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動機與目的,本研究針對下列三點進行探討︰
一、 中等學校的籃球教練在訓練與比賽歷程中需存在何種專業、角色與教練哲學?
二、 籃球教練應給予球員的未來有何?打球與職業之間的有何差落?
三、 探討小小籃球場中的大世界?
第四節 研究的意義
一、 經由筆者球員與教練生涯的親身經歷,來了解籃球員與籃球教練之間的想法,採 自我敘說方法呈現生命故事,讓更多人能了解籃球教練的工作內容及功能性,並 突顯學校代表隊所帶給球員的真正價值,筆者認為此屬性的論述有助於認識籃球 教練較不言說的層面。
二、 大部份的籃球教練未能完整的經歷國中、高中、大學三個不同階段,筆者剛好能 完整的體驗三種階段所帶來的不同感受,不同階段的等級所帶給教練不同的挑戰 與體驗,更能從中去做比較分析,也試圖探索目前台灣籃球的生態與特殊現象。
第五節 名詞解釋
一、 帶隊理念
本研究之帶隊理念係指學校正式體育教師兼任籃球教練,其帶隊理由與短期中期 長期之目標,以及維繫帶隊精神與動力之想法。
二、 教練哲學
這裡所指的哲學,並非那些漫無邊際的學術思想,而是實實在在引導你如何進行 訓練工作的一套信念。每位教練或多或少都會為自己的運動員訂立好一些特定的目 標,這些目標都會落在下列三個較為廣闊的目標層面內:
(一) 助長運動員身心及人際方面的發展。
(二) 協助運動員尋求樂趣。
(三) 建立一隊常勝軍。
這三項目標:勝利、樂趣及發展,在訓練的工作中皆同樣重要,而每位教練都有 機會面對類似這樣的抉擇,例如隊中的一名主力運動員受傷了,要是他退出,就必定 會輸掉比賽,若讓他上陣或繼續比賽,他的傷勢肯定會惡化,在這樣的情況下,你會 讓他負傷上陣嗎?經常都會陷於一個進退兩難的處境。如何處理這一類的問題,堅持 自己最初的理念,而落實於球隊與球員心中。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經由籃球運動的簡介來分析該項運動吸引人之處,並了解運動教練的發 展與其功,再對照相關文獻的蒐集、檢視與探討,理解過去敘述籃球教練相關的質性 研究文獻,並將本研究定置在學術的脈絡當中。為了將本研究找到更穩固的立足點,
從過去研究者所提的教練角色中建議與經驗,抽絲剝繭,補充本研究的視角,開創本 研究的獨特價值。
以下即分:第一節籃球運動的簡介;第二節專任運動教練發展與演進;第三節學 校專任運動教練之功能與定位;第四節籃球教練相關質性研究研究文獻,逐一說明討 論之。
第一節 籃球運動的簡介
籃球跟人生一樣,
紛亂而難以預測,
不管你多麼努力地想要控制,
它都有辦法應付你。
Phil Jackson–引自《公牛王朝》
球運動起源於美國,運動的始創者是詹姆斯奈史密斯(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 人,1891 年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現今美國 麻省春田學院的前身)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 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 無精打采。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 Naismith 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 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 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鴨子上架」,兩夥人用一 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用足球代替卵石作比賽工具向籃 投擲,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
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投 球入籃得 1 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 始比賽,後來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再以美式足球、歐 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籃球運動就在一八九一年聖 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 限制,Naismith 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 等。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 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1892 年制定了 13 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則是把球 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 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 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 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 員運球或拍球,不准有粗野動作,不准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 3 次犯規判負 1 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 15 分鐘;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只允許傳球或 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上場 5 人。罰 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 Naismith 說;那是什麼運 動?Naismith 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原本取名 Naismith 球如,Naismith 不同意後才改名為籃球(Basketball)。1892 年一月,Naismith 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 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 (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 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
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再 1896 年才發明 使用,到 1929 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 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 的。「籃球 J 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 1921 年才轉化 成一個字「Basketball」。在設計此項遊戲時,認為應盡量避免運動員過度的身體接 觸,同時應偏重於鼓勵個人技術與合作相向平衡發展。更訂下五個基本比賽原則:
一、 利用一個大而輕便的皮球進行遊戲。
二、 球員不可以持球跑動,只可在接球位置投球。
三、 不應限制兩隊任何一球員的控球機會。
四、 兩隊都應自由佔用相同的比賽空間。
五、 球籃應懸高及水平放置。
1904 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 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翻譯成多國語言,發行於全世界。籃球運動逐漸傳遍美洲、歐 洲和亞洲,成為世界性運動項目。
一、 籃球比賽規則:
比賽人數:每隊上場各五人。
候補球員:場下候補球員最多七人。
球隊編制:教練與助理教練各一人。
比賽時間:4 節各10 分鐘。
延長時間:比賽結束兩隊得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5分鐘。
進攻時限:24 秒。
基本規則:分為犯規與違例二種。
球員犯規次數:5次。
團隊犯規次數:第五次進入加罰狀態。
裁判人數:二人。
球場大小:94 呎x50 呎。
禁區大小:16 呎x19 呎。
球隊暫停次數:每場5次(前二節二次,三四節三次)。
請求暫停者:教練。
犯規是指與對方球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違反運動道德的行為,每次被判犯規的球 員都會被登記,每個球員容許有 5 次個人犯規(國際籃球規則,2008)。規則嚴格限 制犯規動作,目的是使運動員在比賽中避免粗野動作,合理地運用籃球技術。籃球場 上常見的犯規包括以下幾種:
(一) 侵人犯規(一般人稱為個人犯規),明定球員不得以任何不正常的姿態(超出 他的圓柱體範圍),去阻止對方球員的前進,或使用粗野/激烈的動作。常見的 侵人犯規有:阻擋、撞人、背後非法防守、阻撓、非法掩護、非法用手推人。
如被判侵人犯規,除犯規球員要被登記一次個人犯規外,對方更可按情況得到 控球權或罰球機會。
(二) 防守犯規,防守球員用打手或推、撞、拉、頂等動作影響進攻隊員投籃;用
推、攔、拉、擠等動作攔對方運球或搶球;防守無球隊員時用推、拉、擠等動 作不讓對方接球或搶球。罰則:登記違規球員侵人犯規一次,並由對方球隊在 發生犯規最近處,發界外球恢復比賽;若被犯規的球員正在投籃動作中,則該 球員可獲得罰球。
(三) 進攻犯規,進攻隊強行進攻而發生衝撞已佔據正確位置的防守隊員;進攻球員 在跑動中掩護時,由於掩護的距離和位置不當而發生衝撞;防守隊員已佔據正 確的防守位置,進攻隊員強行推、撞、擠開防守隊員而接球或搶球。罰則:登 記違規進攻球員侵人犯規一次,並由原防守球隊在發生犯規最近處,發界外球 恢復比賽。
(四) 雙方犯規,在某些情況下,雙方球員會為了爭奪位置而發有激烈侵人犯規的動 作。裁判員就會判雙方球員一次雙方犯規,即每人一次個人犯規,並由原控球 隊握有球權,在發生犯規最近處,發界外球恢復比賽;若當下無任一球隊控制 球,則形成爭球狀況。
(五)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當球員犯規嚴重粗野,又或者球員防守時並非針對籃球而 是進攻球員,這很容易導致受傷,裁判員可判斷為違反運動道德犯規。如被判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會被登記違反運動道德犯規,這犯規同時是個人犯規,但 兩次違反則不可在同一場比賽再參與比賽。同時,對方會得到罰球並之後有控 球權。
(六) 技術犯規,是指所有球隊人員,包括球員、教練和其他註冊人員的非接觸性犯 規。規則中明定,所有人不可對裁判員無禮、要服從裁判員判決、不能拖延時 間、不可騷擾對方球員、扣籃球員除安全理由外不可掛在籃框上等,新的規則 更明定球員不能故意跌下以博取對方犯規也是技術犯規的一種。被判技術犯 規,會被登記技術犯規,這犯規同時是個人犯規。除此以外,對方會得到罰球
(六) 技術犯規,是指所有球隊人員,包括球員、教練和其他註冊人員的非接觸性犯 規。規則中明定,所有人不可對裁判員無禮、要服從裁判員判決、不能拖延時 間、不可騷擾對方球員、扣籃球員除安全理由外不可掛在籃框上等,新的規則 更明定球員不能故意跌下以博取對方犯規也是技術犯規的一種。被判技術犯 規,會被登記技術犯規,這犯規同時是個人犯規。除此以外,對方會得到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