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計畫行為理論簡介及其因素關係
一、計畫行為理論簡介
計畫行為理論中強調人類的行為受行為信念(behavior beliefs)、規範信念
(normative beliefs)與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s)所影響。而行為信念產生個體
覺行為控制(Ajzen, 2001)。該理論假設及主張是當人們評價該行為是正向時(態 度),相信重要他人認為他應該去執行該行為(主觀規範),且覺得情況可以控 制下(知覺行為控制)去執行行為的意向,並且當人們對該行為有很強的意向 和知覺控制時去執行行為(Ajzen, 1991)。計畫行為理論模式如下圖 2.1 所示,「信 念」產生「態度」、「主觀規範」、「知覺行為控制」,而這三個變數影響「行為意 向」,「行為意向」與「知覺行為控制」影響「行為」。而影響行為的二大因素為
(一)個人本身對採行某項行為的態度,及(二)外在,影響個人採行某項行 為的主觀規範,故其公式如下所示:
B~BI= W1Ab+ W2SN+W3PBC B=個人的某項行為(Behavior)
BI=個人採行某項行為的意向(Behavior Intention)
Ab=個人對採行某項行為的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SN=個人對採行某項行為的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PBC=個人對採行某項行為的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
W1W2 W32=實證所得標準化迴歸係數 以下將詳細介紹計畫行為理論:
圖2.1 計畫行為理論
(一) 行為(Behavior)
通常是指個體執行單一且可被觀察的行動(action)。且該行為是否能被 有效及正確的被測量時,是非常重要的,故其行為之定義即(TACT):特定對 象(target)、行動(action)、背景(context)及時間(time)(Ajzen & Fishbein, 1980)。
(二)行為意向(Behavior Intention;B I)
意向是個體想立即從事決定之該行為的主觀機率(Fishbein & Ajzen,
1975)。意向為第一個最近的構念可用來測量行為,且與行為有很高的相關。
但其穩定性是無法控制,因為意向會隨著時間改變,時間間距較長時其意向也
實際行為控制
會產生大的改變,故預測欲觀察的行為及測量意向的正確性,將會著時間呈現 下降(Ajzen & Fishbein, 1980; Ajzen, 1988, 2001)。計畫行為理論的模式是由態 度、主觀規範及知覺行為控制三個獨立變項來共同決定個體行為意向,該理論 認為在有些時候態度、主觀規範或知覺行為控制三者之一即可決定行為意向,
但有時候則是此三種因素同時影響意向。其測量方式常用雙極 7 點量尺(7-point bipolar scale),非常有可能(+3)至非常不可能(-3)。
(三)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Ab)
態度是指個體對行為之正向或負向評價,即個體對該行為整體覺得喜歡或 不喜歡,當對該行為的態度傾向是喜歡時,較有意向去執行該行為,反之,則 較無意向去執行該行為(Ajzen & Fishbein, 1980)。其測量方式常用 7 點語意差別 量尺(7-point semantic differential scale),非常有可能(+3)至非常不可能(-3)。
而行為態度傾向是由行為信念(behavior beliefs)及結果評價(outcome
evaluations)構成,其分數則為行為信念(behavior beliefs)及結果評價(outcome evaluations)的相乘績。分述如下:(1)行為信念(behavior beliefs; Bi)是指 執行行為可導致結果的信念。其測量方式常用雙極 7 點量尺(7-point bipolar scale),非常喜歡(+3)至非常不喜歡(-3)(2)結果評價(outcome evaluations;
Ei)是指執行 行為時個體對每個產生結果的價值評價。其測量方式常用 7 點語 意差別量尺(7-point semantic differential scale),非常好(+3)至非常壞(-3)。
態度為基礎來預測每天從事行為的意向會較優於以主觀規範為基礎來預測意向
(Ajzen, 2001)。簡言之,態度是信念及評價的函數,以下列公式表示:
Ab=
n
i 1
Bi×Ei
n=行為信念的數目
(四) 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SN)
主觀規範是指對個體而言的重要他人或團體認為應該或不應該去執行該行 為之信念,為行為意向的預測因子之一(Ajzen & Fishbein, 1980),同時也隱含著 個人從事某行為所預期到來自重要同儕或團體的社會壓力(Ajzen,1991)。個 體覺得執行或不執行該行為所感受到的社會壓力。其測量方式常用雙極 7 點量 尺(7-point bipolar scale),非常同意(+3)至非常不同意(-3)。而主觀規範 是由規範信念(normative beliefs )及依從動機(motivation to comply)構成,
其分數則為規範信念(normative beliefs )及依從動機(motivation to comply)
的相乘績。分述如下:(1)規範信念(normative beliefs; NBj)是指對個體的重 要他人或團體認為他應該或不應該執行該行為。其測量方式常用雙極 7 點量尺
(7-point bipolar scale),非常同意(+3)至非常不同意(-3)(Ajzen & Fishbein, 1980)(2)依從動機(motivation to comply; MCj)是指個體想要去依從重要他 人或團體覺得他應該依從行為之一致程度。其測量方式常用(7-point bipolar scale),非常有可能(+3)至非常不可能(-3)。簡言之,主觀規範是規範信念 及依從動機的函數,以下列公式表示:
SN=
(三) 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PBC)
知覺行為控制是指個體覺得困難或容易去執行該行為,也許會直接或間接 的方式來影響行為,如果婦女覺得社會支持系統提供她機會來運動,或是她感 受到障礙,如缺乏睡眠導致疲累、對母親角色的壓力、對於多重角色(母親、
職場、妻子)產生的潛在衝突。Ajzen(1991)認為知覺行為控制是指個體欲表 現一特定行為所需要的資源和機會之信念,或所知覺到的難易程度,對行為意 向具有動機上的含意。其含概 2 個構念:(1)知覺力量(perceived power; Pi):
相信可以在意志控制下來執行該行為;與(2)控制信念(Control belief; CBi):
預期執行該行為之困難程度(Ajzen, 2001)。知覺行為控制其穩定性與意向一樣 是短暫的,較優於預測短暫時間或短暫期間之行為(Ajzen, 2001)。
PBC=
在過去研究中發現態度與主觀規範呈強烈的相關,且影響意向和行為
(Ajzen, 2001)。但態度與主觀規範於意向的預測上,態度較優於主觀規範(Ajzen, 2001),尤其預測每天從事行為的意向上更佳(Biddle & Mutrie, 2008)。根據國 內外的研究顯示,態度為為最強而有力的預測因子,依序為知覺行為控制、主 觀規範(Chi & Hus, 2005; Hausenblas & Symons Downs, 2004; Hausenbla, Symons Downs, Giacobbi, Tuccitto, & Cook, 2008; Symons Downs & Hausenblas, 2003)。然 而,在國外的一些研究中卻發現主觀規範、態度及知覺行為控制同時來預測意 向時,則呈現不顯著,非為顯著的預測因子(Hausenbla et al, 2008; Symons Downs
& Hausenblas, 2003),卻與意向仍呈現顯著相關(Symons Downs & Hausenblas, 2003),在兒童運動意向上為較重要的顯著預測變項(Theodorakis, 1992)。態度 方面,行為信念與結果評價相乘積的和與態度呈正相關;規範信念與依從動機 相乘積的和與主觀規範呈正相關(Chi & Hus, 2005)。Symons Downs 與
Hausenblas(2003)以計畫行為理論預測 89 位第二孕期至第三孕期之運動行為 及意向。研究結果顯示:態度為最強而有力的預測因子,即當孕婦在孕期運動 的態度上,其重要性及於孕期從事運動之困難或容易的感受等,將會影響其運 動的意向。雖然主觀規範、態度及知覺行為控制同時來預測意向時,則呈現不 顯著,但是主觀規範與意向仍呈現顯著相關。因此,個體運動的意向是受其依 從重要他人想要其運動信念影響,故重要他人的支持與運動互為相關且影響其 意向。Scott, Rhodes 與 Symons Downs(2009)以計畫行為理論來測詴 337 位大
學生在中等強度及激烈強度身體活動的信念及動機,研究結果顯示朋友及家人 的規範信念與意向相關。綜合上述可知,態度與運動意向呈顯著相關,且為意 向的顯著預測因子;但主觀規範與意向,在部份研究中為顯著相關且為顯著預 測因子,但在一些研究中卻非為顯著相關及顯著預測因子。
其次,在效果量方面,主觀規範與運動意向為中等效果量,態度與意向、
知覺行為控制與意向則為大效果量;態度、知覺行為控制及主觀規範約有 40-63%
變異性可解釋運動意向(Chi & Hus, 2005;Hausenblas & Symons Downs, 2004),
且態度在意向之預測可解釋的變異性較高於主觀規範(Chi & Hus, 2005)。
由上述可知,態度、知覺行為控制及主觀規範在運動意向為重要的解釋變 數。尤其態度為運動意向的重要預測因子,依序為知覺行為控制,接著為主觀 規範;且態度與意向呈現大的效果量,主觀規範則與意向呈現中等效果量。即 運動意向主要受規律運動態度、知覺行為控制影響,主觀規範對其影響較小,
但主觀規範與意向的關係仍待進一步研究再釐清。
(二) 知覺行為控制、意向與行為的關係
意向可直接預測行為,而知覺行為控制可經由意向與行為相關(Biddle &
Mutrie, 2008)。根據國內外的研究結果顯示意向、知覺行為控制可顯著預測運動 行為(Chi & Hus, 2005; Hausenblas & Symons Downs, 2004; Scott, Rhodes &
Symons Downs, 2009)。Hausenblas 等人(2008)研究結果顯示:第一孕期的運 動意向可以顯著預測第二孕期的運動行為(Hausenblas, Symons Downs, Giacobbi,
Tuccitto, & Cook, 2008)。但國外在孕婦運動行為及意向的研究結果卻發現意向 可顯著預測孕婦第二孕期之運動行為,但知覺行為控制非為顯著預測因子
(Hausenblas et al., 2008; Symons Downs & Hausenblas, 2003)。即第二孕期的孕 婦若有動機去運動時則會去運動,較不會去評價其參與運動時之容易或困難。
也有可能懷孕期間生理及心理的快速改變所產生的生理及心理不適或症狀困擾 等,會隨著孕期或時間的增加而改變,是無法控制或改變(Hausenblas et al., 2008)。Scott, Rhodes & Symons Downs(2009)以計畫行為理論來測詴 337 位大 學生在中等強度及激烈強度身體活動的信念及動機,研究結果顯示知覺行為控 制可顯著預測意向,並且間接影響行為。
其次,在效果量方面,意向與運動行為、知覺行為控制與運動行為皆為大 效果量(Hausenblas & Symons Downs, 2004)。意向與知覺行為控制對運動行為 約有 20-40%預測之解釋力。意向可強烈的預測運動行為,知覺行為控制在運動 行為之可解釋的變異性呈現較低的程度(Chi & Hus, 2005; Hausenblas & Symons Downs, 2004)。
綜合上述,意向與知覺行為控制為運動行為的重要解釋變數,且與運動行 為皆呈現大的效果量。尤其意向為運動行為最重要的預測因子。
(三) 外在變項(external variable)
非理論中的主要變項則統一稱為外在變項。Ajzen(2001)提出運用計畫行
非理論中的主要變項則統一稱為外在變項。Ajzen(2001)提出運用計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