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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前述各章之討論,本文對於 1960 年代菲律賓華僑來臺投資保險業之研 究,獲致了以下的體認與結論:

(一)明瞭 1960 年代臺灣的政治情勢和海外華僑之間的密切關係。

由於 1949 年剛退守到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仍處於國際地位低落的危急存亡 之秋,1950 年韓戰的爆發,讓臺灣得以藉由美國的保護,保持臺海的安全,然蔣 中正總統自始自終皆深知海外華僑對臺灣的重要性,也清楚知道唯有「反攻復國

」才能保有華僑的支持!故爭取和海外僑胞重新取得聯繫實為當時僑務政策之第 一要務。同時感念美國當年堅定支持中華民國,雖然美國自身也不排除任何和中 共政權方面可能的斡旋與接觸,但是美國方面重視東南亞地區華僑的向背,並因 之影響其對華政策的考慮。華僑對臺灣中華民國支持越是熾熱,美國便更加重視 中華民國。1954 年 12 月 2 日『中美協防條約』簽訂前,海外華僑已和中華民國 再度聯繫,展現了華僑「反攻復國」的認同決心,『中美協防條約』簽訂後同樣 加强了中華民國海內外同胞的信心,在美援協助下,展開復興基地的建設。

(二)了解 1960 年代初臺灣的經濟概況,以及當時有利於鼓勵華僑回國投資 的條件。

臺灣從二戰後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致力於戰後的重建,並開始致力發展國家 經濟。初期即面對物資短缺,生產不足的困窘局面。在韓戰爆發後,因臺灣戰略 位置的重要性,美國開始對臺灣施以軍事及經濟援助。臺灣在以美援為主要的支 撐下,得以從 1953 年起,陸續進行四年經建計劃。此期間,政府也開始思考各 種資金來源的可能性,包括鼓勵國民節約儲蓄、也包括外資僑資的引進。當時東 南亞地區的華僑,亦正苦於僑居地在經濟上的排擠,恐慌之際,資金因之徬徨歧 途,亟待謀法找尋出路。政府從 1952 年開始制訂有關「華僑回國投資」辦法,

然因受限於各種相關條件無法配合而使成效不彰。1965 年美援停止在即,臺灣必 須謀求自立之道,加速經濟發展為當務之急。為使臺灣具備足以吸引投資前來的 環境,最重要的為法律的制訂,故而在 1960 年 9 月公布「獎勵投資條例」。此條 例對於僑資比諸以往更具有吸引力,於是讓 1961 年僑資回國投資的家數及金額 都創下了空前的紀錄,並持續成長。吸引華僑資金來臺,對臺灣來說不僅僅是為 了資金的需求,也是和大陸中共政權之間的政治競爭;華僑來臺投資是對自由中 國的向心力之表現,而且事實上也是基於愛國精神和民族情感而為的。

(三)對於華僑回國投資歷史發展始末,能有一較為清晰的概念。

我們可瞭解到華僑回國投資歷史上,自始就和現代投資的概念不太一樣。早 在明代後期泉州地區華僑的捐款捐物、興辦家鄉公益事業等等和投資行為非為同 一概念。而清末政府開始鼓勵海外華僑回國投資,也是華僑在海外已累積有較大 財力時方得為之,清廷招募華僑資本,其目的主要也是望其減阻外來帝國主義資 本對中國的經濟侵略。民國成立,孫中山先生振興國內實業之志不但有賴海外華 僑之資本挹注,其亦有心讓華僑有參與在國內開辦事業、開發資源的生財機會,

藉此作為對華僑協助革命建國功績的回饋。而中國長久處於落後動盪,建設國家 資金匱乏的窘困中,每每不忘鼓勵華僑資金回國建設也成了一貫的政策。華僑回 國投資除了基於對僑鄉故里、國家的情感,也是將在僑居地日益受排擠的經濟轉 向祖國尋得出路的一種方式。而此長達八十多年的華僑回國投資成果,站在華僑 的立場來看終歸失敗,然對國內建設和經濟發展仍是著有貢獻,只是 1949 年以 後,海外華僑一心所嚮往的強大祖國夢想又因國共內戰分裂而幻滅。

(四)從菲律賓華僑的角度來思考,1960 年代初具有的時空背景條件,以 促成其來臺投資。

由當時中菲關係來看,因為兩國地理位置接近,且都是民主國家,在共產侵 略的威脅中有互為防衛屏障的依存關係;再加上同為美國西太平洋防線中的重要 戰略位置,即使兩國之間經濟關係不甚密切,而且因其國內民族主義興,國會所 提連連不斷的菲化案對居住國內的華僑形成逼迫;再加上對共產黨的恐懼,以致

於有不少因之產生的華僑問題。然而中、菲兩國大致看來,政治是協調的。華僑 熱愛自由中國,參與臺灣方面的各項活動,只要不影響國家主權,菲律賓政府皆 未加干預。這對 1960 年代前後華僑有機會與自由中國的臺灣保持有機的聯繫,

是大有助益的。而華僑在菲律賓當時的處境,由於菲律賓政府的經濟措施,刻意 地以菲化商業為目的,讓華僑在菲當地的權益大受影響,因之華僑必須想辦法在 此惡劣的情況下求取生存之道。華僑或將原來商業範圍收縮,將資本轉向其他領 域;或者改變商業經營的方式;或者歸化菲籍;除此之外,也將資金輸出至海外,

找尋其他投資方向及保持資金安全之可行性。其中,回臺投資自然也成為其一可 能考量。最後,從菲律賓華僑與中華民國的關係上來說,菲律賓華僑素來以愛國 著稱,自清末以來,參與響應祖國號召至革命建國,皆有出力貢獻。至民國成立 以後國難不斷的歷史,菲律賓華僑無役不與,出錢出力協助祖國。此一愛國精神 與對法統的觀念,在 1949 年中華民國政府於國共戰爭中敗退播遷臺灣來以後,

仍然見諸於對中華民國的支持與捐輸上,此點對菲律賓華僑回臺投資當具有積極 促進的意義。

(五)以「華僑產物」和「華僑人壽」兩家公司為案例,將創辦此公司的主 要的兩位菲律賓華僑做較深入的描述,就是最好的說明。

施性水先生是一傳統愛國僑領的代表性人物,在 1960 年代響應政府號召,

回國投資的事件本身正是其對中華民國支持的表現。在兩岸分治前,他已積極參 與祖國及家鄉事務,由於早期即加入國民黨,與國民黨有深厚的淵源。兩岸分治 後,他繼續秉持著對中華民國的愛國情操支持退敗到臺灣的國民政府,抱持著「反 攻大陸、光復國土」的目標及使命感,此也是他擁護蔣中正總統的原因。除了組 織華社力量、回國考察、捐錢、各項交流以外,響應政府號召回國投資當是其愛 國心的其中一項表示。於此施性水先生實堪稱模範,「僑領中的僑領」1 之譽,

可說是其來有自。

1 〈僑領施性水.病逝馬尼拉.抗日反共功在祖國.各界聞耗同深悲悼〉《聯合報》(1963.11.09,

3 版)。

菲律賓華僑施性水先生於對日抗戰中率先領導東南亞的華僑,抵制日貨;迄 至 1963 年過世前仍持續參與祖國反共大業,對臺灣的經濟建設,也投入了非常 多的心力與財力。回顧 1949 年中華民國政府播遷來臺之初,國際地位可說是一 落千丈,處境十分險峻;國內社會人心浮動,經濟破敗;當其時,施性水先生首 先倡組回國考察團,由於此舉的示範作用,帶動了海外華僑回國的熱潮,激勵了 全國的民心士氣。1951 年,他更是出錢出力在菲律賓成立「反共抗俄後援會」,

再度將僑社的力量組織動員起來,發動救國捐、救濟捐款、勞軍等運動,更加强 了祖國復國的決心。

1960 年初,正當美方宣布於 1965 年將停止美國對臺的經援前五年之時,臺 灣雖欲加快經濟成長的步伐,然資金非常缺乏。政府當局用盡一切方法爭取受援 及借貸之外,外資及僑資也是當時亟需的來源。施性水先生於其時,為響應政府

「努力發揮僑胞愛國精神.共同促進祖國經濟建設」2暨鼓勵華僑回國投資的號 召,他於 1959 年風塵僕僕地特為此來臺商討籌設產險公司的構想,此提案促成 了政府於 1959 年底 1960 初決定解除對保險業設立的限制。

1960 年 9 月中華民國政府公布「獎勵回國投資」條例,1961 年的核准僑資 回國的金額創了歷史新高,其中即有「華僑產物」投資的資金,佔了 6%。1963 年又成立「華僑人壽」,約佔當年度核准僑資回國金額的 6.4%。

回顧 1960 年代,時值冷戰時期,臺灣與菲律賓因地理上唇齒相依,同屬美 國在西太平洋防禦體系中的重要戰略伙伴,且皆為堅決反共的國家,此點讓中、

菲兩國外交關係緊密良好。然而,菲律賓境內「菲化政策」也讓中、菲之間的交 涉多了很多難題,並且導致當地華僑資金受到排擠而外流。但當時菲律賓外匯管 制嚴格,所以從菲律賓將資金輸往國外也必須突破萬難、秘密進行之。

施性水先生投資保險業的合作對象,是享譽國際的財經學者暨法學專家丘漢 平先生;同時也將菲律賓保險集團鉅子楊應琳包納進來,這讓「華僑產物保險公

2 參見《僑資會訊》第 8 卷第 9、10 期,1962.10,頁 1。蔣中正總統為中華民國僑資事業協進會 題匾辭。

司」的成立呈現專業性與國際性,這對當時的臺灣而言,具有不凡的時代意義並 符合當時實際的需要。此一投資案帶進了資金、保險新知與技術,更讓臺灣的保 險業和國際網絡聯繫起來,對臺灣的保險業影響深遠。尤其於當時,正是中華民 國政府大力號召僑外資投資臺灣的時期之初,施性水先生此一投資案乃基於其一 以貫之的愛國心,代表著華僑對中華民國的支持並付諸於實際行動,特別具有重

司」的成立呈現專業性與國際性,這對當時的臺灣而言,具有不凡的時代意義並 符合當時實際的需要。此一投資案帶進了資金、保險新知與技術,更讓臺灣的保 險業和國際網絡聯繫起來,對臺灣的保險業影響深遠。尤其於當時,正是中華民 國政府大力號召僑外資投資臺灣的時期之初,施性水先生此一投資案乃基於其一 以貫之的愛國心,代表著華僑對中華民國的支持並付諸於實際行動,特別具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