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孕婦運動之原則

在懷孕初期(前三個月)主要為姿勢自覺教育(posture awareness),為姿勢 穩定於正中(netural),使脊柱及關節定位,即「正中脊柱體位」(neutral spine alignment),骨骼排序正確,肌肉才容易保護關節並減少代償現象的發生,增加 對姿勢的本體自覺控制、伸展放鬆緊繃的肌群,強化穩定肌群的力量,以避免 孕期症狀困擾之發生(洪雅琦、洪一全,民 93;洪雅琦,民 96)。姿勢自覺教 育的指導可分胸肩頸部連結與腰部骨盆連結,當孕婦已能自我定位找到正中位 置時,即可教導孕婦在不同姿勢下來進行運動訓練(洪雅琦、洪一全,民 93)。

張清源、蔡英美(民 94)提出有效改變情緒狀態的運動特質包括有:節奏感的 腹式呼吸、參與的地點為封閉或可預期的環境、行為是重複且有節奏感、一星 期約有 2-3 次的參與、時間 20-30 分鐘、活動的強度為低或中度。

許貞媛(民 93)對孕婦運動調查,發現其從事的運動頻率為每週 3 天以上,

運動的時間為 30 分鐘以下,隨著孕期的增加,其活動頻率有增加的趨勢,若孕 前已有運動習慣者,其運動時間持續 30 分以下居多。此外,婦女於在懷孕初期

(61.8%)及第二孕期(73.5%)從事運動的比例有增加的趨勢,第三孕期(71.3

%)則呈現下降的情形。而根據國內王淑芳(民 89)的調查顯示,婦女於懷孕 有運動者的比率為 20.3%;運動的時間方面,在懷孕初期及中期多數為 20 分鐘 以下(33.3%及 100%),於懷孕後期則為 30 分鐘以下(53.6%);帄均每週的運 動頻率分別 2.7 次、3.74 次、5.3 次。由以上結果可以得知,台灣婦女於懷孕期

間的運動相較於國外低很多。Haakstad 等人(2009)研究調查 467 位妊娠週數為 32 和 36 週的孕婦,研究結果顯示<11%孕婦於第三孕期有規律運動(每週 3 次、

中等強度),且於第三孕期的規律運動是 1 次/週,大多數孕婦於懷孕期間的運動 未達到指標,顯示大多數婦女其頻率不足。此外婦女於懷孕前為靜態活動或久 坐者,很難於懷孕期間改變其運動習慣,因為懷孕前的運動與第三孕期的運動 呈現正相關。走路為大多數孕婦覺得容易且可行的運動型態。對孕婦需要且迫 切的運動課程,如 30 分鐘的有氧運動,及背、腹部及骨盆腔肌力訓練。

孕婦身體活動方面,針對型態、強度、頻率及持續時間、注意事項及禁忌等 應考量以下原則:

一、 型態

根據美國運動醫學會提出,負重及非負重運動皆為安全的孕期運動。負重運 動可選擇可改善體能的運動,如游泳、騎腳踏車兜風等;非負重運動則可選擇 走路、慢跑及低衝擊的有氧運動(ASCM, 2007)。故婦女於懷孕期間的運動,可 採取騎單車、游泳、走路、低衝擊的有氧運動等。對孕婦而言,無負重運動(如 游泳和靜態的腳踏車)和走路是安全(Kelly, 2005)。游泳或是水中有運動也是 非常適合久坐或靜態生活型態者,走路、瑜珈靜態的腳踏車及低衝擊的有氧運 動也可以,但在每次運動前、後都需要暖身(Kelly, 2005)。

根據 ASCM(2008)提出懷孕期間運動應避免(1)接觸性的運動:容易導 致腹部受傷或跌倒的危險,如足球、籃球等,在第一孕期後特別要禁止,避免

婦女及胎兒受傷的危險。(2)高海拔運動:易導致早產或出血,尤其海拔 6000 英尺(約 1830 公尺),或者有醫療或產科合併症,會導致胎兒的肺部循環無法 過濾氣泡的形成,及減緩氧氣的輸送。(3)潛水:對未保護的胎兒造成減壓傷 害以及畸形和空氣栓塞成的危險(Kelly, 2005)。(4)易導致跌倒危險的運動,

如體操、騎馬等,尤其在第二及第三孕期應避免騎腳踏車,因帄衡改變會導致 掉落的風險(林美玲,民 93;周培萱、陳麗環,民 95;ACOG, 2003; Artal, ClappⅢ,

& Vigil, 2009; Evenson et al., 2004; Kelly, 2005)。

四個月以後應避免採仰躺或俯臥姿勢來從事運動,或站立過久的運動,尤其 站立性過久的活動,或快速變化姿勢如坐-站等,會阻礙靜脈回流,且降低心輸 出量和低血壓的發生,並且也會降低胎兒的血氧量(李麗晶,民 90;林美玲,

民 93;周培萱、陳麗環,民 95;洪雅琦、洪一全,民 93;ACOG, 2003; ASCM, 2007; Poudevigne & O’Connor, 2006; Kelly, 2005)。若仰躺是在循環組合動作的動 態下,每一次的仰躺時間不宜超過 4-5 分鐘(包怡芬,民 91)。

二、 強度

美國婦產科醫學會(2002)及美國運動醫學會(2007)針對懷孕期間婦女之 身體活動,建議孕婦應採中等強度之溫和性活動為宜,若孕前已規律運動者,

於懷孕期間應避免強度高過於孕前,其若能持續從事規律運動對懷孕是有益 的。因為中等度的活動可以維持心血管呼吸和肌肉系統的最佳狀態,改善肌肉 的強度與彈性,並使軟組織得到支持(周培萱、陳麗環,民 95;Shim et al, 2007)。

若孕前已有運動習慣者,應持續規律運動,且懷孕期間應低於帄時的活動強度 及量,在懷孕後期依生理舒適的程度來從事活動,特別對於從事較高程度的運 動者,特別應從第一孕期開始逐漸的減緩活動量(Kelly, 2005)。若懷孕才開始 活動者,則需要特別的指導(王淑芳,民 89)。在第一孕期噁心、嘔吐及疲憊不 見後,婦女於第二孕期才開始運動,應先從低強度採漸進式的增加強度及時間,

避免過度運動而造成傷害(Kelly, 2005)。因此,對於健康且正常的孕婦,可持 續規律的運動或是開始新的運動(ACSM, 2007)

三、 頻率及持續時間

於每次運動前後都應有 5-10 分鐘的軟身及伸展,以避免肌肉的酸痛(ACOG, 2003),每次活動時間為 30 分鐘或帄均每天約有 10 分鐘的活動,每週約 70 分 鐘(Lindseth & Vari, 2005)。對於懷孕前從未運動者,應先從輕度活動開始,動 作應緩慢,每天至少 5 分鐘,可採每週增加 5 分鐘,直到一天 30 分鐘(李麗晶,

民 90;ACOG, 2003)。許多孕婦於第二孕期開始運動,剛開始 1 週 3 天,每天 15 分鐘,慢慢的增加至每天 30 分鐘,每週 4 天(Kelly, 2005);若孕前已有運動 習慣者,每次運動時間勿超過 45 分鐘(蔡秀華,民 86)。不論孕前已有運動習 慣或孕期才開始運動者,其運動持續的時間與量應以規律為主(周培萱、陳麗 環,民 95;許秀桃,民 83)。

四、 注意事項

於活動期間應(1)注意水份的補充,以避免過熱或脫水:孕婦可藉由血管

擴張來促進散熱,尤其在第一孕期於運動前、中、後都需要攝取適當的水份,

以確保合宜的水份,避免低血容積和減少心輸出量,增加心臟壓力(ACSM, 2007 ; Kelly, 2005)。中度運動的懷孕婦女則需增加 240-480 ㏄的水份(包怡芬,民 91;

Gunderson, 2003; Kelly, 2005)。(2)額外補充熱量:為預防低血糖的現象,故可 增加近 3000 卡/天的熱量(李麗晶,民 90;ACOG, 2003)。(3)避免在悶熱的環 境中:中度至強烈的運動可能會提高核心體溫,增加畸胎率,尤其在前三個月 期間為神經管缺陷,故懐孕期間運動應穿著舒適的衣服,並且避免過度運動造 成胎兒體溫升高,運動時的體溫不可超過 38.3 度(王淑芳,民 89;洪雅琦、洪 一全,民 83;李麗晶,民 90;ACOG, 2003; Kelly, 2005)(4)關節不宜過度彎曲 及伸展:由於鬆弛素的影響,應避免超過正常關節活動範圍(王淑芳,民 89;

洪雅琦、洪一全,民 83;李麗晶,民 90)。(5)採循序漸進的方式:孕婦在運 動時,應隨時注意運動強度,採循序漸進的方式來達到運動的目的(包怡芬,

民 91)。(6)穿著合適的鞋子。

五、禁忌(重整)

ACOG (2002)指出懷孕期間絕對避免有氧運動:血液動力學有明顯的心臟 病、限制性肺部疾病、子宮頸閉鎖不全、目前或前胎早產、早期破水、早產危 險、多胞胎有(>3 胎)、第二或第三孕期有持續性的出血、前置胎盤者於 26 週 後、胎兒子宮內生長遲緩、子癲前症、妊娠高血壓。有陰道出血、羊水破、持 續疼痛或慢性疲累應停止運動。此外,若有早產徵象,如於運動後發生 30 分鐘

以上的宮縮時也應停止運動。有以下症狀出現時,也應停止運動並立即通知醫 師:陰道出血、頭暈或覺得沒力氣、呼吸變喘、胸痛、頭痛、肌肉無力、小腿 痛、水腫、宮縮、胎動減少、羊水流出。運動會導致早產或胎兒生產遲緩史的 婦女,於懷孕第二及第三孕期應減少活動。血栓靜脈炎要特別注意小腿肚的痛、

腫以及無力,應避免運動。骨質疏鬆者在從事負重運動時更應小心,尤其是鼠 蹊部或前大腿疼痛發生(Kelly, 2005)。選擇性避免者:妊娠厭食症或體重過輕、

心血管疾病或孕期心律不整、輕度至中度的呼吸疾病、前胎自然流產、嚴重貧 血(Hb<100g/L)、雙胞胎 28 週、其他特殊的醫療問題(Kelly, 2005)。孕前是 不動以及有產科合併症者,其懷孕期間運動需要再評估;但對於妊娠糖尿病者 於懷孕期間運動可提供額外的健康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