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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安康平宅背景及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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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探究安康平宅、親職壓力、親職韌性與 ACT 親職教育方案之相關 文獻,以及對本研究的詳細內容作出佐證。內容分為三節,第一節安康平宅背 景及相關研究,第二節為親職壓力的涵義和相關研究,第三節為 ACT 親職教育 方案與相關研究。

第一節 安康平宅背景及相關研究

一、台北市平宅設置與政策背景

為解決貧民居住問題,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開始著手平價住房方案之籌劃,從 民國 59 年至今,共興建五處平價住宅,包括安康平宅、福德平宅、延吉平宅、

大同之家。依據「台北市平價住宅分配及管理辦法」,可申請平宅之對象為:設 籍台北市六個月以上者(但歸僑難胞首次設籍本市者,不在此限),等級有案之 生活照顧戶、生活輔導戶、臨時輔導戶及重大災害戶。

平宅房屋產權歸市政府,又分免費借住及優待借住,除繳納保證金 2000 元 外,還需按月繳交 200 至 400 元維護費。前項至分配,依申請至先後次序辦理。

但以等級有案之生活照顧戶為優先。平價住宅每滿一百戶置社會工作人員一人,

如於戶超過八十戶時,得增置社會工作員一人,負責社會福利工作專業服務,另 外,顧有技工辦理住宅維護工作(黃春長,1986;曾許達,2010)。

由此,平宅除提供低收入戶居住外,早期也扮演者政府關懷榮民及難僑等具 德澤之宣示性意義的角色,同時也具有對臨時失去居所需提供緊急安置場所之功 能(師豫玲,孫淑文,陳肯玉,2008)。

二、安康平宅現狀

安康社區於民國 61 年完工,位於文山區興隆路四段 42-46 巷、105-109 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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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柵路二段 2 巷,社區內設置甲種平宅(提供四口以上的家戶居住)面積 14 坪,

總戶數 481 戶,公共設施 22 戶,可住戶數 459 戶;乙種平宅(提供三口以上的 家戶居住)面積 12 坪,總戶數 478 戶,公共設施 4 戶,可住戶數 474 戶;丙種 平宅(提供兩口或單身戶居住)面積 7 坪,總戶數 65 戶,公共設施 0 戶,可住 戶數 130 戶(曾許達,2010)。以其人口分佈資料來看,安康平宅家戶數 852 戶,

核心家庭 392(46%)戶,單親家庭 164(19%)戶,獨居老人 89(10%),其他 207(24%)戶;人數 3031 人,老人人數為 363 人占 12%,精神障礙人數為 149 人占 4.9%,其他障礙人數 416 人占 14%,兒童 435 人占 14%,少年 325 人占 14%,新移民 168 人占 5.5%(師豫玲等人,2008)。

安康平宅興建至今已 46 年,屋舍老舊,住戶素質不高,月繳僅百元費用,

對房屋設施處置隨意,住戶搬離時常常留下損壞不堪滿是廢棄物的房間。社區公 共環境也相當髒亂,將自家垃圾棄置社區的行為時常發生,甚至公共設施也常遭 盜竊或破壞。

近年來,安康平宅開辦家庭服務中心,通過外包的方式,將輔導部分交由民 間 NPO 負責,實現社區管理者和生活輔導者雙重角色的任務分流,以此改善原 先社工兼任輔導、管理、生活照顧者等多重身份的角色困境。安康平宅個案輔導 具有多元性,從跨文化、跨種族到新興議題(如:同性戀、艾滋),從剛出生的 嬰兒、青少年、受暴婦女、失業男士到老人,跨度之大,內容之豐富也暴露社區 社工人力不足、專業性缺乏,難以推行服務的弱點。

平宅這種弱勢族群集居的形態也創造了獨特的次文化,福利依賴嚴重,脫貧 率低,遷出率也低,還有大量排隊後補等待入住。居民之間會彼此互相告知一些 福利資訊,有相同背景的族群會相互聚集(如單親媽媽、外籍配偶、外省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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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彼此交流一些經驗,而當社區內有福利不公平的狀況時,會出現很多紛爭 甚至散播不實訊息以求自身福利(師豫玲等人,2008;曾許達,2010)。

三、安康平宅與貧窮

在過去,平價住宅政策解決了部分低收入戶居住問題,然而發展至今,平價 住宅區卻成為外圍附近居民眼中的「貧民窟」,這些物質生活相對受剝奪與匱乏 的低收入戶,在社會大眾的歧視之下被打上「貧窮」的標籤(林長杰,2000)。

貧窮是一個不斷演進的概念,從一開始的匱乏(lack)、剝奪(deprivation)

到現在的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從原本經濟物質層面的貧窮,演變為多面 向的社會排除。換句話說,原先人們所指的貧窮是無法達到基本生活或需求的貧 窮,是以維生提出的絕對貧窮;而後人們意識到貧窮是相對的,相較於某些人、

地區、文化、階層之下凸顯自身的缺乏,產生被剝奪的貧窮感;而如今,人們意 識到,社會排除是弱勢者因積累許多剝奪與缺乏,導致被排擠在許多機會與資源 之外,不斷累積,形成群體,造成多面向的惡性循環,從主流社會、經濟、文化、

生活……各面向被排除,產生無法融入的現象(曾許達,2010)。

而就安康平宅的居民而言,以上提到的貧窮的概念,無論是匱乏、剝奪還是 社會排除,都足以形容他們的生活現狀。這是一個特殊的生態系統,他們因貧窮 而群聚,也因貧窮被排除在主流社會視野之外,難以掌握話語權,平宅仿佛一座 圍城,裡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資源也不容易進來,城內的人互相影響,成為封 閉的循環。

吳少菁(1996)指出,貧窮家庭特色及其人格特征為:1、多數貧民缺乏自信、

依賴心強,得過且過;2、對於未來無規劃、態度消極;3、自尊心低落、容易自 我貶視;4、仰賴政府補助、無現實感、希望不勞而獲、眼高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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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家庭的父母可能有兩極化發展:極度自我放棄或極度苦於生計,這兩種 父母有心無力或無心無力管教孩子。父母是孩子學習的第一個角色示範,孩子在 家中目睹或是親歷了父母的行為,因熟悉而增加了在之後生活中重現或是容忍那 類行為的可能性(Kelley al et.,2010)。在與父母共同生活的經驗中,孩子習得不 當管教,或是衝突敵對的關係態度和行為,從而將行為延續下去。因此,父母親 職失功能、親子衝突、兒童問題行為、家庭暴力在貧窮社區多發。

同時,陳雅鈴(2006)指出,貧窮的孩子多暴露在不利因素下,例如父母失 業、家庭暴力、不穩定的生活、不良社區環境、物質匱乏等,長期在此環境中感 受到壓力和不良影響,導致貧窮的孩子較易發生身體、情緒、行為及學業上的問 題,如發展遲緩、低社交能力、問題行為等等。

根據上述內容不難發現,平宅居民有其獨特的社區次文化,由於社會對貧窮 人群的標籤以及自身的「被排除」感,社區內人際系統較為封閉,通過社區內相 同背景的族群聚集以獲得資訊和支持。但這些感受在不公平的福利分配面前,又 變得十分脆弱,欺騙、隱瞞、爭執都可能在保障自身利益時發生。在此種環境下 生活,就家長而言往往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和勞苦的生活,而難以妥善履行親職,

而孩子展現困難特質同樣會增加家長所面對的親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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