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1

前,由相關國家在不影響各自訴求與立場的前提下暫時擱置爭議,以先易後 難的精神,從低敏感領域開展包括油氣開發在內的各種合作。同時,中國大 陸還強調其維護南沙群島的主權和海洋權益,並不影響外國船舶和航空器根 據國際法所享有的通行自由,且願意與南海沿岸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地區的國 際航道安全。

(二)越南

越南宣稱自不可記憶的年代起,西沙群島與南沙群島即為越南的領土,強調 其自 18 世紀即將西沙及南沙群島列入版圖,且有效地管轄,而中國雖發現南沙 島礁,但並未有效地占領。此外,基於法國在殖民統治越南時期,已將西沙及南 沙併入其行政管轄,並於二戰期間,日本占領西沙及南沙群島時提出抗議;1954 年的日內瓦國際會議接受越南對西沙及南沙主權的主張等原因,1975 年越南統 一後,依據國際法「有效占領」及「繼承」的原則,分別於 1979、1982 及 1984 年發表關於西沙及南沙群島主權白皮書,列舉自 17 世紀以來的各種官方記錄、

地圖和殖民地條例,顯示越南是歷史第一個對南沙群島和西沙群島進行官方調 查、測量、探勘、占領、宣布所有和運用主權的國家,19並堅持依據 1887 年中、

法界約劃分東京灣,即從中、越陸地界線往南面海上劃直線,做為海上分界線,

主張擁有整個南沙及西沙群島的主權。20現今越南政府仍不斷重申其擁有足夠的 歷史證據和法律基礎,證明對「黃沙」和「長沙」群島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對 於南海爭端主張依據國際法及有關爭端解決機制,在 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及 2002 年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基礎上進行和平談判,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 脅,通過具體實踐活動及協議,解決有關爭端,維護海上和平與穩定。21

第二節 對外策略之比較

一、區域內的策略

gov.cn/ chn/gxh/ xsb/wjzs/t8958.htm。(2012 年 2 月 28 日閱覽)

19 蔡政文、林文程,南海情勢發展對我國國家安全及外交關係影響,(臺北:行政院研究發展 考核委員會,2002 年),頁 19~20。

20 陳鴻瑜,南海諸島之發現、開發與國際衝突(臺北:國立編譯館,1997 年),頁 286~288。

21 「越南重申黃沙和長沙群島的主權」,越南外交部網站,http://www.mofa.gov.vn/en/tt_baochi/

pbnfn/ns 070816153712/view(2012 年 2 月 28 日閱覽)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2

(一)中國大陸

2010 年 4 月中國大陸派遣「中國海監 81」船於曾母暗沙投放「主權碑」;8 月利用「蛟龍號」小型潛艇於南海水面下 3,700 公尺處插置國旗宣示主權;2011 年 2 月,中國南海漁政局漁政船開槍驅離菲律賓作業漁船;5 月,中國海監船於 南海海域將越南正在進行石油探勘作業的「平明 2 號」船的探測纜線剪斷。

1967 年東協成立之初,中國大陸並未將其視為威脅來源,反而將它視為反 共集團中的一員。1992 年,中國大陸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重申在南海的主張,並規定為了保護島嶼可訴諸武力的權利;此種作法被東協國 家視為一種政治上的挑釁,尤其是中國大陸面對東協的南海聲索國時,其意圖受 到各聲索國高度的質疑。22東協諸國在 1992 年馬尼拉簽訂了《東協在南中國海 宣言》,此宣言雖不能處理司法上主權的問題,但卻是東協企圖散布一種基於「自 我克制、非訴諸武力與和平解決爭議的非正式規範」;該規範是基於『衝突避免』, 而非『衝突解決途徑』,但不為當時的中國大陸所接受。中國大陸堅持雙邊對話,

拒絕多邊討論南海議題,直至 1995 年 2 月爆發中菲美濟礁事件後,中國大陸與 菲律賓簽訂「中菲雙邊協議」,協定拒絕使用武力並呼籲雙方遵照 1982 年《聯 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原則,透過和平解決爭議。故此時期的各方態度呈現的是 各方行為者各執一詞。

1995 年中菲美濟礁事件後,中國大陸仍舊反對任何多邊協議,儘管作出部 分的讓步行為,仍無法改變它對南海領土主權,且不願意訴諸司法解決主權爭 議,堅定重申中國大陸對南海的無可退讓的立場。直到 1995 年 8 月第二屆東協 區域論壇(ARF)前,中國大陸外長錢其琛才對東協成員國作出一些讓步行為:他 宣佈中國大陸針對南海爭議,已備妥接納多邊之各方討論,而不是採行雙邊限制 性的談判,並接受以 1982 年《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及國際法通用的原則作

22 王湧裕,「冷戰後南海安全困境之研究-新自由主義之觀點」,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政治 學系政治研究碩士班碩士論文(2011 年),頁 3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3

協商基礎。23

(二)越南

越南在東協組織上推動南海主權雙邊、多邊及區域化的協商解決方式,並與 區域外大國合作推動南海問題國際化解決,同時越南也與東協其他南海主權爭端 國家合作開發資源,其中尤以馬來西亞最為密切。1992 年 1 月越南外長阮孟琴 與馬來西亞外長巴達威達成協議,共同開發南沙群島及兩國重疊的大陸礁層。

1992 年 6 月越南與馬來西亞又達成協議在暹羅灣有主權爭議的海域合作開採油 源。越南雖視中國大陸為南海主權最大威脅,但透過協商,本著先易後難的作業 程序,在 2000 年 12 月與中國大陸簽署「關於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 礁層的劃界協定」與「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兩國同意維持海上問題談判機制,

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共同發展海洋資源。另 2002 月 11 月越南與菲律賓 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簽署後,另達成一項有關越菲南海雙邊國防安全合作與 協議,更提升越菲兩國和平與穩定。24此外,中、菲、越於 2005 年 3 月 14 日簽 訂共同探油協定後,除在經濟上獲得南海資源開發機會外,同時對國家安全威脅 的產生,又獲得另一項安全的保證。

越南與印度向來關係良好,兩國自 1994 年就簽訂軍事合作協議,印度除幫 助越南培訓技術人員及提供武器裝備外,並於 1999 年協助越南改良提升現役米 格 21 戰機電子設備及性能,同時代訓蘇愷戰機飛行員。252001 年越南派遣高級 軍事代表團向俄羅斯購買 24 架先進蘇愷 27(Su-27SK)戰鬥機及武裝直昇機,

俄羅斯並同意在越南計畫興建整個東南亞蘇愷戰機維修中心,及售予俄製空對 空、空對地飛彈,同步強化越南空防及提升空軍戰力。262009 年越南再以 5 億美 元增購 12 架蘇愷 30(Su-30MK2)先進高性能戰鬥機,並部署於金蘭灣南方沿

23 王湧裕,前引文,頁 36。

24 林正義,「十年來南海島嶼聲索國實際作法」,亞太研究論壇,第 19 期(2003 年 3 月),頁 1~11。

25 吳崇伯,「印度與東協軍事與安全合作試析」,南洋問題研究,總第 135 期(2008 年 3 月),

頁 26~29。

26 譚顯兵,「南海問題中的越南因素研究探討」,司茅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報,第 25 卷第 1 期

(2009 年 2 月),頁 28~3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4

海藩朗(Phan Rang)空軍基地,27該基地距西沙及南沙群島距離概等,除利於兵 力轉用外,在聯合軍種戰術運用上,有利於截擊、攔阻敵機北返的襲擊殲敵戰術 實施,並助於密接直接支援海島防衛作戰實施。此外,越南在購進蘇愷-27 戰機 及 2005 年完成南威島機場擴建工程後,在航程半徑、航電科技及武器掛載均與 中國大陸新進戰機概同,已大幅提升對占有之南沙各島嶼的奪取空優及密接支援 作戰能力,有助其島嶼固守任務的達成。此外,越南政府認為海軍建設對海洋經 濟發展有密切關聯,因此海軍必須具有持續開發「寶貴而巨大的海上資源,並建 立一個經濟開發和國防建設相結合的最佳方案」,以保障國家海洋戰略有效實 施。28因此,越南海軍自 1999 年起,陸續向俄羅斯訂購 KBO-2000 型輕型導彈 護衛艦,並裝備先進 SS-N-25 型反艦導彈和 SA-N-9 型艦載防空飛彈,並於 2002 年續購「毒蜘蛛」(Tarantul-Ⅲ Class)二型導彈艇(目前已擁有 4 艘)及 6 艘小 型飛彈護衛艦及數十架武裝直昇機,並且與俄羅斯合作於胡志明市建造兩艘 BPS-500 巡邏艦,且近年自行建造 10 餘艘千噸級以上的後勤補給艦。292008 年 更以 18 億美元續向俄羅斯採購 6 艘先進「基洛級」潛艦,及相關海空先進裝備,

同時近年越南已陸續換裝獲得「毒蜘蛛」V型飛彈快艇、1161 型獵豹(Gepard)

輕型護衛艦等新式船艦,30 2010 年再投資花費 40 億美元改善全國海港系統,使 各港口均能具備停靠大型船艦的功能,以減輕金蘭灣基地使用不足的困境。31整 體而言,越南海軍整體戰力除大幅提升外,海上島嶼防衛作戰能力在補給能力獲 得確保下,面對海上衝突及威脅,已具有相當程度嚇阻及打擊能力。

21 世紀初越南在國防軍備優先發展海、空軍力量,在裝備採購上主要與俄 羅斯、烏克蘭及印度等傳統友好國家合作外,另有意與美國軍事合作採購先進武

27 阮氏明開,「南海之虎-快速更新裝備的越南海軍」,亞太防務,第 14 期(2009 年 7 月),

頁 10~11。

28 「充當越南海洋政策的急先鋒的越南海軍」,現代軍事(北京),1994 年第 7 期(1994 年 7 月),頁 47。

29 同註 26。

30 同註 27。

31 陳柳寧,「警惕!南海-迅速擴張中的越南海上力量」,國際展望,總第 564 期(2007 年 10 月),頁 4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5

器裝備。32越南人民軍自 1994 年起已陸續獲得相關武器裝備換裝提升,越國所 提的《新世紀武裝部隊現代化計畫》,不僅充分展現越南加快其武裝部隊現代化 的步驟,同時也顯示出越南在新世紀軍事戰略走向,以支持該國在國境邊界及海 域島礁主權的糾紛處理,從而貫徹越南國防政策確保領土完整的目標。33

二、區域外的策略

(一)中國大陸

美國《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期刊 2011 年載文稱,南海將成為 21 世紀的新戰場,中國大陸希望洗刷 200 年來遭受的恥辱,其與周邊國家可能的衝 突或導致南海出現軍事前線。上個世紀最激烈的衝突位於歐洲大陸,特別是平坦

美國《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期刊 2011 年載文稱,南海將成為 21 世紀的新戰場,中國大陸希望洗刷 200 年來遭受的恥辱,其與周邊國家可能的衝 突或導致南海出現軍事前線。上個世紀最激烈的衝突位於歐洲大陸,特別是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