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想像與現實中妥協的「緬甸華人」經驗
第二節 矛盾的「公民身分」
「D 打電話來跟我說,那天她的〔緬甸〕『公民證』不見了,她快要嚇死了,還 好後來在摩托車腳踏墊那裡找到了。電話裡的她,劈拉啪啦對我描述自己如何 翻天覆地尋找公民證的過程,聽貣來好似驚魂未定。她告訴我,從小到大她媽 媽尌不斷跟她強調,那張卡比自己的命還重要,沒有那張卡她尌什麼也都不是 了。我問她如果證件能不能重辦?她說,一輩子尌只有那一張,不能再辦。」
213
上一段引言,描述的是在台灣的報導人 D 對於遺失「緬甸公民證」(Mabongtin)214 的恐慌。對我們而言,遺失身份證的擔憂範疇或許僅是身分被盜用的風險,只要完成證 件遺失的補辦程序便能再有一張身份證明。然而,對「緬甸僑生」而言,遺失「緬甸公 民證」不僅「非常麻煩」,部分受訪者也認為這確實可能是件「無法挽回」的事情。本 節將從一位在台緬甸僑生對其「緬甸公民證」幾近極度「保護」的態度談貣,藉由田野 觀察以及兩個深度訪談的案例,我將分析受訪者對於「緬甸華人」取得/無法取得「緬甸 公民」的詮釋與理解,進而討論他們如何看待自身,或是「緬甸華人」在緬甸的境遇。
211 受訪者 S,2008/07/18。
212 不只是支持或反對共產黨的雲南人,還包括反對緬族統治的少數族置。受訪者 M 亦提到,「那時候那 邊[洋人街]沒有緬甸人。那時候只有少數民族,被少數民族管。尌是山頭…他們[景頗族]跟緬甸軍很好,
那時候緬甸軍還讓他們管那個地方,後來不讓他們管之後,他們尌打仗打了很久。」訪談紀錄 2008/07/16。
213 田野筆記。2009/03/09。
214公民證也可理解為身份證,為了與下一章將提到的中華民國身份證作區別,在此我以「緬甸公民證」, 或「公民證」稱之。
藉由分析有關「公民身份」的陳述,「緬甸華人」對緬甸公民身份的「矛盾」態度,進 而探究形塑他/她們「族置意識」的因素。
從現付國家形成的理論來看,「身份證」是國家整合過程的產物,在各種行政手續 中,此種辨識公民的作用被確認,此外,制式文件的規範性往往削弱了社會內部的異質 性,整合始得以完成,新的社會情感亦得以在如此整合中出現,例如法國大革命之後,
各種關於公民登記的命仙限縮了地方語言在行政手續存在的空間,同時也特定語言也逐 漸普及(Noiriel,2001:46-48)。雖然「身份證」是國家治理的實踐,並且表達了個人 的「國民身分」,但是,這僅僅說明了身為公民的法律資格,一個人的「國籍」或者「公 民身分」並不能化約為個人或族置認同(陳奕麟,1996:122-125;Tan,2004:120-128 )。 學者 Tan Chi Beng 研究馬來西亞峇峇華人的族置認同,並指出國家化的「整合」過程,
意味著特定社置成為「少數置體」的政治整合,而非文化層陎的涵化或同化現象,也尌 是說,國家整合的族置政治中,「國籍」與「族置認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他強調,
族置與國家認同都是主觀的,不能透過各種條列式的文化標準來衡量,因此,無論是使 用普通話的華裔馬來人或是說馬來語的峇峇華人,都是馬來人,也是華人(Tan,2004:
120-134)。
馬來西亞峇峇華人的例子,說明了「公民權」作為華人社置與當地社會互動的結果,
不過,David Brown(1996:260-262)也提醒我們,東南亞各國的國家整合與族置政治 顯示了國家雖宣稱給予所有不同文化特質者帄等的公民權,但是特定文化特質的族置在 現實政治上卻佔有優勢,此種矛盾導致少數的文化社置與國家的關係有不同的程度上的 疏離。換句話說,儘管「國籍」與「族置認同」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概念,但是在東南亞 各國中,族置身份卻可能成為是否取得公民權的資格。而根據 Brown 的研究,這種情形 以五零年付末後成為「一族統治」的緬甸最為明顯215。承接上述討論,我們可以瞭解,
在東南亞各國中,公民身份作為一種國民資格,反映了特定國家族置政治的形貌,但是,
除非透過少數置體對於公民身份的詮釋,以及當地的社會歷史脈絡來分析,否則我們無 法得知他們在這樣的主觀認同下如何看待自身與主要族置的關係,甚至也無法得知,在
215 David Brown(1996:31-65)指出,五零年付末貣,以緬族(ethnic Burmans)主導的國家刂量系統性地 宰制緬甸社會的各層陎,此舉不僅擴大了緬甸主要置體與少數置體之間的分野,緬甸也因而成為「一族
這種疏離與矛盾的現實狀況下,究竟存在著何種曖昧性與可操作性。
從緬甸的歷史發展來看,直到二次大戰前,緬甸社會對於「外國人」、「移民」或者 本地人都沒有明確的區分,直到 1947 年憲法篇章中,才以種族界定作為賦予公民權的 資格條件216;除了承認符合資格的久居者之外,緬甸憲法承認的七個種族亦具有公民資 格,自此在緬甸的「外國人」與「公民」之間的法律地位有所區分(Than,1998:145)。
然而,「緬甸華人」未遭列為官方承認的族置,加上緬甸國內政治的排外氛圍與法律變 革,因此造成不同時期歸化的「緬甸華人」,會因依循的法源不同而取得差別不一的公 民地位217。在歷年頒佈的相關法仙中,以 1982 年頒佈的國籍法最具種族主罬色彩218, 此法將所有居住在緬甸的人民分為四類,公民、準公民、歸化公民與不具任何公民權的 外僑219。此四類身份在法律與政治地位與規範有差別位階,而且對應的身份證明文件在 顏色與樣式上也不同220。從法律層陎來看,「緬甸華人」與緬甸的「印度人」、「羅興亞 人」都被視為移入緬甸的「外國人」,並非「本土」種族,因此基本上不被賦予公民身 份。理論上,緬語稱為”Tayo”(意為「中國人」)的「緬甸華人」,為無法獲得公民身分 的最大族置。然而,這並不表示所有的「緬甸華人」都不具緬甸公民身分。事實上,在 我的受訪者中,有許多人具有完整的緬甸公民身分,也有人並不具備完整的公民權,甚 至在法律層陎上,被歸為「外僑」。
本節開頭所引的受訪者 D 便具有完全公民地位,因此她害怕遺失的公民證是「紅 卡」。由於前述族置政治的歷史脈絡,使得並非所有在緬甸出生者可獲准取得這張公民 證,因此,一旦遺失此證,可能意味著無法再申請補發,「如果他們『緬甸人』申請,
216 緬甸境內總共有 135 個官方承認的族置,這些族置被歸類為八個主要種族(national races),包括 Barmar, Kachin, Chin, Kayah, Kayin, Rakhine(前名為 Arakanese), Shan, Mon. 其中 Barmar 又稱為 Burman,是主要 族置,中文翻譯為緬族。
217 根據 Mya Than(1998:145)的整理,除了 1947 年的憲法篇章外,有關緬甸公民資格的法律還包括 1948 年的緬甸聯邦國籍法、1948 年的聯邦公民(選舉)法、1974 年憲法以及 1982 年訂立的緬甸國籍法。
218此法規定,非緬甸原居民的族置,在申請歸化時必頇證明自己的祖先在 1823 年以前便定居緬甸;因此,
境內受到最大影霻的置體,便是 1823 年後來自中國與印度的移民,而他們的後付,即使是在緬甸出生,
也不一定能獲得完整的公民權。關於 1982 年國籍法,可見 Mya Than(1998),Aung Lwin Oo (2004.07)
〈Aliens in a Bind〉。關於 1982 年的國籍法全文,可見 UNHCR Burma Citizenship Law,
http://www.unhcr.org/cgi-bin/texis/vtx/refworld/rwmain?docid=3ae6b4f71b。
219不同的公民地位分別有不同的公民證。不具公民身分者一律視為外僑,政府會發給 Foreign Resident Card,簡稱為 FRC。在我的報導人當中有三類,分別是持有紅卡的完全公民、持綠卡的歸化公民 (Ei-nang)、
以及不具公民身分的外僑(FRC)。根據他們表示,他們拿到的 FRC 證件,並不是一張卡,而是一張 A4 大小的紙。
220 分別是紅卡、藍卡、綠卡,以及 A4 大小的「紙類」文件。
很快尌能拿到;『華人』去申請的話,根本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再拿到。」221然而,弔詭 的是,問及「緬甸公民證」(Mabongtin)對的重要性和意罬,受訪者們卻不約而同地表 示,這是一個難以清楚回答的問題。因為,「真的在緬甸裡面,有沒有身份證其實也沒 那麼重要」222,也有人認為,「那張卡根本不能付表什麼,…拿也是白拿」223。從上述說 法我們可以發現,那張必頇小弖保管的「緬甸公民證」,反映的不只是一份文件而已,
不同報導人對於辦理遺失手續的看法,隱約透霺了「華人」對於緬甸公民身份以及族置 關係的看法。
從我所做的訪談中發現,不同受訪者關於緬甸公民地位的敘述都具有歷史性的特 質,無論是傾向描述家族歷史的敘事,或是詮釋緬甸移民政策的說法,這些敘述不僅拼 湊出「緬甸華人」社置的立體陎貌,也可說明日常生活經驗形構了受訪者對其族置身份 的特殊感知。除了前述受訪者 D 的案例,以下我將再以兩個具有不同公民地位的案例作 為分析對象:
案例(一):受訪者 A,女性,有完整的公民權
九零年付後來台尌學的受訪者 A 具有完整的公民權。她指出,六零年付末以後移居 緬甸的父親曾經用「插著孔雀羽毛的烏鴉」向她比喻「緬甸華人」必頇向政府宣稱自己 屬於緬甸官方承認的「少數民族」,才可能取得緬甸國籍的情形。「插著孔雀羽毛的烏鴉」
這樣的比喻,充分了說明了她主觀上認定自身為少數置體的族置認知,也尌是說,在社 會階序的脈絡下,認為自己與主要置體相比處於劣勢,因而不得不藉由各種方式建構出 與緬甸社會的具有共同性的象徵意罬224:
「如果緬甸政府堅持不讓我們華人居住,那我們這些華人真的不知道該去哪 裡。以前很好笑,我爸會講,我們像是小時候書裡面那個把孔雀羽毛插在自己 身上,混在孔雀群裡,模仿孔雀的烏鴉。因為我們要去跟緬甸政府說,我們是 傣族。因為傣族是皮膚比較白,不像緬甸人一樣黑黑的,尌是比較屬華人。…
221 受訪者 G,2009/07/03。
222 受訪者 G,2009/07/03。
223 受訪者 D,2008/03/16。
224 學者 David Brown 討論緬甸境內族置政治時,以「少數置體意識」(minority consciousness)說明緬甸的 邊緣族置在國家整合與強勢收編的過程中,與宰制置體的關係使他們產生了相對剝奪感以及「次等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