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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建議

綜合本研究結論與限制,對高雄市教育局、巡迴輔導教師、受輔幼兒園及未 來的研究者提出建議。

壹、 對高雄市教育行政單位之建議

一、 分區設立巡迴輔導中心

本研究發現,市區申請巡迴輔導的幼兒人數較多,教育局以同一行政區增設 巡迴輔導班無法有效均分個案,目前做法雖由鑑輔會規劃幼兒園的負責巡輔班,

但各負責區域的個案不易掌握,人力資源無法有效運用。建議採各區設立巡迴輔 導中心,巡迴輔導教師統一歸屬一校,不僅能帶領新進老師建立完整的師徒制,

也可凝聚工作氣氛,提升歸屬感。

二、 彈性授權巡迴輔導教師視幼兒的能力現況安排上課方式

申請巡迴輔導的幼兒人數過多,每週授課節數不足,勢必影響教學品質,也 一直困擾著巡迴輔導教師。建議應以特殊需求幼兒之現況能力做出服務需求分 級,規畫合宜的輔導模式,讓特殊需求幼兒能接受應有的融合課程,而經過教學 輔導,評估整體能力提升之後,也可調整服務方式,以電話諮詢、入班觀察或者 召開個案會議取代每週固定的正式節課,讓申請巡迴輔導的服務方式能有改善的 機制,也可因應人數過多的困擾。

三、 強化私立幼兒園的行政支援

本研究發現公立幼兒園有專屬負責之行政單位或普幼教師,在處理特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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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較有效率,反觀私立幼兒園人事安排較精簡,也普遍對特教行政缺乏實際經 驗,或者不諳操作系統,也有園所反應鑑定系統過於繁瑣,徒增行政工作量,而 放棄鑑定安置申請。基於此種情況,建議宜函文幼兒園,指派一名特教業務承辦 人員參加研習,以提高辦理特教行政業務之效率,並將研習紀錄列入評鑑考核 中,以提升園方重視特教資源。另外,教育行政關本身也應改善鑑定安置申請的 文書處理作業或設計線上登錄 SOP 系統供幼兒園行政人員參考。改善便民的特 教措施後,園方也樂於為特殊需求幼兒申請更多資源。

四、 提供融合班的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實質的幫助

高雄市目前融合班的融合模式大部分由各校自行討論制定,由於特殊需求幼 兒的障礙類別已趨向中、重度為主,相對的特教教師不僅在教學上必須更注重特 殊需求幼兒課程的需求,對特教教師體力上的負擔也是一項考驗,建議特教評鑑 能把融合的時間或協同教學的工作分配列入學校融合特色項目中,以重視幼兒園 教師合作氛圍,並依特殊需求幼兒之障礙程度實質提供教師助理員。融合班特教 師也應比照巡迴輔導教師,有固定時間不排課,以進行參與進修、督導會議或者 進行個案研討會議,不僅能提升特教教師之專業效能,對融合的工作環境也能適 度調解過度的壓力,也能增進特教教師對工作的向心力。

五、 建立巡迴輔導教師之任教資格

從研究結果發現,四位研究參與者因有融合班實務的工作經驗,對於受輔幼 兒園在輔導諮詢與策略執行上較能具體提出建議,這是巡迴輔導教師必備的專業 能力,因此建議擔任巡迴輔導教師應具有融合教育的相關經驗,並鼓勵資深且有 熱誠的的學前融合班教師擔任,以提升巡迴輔導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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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對巡迴輔導教師之建議

一、 加強與普幼教師合作

巡迴輔導教師在教學現場,除了輔導特殊需求幼兒外,班級導師也是影響輔 導成效的重要他人,因此,與普幼教師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是必要的。巡迴輔導 教師除了必須具備溝通協調的能力,也需站在普幼教師的立場,多為其設身處地 思考可提供的資源,例如,協助評估特殊需求幼兒能力及整合園方與鄰近社區的 資源,爭取教師助理人力或協助輔具申請,依特殊需求幼兒現況與普幼教師共同 討論可行的輔導策略、提供普幼教師特教資訊或者巡迴輔導教師入班示範教學,

皆是提升兩者共同合作的策略。

二、 提升疑似生家長特教知能

郊區疑似生家長面臨孩子的發展有差異時,由於較缺乏早期療育的觀念,巡 迴輔導教師對此諮詢溝通無成效時,常感到困擾。巡迴輔導教師應先了解特殊需 求幼兒之家庭經濟結構與家庭背景,並以家庭為中心,整合當地社區資源,地方 醫療,例如當地可提供身心障礙診斷鑑定的醫療機構、可提供兒童復健的診所位 置或者通報社會局請社工或早療機構介入。在此之前,必定要先讓家長感受到教 師是立意良善,並逐步推動家長重視幼兒的特殊教育權益,進而提升家庭賦權的 觀念。

三、 主動向受輔幼兒園說明巡迴輔導所提供的服務內容

「巡迴輔導」是什麼?他們來做什麼?他們是不是來監督我上課?這是受輔 幼兒園的教師普遍對巡迴輔導最先有疑問。所以巡迴輔導教師一入園,應先對巡 迴輔導的服務模式作詳細的說明,讓普幼教師瞭解除了特殊需求幼兒為主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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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外,與其週邊相關的生態系統,也包含在巡迴輔導教師的服務範圍,以建立 彼此合作的信任關係與提供最大的幫助。

參、 對受輔幼兒園之建議

一、 加強普通班教師融合教育知能

本研究發現,融合班之普幼教師對特殊需求幼兒之接納度受到教師人力及障 礙類別的不同而有包容的差別,而普幼教師對 IEP 的撰寫仍有需要協助之處,所 以,應鼓勵或規定普幼教師參與特教知能研習,以提昇普幼教師對 IEP 計畫擬定 與執行,對滿足特殊需求幼兒之輔導與經營融合班之能力將更有幫助。

二、 善用補助款改善環境設備

本研究發現,郊區偏鄉地區的教學環境較老舊、設備較缺乏,其中以原高雄 縣之鄉立托兒所較嚴重,目前鄉托已陸續整併至國小附設幼兒園,校舍也積極申 請教育部設備補助款整修,軟硬體設備已大幅改善。而私立幼兒園應善用特教補 助款,採購符合特殊需求幼兒之教材教具,提升教學設備的基本需求,以滿足特 殊幼兒的學習需要。

肆、 對未來研究者之建議

一、 對於研究對象上的建議

本研究是針對高雄市學前融合班特教教師轉任至巡迴輔導班,主要以不分類 巡迴輔導為主,並未納入語障巡迴輔導班,因此特教教師選擇不同巡迴輔導班是 基於何種考量,皆是本研究可再延伸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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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對於研究方法上的建議

本研究主要以半結構的訪談,蒐集四位巡迴輔導教師擔任兩種特教師的 心路歷程,從面對面訪談,除了感受到研究參與者對融合教育工作的熱忱,也意 外蒐集到巡迴輔導遇到困境的解決之道,這是量化研究教無法掌握的層面,然而 基於時間的限制,只能以立意取樣選取四位老師,無法訪談太多的老師,建議未 來研究者仍可採用質性研究,以深入訪談、滾雪球方式或個案研究,再做深入的 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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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一、中文書目

王天苗(2001)。運用教學支援建立融合教育的實施模式:以一公立幼稚園的經 驗為例。特殊教育研究學刊,21,27-51。

王天苗(2003)。學前融合教育實施的問題和對策--以台北市國小附幼為例。特 殊教育研究學刊,25,1-25。

王亦榮(1997)。台灣省視覺障礙兒童混合教育計畫巡迴輔導問題及其因應之研 究-視障巡迴輔導員的觀點。特殊教育與復建學報,5,97-124。

甘蜀美、林鋐宇(2006)。特殊兒童學前融合方式實施成效與困難之個案研究。

身心障礙研究,4(1),32-45。

吳武典(2013)。臺灣特殊教育綜論(一):發展脈絡與特色。特殊教育季刊,129,

11-18。

吳武典(2014)。臺灣特殊教育綜論(二):現況分析與師資培育。特殊教育 季刊,130,01-10。

何東墀(2001)。融合教育的流變與困境。特教園丁,16(4),51-55。

吳淑美(1998)。學前融合班教學理念篇。臺北市,心理。

吳淑美(1998a)。學前融合班教學策略篇。臺北,心理。

吳淑美(2004)。融合班的理念與實務。台北:心理。

呂淑芬、林慧芬、張楓明(2009)學前教師對融合教育態度與困擾問題之個案究。

幼兒教育研究,1,69-92。

呂琳(2007)。學前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融合教育實施成效之研究-以臺北 市為例(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台北市立教育大學,臺北市。

107

李郁青(2009)。高雄市幼稚園教師和家長對實施融合教育之態度與需求研 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屏東市。

李翠玲(2006)。學前階段融合教育運作之探討-以新竹市公立幼稚園為例。2009 特殊教育暨早期療育論研討會論文集,27-56。

李翠玲、鐘梅菁、邱奕君、邱上純(2008)。個別化教育計畫在學前融合班實施 之探討:以一個融合班為例。教育學刊,31,121-156。

汪慧玲、沈佳生(2012)。學前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服務現況與需求之研究。

人文社會科學研究。6(3),70-93

周俊良、王明泉、李新民(2012)。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自我概念與職業倦怠 之相關研究。樹德科技大學學報,14(1),145-166。

周俊良、李新民、許籃憶(2005)。學前階段特殊教育教師因應策略與工作壓 力之相關研究。特殊教育學報,21,79-102。

周俊良、范智敏、陳冠蘭、劉蔚萍、李昆霖、劉心箖(2006)。幼兒特殊教育導 論。台北:偉華。

林淑馨(2010)。質性研究理論與實務。台北:巨流。

林鈺涵(2004)。宜蘭地區學前教師對融合教育中發展池混幼兒接納態度之研究。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花蓮師範學院,花蓮市。

林翠英(2010)。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內涵。國小特殊教育,

50,44-51。

林寶山、李水源(2000)。特殊教育導論。台北市:五南。

姚婷貽(2011)。學前融合班教師運用「融合課程建構模式」教學歷程之研 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屏東市。

胡永崇(2001)。融合教育:意義、爭議與配套措施。融合教育論文集,國立

胡永崇(2001)。融合教育:意義、爭議與配套措施。融合教育論文集,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