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假藥及防止措施
第七節 宋朝大量進口香藥及原因
宋代進口藥材中,香藥比例很大。香藥之中,又以乳香最為大宗。
北宋神宗熙寧十年(公元 1077 年),運到中國的乳香有三十五萬四千斤。
南宋時又有增加。僅「建炎四年(公元 1130 年),泉州抽買乳香一十三 等,八萬六千七百八十斤有奇」。高宗紹興年間(公元 1131~1162 年),
蒲羅辛運到泉州的乳香,值三十萬緡,比神宗元豐元年(公元 1078 年), 明、杭、廣三處市舶司,賣出的乳香總額還多出四萬緡。相當於南宋初 年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三,外貿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可見經銷乳香之巨。
乳香(宋.《證類本草》曰:「其垂滴如乳」)的規格等級也十分複雜,
分楝香(滴乳香)、瓶乳、袋香、塌香(宋.《證類本草》曰:「鎔塌在 地者」)、斫削香、纏木香等六種。瓶乳、袋香又分上中下三等。塌香又 分乳塌、黑塌、水濕黑塌等三種123。
蕃商販乳香能賺大錢,走私和與中國商人私下交易獲利更豐。葱嶺 以西的回鶻人販乳香,「來輒群負,私與商賈牟利」,嚴重違反宋的禁榷 規定。元豐初,宋就不准他們再和中國通商。直到南宋才有鬆動,又准 他們與中國貿易。
香藥在宋代大量進入中國市場,所具原因是宋代宮廷、富人奢侈之
香氣四溢。宮外的「雲霄間、石竅間,腦麝烟起如霧」。貴族婦人外出 乘車,要攜帶香球、香囊,車馳過後,「塵土皆香」。大官僚、大商人用 薰爐薰衣,穿衣人離開後,「數日香不滅」。權貴之間,上下之間饋贈、
行賄,香藥是重要的物品。如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公元 977 年)八月,
泉州節度使陳洪進父子獻麒麟竭二百斤賀皇帝登位。外商的藥材抽解 後,也要向地方和市舶司官員送香藥。宋神宗熙寧六年(公元 1083 年), 三佛齊一船長,向廣州市舶司提舉孫 迫贈龍腦和布。孫迫如實向朝廷 報告。朝廷詔令按價收入官庫124。
經漢代以來的千餘年實際經驗,中醫發現,香藥有芳香開竅、辟穢 解毒、行氣止痛、活血化瘀、溫中散寒、開胃健脾等多種醫療用途,而 且療效顯著,因而廣泛用於臨證處方和製造成藥。《太平惠民和劑局方》
中,三百餘種成藥有香藥配伍。治諸風成藥中,香藥使用更多。香藥還 在飲食業中廣泛應用,包括菜肴、麵食及小販的風味小吃和飲料等等。
成藥和飲食業的廣泛使用,也大大促進了社會對香藥的需求。此外,因 香藥需求大增,官方、民間、外商經營香藥有厚利可圖,因而積極性很 高125。
南宋初年外貿收二百萬緡,占全年財政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是北宋 初的六至七倍。而外貿收入中,香藥收入又占極大的比重。有說占南宋 初的一半。所以,《宋史.食貨志》總結曰:「宋之經費,茶、鹽、礬之 外,惟香(藥)之利博,故以官為市焉」126。為了鼓勵外商向中國販運 香藥及其他舶貨,宋廷對中國外貿官員及中外商人,採取了有力的獎勵 措施。「紹興六年(公元 1136 年),知泉州連南夫奏請,諸市舶鋼首(貨 主)能招誘舶舟,抽解物資,累價及五萬貫、十萬貫(緡)者,補官有 差。」「閩、廣舶務監官,抽買乳香每及一百萬兩,轉一官;又招商任 蕃興販,舟還在罷任後,亦依此推嘗」。即中外貨主能招商,為宋賺取
五萬緡、十萬緡者,可以封官當差。征稅、博買乳香到一百萬兩的官員,
升官一級。那位販乳香值三十萬緡的大食商人蒲羅辛,招來舶貨、收息 錢九十八萬緡的中國鋼首蔡景芳,都被宋廷授官職補承信郎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