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屏東縣國小教師對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之意見分析
壹、屏東縣國小教師對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之意見反應情 形
一、屏東縣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之意見反應情形
本研究以研究者自行編製「屏東縣國小教師對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 點之意見調查問卷」,測量屏東縣國小教師對於縣內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意見,
並採Likert四點量表為計分方式,選擇「非常同意」、「同意」、「不同意」、「非 常不同意」,得分依序為4、3、2、1。填答得分愈高者,表示其同意程度愈高;
反之,分數愈低者,表示其同意程度愈低。由表4-2-1可看出,屏東縣國小教師在 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之整體意見平均分數為2.78,高於量表中間值
(2.5),同意程度屬於「中高程度」。以各向度而言,「非自願超額教師之保障」
的平均分數最高為3.1,依序為「超額教師介聘方式」(2.94)、積分制決定超額 教師」(2.76)及「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2.55),以上各向度均屬於「中高 程度」;而「超額教師特定身份保障」向度的平均分數為2.5,同意程度屬於「中 間程度」。綜上所述,屏東縣國小教師對於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之意 見分數,除了在「超額教師特定身份保障」面向外,其餘平均分數均高於量表中 間值(2.5),屬於「中高程度」。此一結果顯示,屏東縣國小教師對於縣內超額 教師作業要點的同意程度是偏高的。
表4-2-1 屏東縣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之意見反應表 向度 人數 題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四點量表
平均得分 超額教師提報
名單限制 407 3 7.65 2.71 2.55 超額教師特定
身份保障 407 4 10.00 2.53 2.5 非自願超額教
師之保障 407 4 12.39 1.87 3.1 積分制決定超
額教師 407 2 5.51 1.58 2.76 超額教師介聘
方式 407 4 11.76 2.36 2.94 整體意見 407 17 47.30 7.70 2.78
二、綜合討論
本研究結果發現:屏東縣國小教師對於縣內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 的內容中,除了超額教師特定身份之保障的同意程度不若其他層面高外,其他面 向及整體的同意程度均屬於中上程度,顯示屏東縣政府為解決超額教師問題所制 定的相關辦法,雖然每年在縣內引起不少的爭辯與討論,但仍為大多數教師所能 接受。即使如此,縣內教師對於身障教師、專長教師、留職停薪教師或是教師未 符合服務年限期間者不得列入超額教師名單的保障條款,仍存有較多的意見,因 此,廣泛了解基層教師的看法與心聲,以做為改進相關辦法的參考依據,仍為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努力的方向。
貳、不同背景變項之屏東縣國小教師對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 點之意見差異分析
本節就教師個人背景變項與意見反應的差異情形進行分析,其中國小教師個 人不同的背景變項包含:「性別」、「年資」、「兼任職務」、「婚姻狀況」、
「超額經驗」等五個層面,根據研究結果進行討論,以了解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 教師對於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整體意見及各層面上的差異。
一、不同性別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意見差異分析
本研究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來探討不同性別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上 的意見差異情形,統計結果如表 4-2-2 所示。由表 4-2-2 可知,就整體的考驗而言,
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對於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的整體意見(t=3.042,
p<.01)得分達顯著的差異存在。由相較後得知,男性教師的平均得分顯著高於女 性教師,表示在整體意見上,男性教師的同意程度高於女性教師。
就作業要點各面向的考驗上可發現:
(一)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特定身份保障」和「非自願超額教 師之保障」面向上未達顯著差異。
(二)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t=2.507,p<.05)、「積分制決定超 額教師」(t=2.296,p<.05)及「超額教師介聘方式」(t=2.376,p<.05)面向 的得分上達顯著差異。由平均數相較後得知,男性教師的平均得分顯著高於女性 教師,表示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積分制決定超額教師」以及「超額 教師介聘方式」面向上,男性教師的同意程度高於女性教師。
(三)女性教師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與「超額教師特定身份保障」
面向的平均得分僅有 2.45,均低於量表中間值,顯示女性教師在這兩個面向的同 意程度是明顯偏低的。
表 4-2-2 不同性別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意見差異分析表
顯著高於年資在 6-10 年、11-20 年及 21 年以上教師,而教學年資在 6-10 年教
0 1 2 3 4
提報名單限制特定身份保障
非自願超額教師之保障積分制決定超額教師
介聘方式整體意見
5年以下 6-10年 11-20年 20年以上
三、不同職務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意見差異分析
本研究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不同職務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 上的意見差異情形,統計結果如表 4-2-4 所示。由表 4-2-4 可知,就整體意見而言,
不同職務的國小教師對於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的意見得分上達顯著差 異(F=3.886,p<.05),經 Games-Howell 法進行事後比較,發現兼任主任教師 的平均得分顯著高於級任教師,表示在整體意見上,兼任主任教師的同意程度高 於級任教師。
就作業要點各面向的考驗可發現:
(一)不同職務的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超額教師特定 身份保障」、「非自願超額教師之保障」和「超額教師介聘方式」面向上未達顯 著差異。此外,級任教師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及「超額教師特定身份保 障」面向的平均得分分別為 2.49 及 2.43,低於量表中間值,顯示級任教師在這兩 個面向的同意程度是偏低的。
(二)「積分制決定超額教師」(F=7.185,p<.01)面向的得分達顯著差異,
經 Games-Howell 法進行事後比較,得知:兼任主任教師的平均得分顯著高於級任 教師及科任教師,而兼任組長教師的平均得分亦顯著高於級任教師及科任教師,
表示在「積分制決定超額教師」的面向上,兼任主任教師的同意程度高於級任教 師及科任教師,而兼任組長教師的同意程度亦高於級任教師及科任教師。另外,
科任教師的平均得分僅有 2.48,低於量表中間值,表示科任教師在此面向的同意 程度是略低的。
圖 4-2-2 不同年資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意見差異分析
表 4-2-4 不同職務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意見差異分析表
0
表 4-2-5 不同婚姻狀況之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意見差異分析表(續)
無超額經驗教師。
參、不同背景變項之屏東縣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
的得分顯著高於年資「6-10 年」、「11-20 年」及「21 年以上」教師,而年資「6-10 年」教師的得分亦顯著高於年資「11-20 年」教師,假設「1-2:不同任教年資之屏 東縣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的意見有顯著差異存在。」獲 得支持。
此研究結果與文超順(2008)、林立紘(2008)、陳宜秀(2010)的研究相 符。這是否因愈資淺的教師愈擔心自己被列為超額教師,而期待一定程度的工作 保障有關,值得再加以探究。
三、不同職務的國小教師在意見上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職務的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超額 教師特定身份保障」、「非自願超額教師之保障」、「超額教師介聘方式」面向及整 體意見上無顯著差異;在「積分制決定超額教師」面向上,「兼任主任」及「兼任 組長」教師的得分顯著高於「級任」教師及「科任」教師;假設「1-3:不同職務 之屏東縣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的意見有顯著差異存在。」
獲得支持。
此研究結果與蘇榮長(2007)、文超順(2008)、林立紘(2008)、劉家巖(2008)
的研究相符。此現象是否與兼任主任、組長教師為了校務工作推行的延續性並遵 守相關法令規定,而較同意採積分制來決定超額教師,仍有待後續研究探討。
四、不同婚姻狀況的國小教師在意見上無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婚姻狀況的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超 額教師特定身份保障」、「非自願超額教師之保障」、「積分制決定超額教師」、「超 額教師介聘方式」面向及整體意見上無顯著差異,假設「1-4:不同婚姻狀況之屏 東縣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的意見有顯著差異存在。」未 獲得支持。
此研究結果顯示:無論未婚或已婚教師,大家都能將心比心,深怕不久的將 來自己也被列入超額名單,因此,考量的觀點秉持著較為中性的態度,期盼未來 能產生一個公平而客觀的制度。
五、有無超額經驗的國小教師在意見上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性別的國小教師在「超額教師提報名單限制」、「超額 教師特定身份保障」、「積分制決定超額教師」、「超額教師介聘方式」面向及整體 意見上無顯著差異;在「非自願超額教師之保障」面向上,「有超額經驗教師」的 得分顯著高於「無超額經驗教師」,假設「1-5:有無超額經驗之屏東縣國小教師,
在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的意見有顯著差異存在。」獲得支持。
此研究結果與林美雲(2006)、林立紘(2008)、陳宜秀(2010)的研究相符。
推論可能原因,有超額經驗的教師認為被超額是不得己的情況,對於超額者給予 適度的保障與分數,以避免產生每年都可能再被超額的不安與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