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各層次的變項界定
由於本研究運用階層線性模式來探討智慧資本、網絡外部性及創新 行為的議題,因此在變項上需分類說明像是歸屬於個人層次或組織層 次
。
一、個人層次
個人層次顧名思義表示資料是來自員工個人的調查資料。在本研究 中,將人力資本與創新行為視為個人層次的變項。其原因分述如下:
(一)人力資本
Edvinsson 與 Malone(1997)、Hsu 與 Fang(2009)及 Kianto 等人(2010)對於人力資本的定義認為是企業內成員 的知識、教育、技術和特質,而進一步認為除了有能力(技 術、關鍵知識、創新)之外,更應該包含態度,此態度為致 力於為企業付出的意願(Tsan & Chang, 2005)。
(二)創新行為
個體因為溝通與資訊收集而對創新構想有更廣泛的瞭 解,進而有助於創新。Janssen(2000)對創新行為的定義為
「在工作任務、群體或組織中,新構想的產生、導入與應用」, 而 Dougherty(1992)也主張組織中能分享個人所知,對於 技術創新的進步是重要的推力。
由上述看出,本研究所調查的人力資本與創新行為皆屬於員工個人 對事物變項的感知,並非關心組織內觀點感受,亦不在此討論個人對於 企業環境的看法。因此,本研究將人力資本與創新行為歸納於個人層次 來進行研究分析。
二、組織層次
組織層次表示資料是來自受試員工所屬組織的資料,儘管填答者為 員工本身,而組織層次的資料會將從員工收集到的資料,由個人層次提 升到組織層次。在本研究中,將組織資本、關係資本、網絡外部性視為 組織層次的變項。其原因分述如下:
(一)組織資本
組織資本即為當員工離開公司時,為組織或企業所留下 來的知識(Roos et al., 1998)。組織資本有兩大重要的構面,
它包含由知識所轉化的產品與結果 Kianto 等人(2010),因 此組織資本被認為是在企業內的制度化知識和經驗,它可透 過數據庫、專利說明書、企業結構、企業制度、企業流程而 得(Ordóñez de Pablos, 2003;Youndt et al., 2004; Isaac et al., 2009)。組織資本代表著企業面對內外的挑戰的能力,而組 織資本的構成因素有包含對於知識的基礎建設、資訊系統、
規範、流程、組織文化(Cabrita & Vaz, 2006)。可知,結構 資本被認為是人力資本的發展脈絡與結果(Kianto et al., 2010)。
(二)關係資本
關係資本是指組織能積極與外部利害關係人互動的能 力,因此被認為是人力資本與結構資本的充實展現(Kianto et al., 2010)。關係資本的內涵包含企業的外部關係,例如與企 業顧客、供應商、企業夥伴和當地社區,與在這些關係中的 相關知識,都算是關係資本中的領域範疇(Bontis, 1998;
Dumay, 2009; Edvinsson & Malone, 1997; Sveiby, 1997)。
(三)網絡外部性
在經濟學的範疇中,當某人的經濟行為會直接影響到其 他人效用的高低時,我們就稱此人的行為,對其他人具有外 部性(Externalities)(張清溪、許嘉棟、劉鶯釧、吳聰敏,
1987)。Katz 與 Shapiro(1985)明確定義網絡外部性在產業 經濟上的意義,研究指出一項產品因為使用者消費所得到的 效用(Utility),會隨相容產品網絡使用人數的增多,而帶給 消費者更多價值的現象,就稱為網絡外部性。從過往研究中,
可知當越多的使用者加入網絡,提供資訊的來源也就越多,
使用者的效用也就越高(Lin et al., 2010)。
由上述組織資本、關係資本與網絡外部性的定義內涵可知,員工個 人都需要與利害關係人互動,且組織亦須投入相關資源與員工互動後以 形成組織既有的特性,如此可形成組織資本,且與個人或企業的利害關 係人互動時,所形成的網絡關係表現,即稱之為關係資本。顯然以上都 無法藉由獨立的個體而達成,都是需要藉由個人與個人之間互動,或是 個人與團體、組織互動,或甚至是組織與組織之間的互動,此外,網絡 外部性方面,是以經濟學的思考觀點,認為亦並非單人可以呈現出效應,
一旦使用範圍越廣,則越能呈現反映出網絡外部性的效應。因此,在調 查上即會請個人填答對於組織的問題與範疇,之後在將來自個人的資料 彙整成組織層次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