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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學齡前注音符號教學探究

幼稚教育與國民小學教育各有其不同的教育目標及課程標準。幼稚園 的課程標準明令:「幼稚教育不得為國民小學課程的預習和熟練,以免影響 幼兒身心的正常發展」(幼稚園課程標準,1987)。但在家長「望子成龍,

望女成鳳」的心態下,幼稚教育其實早已經悄悄的跨足到國民小學注音符 號的教學領域。以下就及學齡前兒童學習注音符號之相關問題、學齡前兒 童學習注音符號相關研究兩部份做探討:

壹. 學齡前兒童學習注音符號之探析

一. 幼稚園課程標準及其內涵

教育部在民國七十六年修訂「幼稚園課程標準」。明訂幼稚園的教學目

標如下(教育部,1987):

幼稚教育之實施,應以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並 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達成下列目標:

一、維護兒童身心健康。

二、養成兒童良好習慣。

三、充實兒童生活經驗。

四、增進兒童倫理觀念。

五、培養兒童合群習性。

幼稚園為達成上述目標,需輔導幼兒做到下列基本事項:

一、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和安全。

二、表現活潑快樂。

三、具有多方面興趣。

四、具有良好生活習慣與態度。

五、對自然及社會現象表現關注與興趣。

六、喜歡參與創造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活動。

七、能與家人、老師、友伴及他人保持良好關係。

八、具有是非善惡觀念。

九、學習欣賞別人的優點,並具有感謝、同情及關愛之心。

十、適應團體生活,並表現互助合作、樂群、獨立自主及自動自 發之精神。

以上所列「幼稚園的課程標準」中,並未將注音符號的學習列入其中。

注音符號的教學在法令與現實的模糊地帶間遊走,每個幼稚園各自有不同 的教學理念,產生的教學品質和教學進度的差異性就非常大。很多幼稚園

甚至標榜園內注音符號的教學,提早至小班實施,以做為招生的廣告。而 公立幼稚園在家長的期待和要求下,也發展出各種不同進度的注音符號教 學。

幼稚園提早教學注音符號的主要原因是家長求好心切,「父母擔心孩子 進入小學十週後所面臨的注音符號教學評量。因此,有的幼稚園會因家長 的要求而開始教寫注音符號 」(黃意萍,1998)。家長以為幼稚園就是提早 為小學教育做準備,忽略幼兒教育與小學教育各有其教育目標。

毛連塭等人(1994)調查當前的幼稚園教育問題及意見,發現育專家 學者與幼稚園教師及園長、家長及社會人士三者,對於當前幼稚園教注音 符號的嚴重程度」,有不同的看法。有 60.8%的受訪者認為此問題嚴重,尤 其以教育專家學者及幼教教師為然。但家長及社會人士,則覺得幼稚園教 注音符號不是很嚴重的問題。在上述研究中,幼教教師也反應了「幼稚園 教注音符號」是亟需改進的問題。幼教教師基於其專業素養,並不喜歡提 早教學注音符號。但家長及社會人士卻以為教注音符號理所當然。這項調 查結果,再次反應了家長及社會大眾對幼教的理念認識不足。(陳麗如,

2000)

綜合以上所述,可以了解目前「幼稚園課程標準」尚未納入注音符號 教學,但由於社會文化的因素,使得幼稚園不得不提早實施注音符號教學。

在這種情況下,難免出現良莠不齊、進度不一的教學品質。而了解注音符 號目前在幼稚園實施的現況,正是本研究的目的。

二. 以兒童身心發展來看注音符號的學習

學習和成熟有密切的關係。當孩子的身心發展到準備俱全的時候,就

是最好的學習時機。幼稚園的注音符號教學,能不能或應不應該實施,各 專家學者有不同的意見。

早期的語文發展理論認為幼兒的語文發展和生理發展一樣,有其自然 成熟的階段(Morrow,1989),即「閱讀準備度」。不需要經過特別教導或 訓練,只要發展成熟,幼兒便自然具有聽與說的能力。至於讀與寫等書面 語言能力,則並非幼兒階段(六歲以前)之語文發展的表現。換句話說,

1930 年代之前,並不贊同幼兒在六歲之前進行閱讀和寫字的活動。

1950 年代到 1960 年代有關閱讀的課程與教學,強調閱讀之前要先具 備與閱讀有關的認知技巧如:手眼協調、會分辨語音、字形和字義等(曹 峰銘譯,1991)。也就是說幼兒在閱讀之前,須接受一系列可能與閱讀有關 的認知技巧和感覺運動,這些技巧還未成熟之前,幼兒不宜閱讀或書寫。

1966 年紐西蘭的 Clay 提出「讀寫萌發」的概念。他認為萌發是一種 逐漸改變的歷程,閱讀和書寫在幼兒發展中是緊密結合的。幼兒在入學前,

就已經從環境中獲得大量的閱讀知識和技巧,並且能將之應用到有意義的 事物上。這個概念取代傳統的概念,認為幼兒學習讀寫和學習口語一樣,

是一個自然進展的過程,幼兒在日常生活中主動假設、驗證、發明、建構 有關讀寫的知識,而逐漸萌發展現讀寫的能力,這種現象稱之為「讀寫萌 發」(黃瑞琴,1997)。讀寫萌發概念則強調,幼兒的讀寫應在幼兒的內心 產生讀寫的內在需要,促使幼兒自然有讀寫的動力,所以讓幼兒在真實、

自然、完整、有趣、有意義的情境中,幼兒自然能發展聽說讀寫能力﹐在 互動中培養孩子能自然的運用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來表達自己想法和了 解他人的能力(黃瑞琴,1997)。

1980 年代,許多研究(Dyson,1985;Raines ﹠Canady,1990)都提 到,幼兒的書寫從早期的塗鴉,到混合使用模擬及真實的字體,再到根據 字音關係而自創拼字,一直到最後,便會藉著操控文字來修正其拼音。林 麗卿等(2005)歸納出幼兒具體表現的書面語言能力包括:

(一) 用符號來代表他要表達的物品、概念、經驗或事件。

(二) 幼兒能用流暢的線條表現出他們所想要表達的文字筆畫。

(三) 幼兒對於自己書寫的筆劃有所掌握。

(四) 幼兒能仿寫成人示範的字、書本或廣告單上的文字。

以讀寫萌發的觀點來看,房柏成(2005)認為不管是注音符號的認讀 或書寫,在學齡前都是可以教的,重點是「用什麼方式教」?他主張所有 的拼音和書寫活動,都應該在自然的情境中出現,不應只是一昧的要求孩 子寫正確、寫漂亮、寫在格子裡。

和傳統的讀寫觀點相較,可以發現「傳統觀點」與「讀寫萌發」的觀 點非常不同,將此二者做一簡單的對照表,如下:

表 2-4-1 傳統觀點與讀寫萌發觀點之比較

傳統讀寫觀點 讀寫萌發觀點

語言學習時間 等待孩子成熟(特定時刻) 生命早期即開始,逐漸 進展、萌發

語言準備度 一無所知 已有認知

課程選擇 成人觀點為主 主動建構

課程觀 分科 統整

課程角色 孤立的讀寫活動、機械式 對 幼 兒 有 其 意 義 與 功

的練習、重視技巧獲得 能性,將技巧是為整體 讀寫發展的教互連繫 資料來源:引自房柏成(2005):遊戲ㄅㄆㄇ-基礎語文讀寫教學新思維

讀寫萌發的觀點認為幼兒具有相當的能力去發展書面語言活動,並開 始嘗試讀和寫。但幼稚園階段究竟適不適合開始學注音符號,還是要考慮 到幼兒個體的發展。Gesell 的成熟理論認為個體的發展是由「生長」和「學 習」兩者相互交替作用形成。因此,我們應該從幼兒發展的角度來看幼兒 學習注音符號的問題:

(一) 腦部發展

反對學前學習注音符號者,從兒童身心發展的觀點來看,認為五到七 歲的孩子正處於皮亞傑所謂的「運思前期」階段,這個階段的特徵就是無 法從事抽象性的思考,而注音符號正是抽象的符號,若過早進行教學會造 成幼兒的挫折感。且幼兒的各種器官尚未發育完全,因此不贊成幼兒提前 學習注音符號(劉淑秋,1994)。

但也有學者(何三本,1993)認為,以幼兒的生理基礎看來,幼兒在 六歲以前大腦皮質快速成長達四倍,這種快速成長,是人類吸收、學習語 文能力最強的階段。三歲以前,人類學習以大腦古皮質為主,三歲開始產 生新皮質,古皮質主控六歲以前的學習能力,平白浪費六歲以前的古皮質,

是人類永遠無法彌補的缺失。α腦波是主控六歲以前學習能力最強之腦 波,是直接吸收的記憶腦波,因此浪費六歲以前α腦波,也是人類智力的 一大損失。

(二) 手與手指的發展

高麗芷(1986)指出,在完成寫字這個動作之前,幼兒的腦要透過眼 睛瞭解要寫的字的大小形狀及紙筆的關係位置,再透過手部的觸覺及運動 覺,正確的感覺到手掌中的筆並能使出適度的力量;其次,前庭平衡系統 也要健全發展,手部收握才能收放自如,身軀及手臂才能維持正確的握筆 方式;在認知發展上,孩子要具有方向感,能分清左右、上下、前後等位 置關係,才能寫出正確筆順。以正式的書寫文字來說,寫字的基礎需要配 合孩子的發展,包括小肌肉及骨骼的發展、手眼協調、空間概念、抽象能 力、觀察即模仿能力等。從圖中可以看出,孩子的骨骼發育未成熟,勉強 孩子提早寫字,容易造成肌肉的傷害,養成不正確的執筆方式(劉淑秋,

1994)。圖 2.1 嬰兒到成人手掌骨骼發展剖面圖

摘自<小小牛頓>親子月刊(劉淑秋,1994)

(三) 音素分析

學者吳敏而(1990)研究國語拼音的基本能力──音素分析能力。結 果發現五歲兒童與六歲兒童音素分析能力相差很大。幼稚園大班音素測驗

答對的百分比是 36-38%。到了一年級 11 月是 61%一下進步到 79%,但到了 二年級,進步卻有限,是 82-85%。上述研究再進行音素分析訓練,訓練後 再進行一次音素分析測驗。結果,幼稚園學生平均接受過 49 題的訓練題,

答對的百分比是 36-38%。到了一年級 11 月是 61%一下進步到 79%,但到了 二年級,進步卻有限,是 82-85%。上述研究再進行音素分析訓練,訓練後 再進行一次音素分析測驗。結果,幼稚園學生平均接受過 49 題的訓練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