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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照顧與性別之關係

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二節 家庭照顧與性別之關係

在人的生命經歷中,每個人都有被照顧與提供照顧的機會。所謂的家庭照顧 除生活起居等勞務層面,情感與經濟支持也相對重要。東方社會受傳統孝道的價 值觀與家族主義影響,當家人因病失能需要照顧時,家庭成員通常會運用家庭內 可調節人力來輪流照顧,因此家庭照顧是台灣目前承擔老人照顧最主要的方法4。 再者,我國的照顧政策強調「在地老化」的理念與精神,家庭似乎是老年照顧最 理想的環境。但也由於是親人組成共同分擔照顧責任與工作,多半是屬於無酬的 照顧關係,許多家庭中成員可能出自於感情或道德規範、社會壓力擔任照顧者,

尤其是性別角色分工的印象根深蒂固,並內化為社會習慣的一部分,導致此類規 範對個人行為的限制性不易被察覺。本文從性別視角下對於照顧提供性別差異的 解釋觀點整理如下(呂寶靜、陳景寧 1997;吳慈恩 1997;陳景寧 1997;溫秀 珠 1997;王麗容 1995;王雅各 1999;趙善如 2001):

一、照顧提供性別差異的解釋觀點

(一)心理學觀點

心理學從「家庭照護」視為女性之天職為預設出發點,將女性成 為照顧者是源自於女性在性別認同、自我肯定及情感依戀的需求。依 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最早運用在解釋嬰兒與母親的依賴關係與 強烈的情感連結,在小孩生長經歷中,母親被認為具有「犧牲、照顧、

養育的獨特能力」,John Bowlby(1979)首將依附理論擴及成年子女 對老年父母的關係,說明子女對父母的照顧,基於回饋與維繫彼此間 的親密連帶關係,以解除因分離所產生的衝突與孤立。又依性別發展 角色發展理論,女孩是認同母親的,從中認同照顧者的角色。而 C.Gilligan(1982)認為女性的認同通常是在關係的脈絡中來界定,並

4 家庭照顧又稱為非正式照顧,採用此模式的老人都是居住在家裡,因此在照顧的過程中,家庭成

員的參與非常重要,亦是老人的主要照顧者,家庭的照顧是以非正式的資源為主,包括家人、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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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強烈情感連帶的照顧關係滿足情感依戀需求(王雅各 1999:112)。 換言之,女性被賦予母性及被社會養成女性化的特性來強化女性照顧 者角色。但事實上女性照顧者的角色是基於責任與義務,且受到社會 文化規範的約束,讓女性不得不照顧的情境。所以,當女性未能盡責 時內心會產生愧疚感,有可能遭受親友鄰里的指責。因此,此論點強 調女性與生俱來成為照顧角色,適合照顧工作,男性則是經濟提供者。

這理論面的分析因忽略父權制度建構的意識型態,合法化男性優勢的 地位,迫使女性選擇照顧角色,遭學者批評或質疑(呂寶靜、陳景寧 1997)。

(二)社會學觀點

從社會學觀點認為社會對性別角色的期待使女性擔負照顧工作,

將男性排除在外。女性在社會化的過程中被期待去執行情感性的任務,

男性則被社會化擔負工具性任務,所以女性成為照顧者角色與責任是 個人被訓練或內化的結果。另從人口結構年齡層來看,在老年人口中 老年男性較少,而老年女性較多,致使大多數依賴的男性老人係從妻 子得到照顧,而多數依賴的女性老人是從子女得到照顧,尤其是女兒

(王雅各 1999)。

在父權社會的性別期待與性別角色勞務分工(公領域/私領域),

「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角色分工決定了兩性各自擅長的領域,而「性 別角色」即是指我們對於男人跟女人行為舉止的期望。「性別分工」

是將工作分為家庭內及家庭外,女性擔任前者的工作範疇負責操持家 務,男性則是負責養家的範疇。另外,報酬勞動市場的性別化讓女性 工作薪資低於男性,故女性辭去工作擔任照顧者的成本較低。換言之,

社會學觀點從社會性別角色規範、勞動市場的兩性薪資差異說明對女 性成為照顧者的影響。

(三)女性主義觀點

1980 年代女性主義者開始關懷老人照顧的議題,探討家庭中父權 思想對女性的宰制。父權泛指「男性權力、男性權威、男性主導」,

女性主義反對傳統家庭所強調的男女對家庭與社會的責任,以及性別 角色的刻板印象,企圖以行動謀求改善。過去家庭結構被認為是父權 的基本單位,且女性從事照顧工作的核心,照顧工作更限制女性的思 想與行動,也因而使女性成為家中「看不見的受害者」或「隱性的病 人」(Barusch & Spaid 1989)。

此外,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強調生產與資本累積,女性在家從事 無酬、再生產的勞務,有利資本主義的運作。女性被視為短暫的工作 者,為了賺取零用錢而工作,合法化女性在勞動市場的次級地位。換 言之,以勞動酬賞換取能力來決定家庭照顧者,女性通常為犧牲者,

在家庭中經濟處於劣勢、不利的位置,成為準家庭照顧者。故資本主 義與父權主義的相互作用下,形塑及強化女性成為照顧者的「天職」。

因此女性主義學者對照顧議題的論述,大致歸納為下列四個方面(王 雅各 1999):

1. 揭發照顧的意識形態:對於「照顧」所隱含的意識型態除包含親密與 情感的意涵外,女性從事照顧工作不全然是基於婦女的天生特質或情 感的表現,而是反映婦女在社會的地位。

2. 凸顯女性照顧工作的的價值:女性從事無酬的照顧工作,被社會所貶 低,而照顧無酬的性質是社會視照顧為天生的能力,基於感情的產物,

而非經濟或政治的產物。

3. 忽視照顧的成本:社會認為女性無酬的照顧對個人、家庭及社區是成 本較低的,這導因於社會從未估算照顧者所付出成本。而女人犧牲財 務上的獨立,以滿足社會對他們成為「無酬的照顧工作是低成本」的 觀點是不正確的。

4. 政府的支持不足:家庭主義的意識型態正當化國家不干預,政府未對 照顧的老人提供有效的支持照顧,當國家不提供服務時,家庭(尤其 是女人)則必須負擔照顧老人的責任。

另外,「孝道」是另一種影響家庭照顧的重要成因,在華人傳統社會中孝道 是重要的文化的觀念,當家裡有長者需要長期照顧時,對女性身為家庭照顧者的 期待之外,華人家庭對於媳婦的期待具有濃厚的文化特殊性。劉淑娟(2006)分 析家庭女性親屬照顧工作的經驗,認為女老病人多由媳婦侍奉,男老病人則多由 老妻服侍,尤其是沒有經濟來源的家庭主婦,更理所當然的成為家庭的主要照顧 者。而「三代同堂」在我們的社會被視為「老有所安」及、「子女孝順」的徵兆,

在衛福部「106 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中也發現 65 歲以上家庭型態以「三代同堂」、

「兩代家庭」居多,且期望理想居住方式以子女同住在一起,在「三代同堂」的

「子女孝養」圖像中。胡幼慧(1995)指出三代同堂創造了「老人問題私人化」

和「孝」的迷思外,更阻礙性別的不平等,使兩代中的女性-媳婦與婆婆的困境 都隱形化,包裝在父系父權的「三代同堂」美景之中。

呂寶靜與陳靜寧(1996)的研究剖析女性家庭照顧者的處境,釐清女性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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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文化規範。換言之,我國的女性照顧者,受傳統「三代同堂」理想、「父系」

的家庭體制及「孝道」規範的影響,家庭文化定位的照顧工作-服侍先生、服侍 公婆、照顧小孩,加上孝道奉養的傳統美德強調「下對上」的伺候,致使女性家 屬照顧者所面對的照顧關係包含更多規範性與情感衝突(胡幼慧 1990)。

由以上的文獻探討得知,家庭是老年人照顧及生病的主要支持者是無庸置疑 的。受到傳統的性別角色分工及文化的期待,將女性定位經濟依賴者和照顧者,

而男性則被定位為財務提供者及保護者。特別是性別角色定義和親屬責任的規範、

勞動市場、父權主義、以及資本主義等社會結構交織作用,形塑和強化了女性成 為照顧者的過程。

二、家庭成員提供經驗的性別差異分析

照顧是否是女人的天職?男人是否擔當這照顧角色?性別角色既是社會建構 的,會隨社會變遷而有所調整。現代社會性別角色逐漸彈性化及趨中性化,但男 性照顧者角色仍受過去社會結構和父權意識影響,外界對男性照顧少有行為規範 和期待,因此,從現行的照顧現象刻板性別角色的影子仍存在(陳奎如 2000;李 建德 2005)。

隨著長期照顧議題逐漸受到國家政策重視,探討主要照顧者議題也逐漸增加。

早期的研究主題偏向女性角度擔任家庭照顧者的角色與責任為重點(王秀紅 1994;

賴豐美、盧孳艷 1998;李德芬、林美珍 2012),但隨著家中沒有其他女性家屬 可以照顧時,照顧之責便轉移至家中的男性家屬,如父親或兒子(李建德 2005)。

因此,家庭成員提供照顧的經驗中是否存在性別差異的現象呢?以下擬就國外有 關的研究報告,提出說明。

(一)兒子和女兒對老年父母照顧提供經驗的比較分析

J. R. Montgomery(1992)的研究指出,兒子和女兒對老年父母所 提供的照顧呈現有以下的差異:

1. 在協助項目:女兒偏重家務整理,如食物準備、洗衣及日常生活的個 人照顧;反觀,兒子則可能從事家戶維修的工作。

2. 在照顧角色方面:女兒可能扮演主要照顧者角色,提供例行長期性的 生活照顧;兒子則扮演短期的支持角色,且可能是照顧網絡中邊陲的 照顧者,且較少直接提供協助,偏重擔任照顧的管理者。

3. 對於協助者的幫助:有些主要照顧者會向正式或非正式體系尋求協助,

3. 對於協助者的幫助:有些主要照顧者會向正式或非正式體系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