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安琪兒學園與地方政府的策略聯盟
第四節 安琪兒學園與地方政府策略聯盟之問題討論
一、 安琪兒學園的優缺點分析
經由幾年的安置工作後,安琪兒學園也累積了一些經驗,這樣的服務模式有 優點也有缺點,分別說明如下。
安 琪 兒 學 園 政 府 部 門
民間捐助
♦ 企業捐款
♦ 一般小額捐款
♦ 公益團體補助
經費來源方式
政府補助
♦ 委託計畫案
♦ 定額補助
♦ 公辦民營
組織基金孳息 組織相關事業
營運收入
合作模式 公辦民營 專案委託 直接補助 志願服務
(一) 安琪兒學園的優點分析 1.
組織富有彈性安琪兒學園是一個新設的組織,在與地方政府合作的過程中,雙方不斷的磨 合,樂於聽取別人的建議,並不會把自己侷限在一個框框內,有很大的彈性且以 理性的態度接受別人的建議。
「我們看到沐恩的學習成長非常的快,這有可能是因為安琪兒是新創的機構,所 以他們吸收的能力很快,彈性也比較大,這樣彼此的合作跟互動就比較沒有本位 主義。」(葉玉如)
2.
不計較的態度這表現在經費及金錢的使用上,安琪兒學園非常依照合約書上的明文規定,
在合約簽訂的那一刻,就不再討價還價,完全依照合約所指示的來做,所以若遇 到經費不足的地方,安琪兒學園會採取自行募款的方式,或是真的赤字非常多 時,才會向主管單位來提出申請需求。
「沐恩有一個很大的優點是,他不會跟你做太多的計較,比如說在預算上,也許 真的經費不足,但要是雙方都談好,那就是談好了,他不會在這方面不斷的計較 且還想再要經費,也不會用任何會損失孩子的利益的做法來節省經費,但其他單 位就會,他會用其他的方式來募款,或是說用可接受的方式來節省經費,例如省 電費就不要吹冷氣,我們覺得在這方面,沐恩的表現很好,他不會跟我們計較錢 太少,只有在去年的預算真的赤字了,他們才會很有誠意的來跟我們說明經費使 用上的困難。」(葉玉如)
3.
使命感相當強烈沐恩之家是一個基督教機構,本身有獨特的使命感,並不是以金錢為導向來 做這樣的安置工作,為愛奉獻的基礎相當深厚,所做的都是以孩子的優先利益為 出發點來考量,希望孩子回歸社會後仍能過著正常的生活,使命感的傳遞與沐恩 之家的執行長也有很大的關係,不管是在哪一村,前任執行長王銘石牧師與現任 執行長顏炎輝長老都積極推動公益活動,為讓已癱在時代洪流中無法自拔的人活 過來。
「基本上我認為有宗教信仰的團體,在跟他們合作的時候都會比較順利,因為這 種團體有他們獨特的使命,且使命感非常強,使命感強的人都會無私的奉獻。」
(葉玉如)
4.
用心在孩子身上在安琪兒學園內工作的人員有一個特點,黃月娥主任並不是社工背景出身的 專業人員,生輔同工也不是,園內只有兩位受過專業社工輔導訓練的社工員,但 在這樣似乎非專業的背景下,園內工作的同工是更加的努力用心在孩子身上,遇 到困難也會適時的向外求援,這是受到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度肯定的原因之一。
「我們也看到他們真的很用心在孩子身上,因為有一位東海的曾華源老師,受到 內政部的委託做一個少年轉向個案安置機構的調查,全國共有 23 個這樣的機 構,其中有5 個機構不是用社工專業人員,而這 5 個機構讓他非常感動,其中一 個就是沐恩,所以從曾老師的讚美,可以知道沐恩在做這樣的服務是非常用心 的,是真的很用心努力在孩子身上,這也是我們很希望跟他們繼續合作的原因,
只要他們有困難,我們都願意給予支持與資源來解決。」(葉玉如)
5.
適當的保護孩子的隱密性由於這是個隱密的安置機構,基於保護與尊重的理由,對於個案的資料要謹 守保密的責任,除此之外,也為了讓個案有一個舒適及隱密的生活空間,也不適 合對外宣揚安置機構的場所或做太多的宣傳活動,所以安琪兒學園一向是將自己 定位在幕後推手的角色,默默的耕耘,不做太多張揚的公開活動,唯一規律的公 開活動就是參加教會固定的主日聚會,或是在特殊節日,例如暑期營會或聖誕 節,有公開表演的活動,其他的就比較屬於內部的營會活動,在這樣的情況下,
導致募款較為不易,須由母機構沐恩之家公開募款,但對於一個安置機構的角色 而言,在保護孩子的隱私性上,是做的很稱職的。
(二) 安琪兒學園的缺點分析 1.
缺乏行政工作的能力由於是新興的組織,在行政及文書的工作上,並沒有足夠的表單及前例來模 仿,所以在個案紀錄的文書與歸檔工作上,做的不盡完善,也曾在績效評估時被 主管單位所指正,目前已逐步改善中。
另外在與高雄縣教育局合作的時候,95 年曾發生一件經費未照時間規定核 銷的狀況,意指95 年的經費並未在 95 年底結束前使用完畢,也未告知主管單位 未使用完畢之因,導致主管單位在會計行政作業上的困難,在這方面的積極度不 夠是需要改善的。
「95 年底核銷經費的時候,他們的作業延遲了,這延遲是說 95 年的經費要在 95 年用完,在96 年 1 月就使用新年度的經費,如果還沒用完,已經延遲的話要提 早提出申請,辦理保留經費的使用權,我們已經行文告訴他們,年底前要將經費
執行完畢,15 天內要提出單據核銷撥款,在這個動作上他們就沒有徹底執行,
也沒有告訴我們說要辦保留,那等到我們發現的時候,已經過了那個申請保留的 時間點了。」(林慶峰)
2.
宗教信仰帶來的衝突安琪兒學園是一個基督教機構,在輔導安置工作上,會使用聖經、禱告及詩 歌等方式來促使孩子產生行為的改變,其中會遇到個案有適應不良的情形,例如 個案本身原有的信仰不是基督教,所以主管單位也建議安琪兒學園要尊重孩子,
避免讓孩子有衝突及矛盾的情況產生,當然安琪兒學園也不採取強迫的姿態。
3.
生輔員流動率高生輔員的工作是24 小時要住村在園內照顧學員,在安琪兒學園裡生輔員分 成兩班,時時刻刻的照顧孩子們的生活起居,這樣的工作是非常勞心勞力的,工 作時間很長,薪水並不優厚,自己的時間也會被分割,所以在安琪兒工作與在外 面工作不同,必須願意委身,付出很多的愛與時間,有著良好的心態加上願意順 服於這樣的體制下,才能把工作做的好,這是相當不容易的。
二、 此策略聯盟下的困難與摩擦
經由前述之了解與分析後,可得知未正式成立安琪兒學園前,沐恩之家已提 供青少年的安置服務,服務初期是由於高雄縣政府教育局發現有需要安置中輟生 的需求,所以開啟了沐恩之家與地方政府的合作模式,目前仍然使用的24 小時 的安置服務與合作式中途班的教導,都是承接早在安琪兒學園成立前就已經行之 多年的模式,當時其他的公部門機構,如法院與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觀察到沐恩之 家所提供的服務後,也爭先恐後的將有需求的孩子送往此單位,地方法院是第二 個與沐恩之家開始合作的公部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是最後才與沐恩之家接觸的 政府單位,發展到後來,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規劃了一安置中心,沐恩之家得標 後,才正式成立安琪兒學園,而新成立的安琪兒學園則遵循本有的模式,加上政 府單位的大力支持後,正式擴大規模,由屏東轉往高雄繼續在青少女的事工上努 力,總觀來看,從安琪兒學園成立前的前身(89 年開始青少年事工),到成立後(92 年11 月正式成立),一直經營到現在(96 年 12 月 31 日),前前後後也將近過了 8 個年頭,這當中遇到了一些問題與困難,說明如下:
(一) 96 年安琪兒學園結束與高雄縣政府教育局的合作
安琪兒學園與高雄縣政府教育局的合作關係在 95 年 12 月 31 日時合約終 止,在96 年期間,安琪兒學園與高雄縣政府教育局並沒有簽訂新的合約,教育 局的承辦人員表示是因為高雄縣的中輟生人數已降低許多,再加上高雄縣政府已
成立有慈暉班、路得學舍與青少年慈暉關懷學園,已能滿足高雄縣安置中輟生的 需求,反觀安琪兒學園,在96 年所呈報的安置人數只有兩位,被教育部以安置 成效不彰顯之因而刪掉,是較為可惜的。
「高雄縣有一個慈暉班在大寮國中,安置的是家庭功能有障礙的學生,高雄縣目 前只有一個資源式中途班在林園高中,合作式中途班目前有兩個,一個是勵馨之 家的路得學舍,另一個高雄縣青少年慈暉關懷學園,至於沐恩之家在96 年是沒 有跟我們合作,但在95 年是有合作的,其實我們報 96 年計畫的時候,也是有呈 報沐恩的計畫至教育部,但因為他們安置的人太少了,只有安置兩個人,教育部 說安置兩個人太少,所以就把沐恩的計畫給刪掉。其實中輟生現在是越來越少,
在高雄縣從以前300 多個降到現在只剩下 100 多個,那沐恩安置的人員太少,所 以他們申請的計畫就被教育部刪掉。」(林慶峰)
但以安琪兒學園的角度來思考的話,由於就讀於合作式中途班的孩子,並不 僅只限於教育局所帶來的孩子,還包括有由法院及社會局評估無法正常到校上課 的孩子,所以一旦失去教育部的認可,會直接衝擊到在園內學習的孩子的利益,
所以雖然失去教育部的補助,但安琪兒學園還是到教育部討論,繼續維持合作式 中途班的教學模式。
「我們的計畫有統整到教育部,經過教育部的認可才開班,教育部會撥經費給我 們,我們主要是跟高雄縣教育局合作,可是95-96 年就取消經費補助,我們繼續
「我們的計畫有統整到教育部,經過教育部的認可才開班,教育部會撥經費給我 們,我們主要是跟高雄縣教育局合作,可是95-96 年就取消經費補助,我們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