爭取媒 體近用權並得以涉入新聞再現過程,當前的大眾媒體構成一個主要競技場,參與 者在基進多元論的原則下,彼此進行利益、價值、觀點的競爭,為了爭取大眾認 同、正統性與策略目標而努力參與傳播行動。

張文強(2001)則從建構角度出發,分析在後現代社會情境中,公共關係可 能不再等同於一種組織的資訊操控行為,而是一種以社會為基礎,由組織與公眾 共同參與,範圍更廣的社會知識集體建構過程。就建構觀點而言,社會事件(包 含公關事件)不是客觀發生,而是被建構出來的。對此,Schlesinger(1990)早 已主張,對於在競爭領域中被組織起來的消息來源與其策略活動,應有更「外來 的」而較不「媒體中心」的研究取向(引自 Cottle, 2003),社會中心論已然取代 了媒體中心論。

以上種種論述皆可看出,在當代社會,無論利益團體與個人在新聞媒體取得 解釋社會意義的機會,或者參與社會知識建構的個人或組織,較之從前都已大為 增加,如今,新聞媒體已經很難從本身和社會公眾的需求主動取得議題主導權與 社會事件解釋權。本研究即是以社會為基礎,考量消息來源不只是採訪或被採訪 的對象,而是社會力的展現,研究尤其鎖定握有權勢的政經消息來源,他們的媒 介策略運用已經造成「媒體化」社會的興起,使得傳播行動產生根本性的質變。

二、消息來源與媒體的競合關係

對於新聞中的「消息來源」,迄今已有許多學者提供註解,臧國仁(1999)

整理國內外文獻,歸納出幾種關於「消息來源」的定義,大致包括:

(一)一些在新聞引述中提及且可確認的個人、組織或實體(Voakes, 1996)。

(二)新聞內容中所標示的事件製造者,或在段落中說了話、可資辨認、或 聲稱某項訊息者,無論有無引述(Sandman, 1987)。

(三)提供資訊給媒體組織用以轉換為新聞報導的個人與團體(Shoemaker &

Reese, 1991)。

(四)新聞記者觀察與訪問的社會行動者,包括在空中出現的受訪者或雜誌 文章中被引述的人,以及那些提供背景資料或提議故事題材者(Gans, 1979)。

(五)泛指能作為新聞素材的任何資料,在新聞製造過程中,消息來源人物 是原始的守門人(鄭瑞城,1991)。

綜合以上論點,臧國仁將消息來源解釋為提供素材以便媒介工作者使用於新 聞報導中的個人或組織。不過,他也由社會行動的觀點及其相關論述延伸新聞媒 體與消息來源的往來關係,點出消息來源的社會行動並非僅單純滿足媒體的報導 需求,更重要的是在媒介論域中爭取言說論述的主控權(臧國仁,1999)。因此,

新聞媒體與消息來源之間的互動往來,出發點便是各取所需又嘗試互相操控,在 此前提下發展出一種相互為用卻又彼此相爭的競合關係,如同 Gans 所形容兩者 之間「就像拔河一樣」,消息來源企圖操控新聞,使之對自己最為有利,反之,

記者也希望掌控消息來源,從他們身上擷取自己想要的資訊(Gans, 1979)。

關於新聞媒體與消息來源互動的關係型態,前述曾提及 Gieber 與 Johnson

(1961)將之歸納為:對立關係、合作關係、同化關係,之後 Chibnall 的研究延 伸指出雙方間另有交換關係,後續其他研究者又提出兩者間既合作又競爭的共生 關係(引自臧國仁,1999)。喻靖媛則融合黃光國等提出的中國人的社會化行為,

將記者與消息來源互動過程中彼此的得失算計,以及區分雙方關係的親疏遠近,

進一步提出四種關係類型,如圖二。

(一)對立關係

(二)表面接觸關係 R

S R

S

(三)共生關係

(四)同化關係

圖二:記者與消息來源的互動關係(引自喻靖媛,1994:42)

以上顯示的四種關係類型,主要在於說明處於不同關係中的個人,會以不同 的社會交易法則與他人交往。新聞媒體選擇與消息來對立或合作,都是經過理性 衡量的結果,但除此之外,如同 Chibnall(1975)所指出的,記者與消息來源長 期互動,也會使得記者不願批評消息來源,甚至為了獲取更多新聞資訊,而認同 消息來源的利益,甚至被同化,兩者關係越親密,記者越有可能顧及消息來源的 利益,並認為自己有義務提供消息來源所需的資源,而可能在新聞中對消息來源 做顯著或有利的處理(喻靖媛,1994)。

與消息來源互動,是記者在例行工作中每天都必須面對的課題,也是記者建 立採訪人脈的重要資本,Gandy(1982)的資訊津貼理論以成本效益取向來說明 記者如何選擇消息來源,簡言之,記者通常為了減少操作成本,所找的消息來源 會偏向特殊利益團體,以便獲得最適合的資訊津貼(Gandy, 1982),儘管這麼做 可以用較少的努力,獲取有效益又有價值的資訊,然而因為記者與消息來源的關 係錯綜複雜,因此現有的新聞學理論多半對於這種關係提出質疑,憂心消息來源 藉此操弄媒體,以製造對己有利的輿論環境(羅玉潔、張錦華,2006)。

Hall 等人(1978)也曾指出,由於新聞媒體過度且例行性地依賴官方機構的 消息,導致這些權威而可靠的社會權力菁英成為新聞事件的「初級定義者」,而 媒體在這個過程中僅扮演了「次級定義者」的角色,報導過程只是複製社會現存 的權力結構(引自羅玉潔、張錦華,2006)。

不過羅玉潔與張錦華在深度訪談十位資深財經記者之後,提出突破結構限制 R R

SSS S

R S

的研究結論,他們發現,「消息來源」其實是一個複數的多元概念,而不是單一 階層;而且,組織中不同位置的「代理人」利益並不相同,記者因而擁有相當的 主動性,可藉由佈線的多元深入,來建立具有新聞價值的人脈網絡,並避免受到 單一強勢消息來源的操控(羅玉潔、張錦華,2006)。

儘管上述研究指出,記者在對應消息來源組織內不同位置的個人,的確有機 會攻其矛盾見縫插針,找到自己的利基點。然而不同消息來源有其領域的複雜 性,與新聞媒體之間的利益和使用策略也有所差異,加上媒體與消息來源的關係 不斷變化,兩者間的社交過程已經變得更為微妙,如今要探討這種長期的交換關 係,必須更深入瞭解在實際互動中,雙方的妥協與依賴。

三、從「消息來源」變成「守門人」

Cottle 在新聞、公關與權力的領域概觀研究中,開宗明義指出,我們正生活 在一個日益「促銷化」的時代,國家、企業組織、各種壓力團體及新社會運動,

儘管組織利益、共同目標及公共合法性各自迥異,但都想透過媒體傳達其訴求。

因此,要研究消息來源與公共關係,勢必要討論已經更加擴大的媒體關係結構與

因此,要研究消息來源與公共關係,勢必要討論已經更加擴大的媒體關係結構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