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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學校本位管理教學視導之意涵與模式

以下針對學校本位教學視導相關理論加以探討 ,包括學校本位管理的起 源、意義、模式、與運用、學校本位教學視導的意涵與實施等方面:

壹、學校本位管理的起源、意義、模式、與運用

B. Caldwell 認為學校本位管理是目前全世界學校管理學領域的三大趨勢之 一(引自許添明、陳柏璋,2002),以學校為中心的本位管理的方式之重要性自 不在話下。因此,本研究試圖從學校本位管理的角度 ,來探究學校進行教學視 導之實施內涵與策略之相關問題 。

一、學校本位管理的起源

學校本位管理的發展最早起源於紐約州所成立的 「學校本位管理發展委員 會」(FleischmanCommissionSchool-BasedManagementDevelopment)(曾燦金,

1997)。自 1980年起,美、英、澳、加、紐、法等國,均實施學校本位管理或 自我管理學校之途徑進行教育改革 ,其受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management) 理論、學校重構運動(movementofschoolrestructuring)、學校效能(school

effectiveness)等研究之影響而發展起(呂淑芝,2003;林天佑、吳清山,2003)。

根據 Mirikitani(2004)以美國為例的研究指出:到了 1990年學校本位管理已成 為美國主要的教育改革運動 ,大約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學校之教育決策深受其影 響。我國的學校本位管理的發展在 1996年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 ,明確指出 以學校為中心的管理策略以後,接踵而來的「中小學教評會對教師聘任的審 查」、

「課程綱要所強調的學校本位課程設計 」等教改措施,明確顯現出受學校本位管 理的影響程度。

二、學校本位管理的意義

學校本位管理(school-basedmanagement)又稱為學校本位領導(school-centered leadership),近年來已成為各國的主要改革趨勢之 一,我國在行政院教育改革諮 議審議委員會的推動下 ,逐漸引進學校本位管理的觀念 。其名詞與意義因國 家、地區、時間、管理發展之不同亦互異 ,不同的名詞概略有學校本位自主

(school based autonomy)、場地本位管理(site-based management)、授權管理

(delegatedordevolvedmanagement)、學校場地自治(school-siteautonomy)、學 校中心管理(school-centeredmanagement)、分權化管理(decentralizedmanagement) 等,名稱雖多,但儘管用詞及其實際運作的型式和側重層面都不盡相同 ,其本 質上都一致強調學校居於教育改革中的核心地位 ,是教育改革的主體及主動的 參與者,不再強調學校為被外力改革的客觀體 (陳俊生、林新發,2003;謝傳 崇、謝義鄉;2005)。

學校本位管理的意義國內學者謝文全(2005)界定為:指政府將學校的經營 權下放給學校,讓學校實施自主管理與自我領導的一種管理模式 ,是一種讓學 校人員高度參與的管理(hight-involvementmanagement)制度,透過學校管理權的 下放到學校,讓學校利害關係人參與校務的經營並負起績效責任 ,使得學校的 決策與措施能適應學校的需要 ,成為高度表現的教育組織。張德銳(1995)亦認 為:學校本位管理是一種強調由下而上的管理過程或實務 ,一方面讓實施之學

校擁有更多的人事、經費和課程方面的決定權,以滿足學校不同的需求 ;另一 方面授權學校教師,賦予教師專業自主權來設計符應學生需求的教學課程 ;同 時也鼓勵學生家長踴躍參與 ,讓教育改革的腳步能加速彰顯成效 ,當然他也要 求學校負起績效責任,是一種分權分責的教改策略。黃嘉雄(2001)認為:學校 本位管理是指教育行政權威體系將與學校運作和發展有直接關係的預算 、人 事、課程、教學等事務,授權由學校層級的校長 、教師、家長、社區人士等之 代表,所組成的高度參與式決定權威做決定 ,而學校必須擔負成敗的一種教育 行政管理模式。邱錦昌(2003)亦認為:學校本位管理就是為了提升 學校全體教 職員的士氣與獻身投入改善其工作之努力程度和動機 ,以刺激學校組織能持續 不斷的進步,而動員學校全體成員之智慧與力量所提出高品質的校務改進規劃 工作。

黃文三(2004)也提出相近看法認為:學校本位管理是團體分工共享的領導 形態,是透過校長或授權人員的影響力或權威來助長教師的教學及學生的學習 效果。因此,其人員可以是校長、主任、教師,透過有機的整合來型構學校的 優質文化,並促進教學品質提升以達卓越優質 。學校本位管理之措施是透過對 學校管理權力下放到學校 ,讓和學校之間互有利害關係的人事如教師 、家長共 同參與校務經營工作,並負起成敗績效責任 ,讓學校的決策和措施能符合學校 的需要,成為高度參與的教育組織 。

國外學者 Cheng(1996)認為:學校本位管理是指學校的管理事務 ,是根據 學校的特性和需求做決定 ,學校自身享有更多的自主權和責 任,學校並能充分 運用資源解決問題 ,能有效實踐教育活動以促進學校之永續發展 。Mirikitani

(2004)有相似看法並採用更為廣泛的定義 :他認為學校本位管理是在家長 、社 區人士、教師、行政人員等,共同決定影響學校相關事務之學校管理系統 。這 個管理系統所決定的事務包括預算 、人事聘用、成員發展、工作計畫、課程規 劃、教科書遴選等事項。

綜合學校本位管理的意義 ,再進一步分析其意涵如下所列各點 :

(一)組織結構:學校本位管理是透過增權賦能的過程 ,由教育行政機關將作決 定的權力授權給學校教師 、行政人員、家長、社區人士,讓他們共同參與 決定,分享作決定的權力。

(二)管理精神:學校本位管理是一種去中心化形式的展現 ,透過權力下放的模 式,注重權力資源的重新分配 ,角色重新定位、學校自治、由組織成員共 同參與、共同做決定、組織成員共同分攤績效責任 。

(三)實施內容:學校本位管理的實施範圍包括 :一般行政運作、經費預算、人 事管理、課程與教學規劃、教育資源之重整與分配。

(四)績效責任:學校本位管理是以學校為單位的管理模式 ,由專業責任取代過 去的科層體制責任;學校依自身之本位精神擁有專業自主權 ,進而視其相 關權責決定各項學校教育事務 ,並掌控最高的辦學績效,負擔最大的成敗 責任。

總而言之,學校本位管理,是將教育主管機關作決定的權力下放至學校層 級,以方便學校更順利進行改進教育的一種策略 。學校本位管理的論點視學校 為作決策的最基本單位 ,學校成員與家長及社區人士再依學校的特性和需求共 同再作決定,以施行對學校行政發展和學生學習成效最有利的教育活動 。綜合 歸納本研究界定學校本位管理的意義為 :「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將學校的課程 、教 學、人事、經費等事務工作決定權力 ,透過增權賦能的機制與過程 ,充分授權 給學校成員、學生家長、社區人士等共同參與,並根據學校的特性和需求來下 最佳的決定,以便讓和學校相關的更多人參與校務 、廣納建言,並由學校自行 負起績效責任的一種教育改革模式 」。

三、學校本位管理的運作模式

學校本位管理主張尊重學校自主管理 ,強調充分授權、共同參與、權力分 享的理念,是試圖改變過去科層體制時代強調集權控制的思維 ,以提升學校教

育品質與績效所衍生成的論點 。黃嘉雄(2001)指其運作模式常會因背景因素 、 歷史文化、改革緣起和理論基礎等之不同而有不同的設計 ,因此在實務運作上 各校會有差異。以下以 Leithwood和 Menzzies所提出的四種管理模式略加說明

(葉連祺,2002):

(一)行政控制模式:行政控制模式的行政權威和最終決定的權力掌握在校長 , 即使教師和家長參與了決策運作 ,其功能只不過是接受諮詢的角色而已 。 此種模式具有某一程度的科層制度色彩 ,但得到授權後的學校層級已經比 往昔獲得更多的行政管理自主權 。

(二)專業控制模式:專業控制模式是指學校層級作決定的權利係由校長和教師 共同分享,決定的形式多採共識來決定 ,無法取得共識時則用投票或表決 方式,因此往往會因為教師擁有的席位比較多 ,在決策過程中會更具支配 的力量,此種模式有助於提升教師的專業 。

(三)社群控制模式:社群控制模式做決定的權力係由行政 體係和專業體係移轉 至學生家長和社區人士等非教育專業人員身上 ,大大提升了學生家長和社 區人士對學校事務的影響力 。

(四)平衡控制模式:平衡控制模式希望一方面可以有效運用教師的專業知識 , 另一方面能保障學生家長和社區人士對學校事務參與機會 ,兩者之間取得平 衡,教師和學生家長與社區人士都是校務主要的決策者 。

Leithwood 和 Menzzies 的理論是以學校權力結構所組成的角度來歸納所提出 的四種管理模式論點 :行政模式作決定後的效率比較高 ,但學校成員卻相對缺 少自主與參與的權利,因此不同模式的作決定權利者所掌握的權利會有差 異;

專業模式能增進教師專業發展 ,比較符合學校行政和教師的需求 ,但是容易造 成意見紛歧,甚至衍生派系內鬥;社群模式可以提供社區人士參與機會 ,獲得 更多的社會資源,但往往因為專業能力較不足 ,反而損害了學校行政與教師的 專業自主權;平衡模式雖然折衷了專業模式和社區模式的論點 ,但卻不免有效

率不彰的迷失。總之,學校在推動自主管理的過程中 ,會因不同發展情境選用 不同但合適的模式去運作 ,而不論選用何種運作模式 ?運作成效如何?掌握權 力一方都應該要負起全校運作績效的整體責任 。

率不彰的迷失。總之,學校在推動自主管理的過程中 ,會因不同發展情境選用 不同但合適的模式去運作 ,而不論選用何種運作模式 ?運作成效如何?掌握權 力一方都應該要負起全校運作績效的整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