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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明確瞭解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容概況,本節將分項探討國內、國外家長參與 學校事務的內容論述之。

壹、家長參與學校事務內容

為瞭解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容概況,本段將探討國內有關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 研究內容論述之。

一、國內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容

對於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容,綜觀之而言國內研究者各有不同的闡述如下:

行政院教改會諮議報告書有關家長參與校務的內容

(一)加強學校與社區的結合,就教育場所設施、人力資源、教育內容、活動型態、

學習計畫等交流整合,建立生活化學校和校園化的社區(第二期諮議報告書)。 (二)調整中小學經營策略建議學校設置「學校諮議委員會」,由督學、教師、家 長、社區人士及校長組成,協助訂定學校教育目標、參與校長遴選、諮詢、

申訴、考核、與教育當局溝通(第三期諮議報告書)。

(三)建立學校、社區與地方的教育學習體系,提倡親師合作組織,發展親職教育,

增加親、師、生之互動(第三期諮議報告書)。

(四)建立權責區分、多元參與原則(第四期諮議報告書)

馮朝霖(1995)認為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具體事項有:

(1)人事方面,有關教師的聘任和解僱權。

(2)學校經費的運用和預算稽核,有監督和審核的權利。

(3)教務方面,有建議和了解整個教學過程的權利。

(4)學生事務,如健康問題、生活問題、活動問題、學生的交誼、課外活動、運動 會等有建議、了解、參與權。

(5)學校和社區關係,親師應密切合作。

王振興和張善楠(1996)將家長參與校務歸納為四個層面:

(1)學習活動的參與,指在家庭中,父母對子女的協助。

(2)正式課程的參與,即到學校參與教學活動。

(3)參與學校日常行政工作,如維護校園安全。

(4)參與學校決策,包括出席學校各項會議。

吳景峰(1996)認為家長可以透過八種活動、參與校務:

(1)扮演教師與家長間溝通的橋樑。

(2)支援教學活動。

(3)協助低成就學生的補救教學。

(4)營造優良的學習環境。

(5)辦理親子活動,增進親子情誼。

(6)善用自己的專長,支援學校社團活動,提供學生多樣選擇的機會。

(7)指導學生校外的生活習慣。

(8)定期出版班級通訊。

徐長安(1996)以資源的角度,主張家長可以提供豐富的:

(1)技術資源,就己身專長支援各科教學、擔任社團指導、協助輔導諮商工作。

(2)人力資源,協助補救教學、圖書管理、校外教學或愛心服務。

(3)組織資源,善用社教機構、舉辦社區活動,聯繫學校與社區。

(4)物質資源,就能力所及提供點心、獎助學金、用品。

梁文禮(1996)以組織層級的觀念,提出家長參與校務的型態:

(1)結合同一地區學校家長會,共組地區教育委員會。

(2)參與社區教育發展委員會,擴大參與層面。

(3)代表其他家長擔任校務委員,參與並監督校務。

(4)參與親職教育委員會,辦理家長需要的親職教育。

(5)擔任學校義務工作。

(6)參與各班親師會。

陳麗欣、鍾任琴(1997)將家長參與校務的工作項目區分為 11 項:

(1)校務發展規劃。

(2)人員甄選考核 (3)經費支援。

(4)課程教材及協助教學。

(5)作業指導。

(6)教學資源管理與製作。

(7)休閒及教學充實。

(8)校園安全及秩序維護。

(9)生活輔導及協助。

(10)學校與社區聯絡。

(11)學校事務性工作。

吳璧如(1998)將家長參與的類型分為三大類:

(1)非傳統的家長參與類型

一般人較不熟知或學校較不常用的家長參與,包括擔任義工父母、參加家長委 員會、協助籌募校務基金,參加有關學校決策的委員會,提供可利用的社區資 源。

(2)傳統的家長參與類型

一般人熟知或學校較常採用的家長參與方式,包括告知孩子學習的基本內容,

參加家長座談會或親師座談會、解釋如何檢查家庭作業、告知學校教訓輔的訊 息,了解成績評分方式、提供簡要易懂的書面通知、指定親子互動作業。

(3)與孩子直接相關的溝通

包括協助了解孩子身心發展情形、告知在校情形、孩子有問題時的聯繫、孩子 表現良好時的聯繫。

張明侃(1998)將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內容,分為五大類:

(1)有關學校行政的各種工作,如列席學校各項行政會議、擔任學校顧問、排解學 校(老師)與地方(家長)間的紛爭、擔任溝通傳達的工作、辦理各種親職教 育、參與學校各項活動、協助輔導問題家庭、評鑑各處室工作績效、結合眾力 形成壓力團體。

(2)參與有關人事的安排與選擇,如擔任教評會委員、參與教師評審及遴選作業、

參與校長及教師甄選、任用、考核、遷調等作業。

(3)參與有關經費的運用、管理與規劃,如發動募款、樂捐、支援學校各項活動,

提供紀念品、禮品贊助學校各項活動,審核及決定經費支用的優先順序,參與 學校環境的規劃。

(4)參與有關管理學生事務的各項活動,如擔任圖書館、餐廳、交通指揮的義工,

協助維護校園安全及秩序,參與學校獎懲規則的訂定與實施、協助教師管教學 生、處理學生重大違規情事,協助維護校外安全。

(5)參與有關教師的教學活動,如參與遴選教科書與作業、擔任教師教學時的助手

(批改作業、管理秩序…)、協助教師準備教材及教具、配合教師實施校外教 學提供隨車、解說等服務工作。

洪麗玲(1999)綜合各派觀點,歸納家長參與學校事務有四大類型:

(1)在班級事務方面:

包括協助班級校外教學、協助班級的清潔美化及維修、協助照顧學生、提供教 師教學資源、捐贈班級圖書或設備。

(2)在溝通協調方面:

包括和老師討論孩子的成長與需要,和教師討論教育理念,經由家庭聯絡簿、

班級通訊、學校簡訊等文件交流訊息。

(3)在全校性事務方面:

包括擔任學校交通導護、參與低成就學生的學習輔導、學校綠化美化工作。

(4)在校務決定方面:

包括參與學校各項會議,如校務、教務、訓導(學務)、輔導等會議,參與遴 選教科書,參與甄選、聘任、考核教師以及課程方案的規劃。

佘豐賜(2002)歸納家長參與為六個類型:

(1)親職教育,指教養技巧的促進和支持,包括親職座談會、新生座談會、親職教 育資訊與網路、協助解決學生問題等。

(2)溝通協調,指和老師或學校人員討論孩子的各種需要或教育理念,包括家庭訪 問、親師懇談、電話及文件溝通、面對面溝通。

(3)擔任義工,指提供教師或學校各種義務性協助或服務,例如教室教學義工、圖 書館義工、導護義工、校園安全義工、校外教學義工、輔導義工、園藝義工、

社團義工、特殊義工等。

(4)家校合作,指家庭與學校密切結合,充分利用家庭、學校、社區資源來強化學 生學習效果,包括協助學校辦理各種活動,如運動會、畢業典禮、成果展覽會、

教學參觀日等。

(5)教導小孩,指父母在子女學習上,扮演全方位的支持角色。

(6)決策倡導,指參與任何影響學校或決策、想法的活動,包括學校家長會、班級 親師協會、教務會議、教師評議委員會、教師甄選會議、課程規劃設計、教科 書遴選等。

綜合上述各學者專家論述可知: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容或類型的不同著眼點,

而有不同的類別的分門,但異中求同,仍有共通處,本研究認為其內容應涵蓋 1.全校 性事務;2.班級事務;3.校務決定;4.人際溝通;5.團隊默契等,基於協助立場,關 心教育發展,投注心力,以造福未來主人翁,培育國家優質人才。

二、國外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容

為瞭解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內容概況,本段將探討國外有關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 研究內容論述之。

Rhine(1981)認為家長參與校務的內容不外乎六個活動:

(1)擔任自己子女的教師。

(2)擔任班級義工。

(3)做為輔助性專業人員。

(4)參與校務的決策者。

(5)學習者。

(6)聽眾。

Greenwood, Zemlo 與 Olejnik(1982)調查 Alachua 郡發現,家長藉由參加家長諮詢委 員會,參與校務運作,包括:

(1)發展「健康計畫」。

(2)審閱及選擇課程或教科書。

(3)審查放學後的充實方案。

(4)調查巴士站與交通安全。

(5)組織義工。

(6)審查預算。

(7)發展學校年度進步報告及調查家長看法。

(8)選擇教育的審查。

(9)調查校長的能力。

(10)辦理區域劃分公聽會。

(11)參與校長的聘用程序。

(12)監督學校校董會議及州的立法活動。

(13)審查學校的懲戒問題。

(14)訂定學生的行為規範。

Beale(1985)認為家長參與的具體內容包含:

(1)協助學生課業。

(2)訓練義工。

(3)與學生作技能或經驗的分享。

(4)擔任午餐及下課時間的監護。

(5)對兒童提供關心。

(6)協助準備教材、視聽器材、佈告欄。

(7)協助教室教學或表演。

(8)配合教學活動,進行學校環境美化。

根據上述不同學者專家的觀點,可以明確瞭解: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範圍、項目、

內容廣泛,參與的方式多元,涵蓋了知識的獲得、教學的協助、親師的溝通、活動的 參加、人員的遴聘、組織的形成……等,顯示教育內涵的廣度,而導入家長的資源協 助,正可彌補不足的地方,讓教師全心於教學、學校事務順暢作,最終的受惠者是我 們的寶貝孩子,由此可見,正視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功能發揮,無異是促進學校教育 目標達成的關鍵要素,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