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對象選擇及能力評估」層面之教育信念
身心障礙資優者兼具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兩項特質。是以,所謂的
「身心障礙資優」係指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且本身兼具生理或心 理上的顯著障礙,需要資優教育和特殊教育相關服務措施,以發揮其潛 能者(吳昆壽,1999)。面對身心障礙的學習者,一般人較容易關注其外 顯或內在的障礙特質,對於其特殊的才能表現較不易予以肯定。本研究 所邀請之參與者如何開啟他們與身心障礙音樂才能優異學生的首次接 觸?又其對於此類學生的觀點為何?以下逐一陳述教師的信念,並予綜 合分析。
一、教師之個別信念
(一)教師 A
教師 A 具備鋼琴演奏碩士與音樂教育博士學位,在國外留學多年,
並有長久在音樂教學與研究之經驗,曾任教於北部某教育大學,目前則 任職於上海某師範大學。其述及接觸身心障礙學生的經驗,可由其當年 在北縣某國小的研究專案開始,而後,透過其曾任職於啟明學校的學分 班學生居間引介,因而認識 S1 這個學生。
大概到佳佳國小教學後段的時候,剛好 S1 學校的音樂老師是我的學生,S1 當 時剛進他們學校高一吧!我這個學生就一直跟我講她有一個這樣的學生。我會 接觸到 S1 就是因為這樣的。我那個學生當時在大學音樂系進修,主要是完成音
樂系的學分來取得教師證的一個研習班。這個學生剛好來上這個課,她來跟我 談,當時好像還不僅僅提到 S1,而是還有另外兩個學生,都是在學習鋼琴的學 生。[A1T09031211-1]
S1 是一位重度智能障礙的學生,因先天性白內障,導致右眼全盲、
左眼極微弱視力,並有自閉症傾向,對他而言,外面的世界是朦朧的,
只有依賴聲音接觸周遭事物。三歲時,S1 開始能夠彈奏一些兒歌,六歲 上小學後,父母開始為他安排鋼琴個別指導課程,這樣的學習開啟他音 樂的才能表現,而音樂也成為他與外界溝通的一種有效方式,緊接著,
他開始參加身心障礙人士的音樂比賽,獲得前三等的成績,也參與多場 音樂會之演出與音樂專業檢定(邱振友、黃賢美,1998),他的優秀表現 包括以鋼琴第五級特優通過英國皇家音樂檢定、全國身心障礙鋼琴比賽 亞軍及史坦巴哈(Steinbach)鋼琴比賽北區青年組第三名等,並於 2004 年獲頒總統教育獎,其不論與身心障礙者或正常人相比,在各項表現都 相當優異,而也由於他的個人特質及在鋼琴上超乎個體本身之能力,媒 體報導亦有稱之為「臺灣的雨人鋼琴家」(張幼芳,2006)。
A 教師開始指導 S1 的時候,恰好是他就讀啟明學校高中部一年級的 時候。值得一提的是,從知道 S1 這個學生,到其開始指導該生之鋼琴學 習,這期間的溝通歷程長達半年之久,而因為 S1 本身的特殊狀況,母親 也在第一次與 A 教師上課前,就不斷進行「耳提面命」的叮嚀。這些過 程使得教師 A 與 S1 在第一次上課時,彼此就已完成心理上的準備。
後來我的學生才跟我講說,當時她和 S1 的媽媽在談,媽媽說想幫 S1 換鋼琴老 師,這中間溝通了快半年的時間,就是她讓我了解很多,她跟我在談 S1 的學習 情況,我們會討論怎麼跟這類學生互動,然後慢慢的,還包括一些 S1 的個人資 料,接下來我的學生才跟我說:「老師,你有沒有可能收 S1 當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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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印象中至少那整個學期,然後快學期末的時候,我才第一次見到 S1。實際上 我們在事前談了很多也很久,就是我還沒有見到 S1 這個學生的時候,就已經知 道他有很多的狀況。……當時覺得可以了,我就說,那就來我家,我們見第一 次面這樣子。就是說我完全是有心理準備的,而 S1 跟他媽媽那邊也有心理準備 的,那這中間就是因為有他的音樂老師的協調,讓我們很熟悉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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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學生之能力評估,由於教師 A 為該生之第二位鋼琴教師,因 此,在訪談中,她首先就肯定啟蒙教師對於 S1 鋼琴基礎能力建立之貢 獻,認為接下來的學習應該會比啟蒙的階段要來得容易許多。A 老師也 在第一次上課時,就從 S1 的行為及音樂能力兩方面觀察他的狀況,且馬 上就能掌握學習上應調整的方向,例如彈奏時因為視覺障礙所引致之「位 移」與「手型僵硬」的問題,都是未來指導上必須注意的重點。
我實際上已經看過 S1 的一些表演,然後其間也了解他以前小時候的一些學習情 況。就是他的啟蒙老師,這個老師他可能投入 S1 身上非常多,並且我也看到他 當時最新的彈琴狀況,我自己認為對 S1 的學習來說,最難教的應該就是啟蒙的 階段,他前面的那個啟蒙老師其實已經幫他帶出來了到一個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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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當時看到 S1 到我家的時候,我還在想說,他情況還很好嘛!因為我當時 就很清楚,其實之前最辛苦的時應該是另一個老師帶的過程,我們接手的時候 都已經是還不錯的狀況了![A1T09031211-5]
其實,我覺得第一天他來我家上課的時候,他是「被準備好的」!因為媽媽可 能把他等一下進來上課可能會有的情況都掌控得很好,於是他知道進到我家 來,跟我打招呼!雖然 S1 是個很心急的孩子,但其實我是能夠了解的。所以他 第一次來媽媽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於是我就教他彈琴,基本上我覺得,
他其實在他媽媽叫他做什麼的那種情況下,他都可以照做的。[A1T09031211-6]
他那時候第一次應該是彈徹爾尼的練習曲,而且是左手,應該是徹爾尼的左手 練習曲。然後另外一個是他好像參加一個比賽,他前面一個老師給他一個貝多 芬的變奏曲。再加上一個莫札特的小品,就是他之前老師給他的東西,他就直 接帶過來了。[A1T09031211-7]
我當時聽他彈的時候,我就知道說他的動作上會比較僵硬,再加上他眼睛看不 見,所以實際上僵硬的動作是因為他要位移的時候會預先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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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師 B
教師目前為北部某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的專任教師,在取得鋼琴 演奏博士後,一方面擔任音樂鑑賞通識課程之教授,一方面則於另一所 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兼任鋼琴個別課,她的教學年資接近十年。教師 B 與 教師 A 所指導的學生均為 S1,教師 B 為該生之第四位鋼琴教師。
教師 B 提及,她會指導 S1,主要是因為學校排課的關係。也就是當 初係透過臺北市教育局的發文,她所兼任的這所藝術大學便應允招收 S1,以進修推廣課程的方式安排他選修鋼琴學分。B 教師憶及當時的情 況,認為可能與她就讀大學時期,曾與視障同儕接觸並幫忙同學錄音之 經驗有所關聯,經過現在的音樂學系主任推薦,而徵詢她是否可接任此 生之鋼琴指導,當然,那時候校方僅簡單敘述 S1 為多重障礙學生,而她 她本人相當認同視障者的特殊學習需求,因此,就答應這項教學任務。
一開始學校有先打電話問我說有 S1 這樣的小孩,他那時候狀況也沒有講得非常 清楚。只是之前我在唸音樂科的時候,班上就有一個視障的同學,所以學校跟 我聯絡的時候,雖然沒有跟我提得很詳細,但我可以考慮。[B1T09050211-1]
並且除了提到 S1 是視障之外,還有多障,但其實我不太清楚多障的定義是什 麼?所以我想說視障這方面是 ok 的。我其實之前唸書時,跟班上視障的同學相
處的還不錯。因為視障者他們在練琴的時候是需要聽錄音,才能把曲子練起來。
以前我在學校有幫那位視障的同學做那樣子的一個事情,因為是學校老師委託 我幫助他,那我就想說那應該是還可以。[B1T09050211-2]
對於家長及學生的第一次接觸,教師 B 認為 S1 的媽媽態度相當積 極,且對於 S1 的身心狀況提供相當充分的資訊,這些舉動反映的是,S1 可能深怕教師拒絕她具有特殊狀況的孩子,所幸教師 B 願意指導,而對 於學生的能力也有正面的評估。
因為那時候學校有跟我講 S1 媽媽好像有透過教育部問過好幾家學校,然後也還 沒有非常確定會讀我們學校,所以我想就先答應了。後來可能 S1 媽媽她有確定 要讀,就主動跟我聯絡,把 S1 的情況講得還蠻詳細的。因為他一直說很怕老師 看到學生之後然後才說不收,他媽媽其實也講得蠻「正氣凜然」的,特別強調 說 S1 蠻努力的,我就想那就試試看吧![B1T09050211-3]
我第一次遇到 S1,就是先聽他彈啊!用這樣來評量他的能力,表現的情況還算 不錯。[B1T09050211-4]
(三)教師 C
教師 C 本身曾修習鋼琴及小提琴等樂器,但非音樂科系出身。其原 為幼教老師,進入特殊教育工作的機緣係由於朋友引介,當年參加惠明 學校教師甄試而錄取。在該校,她主要擔任班級導師,也因此接觸到 S2 這位特殊學生。
S2 為屏東縣山地門排灣族的原住民小孩,生於 1984 年,是母親十 八歲時的早產兒,因為孕期只有六個月,造成 S2 全盲及重度智能障礙(林 淳華,1999),且由於生長環境欠缺文化刺激,使其心智發展呈現停滯現 象,不僅生活無法自理,連語言表達能力亦相當困難。1991 年,七歲的 S2 進入私立惠明學校,他的指導老師甚至花費許多心力教導其各種生活
技能與定向行動能力,進步十分緩慢。奇妙的是,大約在十歲那一年,
在教會敬拜時間之後,老師發現 S2 竟能準確以電子琴彈奏方才所聽到的 曲調,進而開始測試他的音感,發現他的音樂記憶能力極佳。1996 年,
適逢蘇俄音樂家前來尋求「身心障礙音樂節」活動的合作對象,委託東 海大學音樂系柯教授協助鑑定,惠明學校推薦 S2 參加鑑定,進而挖掘出
適逢蘇俄音樂家前來尋求「身心障礙音樂節」活動的合作對象,委託東 海大學音樂系柯教授協助鑑定,惠明學校推薦 S2 參加鑑定,進而挖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