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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建構:男同志「家人」的角色

第三章 男同志與台灣社會結構的互動

第四節 家庭的建構:男同志「家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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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家庭的建構:男同志「家人」的角色

高中時代,我參加的合唱團有個公開的祕密,我們都知道指導老師是男同志,然 而老師那時已經結婚生子了。

除了我們數名男同志的社員可以「感應」到老師的同志氣息外,老師放在網路上 的同志交友也很好找,每一次期末的成果發表會,都可以看到老師的同志朋友們坐在 觀眾席的一角,他們壯碩的體格跟獨特的品味,叫人不注意也難。

新的社員,總在熬過第一次台北市合唱比賽後,被老社員告知這個事實。私底下 我們對老師有什麼不滿,就拿他的同志身份開玩笑,連我也不例外。

有一次,我們受邀去外地演唱,長途的火車上,大家聊著情色話題正起勁,老師 閒得發慌突然加入我們的對話,語重心長地說:「很多同志選擇走入婚姻,也有他的不 得已。」那是老師最接近出櫃的一次。

直到現在,我們合唱團還是不定期聚會,聚會中,總是會提到老師的同志身份,

以及他的兒女現在多大了。

過去,台灣男女兩性的性/別分工,男性擁有大部分的經濟、社會與文化資本,

不僅控制女性的權力,更對男同志採取壓迫的立場,形成以男性為主的「異性戀霸權」。 男同志為了因應如此的「霸權」,產生一連串抗拒的手段,從稱呼上的改變、體態上的 鍛鍊、甚至是伴侶的相處模式,不斷地針對「霸權」加諸的污名進行反駁。在過程中,

男同志卻也形成男/娘的價值體系,造成男同志過度追求男子氣概,甚至對娘娘腔的

「自己人」產生拒 C、拒娘的現象。於是,男同志在台灣這樣的社會結構與文化脈絡 下,逐漸跟異性戀「霸權」的價值觀相輔相成,在男同志的社交圈內形成一種新的壓 迫。

一路討論下來,我們可以看到男同志不同體態隱含的階級意識,以及獨特的性/

35 從妻居(matrilocal residence or uxorilocal residence),為一種居處模式,結婚的夫婦與妻子的父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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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的二元性與階級性。喀麥隆北部的多瓦悠人是一夫多妻制,男女兩性的結構分明,

似乎跟台灣兩性的性/別結構有些許雷同之處,然而女性卻不是專屬男性的「資產」, 多瓦悠人男女兩性的財產各自分開,男女也分居,甚至男性必需支付費用才能跟自己 的妻子性交,所以兩性性交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要生育下一代,生產更多勞動力,以 滿足「勞力密集」的農業活動中。36

從摩梭人跟多瓦悠人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不同的家庭組織,在他們的社會結構 底下,男同志不一定會顛覆「家庭」的概念,也不一定跟當地的社會結構產生衝突。

以摩梭人來說,雖然沒有學術研究針對摩梭人的男同志進行更深入的探討,不過可以 推斷,在母系繼承的社會結構中,男性的感情對象相對自由,因此摩梭男性的壓力,

並不像台灣男性巨大,男同志也比較可能受到社會的容忍。至於多瓦悠人,男性仍然 需要生產下一代,所以純粹的男同志伴侶關係可能不被接受,但是曖昧的男同志舉動 卻是可以被容忍的,由於男女兩性都是生產力的來源,男性不需要對女性進行「壓榨」

來壟斷資源、累積資本,所以男同志般的親密表現並不會被社會斥為異端,更不會揭 示到男女兩性的不公平結構。相較之下,台灣嚴謹的性/別分工下,男同志面臨的是 自己的「不合群」可能遭受社會壓迫,為了更讓台灣社會認可與接納,男同志花費更 多時間在一夫一妻為主的性/別分工尋求一種不越矩的生活方式,而很少思考家庭本 身的功能跟自己在家庭當中的角色。

二、不同婚姻制度下的「家庭」

台灣的家庭組織以一夫一妻制為主,基督教台灣信義會監督陳志宏就提到:「一 夫一妻的婚姻,對於男女關係的穩定、孩子的成長、社會文化的傳承與創新,都是最

住,或是住在妻子父母家的附近,反應出家庭與家業由女性繼承。不同社會的從妻居模式都各有差異,

但大部分源自母系繼承的社會結構。早期人類學家如摩爾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 -1881)認為,

母系社會是社會結構演化的一環,當人類社會開始禁止內婚而改成族外群婚時,人類只知道自己的母 親,而不清楚自己的父親,因此最初的氏族都是母系氏族。許多人類學與考古學家都對這個議題深入 討論,但沒有證據顯示人類所有的社會都存在母系社會與母權制。現在主流的觀點認為,從妻居與母 系繼承主要跟當地的經濟結構有關,女性如果掌握一定生產的能力,或是男性必須長期在外奔波,就 會促使從妻居與母系繼承的社會結構形成。詳見:劉其偉,《文化人類學》(台北:藝術家出版社),1991 年,頁 165-167, 172-174。

36 詳見:奈吉爾•巴利(何穎怡譯),《天真的人類學家—小泥屋筆記》。

制度。多偶婚是一個複雜的分類,在多偶婚的類別底下還有一夫多妻(polygyny)、一 妻多夫(polyandry)、群婚(group marriage)

「一夫一妻制」是否為最好的婚姻制度,仍有待商榷,不過家庭與婚 3%E8%A8%B1%E7%A7%80/,摘錄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陳志宏發言片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BeJUxMB94,摘錄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

38 三人以上組成的婚姻關係,同時也互為彼此的性伴侶,換句話說,婚姻關係的成員若為異性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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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同。總而言之,婚姻與家庭雖然關係緊密,卻沒有理所當然的聯繫,必須檢視在 地環境與社會結構,更重要的是,婚姻的目的在於締結婚姻兩方的權利與義務移轉的 契約關係,以便進入社會的運作之中,所以家庭不是單純的生殖團體(biological group),

還是社會的基本單位。39

因此,台灣男同志要建立的是一種誠實、公開的交友關係與社交生活,才有辦法 檢視自己在社會脈絡下的位置,進而塑造多元性的環境。「多元成家」是近幾年台灣社 會與同志討論的熱門議題,40

三、成家才成人

反對者以破壞傳統家庭價值、違背傳統婚姻制度反對「多 元成家」的法案。男同志是「多元成家」的受益者,當外界不斷質疑「多元成家」的 同時,問題也回到男同志跟台灣社會的格格不入,到底「傳統的」婚姻與家庭滿足台 灣社會的何種需求?男同志缺乏什麼要素導致社會結構加以排斥呢?男同志其實從伴 侶關係的建立上,就已經沒有完全坦然面對台灣社會脈絡下的限制,也沒有充分瞭解 家庭、婚姻的各種形式與建構的過程,所以,我們必須進一步思考台灣的社會結構與 文化脈絡是什麼,男同志一旦認真思考自己的面對的是什麼?恐懼的是什麼?自己又 可以嘗試改變什麼?才有辦法真正建立多元的社會環境與「多元成家」。

「成家立業」是一句饒富意涵的成語,其原意雖然是組成家庭、建立事業,但「成 家立業」只能使用在男性身上,也就是說,「成家」希望男性娶妻,而「立業」則透過 男性經營的事業,維持這個家的運作,不管是妻子維持家務的開銷,還是生兒育女需 要的照料,都仰賴男性的「事業」。因此,「成家立業」反映出傳統的家庭結構,男性 掌握資源,透過各式各樣的生產模式,不斷累積更多資本,於是男性在男女兩性的二 元結構下,取得越來越多優勢,至於女性只能依附在男性之下,運用男性賺取「回家」

的資源。

39 陳韋辰,《多元成家:民族學的觀點》,2013 年,頁 5。未刊稿。

40 自 2009 年伴侶盟成立之後,「多元成家」的議題熱度逐年上升,根據網路搜尋引擎 Google 的搜尋統 計,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以「多元成家」為關鍵字共找到 78,500 筆結果;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共有 122,000 筆結果,成長五成;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共有 149,000 筆結果,只成 長兩成;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1 月,經過台灣同志遊行與「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於立法院一讀 通過之後,社會上的討論激增,共 290,000 筆結果,這一年來的討論幾乎是前一年的兩倍。

41 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在他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就已提到類似的觀點。恩 格斯認為,人類在歷史上的生產模式不斷改變,隨著人類的發展,實際掌握生產工具與創造財富的人 漸漸移轉到男性身上,造成男女地位轉換,私有財產以偏袒男性為主,女性只能被壓榨。雖然恩格斯 揭示男女兩性的階級問題,但他的理論並不等於女性主義,在 19 世紀末 20 世紀初的時空背景下,許 多馬克思主義者相信的是無產階級革命,透過革命,男女兩性的地位不平等就能獲得化解。二戰過後,

隨著馬克思主義本身的流變與應用,女性主義跟馬克思主義之間的關係才獲得更多重視。詳見:恩格 斯 Friedrich Engels(谷風出版社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台北:谷風出版社),1989 年。

增補家庭當中的男性成員,以確保家業穩定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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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產生轉變。還未成家以前,父母對於未婚的兒子還有養育的責任,但是兒子結婚生 子之後,家庭的核心就移轉兒子身上,兒子不僅必須對自己建立的新家庭負責任,同 時也開始回饋父母,承擔父母晚年的照養責任,所謂「養兒防老」正是建立在這樣的 身份轉變上。男同志只要有能力,當然可以奉養自己的父母,不一定要透過「成家立 業」達到目的,然而祖先的香火,就非得透過子孫延續下去不可。

香火的觀念,來自祖先崇拜,祭拜祖先的目的,不僅希望祖先可以保佑後世子孫,

更重要的是子孫可以確實延續家族的家業。台灣俚語「死無人哭」描述的就是斷絕香 火的恐懼,如果某人沒有任何子嗣,不僅沒人能夠辦理喪事,往後也不會有子孫祭拜,

膝下無子的人就變成孤魂野鬼,沒有辦法進到祖先的行列中。46為了延續香火,只有

膝下無子的人就變成孤魂野鬼,沒有辦法進到祖先的行列中。46為了延續香火,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