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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會生活上的反映

第三節 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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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的信奉,特別是受到帝王們的重視和信仰。由於星占術是依據天象進行占卜的,

這就推動了人們去觀測天象,進行各種天文推算。所以,它和古代的天文學是緊密結 合在一起的,古代的天文學家也絕大多數是星占家。

此外,《福樂智慧》中還運用天文學的知識,來說明時間的變化。一種是直接運 用天文學知識來敘明一年四季的更迭,比如第四章中說:“太陽回歸,走回原來的位 置,從雙魚之尾,走進白羊頭頂。"(66)而第五章中,玉素甫以太陽在黃道十二宮 中的位置來表示季節變化,太陽從雙魚宮走進白羊宮,就說明春天到來了,即春分從 白羊起,此時就是春暖花開的美好季節。

另一種則是運用天文學知識來表明一天之內的時間分割,最常見的是以太陽的出 沒來說明清晨和傍晚,另外是以星辰的變化來表明一天之內時間的不同,這也是用天 象來辨識天時的一種方法。比如“小寐片刻后他又醒來,此時,火星卻已俯身沉去。

只見大熊七星漸漸西落,天蝎座自東方冉冉升起。他又躺了片刻...直至天邊泛出 龍腦香似的晨曦。"(4888-4891) 又如“仰視夜空,木星已從東方升起,猶如火焰一 團,騰起於地面。之后,南河星和天狼星出現,雙子座緊接著露出容顏。晨鳥起床,

飛上天空..."(5675-5677) 再如“賢明睡意全消,向四周眺望,昂星將落,長夜 將盡。....木星從東方升了起來,好似敵人燃起的火炬閃耀熒熒。大熊星高高揚起了 頭,南河星、天狼星漸漸西沉。雙子星向地面垂下頭去,太陽升起,露出燦爛笑容。

"(6216-6221) (註 31)以上三例都是描述半夜到天明這段時間天空星象的景況變化

,不但點明了作者天文知識的豐富,更加深了作品的變化。

第三節 宗教信仰

宗教是人類對於未知世界的一種揣測,也是對於這一個揣測所生的信仰,而且還 要憑著這一個信仰,把這一個揣測變為真實的存在,它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民 族文化的一個形態。(註 32)宗教的產生,一方面是人類渴望著靈魂不滅,希望永生 不死;另一方面是人類不了解大自然,不能克服大自然,恐懼大自然的災害,為了生 存的安全,就產生了對神的敬畏與崇拜。宗教本身是一種社會制度,是經由信仰、祭 典、儀式以表達社會生活要求的一種生活方式與制度,因此,社會生活無一不含有宗 教之意義。而且宗教之組織制度具有高度社會性,故而宗教與社會間有密切、互惠之 關係,並彼此影響。本節所要研究的,並不是宗教現象的本質,而是因宗教而激發的 行為與據此所引發的影響;因為此種行為乃是以特殊的經驗及宗教特有的觀念與目標 為基礎,從而模塑成一套大多數人所遵行的社會規範或行為模式,而這也正是社會文 化的一部分。

宗教雖是人類文化的一種表現形態,但是人類心理上的憂慮和困難,在思想深處 的叢結僅用宗教的寄託是不夠的,要在深層心理的消彌與調適,就需要文學和藝術了

。文學與宗教的關係佷深,有些宗教經典深具文學藝術價值,有些文學作品亦蘊含深 刻的宗教意旨。如《聖經》一直對西方文學產生著最強大、最經常的影響,近二十世 紀以來的任何精神和文化生活都離不開《聖經》,很多作家都是透過研究《聖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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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和表達他們的時代。《福樂智慧》中也透露出鮮明的宗教氣息,藉由作品的鋪陳

、敘述,可約略勾勒出這一特殊時代的信仰文化。

一個民族所信奉的宗教,勢必會給予這一民族的文化以一定的影響。今日的維吾 爾人信仰伊斯蘭教,為一元化的宗教信仰;然而維吾爾人以往之宗教信仰向極自由,

亦曾信奉過薩滿教、祅教、摩尼教、景教、佛教等,其宗教信仰是多元化的,因此,

維吾爾族的文化傳統應是上述多種宗教文化的匯流,這些宗教都曾在其社會文化上留 下烙印,進而影響其社會生活習尚,《福樂智慧》一書中亦可看到這些宗教所遺留的 印跡。

一、薩滿教

薩滿教(Shamanism)是北亞諸游牧民族共同的原始宗教信仰,其傳教者稱之曰 薩滿,亦作珊蠻、薩瑪、薩漫……等,其義有如漢文所稱之「巫」,蒙古語作 Böge

,維吾爾語則作喀木(Kam)或巴克喜(Baxshi)。薩滿教,嚴格言之,並不能稱之 為教,乃為極原始之自然靈力崇拜而已,是對於自然界的崇拜和泛靈論的一切原始宗 教的總稱。(註 33)

自然靈力崇拜,乃世界一切宗教之源。維吾爾初居漠北時期,和其他北亞諸游牧 民族一樣,多是生存在天蒼蒼、野茫茫的大草原上。在這四望無際的草海上,使人感 覺到最偉大而不可思議的,就是籠覆在這茫茫大地之上的穹蒼。疾風、暴雨、閃電,

以及日月、星宿等,都是蒼天的威嚴和光榮,因之“天"(tengri)便成為草原居民 的第一個崇拜對象,其次,就是使他們的家畜得以生存的“大地"(yer) 。在天和地 之間的自然界,如:日月、星斗、高山、大河、森林、水火等,對於他們也都有靈異 之感;還有人的生和死,死後的去處,以及其他不能解釋的自然和精神現象,都是構 成原始宗教信仰的因素。因天是構成原始宗教信仰的最主要因素,於是崇敬上天、日 月、山川、風雷、水火以及其他自然物之「自然靈力崇拜」觀念由之而生,仰賴此種

「神力」以衛護其所不能了解且無法抗禦之自然災異現象。(註 34)

薩滿教是維吾爾族原始之宗教信仰,圖騰崇拜亦屬薩滿信仰(註 35),其後雖陸 續接受了其他的宗教,但是薩滿教自然靈力崇拜的影響力依然存在,在《福樂智慧》

中自然亦可看到薩滿教之遺風餘響。例如:

無論是醫生,還是巫師,

對將死之人,都無效應。 (1065)

任何疾病都有藥可醫,

巫醫自能把疾病袪除。

如果一個人患了心病,

只有實現願望才能痊癒。(3873-3874 ,作者引自小詩)

以上所舉之例,都側重於巫師之醫病功能,而且都是用“kam"一字稱之。巫師 能為人治病、占卜、預言、袚除邪崇、役使鬼魅、解夢等,幾乎為人解惑之事,無不 通曉。多桑蒙古史曰:「珊蠻者,其幼稚宗教之教師也,兼幻人、解夢人、卜人、星 者、醫者於一身。」(註 36)另外,在書中第 53 章、54 章中,分別以專章論如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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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巫師、圓夢者,書中第 77、78、79、80 章中賢明與覺醒對圓夢的觀點與精彩的論 解,亦是書中一重要關鍵情節,且占卜一事在書中亦有所論及,與圓夢一樣,都是論 吉凶的。有趣的是玉素甫在第 33 章中還將圓夢列為使節應備之條件之一(2632),

而圓夢與占卜則是巫師在行醫之外所另具的社會功能。

在阿爾泰語系諸民族的薩滿信仰中,“騰格里"-“天"崇拜佔有十分重要的位 置,拜天以及拜日、月的習俗為薩滿教儀式的主要部分。在《福樂智慧》中“天"(

tengri,tanri) 一詞出現達四、五十次之多,而第五十五章論如何對待星占士,則更 結合了天文學的知識;另在《突厥語大辭典》中提到燒牲畜之肩胛骨看其裂紋以占卜 等之記載(註 37),亦可能是薩滿信仰的遺跡。顯示在《福樂智慧》問世時,伊斯蘭 教雖已被奉為國教,但是維吾爾人的騰格里崇拜觀念依然根深蒂固,長久以來之薩滿 信仰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二、祅教、摩尼教

祅教(Mazdeism),即波斯之索羅亞斯德教(Zoroastrianism),為索羅亞斯德(

Zoroaster)所創。索氏之祅教倡善惡二元論,以明為善之原,暗為惡之本,其主要經 典為《阿維斯陀》(註 38)。因其有拜火之俗,我國人亦稱之為拜火教或火祅教。(

註 39)祅教早為西域人所崇奉,並有史可徵。魏書卷 101:「高昌俗事祅神。」同書 卷 102:「焉耆,俗事天神。」舊唐書卷 198:「疏勒國俗事祅神。」又:「于闐國 好事祅神。」宋史卷 490 回鶻傳:「雍熙元年四月,西州回鶻與婆羅門僧永世,波斯 外道阿里煙同入貢。」宋王廷德高昌行紀曰:「波斯僧各持其法。波斯僧所謂外道也

。」中國之所謂波斯外道,即為祅教。(註 40)維吾爾人在此大環境的浸潤下,信奉 祅教是很自然的事。

摩尼教(Manicheism),又稱明教,為波斯人摩尼(Mani)所創。摩尼教乃綜合 祅教、基督教、佛教三者而合成之新宗教(註 41),其主要立論學說為明暗兩元論,

倫理上合於明、暗者,即為善、惡兩性,此實源於祅教之善惡二元論。

至於摩尼教於何時傳入維吾爾社會,文無記載可確考。研究摩尼教的專家陳垣先 生認為當與傳入中國之時期相差不遠,即為唐高宗或武后時。(註 42)宋史于闐傳記 載建隆二年(961 年),其王遣摩尼師頁琉璃瓶、胡錦等(註 43),而在宋太平興國 七年(982 年),王延德出使高昌,所作行紀亦曾道及摩尼教事。(註 44)此外,近 時探險家,在敦煌附近千佛洞中,發現甚多宋初手抄本文書,其中散有摩尼教經文。

在高昌地方,有摩尼教廢寺及各種國語所書之多數摩尼教經典之出土,更成為重要之 佐證(註 45),可知摩尼教在維吾爾社會之傳佈。而摩尼教於何時為維吾爾所揚棄,

亦尚無確據可資佐證,但必定是在接受伊斯蘭教之後,而漸次改宗新教。日本學者羽 田亨曰:「必在公元十三世紀起,摩尼教始不盛行於回鶻部族中,自可信也。」(註 46)所以在《福樂智慧》成書之時,摩尼教對其族之社會文化亦深具影響力。

你要是好人,就會留下美名;

你要是壞人,就會被人咒罵。 (240) 不知你願做壞人,還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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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喜歡挨罵,還是贊譽? (243) 善與惡二者勢不相容,

直與曲契合更難上加難。 (2249) 黑夜和白天不能並存,

烈火和清水結不成伙伴。 (2250) 請看世間的飛禽、走獸,

全都是找同類為自己做伴。

惡與善不相容而且互相躲避,

惡與善不相容而且互相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