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籃球教練雖以發展此專項成績為主要目的,但它同時也屬於教育體制下的一 環,尤其球員皆為學生身分,一切的訓練與目標不能與職業球員相提並論,努力求勝 下要求球員在各方面的成長,除了球技外,運動應具備的精神與道德觀付予教育的意 義與精神,而教練的身份以及球隊的管理一方面要能夠顧及學生的身、心發展,另一 方面也要兼顧到球員在校內的定位與目標,在這方面的確需要相關單位與人員不斷調 整配套措施與經營策略以使其功能更加全面。只是當我們以奪牌的立場來做為思考方 向時,身為其中的主體:學生,是否真正能夠在這樣的環境中充分發揮所長並進而在 求學生涯中找到自己的定位與生涯發展方向?本研究所採用的敘說探究方法,是將經 驗當作一種敘說的形式,並以故事呈現出來,研究者身處探究的場域裡,面對經驗,
不斷反覆思考當下、過去與未來,運用筆記的撰寫與紀錄,提出問題,並將文本轉化 為研究文本, 在研究文本裡,紀錄著個人經歷,也反映著社會議題,藉著過去、現在 與未來的連續概念,研究保持在動態且持續的時間中進行,賦予經驗意義在不同時間 與身份面向的自我,一個嶄新的價值與意涵使其脈絡更加清楚。
因此,本研究採用D.Jean Clandinin/F.Michael Connelly(2003), 在其敘說探究史 中,逐步建構出來的敘說探究空間,用以捕捉經驗,紀錄經驗,將活生生的經驗定置 下來。有別於鉅型理論由抽象的理論或模式出發,敘說探究則從經驗出發,Clandinin 與Connelly 採用杜威有關經驗理論的說法,特別強調經驗的情境性、連續性與互動 性。 依據D.Jean Clandinin與F.Michael Connelly所發展的敘事探究方法論觀點,在敘事
的三度空間詞彙中(時間性、個人與社會互動、地點),持續地撰寫、定置經驗的現 場筆記,捕捉、具現經驗。
一、質性研究
質的研究是一個跨學科、超學科、甚至是反學科的研究領域,質性研究不是來自 一種哲學、一個社會理論或是一類研究傳統,它受到很多不同思潮、理論和方法的影 響,起源於很多不同的學科,質的研究就像一把大傘(陳向明 ,2002)。潘淑滿
(2003)認為質性研究主張是由不斷變動的社會現象所組成,現象往往會因為不同時 空、文化與社會背景,而產生不同的意義。因此研究者在整個過程中,必須在自然情 境下,透過與被研究者的互動來蒐集資料,並對現象做全面的、深入的了解。研究者 必須融入被研究者的經驗世界,從被研究者立場與觀點,詮釋這些現象和意義。質的 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採用多種資料蒐集方法對社會現象進 行整體性探究,使用歸納法分析資料和形成理論,透過與研究對象互動對其行為和意 義建構獲得解釋性理解的一種活動(陳向明,2002)。Neuman (1997) 將質性研究方法 特質歸納為六點(潘淑滿,2003):
(一) 重視社會脈絡:任何的社會行動都必須被擺在其生活情境脈絡中解讀,才能了 解其真正的社會意義。
(二) 個案研究價值:進行多元、豐富、廣泛資料的收集。個案研究方式之對象指少 數具有特殊性或代表性之個案。
(三) 研究者的誠信:不強調客觀和公正性,因為研究者本身就有很多機會影響到研 究結果。
(四) 以建構理論為目標:運用歸納邏輯的觀點於研究過程,經由資料的詮釋理論產 生對話,最終的理論則是透過對資料的歸納、比較、對照與分類的過程中建構 出來的。
(五) 過程與時間順序:重視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從事件發生的順序中,了解事件 或行為發生的先後以及各現象發生的關係。
(六) 意義的詮釋:研究者必須站在被研究者的立場來詮釋資料,了解被研究者看待 世界的視角。
總體而言,質性研究相對於量化研究論之。不同於傳統量化研究重視機械式的數 據資料,反之,其強調之處乃在於其深入其中。質性研究優勢在於傳統量化研究不具
備的人文情懷、素養與人文精神,而本研究主旨在於以人道關懷之觀點,希望對於此 現象有更深刻的描述,因此採取質性研究方法。質性研究是一種將觀察者置於這個世 界中的情境式活動。其包括一整套讓這世界得以被看見之解釋性與具象性的實踐。正 是這些實踐轉變了這個世界。其將世界轉化為一連串表徵,包括田野筆記、訪談、對 話、照片、錄音、及個人備忘錄。就此層次而言,質性研究採取一種解釋性、自然主 義的取徑來看待這個世界。這意謂著質性研究探究的是處於自然狀態之事物,試著根 據人們所賦予之意義來認識或解釋該現象(Denzin and Lincoln,2005) 。另外,維基百科 指出質性研究是一種在社會科學及教育學領域常使用的研究法,通常是相對量化研究 而言。質性研究實際上並不是一種方法,而是許多不同研究方法的統稱,由於他們都 不屬於量化研究,被歸成同一類探討。其中包含但不限於民族誌研究、人類學研究、
論述分析、訪談研究等。
二、敘事探究
人是個體,也必須以個體的方式被瞭解;但人卻不能只被當成個體看待。人總是
存在於關係,存在於社會情境中(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敘說探究方法論的觀 點認為,從現場文本到研究文本是一個「為經驗創塑意義」的過程,是研究者必須探 問意義、社會重要性,以及研究目的的詮釋過程,除了研究者個人的興趣、對重要性 的感知之外,也必須考慮到範疇較大的社會關懷,並將自己的敘說探究,定置在更大 的學術脈絡中。敘事或稱為敘說,就是描述、陳述事情或故事,是一種質性研究的方 法。敘說是呈現及了解經驗、現象的最佳方式。它是研究者和參與者隨著時間的流 逝,在一個或一連串的地點,並且在與環境的社會互動中,所建立起來的合作。(蔡 敏玲,余曉雯譯,2003)。Riessman (1993)指出,一部分的學者將敘事定義的非常廣 泛,幾乎泛指所有的陳述(引自洪瑞璇,2001)。而單一的敘說若無聽敘者對話,則不容 易促成深入的自我揭露,也可能造成個人的偏見,所以敘事最好有聽敘者,經由陳述 自己的故事,聽取別人對此故事的體認,進而重新整理自己對此故事體的認的,此即 互為主體的敘說,也是共享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