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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語料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小結

本節中我們將從語言的基本層面重新審視情態動詞肯定與否定不對稱 的現象。這三個基本的面向是:語義、語用和句法。透過重新檢視本現象在 整個語言中的作用,或許可以為本問題提供更全面的解答。

一、語義

關於否定語義的研究學者已經歸結出許多「否定的公理」。對情態動詞 肯定與否定的形式變化,這些公理是否也有一樣強的解釋力?石毓智(1992)

認為只有肯定結構的原因是該詞的語義極高,藉由評估詞彙的量級高低解決 了無法在形式上被否定的問題。然而我們討論的情態動詞中,卻有許多形式 上能被否定,最常用的卻是不同形式的否定詞。例如「可以」有對稱否定式

「不可以」,「要」有「不要」。然而「可以」經常使用的否定式不是「不可 以」,「要」使用最常對應的否定式也不是「不要」。

區分情態動詞的量級並非一件簡單的工作。表達意願的情態動詞如「想」

和「要」似乎較為容易,但是「要」的否定也和「不會」、「不必」相關,這 幾個詞很難擺在同一個層次比較。特別是表達能力的「能」和「可以」,既 然表達的是兩個互有空缺的意義,這兩個詞應該被視作平行關係。我們認 為,在動力情態中的「能力」這一面向,由於動力與障礙不是垂直比較關係,

因此無法定義量級或排序。「能」與「可以」是平行並列關係;動力情態的

「意願」依意志強弱及實行度則可以有垂直階層,因此是垂直排序關係。

已知「否定」其中一個基本現象是否定的詞義通常向下延伸,因此否定 必須應用在有量幅,亦即有伸縮性的詞彙上。那麼我們也許應該檢視我們所 討論的情態動詞,無法應用對稱否定式的情態動詞,是否也都不具有伸縮 性。或者我們應該問:伸縮性是能否定的唯一條件嗎?

例如不適用任何否定式的「可以」。這些「可以」的詞彙意義都仍根植 於「障礙的被突破」之上:不管是推翻自誇障礙的謙虛、推翻被拒絕擔憂的 建議或是推翻其他各種不同的預設。那麼原本具有伸縮性可以被否定的「可 以」就不應該在詞彙意義不變的情況下突然不能被否定。我們認為,語用隱 含與否定是一對互相衝突的概念。由於語用隱含帶來的預設成為交際中必要 的前提,因此無法被省略或否定。從「可以」無法被否定的語用意義上可以 證明這點。

肯定的公理也認為無論是量級或伸縮性都假設了每個詞有具體的量。可 以反思的是:是否每個詞都可以找到確切的「量」、有「量」的詞是否就可 以討論否定,以及每個詞都有「量」嗎?

從以上論證中我們認為,詞彙是否另有隱含意義、特別是負有語用功 能,是影響否定的另一個重要條件。另外,「量」及「量幅」似乎也並非普 遍適用於漢語詞彙的概念。凡是除了傳遞詞語意義之外,也利用該詞傳達其 他溝通意圖的情況,就不能被否定。與其討論詞彙的量級與量幅,不如說該 詞以肯定式承載了其他功能,而不適用於任何一種否定情況。

二、語用

由於情態動詞與表達說話人的看法及態度密切相關的本質,使其不可分

地與交際互動、語境意義等語用學概念連結在一起。我們在討論時,也發現 部分結果是因為受到會話含義及間接語言影響,再次確認了語用學在本論文 研究問題的解答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情態動詞肯定與否定不對稱的現象 裡,我們看到許多受到語用原則影響的結果,下面都將提出討論。

(一)間接性

在會話中所發出的間接指令,越間接就越禮貌。說話人往往會使用疑問 句,讓聽話人有機會用否定自己能力或願望的方式婉轉拒絕(何兆熊,2005:

136)。這解釋了為何以「可以」提問的句子中,否定式用「不能」而非「不 可以」。因為否定自己有能力比否定請求的應允更禮貌。當然我們的討論侷 限在情態動詞裡,實際上以不出現任何明顯的對應形式來回答,例如不使用 任何情態動詞,會因更間接而更接近一般反應。

(二)合作原則

合作原則中指出,說話人應該盡量說少,聽話人應該盡量從中取得最多 含義。那麼我們很容易可以想到,情態動詞負有特殊語義隱含的,正是使用 該原則的最好例證。比如「可以」以一個字傳遞了預設以及預設的推翻,將 語義效率提升至最高。由於該功能發揮了極大之效率,代價就是不能被否 定。從這方面看來,最高級無法被否定的理論仍可以應用,不過最高級不在 量上,而在於形式的精簡上。

(三)禮貌原則

情態動詞是消極禮貌策略「以迴避為基礎(avoidance-based)(何兆熊,

2005)」的標記之一。從我們研究的情態動詞中我們發現許多情態動詞都帶 有多義或是歧義的可能,也因此這些情態動詞經常對應不同形式的否定式。

雖然情態動詞確實有以模糊傳遞語義的一面,但由眾多的否定式亦證明了講 求精確也是情態動詞的功能。在肯定式中允許的歧義到了否定時則為明確表 達意思所取代。另外,動力情態「可以」的否定為「不能」,以否定能力取

代否定意願,是禮貌原則中策略準則的具體應用。

三、句法

在句法概念這個子題之內,我們將總結情態與否定兩者的細部概念。

(一)情態

可能性與必要性是在情態中的基本觀念,且動力情態內部也有等級差 異,然而卻沒有最高級詞義的存在。在動力情態必然性的問題爭議方面,由 於動力情態意願的必然將與認識情態重疊、動力情態能力的必然則與時間相 關,或者進入道義情態20,或者進入事實層次。因此雖然動力情態中能力的 必然確實存在,但從諸多方面也驗證了動力情態之必然難以擁有獨立地位。

我們也將試圖重新定義情態的下位概念。總結語料分析的結果發現,道 義情態與話語平面有高度關聯性,而動力情態則與主語有最密切的互動。

1. 動力情態必然性的爭議

「動力」的典型特質應當以主觀意願為主,「能力」不屬於典型的下位 概念,因為「能力」至少由動力和阻礙兩者組成。亦即,除了主觀可控的動 力之外,還有不可控的障礙因素。正由於以「能力」使命題為真的情況牽涉 到不只主觀意志,連帶使得表「必然性」的「能力」難以成形。

以表動力情態的「可以」為例,我們分析不能被否定的動力情態「可以」

時發現,其表達之謙虛、建議或是其他預設意義,都是存在於說話人心中、

使後方接續命題成立之必要條件。也就是當做為預設,該義存在於「可以」

之上時,則「可以」便具有存在必要性而無法被否定。這個例子證明,動力 情態「能力」之必然是存在的。

動力情態的必然仍不易存在的原因在於,這類必然將會成為近似說話人

20 「道義情態與將來時間有內在聯繫(intrinsic connection)」(彭利貞,2007)

的看法或態度,而使動力情態成為認識情態。例如動力情態中能力的必然或 是意願的必然。特別是意願的必然,由於說話人自我抉擇的特點與認識情態 非常接近,加上必然性將會使意願的最大可能「要」成為認識情態中的「會」。 而動力情態中能力的必然則必須從結果反推。然而時間序上我們無法透過結 果的先確立使原因成立,這將導致邏輯上的謬誤。亦即,動力情態的能力和 意願的必然都與時間域相關,但是由時間序列之後的結果回推卻又將與先驗 的存在產生矛盾。

至於動力情態中「意願」的必然則完全屬於主觀概念,為何能達成「必 然性」的「意願」似乎不存在?回到必然性和可能性在情態世界中的解釋,

必然性意指事件:「屬於所有的可能世界,即該事件在所有的可能世界都是 真的」。我們認為,由於「意願」的「必然性」必定與時間有所關連,亦即,

當「意願」出現「必然性」時,那也就與認識情態的管轄範圍重疊了。基於 簡單原則,最能表示意願的必然的是認識情態,而非動力情態。因此動力情 態的「意願」亦沒有典型的「必然性」存在。

2. 情態下位概念的再定義

如果說「不能」表達的是動力情態的阻隔:「能力的失去」或「障礙的 出現」,「不可以」表達的則是道義情態的否定:「不被允許」。同一個詞所具 有的多項意義:道義情態的「允許」和動力情態「能力」兩項,在否定時被 分開了。原因是肯定時這兩個義項是可以結合的:沒有障礙可能代表給予允 諾。但是否定時則必須分開討論:因為每個影響命題未成真的個別因素,都 是一個否定後新的命題,所以也必須個別看待。

這可能是一個肯定式出現多個否定式的原因,命題成立就是肯定本身存 在的意義,然而命題不成立,則需要追究命題能成立的每一個原因。換句話 說,肯定的意義直接以事實呈現;否定的意義則以原因的類別呈現,而原因 的類別又與情態直接相關。因此否定可以直接檢驗情態下位概念分類的適切 與否。因為否定時將以情態概念的分類為依據,切分成不同否定項。以多義 情態動詞「可以」的例子而言,即在否定時分為動力情態的否定:「不能」,

與道義情態的否定:「不可以」兩種。

另外與話語平面相關的詞語,如「可以」在語料中無法和第一人稱結合 的情況顯示,「可以」有說話人或者主語視角,即「客觀性主語指向」與「主 觀性主語指向」(許和平,1991)的變換。道義情態建立在對說話者說出該 句話以後會發生的情況上。由於情態與說話人和聽話人的互動緊密相關,解 釋了「許可」(可以)和「必然」(得)與話語平面密切的關係。以上諸多證

另外與話語平面相關的詞語,如「可以」在語料中無法和第一人稱結合 的情況顯示,「可以」有說話人或者主語視角,即「客觀性主語指向」與「主 觀性主語指向」(許和平,1991)的變換。道義情態建立在對說話者說出該 句話以後會發生的情況上。由於情態與說話人和聽話人的互動緊密相關,解 釋了「許可」(可以)和「必然」(得)與話語平面密切的關係。以上諸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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