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個案介紹—沐恩之家安琪兒學園

第二節 認識沐恩之家安琪兒學園

一、 安琪兒學園組織架構

安琪兒學園設有主任一人,其下分有三個組,分別為教牧組、社工組及生活 輔導組,其組織結構與工作執掌與分工請見圖4-2 及表 4-1。

圖4- 2 安琪兒學園組織工作團隊與人力資源圖

表4- 1 安琪兒學園之工作執掌與分工

職稱 人數 工作內容

主任 1 人 負責督導少女關懷之家內外行政事務與專業輔導的運 作。

社工員 2 人 負責處理個案之個案管理,定期協談,與需求處遇的資 源整合。

主任 安琪兒學園

社工組 生活輔導組

教牧組

生活輔導員 7 人 負責少女的生活照顧,常規與習慣的建立,及危機處理 的服務。

傳道人 1 人 負責信仰課程的安排與教導,教牧協談、人格教育等心 靈培養。

除了上述的核心人員之外,安琪兒學園也運用了許多外部的人力來資源,包 括有次核心人力,及支援人力,次核心人力中的督導人員的工作主要是提升社工 員的諮商協談能力,也可以定期給予個別或團體督導;而中途班的義工老師則負 責學科、藝能科,及生命與健康等教育課程。

圖4- 3 安琪兒學園組織系統人力資源圖

二、 安琪兒學園的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為因家庭變故、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途復學或需要特別保 護之少女,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十四條(請見表 4-2)之規定對象。入園 方式由警政單位、社福單位、各學校輔導主任、教師、法院、觀護人,並經家長

主任 傳道 社工 生輔員

支援人力

次核心人力

核心人力

諮商

督導 社工

督導 教會

牧者

民間社團 行政人員

中途班 志工

教師

精神科醫護人員

或監護人同意後向安琪兒學園進行轉介申請,約談後實施之。學員年齡為 11 歲 至18 歲之青少年。

表4- 2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十四條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 第十四條

(雛妓)教育部與內政部應於本條例施行後一年內,聯合協調省市主管機關共 同設置專門安置從事性交易之兒童或少年之中途學校。中途學校應聘請社工、

心理、特殊教育等專業人員提供特殊教育。中途學校學生之學籍應分散設於普 通學校,畢業證書應由該普通學校發給。

三、 安琪兒學園的服務目的與範圍

運用社會工作的個案管理模式,針對11-18 歲之少女,透過長短期安置,提 供安置少女24 小時的住宿服務、生活照顧、諮商輔導、危機調適、安全保護、

校園適應、醫療協助、社會適應,及轉介服務等個案管理工作,佈置一個溫暖的 成長環境,及安全穩定的生活空間,陪伴少女走過失依迷惘的歲月,安撫受傷的 心靈,且協助少女確立未來的生涯方向,以利個人身心發展及社會安全穩定。

四、 安琪兒學園的程序目標

(一) 短程目標:安置初期,平復少女的身心危機,幫助生活適應與融入團體,

改善錯誤行為之困擾,恢復正常穩定的就學與就業。

(二) 中程目標:安置約在第六個月至一年的階段,因為信任關係的建立,就 開始預備進行深層的重建任務,如建立自我接納的概念、修復心理創傷、學 習人際關係的經營、家庭關係的重整修復、價值觀的澄清與重建,與品格態 度的培養等。

(三) 長程目標:安置結束的預備期,依照少女返家或獨立的需求,協助少女 規劃未來的生涯計畫,訓練少女有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順利的銜接至 新的生活,致力縮短安置與實際生活的落差。

五、 安琪兒學園的安置流程

安置工作分為長期安置及短期安置兩種,在安琪兒學園裡,短期安置的個案 主要由高雄市社會局所轉介,個案背景多為家庭失去功能的緊急狀況,例如父母 親因故雙亡,暫時無人可撫養的青少女,而長期安置的個案主要來源有三個單 位,分別是司法警政單位、教育,及社政單位等,司法警政單位指的是法院少年 法庭,教育單位指的是高雄縣政府教育局,社政單位指的是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各單位依據法源的不同(教育單位依據的是國民教育法,社政單位依據的是兒少 福利法,法政單位依據的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將個案安置在安琪兒學園。

由此三個單位提出安置的申請,在查詢過是否有多餘的床位後,雙方都需要 做評估的工作,社工員會評估個案的背景狀況,且親自與個案接洽面談,視個案 的屬性與接受程度,決定是否開案,若開案則發文安置且約定入園之時間,若不 開案則回報原申請單位,或轉介至其他安置機構,安置流程請見圖4-4。

安琪兒學園可容納 28 名學員,目前園內已有 24 名學員,96 年園內所提供 的服務名額如下:

(一) 提供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轉介緊短個案15 名。

(二) 提供高雄縣教育局安置中輟生3 名。

(三) 提供各縣市法院轉介長期個案10 名。

圖4- 4 少女關懷之家—安琪兒學園安置流程圖

六、 安琪兒學園與社會資源網絡之關係

社會資源網絡方面共分為五個方面,說明如下。

(一) 醫療方面

結合社區中的醫院,如阮綜合醫院等,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以協助處理個案 緊急醫療照護的問題,低收入戶就到民生醫院就診。針對有精神官能症之個案,

至附近的醫院,如高醫及凱旋醫院精神科就診。

(二) 公部門

除了主要委辦之高雄市社會局提供專業之監督與協助外,其他如高雄縣教育 局、各縣市地方法院,則針對個別需求與計畫提供協助與補助。

(三) 民間團體

透過人力資源網絡,連結高屏地區之教會與機構團體,在設施與師資及團體 活動上做必要之支援,並在回歸少年緊急時,提供必要之經濟與人力資源。

目前主要支援團體有高雄市浸信會、衛理公會榮光堂、高雄校園團契、聖光 神學院、方舟樂團、改革宗長老會信愛教會、信義會苓雅教會等。

(四) 相關團體

與屬性相同之機構保持一定程度的連絡,在專業上互相扶持,在經驗上交 流,在資源上彼此共享,例如有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 利事業基金會等。

(五) 教育方面

目前與高師大教育系專門研究青少年教育的江南發教授合作,針對就學上較 特殊無法處理之個案,給予專家的專業意見。其他另有中途班的義工老師。

圖4- 5 安琪兒學園與合作夥伴的社會資源網絡關係圖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醫療資源

z 阮綜合醫院 z 凱旋醫院

z 民生醫院 安琪兒學園

相關團體 z 希望之家

z 聖功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z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民間團體

z 高雄市浸信會 z 衛理公會榮光堂 z 高雄校園團契 z 聖光神學院 z 方舟樂團

z 改革宗長老會信愛教會 z 信義會苓雅教會 公部門

z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z 高雄縣政府教育局 z 各縣市地方法院

教育資源

z 高師大教育系 z 自願或退休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