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960 年代初臺灣之國際情勢與國內政經社會概況
第五節 小結
本章之討論,首先主要闡述 1960 年代初臺灣的政治情勢和海外華僑之 間的關係。由於 1949 年中國分裂後,剛退守到臺灣的國民政府仍處於國際 地位低落的危急存亡之秋,1950 年韓戰的爆發,讓臺灣得以藉由美國的保 護,保持臺海的安全,然蔣中正總統自始自終皆深知海外華僑對臺灣的重 要性,也清楚知道唯有「反攻復國」才能保有華僑的支持。故爭取和海外 僑胞重取聯繫為當局僑務政策之第一要務。美國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合法 政權的代表,支持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位子,也不排除任何和中共方面可 能的接觸。然美國方面也視東南亞地區華僑的向背至為重要,並因之影響 其對華政策的考慮。華僑對臺灣中華民國支持越是熾熱,美國便更加重視 中華民國。
1954 年 12 月 2 日『中美協防條約』簽訂前,海外華僑已和中華民國再 度聯繫,展現了華僑「反攻復國」的認同決心,『中美協防條約』簽訂後也 同樣加强了中華民國海內外同胞的信心,在美援的協助下,展開復興基地 的建設。
其次,接著說明 1960 年代初臺灣的經濟概況以及當時有利於鼓勵華僑 回國投資的條件。臺灣從二戰後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致力於戰後重建,並 開始發展國家經濟。初期即面對物資短缺,生產不足的困窘局面。
在韓戰爆發後,因臺灣戰略位置的重要性,美國開始對臺灣施以軍事 及經濟援助。臺灣在以美援為主要的支撐下,得以從 1953 年起,陸續進行 四年經建計劃。此期間,政府也開始思考各種資金來源的可能性,包括鼓 勵國民節約儲蓄、也包括外資僑資的引進。當時東南亞地區的華僑,亦正 苦於僑居地在經濟上的排擠,恐慌之際,資金因之徬徨歧途,亟待謀法找
尋出路。
中華民國政府從 1952 年開始制訂有關「華僑回國投資」的辦法,然因 受限於各種相關條件無法配合而使成效不彰。1965 年美援停止在即,臺灣 必須謀求自立之道,加速經濟發展為當務之急。為使臺灣具備足以吸引投 資前來的環境,最重要的為法律的制訂,故而在 1960 年 9 月公布「獎勵投 資條例」。此條例對於僑資比諸以往更具有吸引力,於是讓 1961 年僑資回 國投資的家數及金額都創下了空前的紀錄,並持續成長。
吸引華僑資金來臺,對臺灣來說不僅僅是為了資金的需求,也是和大 陸中共政權之間的政治競爭;華僑來臺投資是對自由中國的向心力之表現
,而且事實上也是基於愛國精神和民族情感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