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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運動教練發展與演進

論之。

第一節 籃球運動的簡介

籃球跟人生一樣,

紛亂而難以預測,

不管你多麼努力地想要控制,

它都有辦法應付你。

Phil Jackson–引自《公牛王朝》

球運動起源於美國,運動的始創者是詹姆斯奈史密斯(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 人,1891 年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現今美國 麻省春田學院的前身)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 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 無精打采。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 Naismith 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 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 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鴨子上架」,兩夥人用一 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用足球代替卵石作比賽工具向籃 投擲,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

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投 球入籃得 1 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 始比賽,後來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再以美式足球、歐 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籃球運動就在一八九一年聖 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 限制,Naismith 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 等。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 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1892 年制定了 13 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則是把球 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 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 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 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 員運球或拍球,不准有粗野動作,不准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 3 次犯規判負 1 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 15 分鐘;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只允許傳球或 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上場 5 人。罰 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 Naismith 說;那是什麼運 動?Naismith 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原本取名 Naismith 球如,Naismith 不同意後才改名為籃球(Basketball)。1892 年一月,Naismith 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 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 (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 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

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再 1896 年才發明 使用,到 1929 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 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 的。「籃球 J 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 1921 年才轉化 成一個字「Basketball」。在設計此項遊戲時,認為應盡量避免運動員過度的身體接 觸,同時應偏重於鼓勵個人技術與合作相向平衡發展。更訂下五個基本比賽原則:

一、 利用一個大而輕便的皮球進行遊戲。

二、 球員不可以持球跑動,只可在接球位置投球。

三、 不應限制兩隊任何一球員的控球機會。

四、 兩隊都應自由佔用相同的比賽空間。

五、 球籃應懸高及水平放置。

1904 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 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翻譯成多國語言,發行於全世界。籃球運動逐漸傳遍美洲、歐 洲和亞洲,成為世界性運動項目。

一、 籃球比賽規則:

 比賽人數:每隊上場各五人。

 候補球員:場下候補球員最多七人。

 球隊編制:教練與助理教練各一人。

 比賽時間:4 節各10 分鐘。

 延長時間:比賽結束兩隊得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5分鐘。

 進攻時限:24 秒。

 基本規則:分為犯規與違例二種。

 球員犯規次數:5次。

 團隊犯規次數:第五次進入加罰狀態。

 裁判人數:二人。

 球場大小:94 呎x50 呎。

 禁區大小:16 呎x19 呎。

 球隊暫停次數:每場5次(前二節二次,三四節三次)。

 請求暫停者:教練。

犯規是指與對方球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違反運動道德的行為,每次被判犯規的球 員都會被登記,每個球員容許有 5 次個人犯規(國際籃球規則,2008)。規則嚴格限 制犯規動作,目的是使運動員在比賽中避免粗野動作,合理地運用籃球技術。籃球場 上常見的犯規包括以下幾種:

(一) 侵人犯規(一般人稱為個人犯規),明定球員不得以任何不正常的姿態(超出 他的圓柱體範圍),去阻止對方球員的前進,或使用粗野/激烈的動作。常見的 侵人犯規有:阻擋、撞人、背後非法防守、阻撓、非法掩護、非法用手推人。

如被判侵人犯規,除犯規球員要被登記一次個人犯規外,對方更可按情況得到 控球權或罰球機會。

(二) 防守犯規,防守球員用打手或推、撞、拉、頂等動作影響進攻隊員投籃;用

推、攔、拉、擠等動作攔對方運球或搶球;防守無球隊員時用推、拉、擠等動 作不讓對方接球或搶球。罰則:登記違規球員侵人犯規一次,並由對方球隊在 發生犯規最近處,發界外球恢復比賽;若被犯規的球員正在投籃動作中,則該 球員可獲得罰球。

(三) 進攻犯規,進攻隊強行進攻而發生衝撞已佔據正確位置的防守隊員;進攻球員 在跑動中掩護時,由於掩護的距離和位置不當而發生衝撞;防守隊員已佔據正 確的防守位置,進攻隊員強行推、撞、擠開防守隊員而接球或搶球。罰則:登 記違規進攻球員侵人犯規一次,並由原防守球隊在發生犯規最近處,發界外球 恢復比賽。

(四) 雙方犯規,在某些情況下,雙方球員會為了爭奪位置而發有激烈侵人犯規的動 作。裁判員就會判雙方球員一次雙方犯規,即每人一次個人犯規,並由原控球 隊握有球權,在發生犯規最近處,發界外球恢復比賽;若當下無任一球隊控制 球,則形成爭球狀況。

(五)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當球員犯規嚴重粗野,又或者球員防守時並非針對籃球而 是進攻球員,這很容易導致受傷,裁判員可判斷為違反運動道德犯規。如被判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會被登記違反運動道德犯規,這犯規同時是個人犯規,但 兩次違反則不可在同一場比賽再參與比賽。同時,對方會得到罰球並之後有控 球權。

(六) 技術犯規,是指所有球隊人員,包括球員、教練和其他註冊人員的非接觸性犯 規。規則中明定,所有人不可對裁判員無禮、要服從裁判員判決、不能拖延時 間、不可騷擾對方球員、扣籃球員除安全理由外不可掛在籃框上等,新的規則 更明定球員不能故意跌下以博取對方犯規也是技術犯規的一種。被判技術犯 規,會被登記技術犯規,這犯規同時是個人犯規。除此以外,對方會得到罰球 並之後有控球權。

(七) 暴力行為,比賽中發生有違運動精神及公平競爭的暴力事件時,裁判應立即停 止比賽,如有需要,應請公共治安人員介入制止。任何人員若嚴重侵犯對手或 裁判時,應取消比賽資格,並向主辦單位提出報告說明。

(八) 團隊犯規,比賽中單節某一球隊犯規累積達 5 次者,則被犯規球員須執行罰球

2 次。

從上述對犯規的定義中,可以知道下列幾點:

(一) 籃球比賽中,身體接觸是不可避免的。

(二) 而身體接觸不等於犯規,犯規必須含有對方發生非法的身體接觸。

(三) 因此非法的身體接觸是構成犯規的主要因素和成分。

二、 普及性

教育部體育司自民國62年成立以來,雖經社會變遷、組織變革,惟學校體育發展 一直是主要業務,三十餘年來致力於落實推展學校運動風氣,全面提升學生體能,培 育學生終身運動習慣與運動鑑賞能力。根據教育部體育司學校體育統計年報中指出九 十三年度至九十八年度各級學校所擁有之場館,籃球場的設置率高達80%以上,調查 數據更顯示出各級學校男生最想參加的運動社團,以及平時主要的運動項目皆為籃 球,可見這項運動在中等學校的普及性是非常廣泛。全國各地學校籃球場地的普及,

加上部分場館假日開放場地租借,地方縣市自行舉辦許多固定傳統盃賽與最近流行的 聯盟比賽等,孕育出更多籃球運動的忠實愛好者與有興趣的青年學子參與。此與籃球 運動之性質易吸引人有極為密切的關係,由於籃球的普及與規則上較於簡單且容易上 手,加上媒體相關報導 HBL(High School Basketball League簡稱,HBL)、UBA

(University Basketball Association 簡稱,UBA)、SBL(Super Basketball League簡 稱,SBL)、瓊斯盃、NBA(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簡稱,NBA)等知名國內 外籃球賽事轉播,使得國內籃球人口激增快速。國內籃球運動競技水準,雖然在國際 正式比賽中,仍難以與其他國家相抗衡,但是它仍是國人喜歡、普遍化、且運動人口 最多的運動種類,儼然成為熱門的體育活動。

三、 籃球教練

籃球運動是屬於開放式的比賽,不比田徑、游泳、體操等封閉性的運動項目,除 了自我控制之外,還必須考量到來自對手的干擾應變,不單只有強調個人跑跳的速度 與高度,以及個人技巧的純熟度,講求的是較高變化性與自由度,球賽的攻守節奏快 速,是一種需具備強度身體對抗與快速轉換能力的團隊運動。因此籃球運動需要每位

球員在球場上運用團隊齊心合作,才能展現個人優越的進攻能力與防守技巧,並發揮

球員在球場上運用團隊齊心合作,才能展現個人優越的進攻能力與防守技巧,並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