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教學啟示與應用

第五章 教學應用

第二節 教學啟示與應用

關於本研究在對外華語教學上的啟示,我們可以簡單歸納出下面幾個結 論:

1. 情態動詞的否定式之選用與被否定的情態類別有關。動力情態能力的否定 詞是「不能」;道義情態的否定詞是「不必」、「不用」和「不應該」;認 識情態的否定式是「不會」。

2. 道義情態的否定與話語平面緊密相關,例如「不可以」和「不應該」。

3. 情態動詞可以有層級或平行關係。動力情態的「意願」和認識情態(「要」、

「想」、「會」)有垂直層級,動力情態的「能力」(「能」、「可以」)則是 互補狀態。

4. 不能被否定的情態動詞往往是由於傳遞有其他語用功能而必須以肯定形 式存在,例如「可以」。

首先進行排序。基本上情態動詞的教學順序應該依照詞頻高低進行,正 如前面一節所討論到的多數教材一般。然而要將情態動詞肯定與否定不對稱 現象納入教材之中,則需要加入更多回顧與通盤性的說明。

我們的構想是,若教材先出現「能」再出現「可以」,那麼在「可以」

的課程中,就應該將「能」與「可以」肯定與否定的變化之說明加入。除了 以「能力」和「障礙」的互補關係區辨兩者之外,也可以讓學生對漢語中動 力情態「能力」肯定與否定的變化有一整體認識。對於含有語用功能的「可 以」,根據鄧守信(2009)提到的對外漢語語法難易度評定之原則:「語用功 能越強,困難度越高」。因此無論是「能」或「可以」先出現,含有語用功 能的「可以」都應該留到末尾再進行教學。

其次是有多個不同否定式的情態動詞如何排序並說明現象。例如由於多 義的情態動詞「要」的否定式牽涉到較多的情態動詞及一般動詞,在介紹時 即不得不配合課程進度,在單個情態動詞以及其他詞類出現時做解釋之外,

最後也需要再做一次完整整理。亦即,在教完「想」與「要」後,應該說明 動力情態的「意願」之肯定與否定情況;教完「要」及「會」後,針對認識 情態的層級做說明;教完「要」、「得」、「應該」副詞「必須」以及一般動詞

「用」之後,再對如何否定道義情態做綜合說明。在最後則可以對情態動詞 肯定與否定不對稱的整體情況做一歸納,告知否定時以待否定情態為主選用 否定形的原則。

另外還可以補入教材中的說明則是道義情態與話語平面的緊密連結,即

「不可以」和「不應該」。讓學生瞭解否定動力情態中的「能力」以及道義 情態的「義務」時,若語境跟發出與接收命令有關,那麼就應該使用「不可 以」及「不應該」。提供原則之後,應能有效減少學生混淆的可能。

最後,教材中關於情態動詞的例句或說明,均應考慮到人際交往互動有 表達接受與拒絕的需要。例如編寫「得」的例句時,不僅可列舉表示肯定的 句子,也應該讓學生瞭解如何表達否定的句子。特別是像「得」這樣已經是 情態動詞中詞頻較低、排序較後的詞彙。雖則教材的開始往往以典型例句呈 現,然而學生先備知識越充分,也越應注意到交際是多面的互動,有多面向 的需要。這點應用在情態動詞肯定與否定不對稱現象的教材編寫及教學上,

可以說特別必要。

第三節 教學應用

本研究涉及之情態動詞較廣,以下以「能」和「可以」為例,設計一實 際應用範例以供參考。其他情態動詞之肯定與否定不對稱現象的教學,亦可 以此為範本延伸設計。

一、背景知識教學

學生至此階段應已學習完含有「能」和「可以」的課程,具有一定背景 知識。老師可在相關課程即將結束時進行統整解說。

教學之重點應特別著重在兩個方向。其一,教師應先確認學生確實理解

「能」和「可以」雖然都能表達事件的完成,但意義有根本之不同。兩者都 可表達動力情態之「能力」,卻是從不同面向表述事件完成的可能。「能」是 積極的表達有致能動力;「可以」是消極的表達沒有障礙。其二,教師應教 導學生區辨「可以」的兩種情態及對應的否定式。「能」和「可以」的動力 情態之否定為「不能」;「可以」的道義情態之否定為「不可以」。教師並可 以人稱搭配做為補充:「不可以」的深層主語不能是單數第一人稱「我」。也 就是說,「我不可以」只能在引述他人對自己的指令時出現。

二、實際應用練習

實際應用練習方面,教師可以透過不同形式的教學設計,加強學生對理 論的認識,並檢驗學生是否已能正確理解如何使用情態動詞「能」和「可以」

的肯定與否定式。

教師可以設計學習單給學生練習。第一階段確定學生能正確區辨如何使 用「能」和「可以」的肯定形或否定形;第二階段則進入「能」和「可以」

肯定與否定互換的練習。

表五-12 「能」和「可以」學習單一

學習單一的第一和第二題,目的在區辨「能」和「可以」之肯定用法。

「那座山」是看到海的阻礙,所以應該選用「可以」。第二題「戴了眼鏡」

使「看到遠方」成為可能,所以「能」是最合適的答案。從比較消極的立場,

「戴了眼鏡」也可以說是消除了近視的障礙,所以「可以」也可做為答案。

第三題和第四題,考驗學生是否理解如何區辨否定式「不能」和「不可以」。

「運動鞋」是適合跑步時穿著的鞋子。沒穿運動鞋,就好像不具有順利跑步 的能力一樣。所以此處否定「跑」的情態動詞,應該選用「不能」。至於在 圖書館裡,跑步是被禁止的活動。第四題跟道義情態有關,應該以「不可以」

否定「跑」這個事件。第五題到第七題,則分別展現了「可以」和「能」的 獨特之處。「可以」已經成為提問時的標記,能夠最好的表達委婉之意;「能」

可以表達積極的致能動力,因此經常和「只」、「才」這樣表示限定的副詞成 為搭配詞,兩者或者使唯一的積極動力成為焦點,或者藉此將焦點集中於該 動力達成的目標上。

1. 沒有那座山,就_________________從這裡看到海了。

2. 戴了眼鏡,我就_________________看到很遠的地方。

3. 我沒穿運動鞋,_________________跑。

4. 這裡是圖書館,_________________在裡面跑。

5. _________________請問一下現在幾點了嗎?

6. 他沒帶錢包,只_________________走路回家。

7. 每天練習,才_________________學好中文。

在教學的第二個階段,則應注意「能」和「可以」,以及「不能」和「不 可以」的各種對應原則。因此學習單二的設計宗旨,即在使學生練習和熟悉

「能」和「可以」肯定與否定不對稱的情況。

表五-13 「能」和「可以」學習單二

第二份學習單的第一題主要在區辨以「可以」提問,而深層主語不同時 的拒絕方式。第一種回答深層主語是「我」,因此不能用「不可以」、應該用

「不能」否定;第二種回答引述老師對自己發出的指令,否定「可以」的道 義情態,對應否定式為「不可以」。第二題檢驗學生是否能了解以「不能」

回答的句子未必是以「能」提問;其次能理解提問時常用的動力情態動詞是

「可以」,因為詢問是否同意比詢問是否具備能力更間接更有禮貌。第三題 檢核學生是否了解,否定「可以」的動力情態時應用「不能」,而不是「不 可以」。最後一題,是考驗學生是否知道「沒」只能和「能」搭配;另外,「沒 能」的特殊功能還在傳達深層的:「在主觀上做過努力、因為障礙出現而未 能實現『完成任務』而後悔(彭利貞,2007)」之意義。

兩階段的教學中,教師均可以在課堂上給學生學習單多做練習。待熟悉 之後再利用學習單的句式,分組進行口語訓練。也可以另外設計提問單,測 試學生是否有能力即時應用。總之教師必須在課程的最後,確定學生不僅了 解相似情態動詞之間的不同,也能了解和應用肯定與否定時不對稱的變化。

1. 問:可不可以請你幫我?

答:對不起,我 ________________幫你。

答:對不起,老師說我 ________________幫你。

2. 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你們不能在客廳玩電腦,爸爸在看電視。

3. 他有錢,可以買這輛車;我沒有錢,我________________買車。

4. 我遲到了,________________坐上公車。

第四節 小結

本章在檢視兩岸華語教學課室中三種常用教材:《新版實用視聽華語》、

《遠東生活華語》及《新實用漢語課本》後,發現教材中針對情態動詞肯定 與否定的不對稱現象所做的說明較少、對現象的掌握也不夠全面,有普遍將 現象簡單化的傾向。在教材中我們也發現,現有教材似乎忽視了華語學習者 同時具有以情態動詞表達正面及反面交際功能的需要。

本章除以「能」及「可以」為例設計了教學流程外,也就前此之研究成 果、結合對現有教材與教學的缺失,提出了與研究現象相關之原則性建議。

包括應在考量例句之典型性之外加入對實際溝通需求的考量、以螺旋式對情 態動詞肯定與否定不對稱情況進行教材編寫及教學、以及在統整中帶入「以 欲否定之情態做為選擇情態動詞否定式」之原則,根本地避免相關病句產生 的可能。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