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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東晉宋齊州政區的演變

第四節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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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鎮。《資治通鑑》卷128,孝武帝孝建三年條:

上欲移青、冀二州并鎮歷城,議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刺史垣護 之曰:「青州北有河、濟,又多陂澤,非虜所向;每來寇掠,必 由歷城。二州并鎮,此經遠之略也。北又近河,歸順者易。近 息民患,遠申王威,安邊之上計也。」由是遂定。160

孝武帝逝世後,劉宋重新設置揚州,尋將揚州與東揚州重新合 併。161傳統史家認為這是孝武帝與明帝個人的權力慾所致,因此多所 操作,嚴密地監控百官,防止地方勢力與中央對立的能力,因而形成

「主威獨運」的結果。孝武帝朝意圖加強中央權力及整備國家制度的 背後,卻隱含著與官僚層、豪族層的衝突,直到前廢帝以迄明帝均是 如此。終劉宋一朝,皇帝與宗室、官僚層之間的政治衝突不斷,劉宋 皇帝少有善終,以及許多大臣與外鎮宗室將領橫死,甚至是直接與中 央兵戎相見。這也顯示,劉宋朝在實行皇權集中的同時,所面對的是 一個皇權相當不穩固的政治體制。

宋孝武帝時的政區調整,一般認為是其擴張皇權的手段。其分置 郢州,罷南蠻軍府,目的是削弱荊州軍府的軍事能力。從另一方面來 講,劉宋國家以軍事部門結合了行政區劃的統整,已經在這段期間產 生了效果。孝武帝的調整,固然是因為中央軍力經過元嘉末的耗損後 的措施,而另一方面也是因應制度結構下的調整結果。

第四節 小結

以上三節討論了梁武帝即位之前,東晉宋齊間州政區性質的發 展。本章以州的軍事化與國家統合、東晉南朝時的僑州演變,以及劉 宋孝武帝以州政區為中心的政區調整為討論重點,藉此釐清梁武帝在

160 《資治通鑑》卷128〈宋紀十〉,頁4027-4028。

161 參見:川合安,〈「宋書」と劉宋政治史〉,《東洋史研究》61-2(東京:2003.9),

頁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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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析州政策之前,南朝國家的州政區分布及其性質。

東晉承繼漢末以來州政區軍事化的發展趨勢,再由於門閥世族掌 握地方兵權,中央控弦不易,因此導致州政區及軍事區變動較大,並 未有固定化的州鎮。其後隨著劉宋政權的建立,在地方政區的調整上 可以看得出幾點趨向:1.府(軍府)州的合一化、2.州治所的固定化、

3.州轄區的固定化。這幾個趨向,也使得軍事區與行政區(州)逐步重 合。

東晉時州政區的浮動,在形勢上是中央無法確實掌握地方軍事單 位,由門閥世族握有地方軍政大權的呈現。其又與東晉時期湧入了來 自中原的大量流民有關。國家為了掌握這些流民,設置了僑置政區,

以編組北方南下的流民。幾個僑政區密集設置的地區,同時也是東晉 時重要的軍事據點。在劉宋政權建立後,對於境內的僑政區進行了實 土化的政策。在行政方面,是使原本「邦名邑號,難或詳書」162這種 混亂的行政現象得到改善,降低了因僑政區帶來的政區統屬紊亂的情 形,因此也使得州政區固定化。其後在宋明帝失淮北之地後,僑置原 淮北諸州於淮南地區,並在宋後廢帝之後實土化。保留僑州使其實土 化的原因,一方面是為了拉攏南遷的地方社會勢力,「使本壤族姓,有 所歸依」,二方面則是要建立對北的軍事重鎮之故。

基於州政區擁有高度軍事實力的考量,劉宋孝武帝為了加強中央 皇權與削弱地方,實行了王畿制度以及分割荊州的政策。王畿制的實 施,扮隨著中央尚書台、御史台機構的擴大;分荊政策,則是從根本 上削弱荊州的軍事實力,減低其威脅中央的可能。王畿制未能持續實 行,是因孝武帝逝世後,士族勢力重新抬頭之故,因此重新設置揚州 官署,讓士族擴大在政權核心參與政治的機會;再者,更由於對北方 作戰的需要,使國家必需維持數個軍事中心並立的局面,因此無法在 實際運作層面上,維持一個以王畿統御四方的國家形態。但分割荊州 後的荊州格局,卻為後來齊梁所繼承。

162 《宋書》卷11〈志序〉,頁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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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晉南朝,劃分的州政區已由西晉時相同地域的八州,轉為劉 宋時的20 餘州。這樣的變化,在地域上集中於長江以北,主要與政權 與北方南遷的各州勢力有關。州在此時已不復為兩漢時的監察單位,

而是因形勢所需,成為較獨立的軍政單位。在蕭梁初期的州政區,在 地域分布集中於沿淮與沿江兩線,主要是因應軍事功能所需;性質功 能則已成為軍事與行政一體的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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