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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專業保母背景特性之分析

本節內容旨在分析有效樣本之十一項專業保母背景特性,分別為 以下特性:一、年齡;二、最高學歷;三、畢業科系;四、托育型態;

五、婚姻狀況;六、服務年資;七、服務縣市;八、托育人數;九、

每月薪資;十、週一至週五的休閒參與時段;十一、週末之休閒參與 時段等,茲將本研究之有效問卷受訪者 380 人,分別於表 4-1 至 4-11 加以說明如下。

一、年齡

由表 4-1 可知,保母的年齡以 41~50 歲居多,有 202 人,佔了 53.2%;年齡 31~40 歲者次之,有 94 人,佔 24.7%;年齡在 51 歲以上 者有 74 人,佔 19.5%,居第三順位;年齡在 21~30 歲者有 10 人,佔 2.6%,居第四順位;而 20 歲以下為 0 人。可見保母以中壯年為主。

表 4-1 專業保母年齡次數統計表

年齡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21~30歲 10 2.6 2.6 31~40歲 94 24.7 27.4 41~50歲 202 53.2 80.5 51歲以上 74 19.5 100.0

總和 380 100.0

二、最高學歷

由表 4-2 可知,保母的學歷以高中職畢業居多,有 242 人,佔了 63.7%;專科畢業者次之,有 66 人,佔 17.4%;其他(國中程度以下)

者有 44 人,佔 11.6%,居第三順位;而大學畢業者有 28 人,佔 7.4%,

居第四順位。由上述統計資料得知保母之學歷以高中職畢業為主,而 專科以上(含大學畢業)學歷者合計有 24.8%。

表 4-2 專業保母最高學歷次數統計表

最高學歷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大學(含四技二技) 28 7.4 7.4

專科 66 17.4 24.7

高中職 242 63.7 88.4

其他(國中小) 44 11.6 100.0

總和 380 100.0

三、畢業科系

進一步統計畢業科系方面,由表 4-3 可知,保母的畢業科系以高 中職其他科系居多,有 224 人,佔了 58.9%;大專以上其他科畢業者 次之,有 61 人,佔 16.1%;其他(國中程度以下)者有 51 人,13.4%,

居 第 三 順 位 ; 大 專 以 上 幼 兒 保 育 或 幼 兒 教 育 系 畢 業 者 有 24 人 , 佔 6.3%,居第四順位;而高中職幼保科系畢業者有 17 人,佔 4.5%,居 第五順位。由上述統計資料得知,幼保科系畢業之保母合計為 10.8%;

而其他科系畢業之保母合計為 89.2 %。

表 4-3 專業保母畢業科系次數統計表

畢業科系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大專以上幼兒保育、幼兒教育系 24 6.3 6.3 大專以上兒童福利、家政教育或

生活與應用科系

3 0.8 7.1

大專以上其他科系 61 16.1 23.2

高中職幼保科 17 4.5 27.6

高中職其他科 224 58.9 86.6

其他 51 13.4 100.0

總和 380 100.0

四、托育型態

由表4-4可知,保母的托育型態以在宅保母之比例最高,有370人,

佔97.4%; 到 府 保 母 次 之 , 有 8人 , 佔 2.1%; 而 坐 月 子 保 母 僅 有 2人

(0.5%)。可見保母的型態絕大多數為在宅保母。

表 4-4 專業保母托育型態次數統計表

托育型態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在宅保母 370 97.4 97.4

到府保母 8 2.1 99.5

坐月子保母 2 0.5 100.0

總和 380 100.0

五、婚姻狀況

在保母的婚姻方面,由表 4-5 可知,已婚者最高,有 362 人,佔 95.3%;未婚者次之,有 7 人,佔 1.8%;其他者居第三順位,有 6 人,

佔 1.6%;而離婚者有 5 人(佔 1.3%),位居第四順位。可見已婚之保 母工作者佔絕大多數。

表 4-5 專業保母婚姻狀況次數統計表

婚姻狀況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已婚 362 95.3 95.3

未婚 7 1.8 97.1

離婚 5 1.3 98.4

其他 6 1.6 100.0

總和 380 100.0

六、服務年資

由表 4-6 可知,保母年資以 0~3 年最高,有 108 人,佔 28.4%;

再者為 10~12 年,有 74 人,佔 19.5%;年資 4~6 年者居第三順位,有 62 人,佔 16.3%;年資 7~9 年者居第四順位,有 49 人,佔 12.9%;年

資 13~15 年者居第五順位,有 48 人,佔 12.6%;而 16 年以上經驗者 仍有 39 人(10.3%)之多。可見具備三年以上保母經驗者合計有 71.6%

之高比例。

表 4-6 專業保母服務年資次數統計表

服務年資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0~3年 108 28.4 28.4

4~6年 62 16.3 44.7

7~9年 49 12.9 57.6

10~12年 74 19.5 77.1 13~15年 48 12.6 89.7 16年以上 39 10.3 100.0

總和 380 100.0

七、服務縣市

在各縣市有效樣本之人數比例方面,由表4-7可知,依順序分別為 台中縣有105人(27.6%);桃園縣有89人(23.4%);台南市有76人

(20.0%);台北縣有68人(17.9%);以及台中市有42人(11.1%)。

表 4-7 專業保母服務縣市次數統計表

服務縣市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台北縣 68 17.9 17.9

台南市 76 20.0 37.9

台中市 42 11.1 48.9

台中縣 105 27.6 76.6 桃園縣 89 23.4 100.0

總和 380 100.0

八、托育人數

由表 4-8 可知,保母托育人數以 2 人最多,有 182 人,佔 47.9%;

托育人數為 1 人者次之,有 139 人,佔 36.6%;托育人數為 3 人者有 49 人,居第三順位,佔 12.9%;托育人數為 4 人者有 10 人,居第四 順位,佔 2.6%。可見保母之托育人數大部分在 2 人以下;托育人數在 3~4 人者較為少數。

表 4-8 保母托育人數次數統計表

受托嬰幼兒人數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39 36.6 36.6 182 47.9 84.5 49 12.9 97.4 10 2.6 100.0 1人

2人 3人 4人

總和 380 100.0

九、每月薪資

由表 4-9 可知,保母薪資在 15000 元以下者居多,有 114 人,佔 30.0%;薪資在 25001~30000 元者次之,有 79 人,佔 20.8%;薪資在 15001~20000 元者居第三順位,有 56 人,佔 14.7%;薪資在 20001~25000 元者居第四順位,有 52 人,佔 13.7%;薪資在 30001~35000 元者居第 五順位,有 32 人,佔 8.4%;薪資在 40001 元以上者居第六順位,有 27 人,佔 7.1%;薪資在 35001~40000 元者居第七順位,有 20 人,佔 5.3%。

表 4-9 保母每月薪資次數統計表

每月薪資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5000元以下 114 30.0 30.0 15001~20000元 56 14.7 44.7 20001~25000元 52 13.7 58.4 25001~30000元 79 20.8 79.2 30001~35000元 32 8.4 87.6 35001~40000元 20 5.3 92.9 40001元以上 27 7.1 100.0

總和 380 100.0

十、星期一至星期五之休閒參與時段

由表 4-10 可知,星期一至星期五之休閒時段,以下班後居多,有 232 人,佔 61.1%;而沒有參與休閒活動者次之,有 68 人,佔 17.9%;

第 三 順 位 則 為 上 班 前 及 下 班 後 均 有 參 與 休 閒 活 動 者 , 有 47 人 , 佔 12.4%;第四順位則為不固定時段參與休閒活動者,有 23 人,佔 6.1%;

第五順位則為上班前參與休閒活動者,有 10 人,佔 2.6%。可見利用 上班前及下班後從事休閒運動者仍屬多數。

表 4-10 星期一至星期五之休閒參與時段

星期一至星期五之休閒時段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無 68 17.9 17.9

上班前 10 2.6 20.5

下班後 232 61.1 81.6

上班前及下班後 47 12.4 93.9

其他 23 6.1 100.0

總和 380 100.0

十一、週末之休閒參與時段

在週末之休閒情形方面,由表 4-11 可知,以週六及週日兩天均有 從事休閒活動者最多,有 246 人,佔 64.7%;僅以週日當天從事休閒 活動者次之,有 86 人,佔 22.6%;僅以週六當天從事休閒活動者居第 三順位,有 25 人,佔 6.6%;而沒有從事休閒活動者僅有 9 人(2.4%)。

可見絕大多數的保母均利用週末來從事休閒活動。

表 4-11 週末之休閒參與時段

週末之休閒時段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無 9 2.4 2.4

週六 25 6.6 8.9

週日 86 22.6 31.6

週六及週日 246 64.7 96.3

其他 14 3.7 100.0

總和 380 100.0

綜合討論:

本研究經由描述性統計分析彭婉如基金會專業保母之背景特性,

結果發現:

一、 專業保母的年齡以 41~50 歲居多,與楊曉苓、胡倩瑜(2005)

以台北市 224 位合格保母所做研究大致相符;此外本研究範 圍包含台北縣、桃園縣、台中縣、台中市及台南市等五個縣 市,因此推論專業保母的年齡仍是以中年為主。

二、 專業保母學歷以高中職畢業者居多,其次為專科以上(含大 學畢業)學歷,與過去研究(楊曉苓、胡倩瑜,2005)大致 相符;惟彭婉如基金會在排序第二的最高學歷,優於過去研 究(楊曉苓、胡倩瑜,2005)之台北市合格保母,顯示目前 保母的最高學歷雖以高中職畢業為主,但專科以上之高學歷 保母有增加的趨勢。

三、 專業保母的畢業科系以高中職其他科系居多,其次為大專科 系畢業。另由統計資料得知,大多數保母為非幼保科系畢 業,與過去研究(楊曉苓、胡倩瑜,2005)相符;顯示教育 背景並非是保母選擇此行業的主要因素。

四、 專業保母的工作形態以在宅保母為主,且大部分為已婚者,

與過去研究(王哲源,2006)相符,顯見大部分保母的工作 地點為自家居住場所。

五、 專業保母的服務年資以 0~6 年者最多,7~12 年者次之,12 年以上者也有不少比例;比對過去研究(楊曉苓、胡倩瑜,

2005)台北市 224 位合格保母之服務年資,以 12 年以上年 資者居多,其次為 9~12 年,發現彭婉如基金會之專業保母 在 12 年以上經歷者比例雖略低於台北市合格保母,但 0~6

年之專業保母的比例高於台北市合格保母,可見彭婉如基金 會之專業保母的資歷上,不但有豐富經驗的資深保母,也有 年資較輕者持續傳承。以保母的服務年資來看,相較於美國 托育工作者年資 4.5~7 年之間,國內的保母具有長時間累積 的豐富經驗,並且有一定的穩定性,可視為托育品質的一項 優勢。

六、 專業保母的托育人數以 2 人最多,而托育人數為 1 人者次 之;可見保母之托育人數大部分在 2 人以下,托育人數在 3~4 人者較為少數。比較過去研究(楊曉苓、胡倩瑜,2005),

大多數保母托兒人數為 2~3 人,其次為托育一人的情形,大 致相符;而近年來受到生育率降低及少子化的影響,也可能 導致保母托育人數略為減少的現象。

七、 專業保母的月薪則平均分佈在 15000 元以下、15000~25000 元及 25000~35000 元的三個範圍,各約三成比例。與過去研 究(楊曉苓、胡倩瑜,2005;王哲源,2006)之薪資以 1.5 萬至 2 萬為主,其次為 3 萬以上的薪資收入情形有所相符。

但以保母目前的薪資而言,若與 96 年國民平均月所得

(41383 元)、97 年國民平均月所得(41020 元)、98 年國民 平均月所得(42113 元)(行政院主計處,2009)相較之下,

顯然保母的所得水準仍然屬於偏低的族群。

八、 專業保母在休閒時段方面,星期一至星期五之休閒時段,以 下班後居多;沒有參與休閒活動者次之,可見專業保母會利 用下班後從事休閒活動;在週末之休閒情形方面,以週六及 週日兩天均有從事休閒活動者最多;僅以週日當天從事休閒 活動者次之;可見大多數的保母均利用週末從事休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