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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孕婦規律運動行為

一、規律運動行為定義

探討規律運動行為前,針對運動相關名詞定義說明。身體活動(physical activity)依 Caspersen, Powell 及 Christenson(1985)提出其主要的三個成份及元 素是(1)指移動身體所產生骨骼肌活動、(2)結果產生從低至高的能量消耗、

(3)與體適能(physical fitness)呈正相關。身體活動的種類可分不同型態,如 家事、庭院工作、照顧小孩、搭乘交通工具、職業活動、運動及競技運動等(Wilcox

& Ainsworth, 2009)。運動(exercise)則為身體活動的一種,其狹義的定義為計 畫、結構、重複的身體移動以維持或促進身體適能(Caspersen et al., 1985),如

打球、跳舞或游泳等。由此可知,身體活動所包含的範圍較為廣泛。

規律運動(regular exercise)概括性的定義是指個人可以持續且規律的從事 身體活動,然而更精細的定義則可從運動型態(type)、運動頻率(frequency)、

運動持續時間(duration)、運動強度(intensity)來考量(姚帅玲,民 97);更 精確的定義則是指一週內天天運動,或者至少一週要做 3~5 天的運動(李淑芳、

劉淑燕,民 97)。針對運動持續時間、頻率及強度定義如下:(1)持續時間

(duration):每次運動花了幾分鐘或幾小時;(2)頻率(frequency):如每週或 每月幾次;(3)強度(intensity):執行運動時所需能量消耗的程度,通常以 METs

(Metabolic Equivalents)表示,來代表活動/休息比率,其計算基準以睡眠當作 1MET=1kcal/kg/hr 如每分鐘熱量消耗幾千卡(Montoye, Kemper, Saris, &

Washburn, 1996)。美國運動醫學學院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所訂定的標準,久坐 活動(<1.5METs),輕度(1.5-2.9 METs),中度(3-6 METs),激烈活動(>6 METs)

(Pate, et al., 1995)。中等強度的活動可以預防疾病的發生及提昇健康。美國運 動醫學會及美國心臟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 Medicine【ACSM】/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HA】)建議一般成年人的身體活動量應為每週 5 天,每天 30 分鐘之中等強度活動(ACSM, 2008);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HHS)則 建議一週 150 分鐘之中度身體活動量(HHS, 2008)。

二、規律運動行為的好處:

運動的好處可降低高血壓、預防骨骼疏鬆及跌倒的危險、控制體重及身體

組成、改善肌肉骨骼活動範圍,如關節炎及下背痛、增進心智健康,如憂鬱、

焦慮和壓力、控制危險行為特別是年輕人及小孩之藥物濫用及不健康的飲食暴 力等;在社會上的益處:增加工作之生產力、執行力較佳、較少曠班或離職(WHO, 2010)。除此之外,若規律運動不僅可以預防動脈粥狀硬化疾病及風險、治療心 絞痛、心衰竭及週邊血管疾病、降低心臟血管疾病、中風、第二型糖尿病之罹 病率外,也可降低直腸癌、乳癌的發生(Thompson, et al., 2003; WHO, 2010;李 淑芳、劉淑燕,民 97)。由此可知,規律運動不僅可預防疾病與促進健康,同時 可增進及提昇生活質。

三、孕婦規律運動行為

懷孕為生理自然發生的過程,身體會暫時性的調整,以維持母體及胎兒的帄 衡。因此,規律運動會對母體及胎兒產生影響,如血流改變、體溫改變、碳水 化合物的利用及壓力調整。由於懷孕期間生理狀態的改變,姿勢及身體重心的 改變,以及社會及心理因素,懷孕婦女被要求減少活動和停止工作,使得婦女 於懷孕期間的運動量下降(Barakat et al., 2008)。Poudevigne 與 O’Connor(2005)

研究結果顯示,懷孕婦女於 12 至 36 週時之運動量會顯著的下降。Owe、 Nystad 和 Bø(2009)研究發現婦女於孕前規律運動者有 46.4%,但於懷孕 17 及 30 週 時則下降至 28%和 20.4%。Rose(1991)調查 23091 位孕婦身體活動度,研究結 果顯示:輕度的身體活動佔了 10%,84%為中度的身體活動,6%為強度的身體 活動。Haakstad、Voldner、Henriksen 與 Bø 等人(2007)調查 467 位孕婦於第

36 週時的身體活動度,研究結果顯示 55%坐著工作,39%為每天大於 4 小時的 坐式活動(如看電視、閱讀)。無運動者:孕前有 19%,第一孕期有 30%,第 二孕期為 36%,第三孕期為 53%,僅 15%會在第三孕期每週持續運動>4 小時。

Schmidt 等人(2006)研究目的欲瞭解孕婦的身體活動量,共有 233 位孕婦參與,

研究結果顯示孕婦於第一和第二孕期的活動量相同,但在第三孕期的活動量降 低,尤其中度活動在第三孕期最低。雖然,懷孕期間婦女的運動強度、持續時 間隨著懷孕而減少,但國內婦女則愈至懷孕後期,運動的人數呈現增加趨勢(王 淑芳,民 89;林孙軒,民 92;許貞媛,民 93;蔡名秀,民 95),與國外的研究 結果呈現不同的趨勢。因為婦女在愈接近生產週數時,婦女從事爬樓梯活動人 數愈多,因為一般民間流傳「爬樓梯有助於生產順利」。

依美國婦產科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

【ACOG】, 2002)鼓勵孕婦從事規律的身體活動,一天至少 30 分鐘中等強度的 身體活動,尤其健康且沒有內科或產科合併症的婦女,於懷孕期間仍可持續規 律運動,或是懷孕前無運動習慣婦女,也可於懷孕期間開始新的運動,但其對 運動的型式、持續時間及強度仍有其限制。Borodulin、 Evenson、 Wen、 Herring 和 Benson(2008)調查孕婦之活動型態,以瞭解孕婦是否有達到建議的活動程 度,研究結果顯示大部份的孕婦未達到建議的運動量,20%婦女於懷孕期間開始 運動,40%於懷孕期間則變得較不運動。根據 Evenson 等人(2004)的研究顯示,

懷孕婦女最常的休閒活動為走路,依序為游泳、舉重、園藝及有氧運動。根據

國外的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婦女於懷孕前及懷孕中,輕度至中度的活動及強而 有力的活動減少,坐式生活型態增加(Oken et al, 2006)。根據 ACOG(2002)

對孕婦運動的建議,避免潛在性身體接觸的活動如籃球等及跌倒危險性的活動 如騎馬、滑雪等(ACOG, 2003)。孕婦於運動時需注意熱量的需求以及水份和電 解質的增加(Gunderson, 2003)。Pereira 等人(2007)以 1442 位婦女為對象調 查其從懷孕前、第二孕期及產後 6 個月的活動量及強度的改變,研究結果顯示 婦女於懷孕期間會減少中等強度及重度的身體活動,且活動量從孕前 9.6 小時/

週減至懷孕期間的 6.9 小時/週,懷孕期間減少 2.7 小時/週。由上述可知,婦女 於懷孕期間活動的強度及活動量呈現減緩及降低的趨勢(Haakstad et al., 2007),

且未達美國婦產科醫學會的建議量。

孕婦在身體負荷上較一般族群高,懷孕期間孕婦的重心不穩,仍存有潛在性 的風險與傷害,相對從事的運動量以低耗能為主,尤其國內孕婦從事運動上,

傳統觀念上較為保孚觀念,故運動多集中在散步、逛街或爬樓梯(林孙軒,民 92;王淑芳,民 89;許貞媛,民 93;蔡名秀,民 95)。根據國外的研究結果顯 示懷孕期間婦女最常見的運動為走路、騎腳踏車、游泳和有氧運動(Evenson et al, 2004; Owe et al, 2009; Petersen et al, 2005; Poudevigne, & O’Connor, 2006; Schmidt et al, 2006)。由上可知,國內孕婦在運動型態的選擇上仍較為保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