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為求研究之嚴謹與客觀,依據本研究目的、方法與步驟,所得之研 究範圍與限制,說明如下:
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欲以臺灣證券交易所(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TWSE)公開上市的 37 家金融保險服務業公司員 工做為研究對象,探討金融保險業的員工在個體層次中的人 力資本、創新行為,與組織層次中組織資本、關係資本與網 絡外部性之間的脈胳關係。由各家公司採 5-25 位員工為本研 究樣本,進行統計分析。根據 Maas 與 Hox(2005)對 HLM 建議第二層的樣本需大於等於 10,而第一層的樣本需大於等 於 5,以符合學者的建議研究 HLM 樣本的標準。
(二)研究內容
知識經濟的時代,企業無不針對企業內的有形資產與無 形資產進行管理,以產生創新行為,知識經濟伴隨著電子商 務的發展,而使得資訊科技不斷地求新求變,企業內在使用 資訊科技時,並非全然皆會有良性的互動,此時網絡外部性 的影響則產生,顯見其研究價值。
據此,本研究探討智慧資本量表與統計分析瞭解智慧資 本的一致性及子構面之間的關係外,並以此瞭解智慧資本、
網絡外部性對於創新行為的影響關係,及智慧資本與網絡外 部性在交互作用後對創新行為所造成的影響。
二、研究限制
(一)研究個案的限制 1. 個案推論的限制
本研究選擇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 37 家金融保 險服務業公司員工做為樣本的來源,進行統計分析。因此,
如要推論到其他組織,需要再做適度調整。
2. 個案數量的限制
由於本研究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 37 家金融保 險服務業公司為研究對象,根據最後問卷回收,僅有 33 家 公司回覆,其餘未回覆的 4 家已有透過電話催收並說明研 究重要性,然而亦是無法強制要求問卷發放與填寫。據此,
最後以 33 家公司、有效 403 份問卷進行資料分析。
3. 資料收集的限制
本研究採不記名方式進行,並聲明調查結果僅供學術 研究之用,惟在問卷填答的過程中,樣本所處環境、情緒 及態度,對於填答結果所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樣本是否 依照實際情況據實填寫,本研究將無法得知,亦無法予以 剔除。
4. 資料時點的限制
本研究係以橫斷面進行研究,僅就某一時間點的現象 作調查,並非進行縱貫面的探討;因此,無法了解研究的 組織對象在不同時間、不同情境下對員工創新行為之影 響。
(二)研究內容的限制
1. 無論組織內部或外部,均有許多影響創新的因素,本研究僅 針對企業智慧資本、網絡外部性對於創新行為的階層結構 模式影響加以調查。
2. 智慧資本所有可能,受到許多個人人格特質因素的影響,
本研究僅以人力資本、組織資本、關係資本為研究調查範 疇,對於個人敬業程度、社交技巧、組織認同等部分的差 異,則因受限人力、物力及時間,無法分析與排除。
3. 建立階層結構模式的創新行為架構,然而在不同部門中的 進行調查,各公司各部門背景的差異,可能對創新行為產 生不同的影響,本研究僅以智慧資本和網絡外部性為研究 觀點,其他對於部門大小、年齡分佈、文化差異及內、外 勤之業務特性等部分,所可能對創新行為整體造成的影響,
則因受限人力、物力及時間,無法分析與排除。
4. 本研究之量表採以員工自評方式,基於研究者的個人限制無 法完全親自針對研究對象進行施測,因此對於研究對象在 填答過程中,來自環境、情緒及態度等因素之影響,或未 依實際情況作答,本研究無法逕行剔除樣本,為本研究之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