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古文字所見死亡(一):形體篇
第一節 疾病、死亡與埋葬
疾病雖然是人人所不能免的,生病時雖然需要多休息,但躺在牀 上卻不一定就是生病,並且,在造字的時代,人們平時是睡在草蓆上 的,甲骨文的疾字卻透過躺在牀上的人形表現,這可能即是今日仍盛 行於臺灣地區「徙舖」的來源。
在與人生有關的各種禮俗中,喪葬儀式在各民族中都可說是禁忌 最多的一種,在中國,很特別的一點是喪期特別久,據古籍的說法要 達到三年,是為「三年之喪」。三年之喪為何以三年為期學界到目前 還沒有很讓人滿意的說法,本文擬試著從二次葬的角度提出一個解 釋,同時也試著說明,甲骨文中死、葬二字為何都各自有兩類字形?
以下,先從代表生命即將結束的疾字開始討論。至於喪字的造字創意 雖然與死亡無關,但由於其字用為喪禮的專字由來已久,在字義上具 有鮮明的特色,故在疾字後討論喪字,用作歺字以下與死亡相關字形 的開始。
01 疾 一、《說文》訓解
(疒),倚也。人有疾病,象倚箸之形。 卷 7 下〈疒部〉
(疾),病也。从疒,矢聲。 ,古文疾。 ,籀文疾。 卷
3.甚、很:
今日天疾畏(威)降喪。 (師訇簋,B3,8.4342)
旻天疾畏(威)。 (毛公鼎,B3,5.2841)
(二)先秦文獻 1.疾病:
貞疾,恆不死。 《易.豫.六五》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 《禮記.曲禮》
2.迅速:
鐘大而短,則其聲疾而短聞;鐘小而長,則其聲舒而遠聞。
《周禮.冬官.考工記》
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 《禮記.樂記》
3.甚、很:
昊天疾威,弗慮弗圖。 《詩.小雅.雨無正》
疾威上帝,其命多辟。 《詩.大雅.蕩》
四、創意討論
甲骨文有兩個「疾」,一是象人躺臥牀上的 (疒)。這個字在過 去有釋作疥、疾、瘳、泆、痡、病等各種不同的說法,1其中以丁山 釋作疾最為通行,其說云:
即《周易》常見之疾字也。許君言 『从疒矢聲』,而秦兩 詔 量刻辭『丞相斯去疾』疾則从人作 ,與 所从之 同也。
又按祭卜辭作 ,殺卜辭作 ,育卜辭作 ,所从之 皆象血 液,則 外之 亦可謂象血液形,爿本象大版,亦象斧依。人 類流血倚版寢息,此 之全形,亦疾之初義也。2
不過如同上文所說,「疾」實為疾速之疾的本字,卜辭字疾病之疾( ) 應隸定為疒,這點是楊樹達指出的:
胡君依丁山之說釋 為疾字,義則是矣。余去秋以來,三 治甲文,釋此字為疒。所以然者:《說文》七篇下〈疒部〉云:
1 參于省吾:《甲骨文字詁林》,頁 3094-3099 所引。
2 丁山:〈釋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 1 本第 2 分,頁 243-245。
「 ,倚也,人有疾病,象倚箸之形。」甲文从人倚爿,與
《說文》解義相合,此一證也。篆文 字右方橫畫乃人字之 省變。《說文》載疾字古文作 ,厂亦是人字之譌。國差甔有 字,其所从疒字與古文疾字同。《玉篇》疾或作 ,亦从人 作。今甲文从人,與古文疾字及金文《玉篇》偏旁相合,此 二證也。甲文有 字,其字从 从父余釋為痡。校以《說文》,
當為疒字之省,此三證也。疒既象人有疾病倚箸之形,自 含疾義,疒疾文雖小異,義實無殊,以之讀卜辭諸文,固無 礙隔也。1
甲骨文的 實為夢字異體,楊氏釋痡不確,但夢的造字創意與牀確實 是有關的,2故其結論仍是可信的,是後來 的字源。
另一個疾是从大从矢的 。 和 雖然都表示疾,但兩者的創意 是不同的,許進雄先生對此已有辨析:
甲骨文的疾( )字有兩種寫法;比較早期的作一人躺於床 上,身上淌著汗或流著血的樣子。後期增一形作一人身上中 矢之狀( )。這兩種不同的表現,似乎表明不同的病痛原因。
前者可能起於內在不可見的因素,後者明顯是由於外來可知 的事故。這兩個字合併起來就成今日的疾字。疾病是人人所 疾惡的,一得病就要趕快加以醫治,故疾字有疾惡及疾快兩 種引伸義。表明商代已講求對策,積極醫治疾病,不是處於 等待死亡,或放任它自然痊愈的時代了。3
其說甚是。 象矢著人身之形,很明顯是外傷,其造字創意至為明顯,
但作為表現內科(不可見的病因)的疾,為何以人躺於牀為造形呢?
《說文》對疒說解基本上是不能讓人滿意的:人若疾病應是躺在 牀上靜養,「倚着」比較像是行走在外時因疲累而倚靠的動作,與疾 病的關係並不密切。事實上,在探討 字的造字創意之前,要先將字 形旋轉 90 度才行,這點許進雄先生已經指出了:
甲骨文的「宿」字,作一人於蓆上睡覺之狀( ),後 來加上一個房子的符號,表示睡覺的場所( )。「疾」
字有兩個創意,一個作一人被箭矢所傷害之狀( ),
一個作一人生病而睡在床上之狀( )。 與 字都要把字側著來看( ),因為中國古代把字寫在竹
1 楊樹達:《積微居甲文說》,頁 85。又,引文所謂胡君指胡厚宣著〈殷人疾病考〉。
2 詳參許進雄:〈從古文字探討床與喪葬儀式的關係〉,《中國文字》新 33 期(2007),頁 7-28 之 相關論述。
3 許進雄:《中國古代社會(修訂版)》,頁 498-499。
簡上,寬廣而短的圖像就需轉動方向,寫成狹窄而長的樣子,
所以有寬長身子的動物,就不得不轉向,讓它們頭朝上,四 足懸空,尾巴在底下成為窄長的形式,如象( )、虎( )、
馬( )、豕( )、犬( )等字都是。以致於看起來,好 像這兩字都像站立的人依靠在某器物之前的樣子。在三千多 年前,人們對於蓆子與病床已有習慣性的各別用途。睡眠用 蓆子,臥病就在床上,一眼即明白其各自的意義,故依此習 慣創造文字。1
但是,為什麼平時睡眠用蓆子,臥病就要在牀上呢?許進雄先生對此 亦有論述:
生病並不一定會導致死亡,何以文字會反映一生了病,就要考 慮喪事而讓病人睡在床上呢?我想它與古代的醫療水平有 關。對於致病原因不明的內科疾病,商代還無有效的辦法。主 要對策是向神祈禱或祭祀以求解救,病死的機會很大。因此一 旦得病,就得作最壞打算,把病人放到可以移動的床,搬到適 當的地點,以備萬一不幸時刻的來臨,可以死得其所。2
而所謂「搬到適當的地點,以備萬一不幸時刻的來臨,可以死得其所。」
許進雄先生徵引了《禮記》所載曾子易簀的故事及臺灣民俗做為例證:
曾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床下,曾元、曾申坐於足,童 子隅坐而執燭。童子曰:「華而睆,大夫之簀與?」子春曰:
「止!」曾子聞之,瞿然曰:「呼!」曰:「華而睆,大夫之 簀與?」曾子曰:「然,斯季孫之賜也,我未之能易也。元,
起易簀。」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變,幸而至於旦,
請敬易之。」曾子曰:「爾之愛我也不如彼。君子之愛人也以 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
舉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沒。 《禮記.檀弓》
徙舖:病重臨危,則將病人由床房移至正廳中臨時舖設之板 床,稱「徙舖」或「搬舖」。凡男女成人,中年以上有配偶子 嗣而死,謂之壽終,而依古禮,男徙正寢,女徙內寢。惟徙 舖為男移正廳正旁(右側),女移倒旁(左側)。如是,徙移 正廳,認為死者能在家屋中最好地方死得安定。俗以死者在 睡床上死,冥魂將被吊床中,不能超度。因此未成年者夭折,
雖不移正廳,亦移床前地上。家有長輩,亦不移正廳而移護
1 許進雄:〈從古文字探討床與喪葬儀式的關係〉,《中國文字》新 33 期(2007),頁 9。
2 同上註,頁 11。
龍(側屋)。凡被徙舖者,已知將離此世,招喚家人留遺言,
分配遺物,此謂「分手尾錢」,囑家人預備後事。1
按,曾子易簀的故事中只有易簀而沒有易牀,並且從曾元所說可知,
原本連易簀的預計也沒有,而曾子最後「反席未安而沒」,也看不出 有易牀的跡象。至於徙舖的習俗雖然可以說明病重時移到牀版確有其 事,這也可以從一幅描繪武庚死於牀版的漢畫像石看出:2
但「冥魂將被吊床中,不能超度」云云恐怕只是後起的解釋。且不說 超度之說是佛教的思想,更基本的原因在於:後代有睡眠專用的床才 會有「冥魂將被吊床中」的說法,當造字時代平時既然是睡在蓆上,
疾病才移到牀版,則疾病時移到牀版豈不成了有意要讓死者的靈魂被 困在床上?是則「徙舖」的風俗雖能說明 字以躺臥於牀版表示病危 確有其事,但為何要將病危者徙居牀版仍有待更進一步的探索。
本文認為,這個問題最直接的原因是出於搬運的需要。古籍中經 常提到人死後棄置溝壑的風俗:
(晏)平仲曰:「既死,豈在我哉?焚之亦可,沈之亦可,瘞 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棄諸溝壑亦可,袞衣繡裳而納諸
1 吳瀛濤:《臺灣民俗》,頁 145。
2 嘉祥縣文管所:《山東嘉祥紙坊畫像石墓》,《文物》1986 年第 5 期,頁 33。武庚死於牀版為最 下一幅,說明如下:「下層,刻一個少年站在中間偏右處的几上,戴山形冠,袖手,其左側刻隸 書題榜『太子』二字。右方一人為太子打黃羅傘蓋。左邊二人面向太子而立。他們下方,右邊並 列兩床,床上各躺一人,覆被。左邊一人頭戴圓尖頂帽,著交領衣,正面坐,雙手似欲擊掌。這 幅可能也是周公輔成王故事,床上躺的當是被誅的武庚和管叔」,頁 32。
石椁亦可,唯所遇焉。」管夷吾顧謂鮑叔黃子曰:「生死之道,
吾二人進之矣。」 《列子.楊朱》
孝子之重其親也,慈親之愛其子也,痛於肌骨,性也。所重 所愛,死而棄之溝壑,人之情不忍為也,故有葬死之義。 《呂 氏春秋.孟冬紀》
溝壑是人跡少至的偏僻之處,而人體的重量也不輕,一個人雖然也可 要將死者的屍體搬運到溝壑,但以兩個人的力量共同搬運當然較為省 力,如孝孫原榖的故事,在東漢武梁祠畫像石中搬運的工具是擔架:
1
而北魏的畫像石就變成牀版了:
但這樣仍有一個問題:即「徙舖」是在生時就已經執行了,這時 還沒有破壞屍體的疑慮,為何要先將病危者移到牀版呢?這其實仍與 搬運屍體有關,但更涉及了巫術的思維。弗雷澤(J.G. Frazer)在其
但這樣仍有一個問題:即「徙舖」是在生時就已經執行了,這時 還沒有破壞屍體的疑慮,為何要先將病危者移到牀版呢?這其實仍與 搬運屍體有關,但更涉及了巫術的思維。弗雷澤(J.G. Frazer)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