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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融合班特教教師之工作內容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前融合班特教教師之工作內容

黃世鈺(1999)指出,學前特殊教育為一科技整合(multidisciplinary)的服 務,服務內容包含學前零至六歲,具有生、心理的異質性所導致的特別需求,同 時涵蓋幼兒教育與特殊需求教育兩項領域。再者,依據鐘梅菁(2001)以問卷調 查全台學前幼教師對融合教育專業知能之研究發現,特殊教育教師之「任教經 驗」、「任教年資」以及「修習特殊教育學分」對融合教育專業知能有重要的影響 力。所以特教教師能具備幼兒教育發展的背景知識與特殊教育的知能,並具有實 務工作經驗,對經營融合班是相得益彰的。Miller(1992)認為,學前教育與學 前特殊教育有許多相似的地方,如果能統合兩者師資培育的方案,將有助於特殊 幼兒就讀融合班的意願。為促使融合教育有效的推行,特教教師所扮演的角色在 融合班或巡迴輔導班中就顯得格外重要,不僅是負責有特殊需求幼兒一切的特殊 教育工作、教學,更是連結與整合整個生態系統重要的推手。

壹、 學前融合班之特教教師

學前特殊教育教師(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ors)是指提供有特殊需求 幼兒教育與保育的專業人員,並協助其準備參與社會生活,以促進身心靈健全發 展的工作者(Oberhuemer & Ulich, 1997;Kamerman, 2000)。在英國,「特殊教 育教師」被稱為特殊教育協調者(special needs coordinator),究其原因為特殊 教育教師的角色已由傳統的「教學者」,擴展成「協調者」、「催化者」和「資 源者」(引自王天苗,2001)。國內相關文獻(王天苗,2001;吳淑美,1998a;

鈕文英,2008;黎慧欣,1996)指出,融合班級中特教教師角色與職責對融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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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之實施成效有決定性之影響,所以服務於學前融合班的特教教師之專業知能有 需要確認與釐清。以下,茲從下述幾個構面來探討融合班的特教教師之必備能力。

一、 瞭解普通教育課程並具備教學與評量的能力

鈕文英(2008)針對融合教育趨勢下特殊教育師資培育課程的內容指出,除 了強調融合教育的理念與認識個別差異之外,並應瞭解普通教育環境和課程,且 特殊教育教師需具備與普通班老師合作教學的能力。吳淑美(2004)亦認為,在 一個異質性高的融合教學環境裡,特殊教育教師不只是面對不同障礙類別的幼 兒,更包含一般幼兒的教學與評量,所以課程必須經過統整,以符合兩者的需求。

而每位老師的地位亦是平等的,在融合班兩位老師可共同擬訂融合班的教學目標 與教學活動。一般而言,大部分的學前融合班特教教師資歷都具有幼教背景,且 又是全天候待在幼兒園中,對幼兒園的作息、活動也最瞭解,所以與普幼教師共 同協同教學、處理班級事務是責無旁貸的。

二、 合作協調的能力

融合班的教師雖然各有專業領域各司其職,但共同在一個班級中仍要充分合 作與協調,尤其是學生管理應由兩位老師共同負責,即使班規、學生分組或連絡 簿的紀錄,都必須透過兩者共同討論來執行(吳淑美,2004)。所以兩種老師對 學生不應區分你的學生、我的學生,應保有與普幼教師共同管理一個班級、克服 融合情境教學困難的決心。

三、 諮詢溝通的能力

傅秀媚(2001)認為,諮詢服務主要目的是提供普通教師相關策略,以解決 特殊需求幼兒教學上遇到困惑,協助教師擬訂教學目標的方向,並提供家長特教 相關資訊。特教教師在融合教育的角色不但要與普幼教師進行協同教學,還需有 提供教學上支援、教材教法的運用與諮詢服務(蘇淑蓮,2009)。而特教教師除 了直接教導特殊需求幼兒,還必須在班級中支援普幼教師,適時處理班級中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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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所發生的情緒或行為問題,以及評估疑似生,並給予教師及家長參考的意見。

王天苗(2003)、鐘梅菁(2001)亦認為,特教教師在融合制度下必須與家 庭有良好的合作關係,瞭解家長需求、尊重家長的意願、提供相關資訊、增進親 師的互動等,所以,特教教師必須有諮詢溝通的能力,才能共同幫助特殊需求學 生有良好的發展。

四、 整合資源的能力

特殊需求學生的教學課程,除有賴融合班的所有成員之外,更須整合外部 資源,如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專業團隊等領域與人員,以團隊合作的方式 提高服務效能與融合教育的品質(劉蔚萍、王銀絲、徐淑珍、卓政翰、紀岑嬌,

2003),而整合專業資源的人是融合班的特教教師。歸納相關文獻(鈕文英,

2008;蘇淑蓮,2009)除了上述所提到相關的能力之外,能正確使用評量方法,

並引進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在評估諮詢時能整合各方資訊,也適時扮演普 幼教師與家長間的溝通的媒介,提供三方合作、意見交流的橋梁。所以,引進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亦是特教教師所需具備的服務項目。

五、 具有管理個案之能力

顏秀雯(2001)和蘇淑蓮(2009)研究又特別指出,學前特教教師也是個案 的管理者,他們認為特教教師最能掌握個案的基本資料、擬定各項目標、並統整 個案的各項資訊。基於特教教師具有多元專業的知能,對於特殊需求者的基本資 料、擬訂的目標、執行工作、協調資源,是最佳掌握管理者(王天苗,2001)。

六、 擬訂 IEP 的能力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擬定與執行,可瞭解特殊需求幼兒在融合教育環 境中,評量其特殊需求是否獲得滿足的一項重要工具,也就是量身製作的教學與 評鑑過程(李翠玲、鐘梅菁、邱奕君、邱上純,2008)。依據《特殊教育法實行 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2013)第九條揭示,「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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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但多 篇文獻也顯示絕大多數幼教教師特教專業知能不足(王天苗,2001;甘蜀美、林 鋐宇,2006;姚婷貽,2011;鐘梅菁,2001),所以因應特幼生的特殊學需求,

較理想的計畫是由跨專業團隊所組成的成員共同討論擬訂,但往往因為人力與時 間考量,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制定遂成為融合班中特教教師重要的工作之一。

綜上文獻所述,在融合班級中特教教師必須具備面對兩種「人物」與「公務」

的能力。「人物」是指融合班級中所有的幼兒、普幼教師、家長、專業團隊與行 政主管,而「公務」是指,特殊教育的相關業務,如行政工作、課程規劃、班級 經營、個案管理與評鑑,這些都是連結特殊需求幼兒與融合教育息息相關的生態 系統,所以擔任融合班的特教教師除了比普幼教師要付出更多的耐心、愛心在全 班的幼兒身上,更需負擔連繫、協調的工作(張英鵬 2002)。綜而言之,特教 教師的職責是全時段面對學校環境中「人物」與「公務」,其所扮演角色定位是 普幼教師加上特教專業組合而成的教師。

貳、 學前巡迴輔導班之特教教師

一、 特教巡迴輔導教師的角色

由於融合教育的盛行,家長也重視孩子的特教需求,加上偏遠地區政府在財 政考量下,無力新設特教班,許多縣市紛紛以巡迴輔導的模式加以因應(陳志平、

劉蕾、林慧玲,2008)。依據教育部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2014)對「特教巡迴 輔導」之定義:特殊兒童大致上仍在普通班中,但有巡迴輔導人員,定期或不定 期地巡迴服務區域的學校,對特殊兒童提供部份時間的直接教學,或與普通班教 師磋商特別兒童的輔導策略,或對班上教師提供必要的特殊教材。在融合教育的 理念上,特教教師的觀念與做法是影響整個政策成功與否最重要的因素,而巡迴 輔導服務也是隸屬於學前融合教育中重要的專業師資。其任務可以是協同普通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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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也可以是針對特殊兒童給予個別輔導(李水源、林寶山,2000)。分析國 內外相關研究(王天苗,2003;吳淑美,1998;張小芬,2006;陳享連,2010;

陳享連、鐘梅菁,2010;曾恆靜,2008;黃惠萍,2008;Sadler 2003)歸納出,

巡迴輔導教師應具備的專業能力主要有七項:

(一)與普幼教師合作的能力:除了對有特殊需求幼兒的直接教學之外,也可對 於普幼老師提供間接諮詢、示範教學、以及協助學前教師班級經營,並積 極與班級老師聯繫,瞭解學生狀況及處理教學中所遭遇到的困難。

(二)評鑑學生的能力:能評估學生的起點及優弱勢能力,並協助轉銜,提供特 殊需求學生最適合的安置建議。

(三)協助一般老師擬定與執行IEP:實地指導普幼教師將專業評量的建議融入 IEP的長短程目標中,且IEP的的各項指標能統整在教學裡,並評估執行成 效。

(四)調整課程教案與執行教學的能力: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幼兒的課程或有規畫 調整課程的能力。

(五)統整團隊意見的能力:能分析治療師所提供的策略,並督導主要療育的執 行者配合推行。

(六)良好的溝通表達、諮詢能力:對於家長、普幼老師、行政人員與專業團隊 之間能整合各方資訊,並熟悉合作、協商技巧以達到服務的功效。

(七)提供行政相關服務的能力:協助申請專業團隊、輔具,並督導使用或者協 助提供合適的教材教具與文書處理等。

擔任巡迴輔導教師的角色除了一對一個別輔導有需求特殊幼兒之外,也必須 具備上述七項的特教專業知能才能隨時服務各式形態的班級。因此,除了上述文 獻所提及,多位學者(陳玉菁,2000;陳享連、鐘梅菁, 2010;蔡昆瀛,2009)

也提出另一觀點,認為特教巡迴輔導的主要目的是協助幼托園所推行融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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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展班級輔導,以及宣傳特殊教育等相關資訊,喚起各界對融合教育的重 視。盧明(2011)也指出,隨著融合教育的發展和特殊需求幼兒人數的增加,學

積極推展班級輔導,以及宣傳特殊教育等相關資訊,喚起各界對融合教育的重 視。盧明(2011)也指出,隨著融合教育的發展和特殊需求幼兒人數的增加,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