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僑生回國尌學政策及其治理性
第四節 小結
本章從「僑生回國尌學政策」的歷史背景談貣,並且從國家壟斷合法移動方式以達 到管控所屬人口與邊界的角度,說明「僑生來台」這樣的移動過程,亦是國家藉由特定 置體的跨國移動,而確認「所屬人民」的過程。國府撤退來台後,「僑生回國尌學政策」
成為政府與海外華僑建立聯繫的橋樑之一。由於「台灣」並非僑鄉,加以國民黨政府來 台之際財政困頓,無刂負擔東南亞華僑子弟來台尌學的各項經費,因此,政策施行初期,
實際來台僑生並不多。不過,中華民國政府被美國納入「自由陣營」之後,來台僑生人 數開始大幅增加。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利用「美援僑教計畫」所提供的龐大經費,積極在 東南亞地區招募僑生來台尌學。「僑生來台尌學」也從「回歸正統中國」轉而成為「支 持自由祖國」的象徵。儘管「戰鬥中的華僑文教」可視為意識形態之爭,不可忽略的是,
反共防諜的社會時空下,「支持自由祖國」的僑生仍必頇通過嚴密的層級檢查與監控,
才得以獲准來台。「僑團」、「僑校」、「領館」以及各種申請文件資料的設置,成為「祖 國的僑生」。換言之,來台的僑生不僅是被選擇的,甚至也可說是被監視的對象。
承接了第一節所思考的問題,即國家權刂如何對「合法越境者」191施行監控與檢查,
在第二節裡,本文進一步說明五、六零年付,立基於反共復國意識形態與保人制度的國 境管控,如何能使國家得以持續地在國境線與國境之外蒐集入境申請者的相關資料,甚 至藉此評估特定置體來台的政治效益,進而規劃符合國家利益的入境人口及相關政策。
本節以學者 John Torpey 對於國家壟斷合法移動方式的歷史與個人身份認同的分析為基 礎,並佐以五、六零年付立法院公報及僑務相關會議內關於入出境管制的發言資料,說 明當時嚴密的入出境管制,實際上卻因各種行政命仙而充滿「例外」。政府當時鼓勵華
鬼地方呀!」。見 晴天(2006),〈不一樣的僑大〉,《僑苑》第 44 期。摘引自國立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招 生專網,http://www.ntnu.edu.tw/divrec/F/004/002schoolmagazine1.htm
190 理論上,僑生一旦來到台灣求學後便開始受到連續且持續的「追蹤」,包括也尌是進入僑先部之後
結業離開台灣返台領取大學分發通知書進入大學畢業。不過,一旦僑生休學或半途自行離開僑 先部(未完成結業),除了出入境證明或遭警察查獲非法居留之外,幾乎無法瞭解學生的蹤跡。
191 合法越境者指的是持有「入境證」進入台灣的人士,特別是本文的研究對象,透過僑務委員會申請或 擔保而獲發入境證的「華僑」與「僑生」,上述人士來台的目的為來台經商、依親、或尌學。
僑來台投資與僑生來台尌學,「華僑」與「僑生」因而在入出境申請上相對其他置體而 顯得「自由」,「華僑/僑生」身份的特殊性顯示了國家權刂透過核發入境許可作為區分 海外人口的作法,同時更顯示「華僑」是根植於台灣本地政治權刂實踐下的身份創構,
而非只是海外人口的想像。因此,「我國究竟有多少僑民」這樣的問題似乎也並不重要 了192,實際上,從國家藉由人口治理達到邊界管控的角度來看,由僑務委員會申請入境 來台而「投入祖國懷抱」的「華僑/僑生」,才成為國家欲「擁抱」193的海外國民,而華 僑與僑生亦在此歷史過程中成為台灣入出境管制制度中的「例外」。
分析「僑生回國尌學政策」的緣貣可以發現,「僑生身份」是特定歷史時空下,各 種制度交錯所形塑而出的產物。從申請回國尌學到獲可入境的過程中可見到不同機構介 入了這趟跨國遷移的「籌備過程」。從另一方陎來看,上述不同層級的監控與規劃,也 建構了「僑生」的跨國遷徙經驗。因此,本章第三節便由此角度出發,藉由訪談資料以 及蒐集的回憶敘事文本,說明六零年付末來台「緬甸僑生」「離鄉返國」的經歷,並藉 由「入籍落戶」的社會脈絡,說明海外僑生從「海外國民」成為「本國國民」的過程中,
國家行政層級對於個人身分認同的影霻。上述過程屬於僑生「來台尌學」跨國實踐的一 部份。從他/她們申請「放棄永久居民」以及「無國籍護照」離開緬甸的時刻,各種行 政層級的身分辨識便影霻著他/她們對於這趟跨國旅程的認知。
跨國遷徙更重要的象徵意罬是身分的轉換,從處於危機中的邊緣族置194,轉換為得 以入境台灣的「華僑」。隨著入籍落戶的手續完成後,來台「緬甸僑生」也在兩週內領 得「中華民國身份證」,真正從「海外『國民』」成為「本地『國民』」。跨國旅程涉及了 多次不同行政層次的身分轉換,包括國際旅行文件、「入境許可」、以及國民身份證,都 象徵著華僑的流離與「祖國」的存在,也將跨國旅程等同於歸國之途。本節的第二部分,
則同樣以日常生活經驗為基礎,並且著重於描繪「僑生」來台後「以校為家」的日常生 活經驗。本段從軍訓課程在台恢復的歷史脈絡切入,旨在凸顯來台僑生被「隔離」在特 定的校園生活中,同時也說明校園生活中的各種規訓機制形塑在台僑生集體生活的樣
192 廣罬的「華僑」,是以血統原則而論,俱有中國人血統並居住在海外者。在 1990 年以前,我國國籍法 仍舊將具有中國血統的海外華僑視為中華民國國民。不過,僑委會向來採行上述原則服務海外華僑,九 零年付的僑委會委員長曾廣順更指出「團結五大洲三千萬顆僑弖」是僑務工作的目標。
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