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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古文字所見年老與壽考

第三節 子能承老:孝道

西周 散盤(16.10176) 仲孝簋(7.3918)

三、字義使用

(一)出土文獻,善事父母:

追孝于高祖辛公。 ( 鐘,B2,1.246)

用享用孝。 (虞司寇壺,B3,15.9695)

(二)先秦文獻,善事父母:

元惡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書.康誥》

於乎皇考,永世克孝! 《詩.周頌.閔予小子》

四、創意討論

甲骨未見孝字,1金文作 ( 且丁卣,A,10.5377)、 ( 鐘,

B2,1.88)、 (頌簋,B3,8.4332)等形。《說文》所謂「从老省」

是指省去老字所从的匕(化),上文已經指出老本不从匕,但 鐘字 形 近於小篆,與且丁卣 相較,確實省去了身形傴僂、覆手持杖 之形,故「从老省」亦有其得實之處。

許進雄先生認為孝字創意為:

老人之手搭於孫兒頭上,孫扶祖父表現孝心。2

此說單就孝的字形而言,確實很像「老人之手搭於孫兒頭上」之形,

但就字形而言,比較本章所討論諸多从老的字,如考字( ,康侯簋)、 壽字( ,沈子它簋)等,都可看到手指之形,即使同意考是持杖之 形, 之於壽就只能是聲符;孝字的構形應與壽、考、老等字比觀,

如同本文在討論老字時所徵引沈培的解釋:

覆手形恐怕仍在強調手中原本持有或經常持有拐杖之類的東 西。3

孝字作覆手形應是表現手中原本持有或經常持有拐杖之類東西而非 搭於孫兒頭上之意。「老人之手搭於孫兒頭上」所表現的應該是老人

1 《英》2525 有 字,用為地名,《甲骨文編》隸作「孝」《金文編》在「孝」字條下收有 (散 盤,B3,16.10176 仲孝簋,B2,7.3918)、 (大司馬 ,C1,9.4505)等形。以 上各形張亞初並釋「孛」,可為參考;要之,上舉各字形均不從老,在字形有差異而辭例又無法 肯定的情況下,目前尚難逕釋為孝。張亞初說見:〈甲骨文金文零釋〉,《古文字研究》第 6 輯

(1980),頁 165-166。

2 許進雄:《古文諧聲字根》,頁 298。

3 沈培:〈說古文字裏的「祝」及相關之字〉,《簡帛》第 2 輯,頁 12。

對孫兒的疼愛,與孝字專指人子對長上的態度有異。

此外,甲骨文中仍未見孝字,孝字從西周初年一開始出現,孝的 主要對象就是父母,這點在先秦文獻乃至後世文獻也都如此。既然孝 的字義從一開始就以父母為主要對象,就很難說孝字原本是取意於對 祖父的孝順再引伸為對父母的孝順了

或謂,如果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在重視有子繼承的傳統社會中,有後可視為對父母最大的孝順,故孝 可能以有子表現為對老(父母)的孝。這麼說的問題是,孟子只說「不 孝有三,無後為大」,並沒說「有後為孝」—當然,本文的意思不 是說有後不是孝,而是要強調,在宗族社會中,有子繼承對個人的意 義其實遠勝於對父母而言的。這才能解釋為什麼《論語》中有許多論 孝的內容,其中卻沒有一則以「有後」為孝的記載。如果說《論語》

論孝的內容還過於零碎,則《孝經》論孝可謂全備,其中也沒有以「有 後」為孝的記載。如果孝的創意是取於有子,為何未古人論孝卻多只 在事奉上討論,而從未論及於此呢?

關於孝字何以从老而不从父,高田忠周說:

或言:何不从父以為其意?然,唯从父,老意無存焉。父老,

故子承之也。从父,則意未足矣。故从考為其意,此作字者用 意之處也。1

高田氏以孝字從考,與其人對《說文》考老轉注的理解有關,可暫置 不論,所說從老之意則應是比較合理的分析。《尚書.大誥》記錄了 周公遊說眾人東征的言詞,其中有一段正是以為人子者理應完成先父 未完成的志業為喻:

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構?厥父菑,厥子乃 弗肯播,矧肯穫?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後,弗棄基」?

正好很生動的點明了子以承父為孝的概念;同樣的概念也可見於

《易》,〈蠱.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父雖 有蠱而子能幹治之,故〈象〉云:「幹父之蠱,意承考也。」也是在 說明有子能承父業的可貴。

又,就《說文》的解釋,可知子能善事父母者為孝,但何謂「 事父母」呢?《禮記.祭統》篇有云: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是故,

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

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1 高田忠周:《古籀篇》,卷 33 頁 24。

〈祭統〉篇分別從生、沒、喪畢論述人子之孝固然完備,但孝既然从 老而不从歺,造字時應只取意於親尚在之時;1若然,依〈祭統〉所 論,孝道於親在之時的重點是「養則觀其順也」,也就是除了物質上的 奉養,還包括心理上的順服。金文孝字偶有从食的,如: (曾伯 簠,C1,9.4631)、 (番君召簠,C3,9.4585),說明奉養確為孝的 內容之一。但从食的字形出現較晚,未見於西周;若從早期字形从子 在老下分析,本文認為所謂「善事父母」的主要內容應該就是《說文》

所說的「子承老也」,也就是子於能順服其親。《論語》中記載了幾則 孔子對於孝的論述: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

可謂孝矣。」 〈學而〉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 養;不敬,何以別乎﹖」 〈為政〉

從孝的構形觀察,其本義原本就在能順服其親,乃至在親歿之後仍能 奉守,在這個意義上,孝就相當於肖或效,《說文》云:

(肖),骨肉相似也。从肉,小聲。不似其先,故曰不肖也。

卷 5 下〈肉部〉

(效),象也。从攴,交聲。 卷 3 下〈攴部〉

至於「有養」原只是孝道最基本的要求,但卻以其基本反倒成了「 之孝者」論孝的內容了。因此,孝的構形應分析為从子在老下,會「子 能承老」,也就是能「肖(效)」其先之意。

五、考、老、孝相通說獻疑

(一)問題的提出

考、老二字是學者經常舉為一字分化的例字,如姚孝遂云:

1 查昌國列舉金文及《詩》《書》所見孝字,認為西周時期孝的對象原為神祖考妣,不指健在者,

見氏著:〈西周「孝」義試探〉,《先秦「孝」、「友」觀念研究-兼漢宋儒學探索》,頁 10-29。

按,查說頗可考慮,然金文以其性質特殊,孝多用於先人乃屬必然,殳季良父壺「用享孝于兄弟 婚媾者(諸)老」一般都認為是祭祀後的饗宴,似乎未必如查氏所說是原句省略及錯動的結果。

《詩.大雅.卷阿》「有馮有翼,有孝有德,以引以翼」查氏將之視為祭祀場合為《鄭箋》所提 架構,〈毛序〉以此詩為「召康公戒成王也,言求賢用吉士也」,宋.朱熹謂「此詩舊說亦召康公 作。疑公從成王游歌於卷阿之上,因王之歌,而作此以為戒」,屈萬里以為「蓋頌美來朝之諸侯 也」,裴普賢以為「這是一篇臣從主遊,作歌獻於王以為頌揚的詩」,各家所論雖不盡相同,皆不 以為祭祀則一。至於務以《尚書.酒誥》「妹土嗣爾股肱,純其藝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長。肇牽 車牛遠服賈,用孝養厥父母;厥父母慶,自洗腆,致用酒」中,孝的對象為「考」,指祖考、養 的對象為「長」,指父母,未免離析過甚。要之,考、孝皆从老,考既專指去世之先人,孝自亦 可能專就去世者而言,但在此一架構下,上舉諸例如何理解,還有待補強。以上朱熹說見:《詩 集傳》,頁 198,屈說見:《詩經詮釋》,頁 501,裴說見:《詩經評註讀本》,頁 473。

按:「老」、「考」古本同字。《說文》以為「老」字「从人毛匕」,

乃據小篆譌變之形體為解,其說非是。「老」字所从之「 」或

「|」,象杖形。「考」演變為从「丂」聲,不从「丅」,非「丄」

之倒,與「士」無涉。1

此外,金文中既見「追孝」、「享孝」,又見「追考」、「享考」,由於考、

孝的聲韻也很接近,故學者長期以來皆以考、孝音近可通,釋「追考」

為「追孝」、「享考」為「享孝」,如井侯簋(B1,8.4241)、師 父鼎

(B2,5.2813)「追考」郭沫若於釋文時隸作「追考」,考下除以小字 注「孝」外無說,於上鄀公敄人簋(C1,8.4183)「享考」考字旁括 號注「孝」外亦無說、2陳夢家於井侯簋謂:「『追考』即追孝,謂追 孝于其祖考」,於仲柟父簋「用敢鄉考于皇且丂」謂:「即用敢享孝 于皇祖考」,3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索引》則於「追考」、「享考」

皆於考後括號注「孝」4;以上都顯示學者認為考、老之分化與考、

孝之相通是毋待贅言的。

考、老、孝三字字形皆从老,就聲韻而言,考(幽部溪紐)、老

(幽部來紐)、孝(幽部曉紐)古韻都屬幽部,聲紐溪、曉皆為舌根 音,來母則經常與其他聲母形成複聲母,5據此認為三字具備通假的 條件確屬可能,學者認為考應讀孝、孝應讀老或老應讀考等句子中,

之所以有改讀的需要即是因為改讀之後文意暢然可曉,故不論字音、

字義,視考、老、孝三字可互相通假自有其理據。

本文不否認考、老、孝三字在形、音、義上的密切關係,然之所 以認為三字雖可通假而懷疑其未必通假的理由是:考、老、孝三字都 已經是常見字,缺乏互借的背景,而所謂互通的次數除了考在「追 考」、「享考」型的辭例中讀作孝的次數較多外,其餘考老相通或老孝 相通等的次數都很少。本文檢尋了先秦文獻、甲骨、金文及睡虎地秦 簡、楚簡等材料,考、老、孝三字所在辭例不能以原字作訓的僅有以 下的幾則例子:

1.字作考,讀作孝:

君子曰: 子,父母有疾,冠不力、行不頌…君子以成其《上博

四.內豊》簡 8

1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頁 71。引文「不从(丅)」以下是針對洪家義提出考从士的說 法之反駁,已見考字條討論。

2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頁 39、78、96。又,井侯簋郭沬若作「周公簋」。

3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頁 83、209。

4 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頁 352 考字條。

5 詳參:龔煌城:〈上古漢語與原始漢藏語帶 r 與 l 複聲母的構擬〉《臺大文史哲學報》第 54 期。

君子曰: 子事父母以食媺惡,下之 《上博四.內豊》簡 9

〈內豊〉上舉三字整理者都直接隸定為孝,1就辭例而言是很必然的;

但就字形而言,比較考字在《上博一.孔子詩論》簡 8 作 ,在郭店 簡〈唐虞之道〉簡 6 作 、孝字習見於楚簡都从老从子作 ,上舉三 字的下半部近於考而遠於孝,理應隸定為考。〈內豊〉中孝字除上舉 二簡外還出現 7 次,都从老从子,獨簡 8、9 寫作考,對考、孝相通 說而言無疑是有力的證據。

2. 字作孝,讀作考,這類例子在金文中有兩則:

2. 字作孝,讀作考,這類例子在金文中有兩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