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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辦法修正衍生對東海岸土地交易影響之實證分析

第三節 層級架構之敏感度分析

本研究採用層級架構,目標權重包括有 4 個評估準則與 15 個評估次準則,

以層級分析法(AHP)為基礎,應用 Expert Choice 2000 版軟體,作為客觀的決策 支援工具,依其容易操作與理解的圖形化介面,讓決策者可透過多準則決策 (Multiple Criteria Decision-Making,MCDM)技術工具,作出重要的決策判斷。

應用軟體的敏感度分析(Sensitivity Analysis)可以比較各評估準則,當調整改 變權重時,可立即顯現影響各評估準則與評估次準則間排名的變化。經過評估 準則優先順序的變化,可以探得替選方案的操作極限比例,有效支援決策者決 策判斷。研究分析之 Expert Choice 有 4 種敏感度的建議分析法(圖 4-3-1)。

針對綜合問卷進行分析,可分析如下所示:

1. 效率評估(Performance):在每個評估準則和綜合評估次準則中,顯示所有 替選方案的優先順位。(圖 4-3-1 之左上角圖)

2. 動態評估(Dynamic): 評估準則優先順位的動態變化量及影響所有替選 方案的優先順位。(圖 4-3-1 之右上角圖)-

3. 梯度評估(Gradient): 可表示各評估準則所佔權重之高低。(圖 4-3-1 之左 下角圖)

4. 成對評估(Head-to-Head): 可比較兩個替選方案,在每一個評估次準則間 的強弱值。(圖 4-3-1 之右下角圖)

圖 4-3-1 4 種敏感度分析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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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學者問卷敏感度分析

尌評估準則之「法令限制」、「政策執行」、「農舍利用」、「需求規劃」四大構 面,將 4 份學者有效問卷資料透過 Expert Choice 2000 合併轉換,計算出層級權重 與其排名順序(圖 4-3-2),再藉以易於調整權重及介面易顯性佳的動態評估及效率 評估兩種敏感度分析法,對影響東海岸土地交易之各評估準則進行敏感度分析。

圖 4-3-2 「原始」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學者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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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3 「政策執行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學者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由上(圖 4-3-3)可知,當「政策執行」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29.3%提升到 43.8%時,

可發現其次準則「地方政府執行力」的層級權重將由 13.6%變為 21.2%,超越「法 令限制」次準則「權利資格限制」的層級權重(由 26.6%降為 21.1%),「地方政府 執行力」排名由原來第 3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政策執行」其另一次準則「機關 科層結構」的排名也由原來的排名第 9 名躍升為第 6 名,是本項權重調整另一變 化率較大的次準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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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4 「農舍利用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學者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當「農舍利用」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6.6%提升到 35.5%時,可發現其次準則「農 舍興建與取得限制」的層級權重將由 3.1%驟升為 18.5%,超越「法令限制」次準 則之「權利資格限制」權重(由 26.6%降為 18.4%),「農舍興建與取得限制」排名 由原來第 7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農舍利用」其另一次準則「使、建照申請程序」

的排名也由原來的排名第 12 名大幅躍升為第 5 名,是本項權重調整另一變化率較 大的值得觀察的次準則項目 (詳圖 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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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5 「需求規劃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學者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當「需求規劃」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6.6%提升到 42.2%時,其次準則「土地利用 條件」的層級權重將由 13.6%變為 21.2%超越「法令限制」次準則之「權利資格 限制」權重(由 26.6%降為 16.5%),排名由原來第 8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地方政 府執行力」卻由第 3 名下降為第 6 名(圖 4-3-5)

由此可見各準則間之權重百分比 的調整,對其他次準則間之排序,同樣具有顯著性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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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官署人員問卷敏感度分析

同樣尌評估準則之「法令限制」、「政策執行」、「農舍利用」、「需求規劃」四 大構面,將 8 份官署人員代表的有效問卷資料透過 Expert Choice 2000 合併轉換,

計算出層級權重與其排名順序(圖 4-3-6),再藉以易於調整權重及介面易顯性佳的 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兩種敏感度分析法,對影響東海岸土地交易之各評估準則進 行敏感度分析,分析如下:

圖 4-3-6 「原始」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官署人員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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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7 「政策執行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官署人員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由(圖 4-3-7)分析得知,當「政策執行」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35.1%微升到 37.4%

時,其次準則「地方政府執行力」層級權重將由 12.4%調升至 16.6%,超越「法 令限制」次準則之「土地利用限制」層級權重(由 17.0%微降為 16.4%),「地方政 府執行力」排名由原來第 2 名爬升為第 1 名。而其他權重調整後僅有「政策執行」

其另一次準則「地方政府法令認知」的排名由原本的排名第 8 名緩升至第 6 名,

其他各次準則的項目變化率則無明顯排序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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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8 「農舍利用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官署人員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當「農舍利用」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12.1%提升到 33.2%時,其次準則「農舍興 建與取得限制」的層級權重將由原本的 5.1%大幅提升至 13.1%,超越「法令限制」

次準則之「土地利用限制」層級權重(由 17.0%降為 12.9%),「農舍興建與取得限 制」的排名由原來第 7 名大幅躍升為第 1 名,而本準則下的其他次準則「農舍使 用限制」、「違規罰則與稅賦增加」與「使、建照申請程序」也都同樣大幅提升其 排序順序,各是由原本的第 13 名排名驟升為第 5 名,由原本的第 14 名提升為第 7 名,由原本的最後 1 名跳升至第 8 名。(詳圖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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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9 「需求規劃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官署人員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當「需求規劃」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12.5%提升到 37.0%時,其次準則「投資標 的移轉」的層級權重將由 5.3%變為 12.4%超越「法令限制」次準則之「土地利用 限制」層級權重(由 17.0%降為 12.3%),排名由原來第 6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資 金投資條件」與「土地利用條件」排名也由原本的第 9 及 10 名連升至第 4 與 5 名。另受排序較大影響的是「政策執行」之次準則「地方政府執行力」排名卻由 第 3 名下降為第 6 名

由此可見各準則間之權重百分比的調整,對其他次準則間 之排序,同樣可能產生顯著性之影響(詳圖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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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產業界代表問卷敏感度分析

以評估準則之「法令限制」、「政策執行」、「農舍利用」、「需求規劃」四大構 面,將 12 份產業界代表的有效問卷資料透過 Expert Choice 2000 合併轉換,計算 出層級權重與其排名順序(圖 4-3-10),藉由易於調整權重及介面易顯性佳的動態 評估及效率評估兩種敏感度分析法,對影響東海岸土地交易之各評估準則進行敏 感度分析,分析如下:

圖 4-3-10 「原始」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產業界代表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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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11 「政策執行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產業界代表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由(圖 4-3-11)分析得知當「政策執行」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26.0%提升到 34.1%時,

其次準則「地方政府執行力」的層級權重將由 9.9%變為 14.4%,超越「法令限制」

次準則之「權利資格限制」層級權重(由 16.0%降為 14.3%),排名由原來第 4 名躍 升為第 1 名。而「政策執行」其另一次準則「地方政府法令認知」的排名由原來 的排名第 7 名爬升為第 5 名,超越「投資發展限制」與「農舍興建取得限制」是 本項權重調整另一較有變化,可供觀察的次準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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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12 「農舍利用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產業界代表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當「農舍利用」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18.9%提升到 31.3%時,其次準則「農舍興 建與取得限制」將超越「法令限制」次準則之「權利資格限制」權重由原本的 7.2%

大幅提升至 13.6%,排名由原來第 6 名躍升為第 1 名(圖 4-3-12)。其他各次準則間 前幾名順位排名,則無較特殊之排序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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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13 「需求規劃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產業界代表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當「需求規劃」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12.9%提升到 34.0%時,其次準則「投資標 的移轉」的層級權重將由 4.9%變為 12.2%,超越「法令限制」次準則之「權利資 格限制」層級權重(由 16.0%降為 12.1%),排名由原來第 8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資 金投資條件」與「土地利用條件」排名也由原本的第 9 及 11 名攀升至第 5 與 7 名。另受排序較大影響的是「政策執行」之次準則「地方政府執行力」排名卻由 第 4 名下降為第 6 名

由此可見各準則間之權重百分比的調整,對其他次準則間 之排序,同樣產生顯著的交互影響(詳圖 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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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產官學界綜合問卷敏感度分析

以評估準則之「法令限制」、「政策執行」、「農舍利用」、「需求規劃」四大構 面,將 24 份產官學界代表的有效問卷資料透過 Expert Choice 2000 合併轉換,計 算出層級權重與其排名順序(圖 4-3-14),藉由易於調整權重及介面易顯性佳的動 態評估及效率評估兩種敏感度分析法,對影響東海岸土地交易之各評估準則進行 敏感度分析,分析如下:

圖 4-3-14 「原始」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產官學界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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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15 「政策執行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產官學界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由(圖 4-3-15)分析得知當「政策執行」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29.9%提升到 36.5%時,

其次準則「地方政府執行力」的層級權重將由 11.6%變為 15.8%,超越「法令限 制」次準則之「土地利用限制」層級權重(由 17.3%緩降為 15.7%),排名由原來第 3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政策執行」其另一次準則「地方政府法令認知」的排名 也由原來的排名第 6 名躍升為第 4 名(層級權重將由 6.3%變為 8.6%),超越「法令 限制」次準則的「承購風險性」與「投資發展限制」,是本項權重調整另一變化率 較大的次準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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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16 「農舍利用調整權重」動態評估及效率評估之敏感度分析(產官學界問卷) 資料來源: 本文整理

當「農舍利用」的整體權重百分比由 14.0%提升到 31.7%時,其次準則「農舍興 建與取得限制」的層級權重將由原本的 5.4%大幅提升至 13.9%,超越「法令限制」

次準則之「土地利用限制」權重,排名由原來第 7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本準則下 的其他次準則「農舍使用限制」由原本的第 13 名排名驟升為第 7 名、「使、建照 申請程序」由原本的第 14 名提升為第 8 名與「違規罰則與稅賦增加」由原本的最 後 1 名跳升至第 10 名,都同樣的大幅提升其排序順序,而在本項權重調整後,排 名下降最明顯的則是「政策執行」的「地方政府法令認知」次準則總體排名由原

次準則之「土地利用限制」權重,排名由原來第 7 名躍升為第 1 名,而本準則下 的其他次準則「農舍使用限制」由原本的第 13 名排名驟升為第 7 名、「使、建照 申請程序」由原本的第 14 名提升為第 8 名與「違規罰則與稅賦增加」由原本的最 後 1 名跳升至第 10 名,都同樣的大幅提升其排序順序,而在本項權重調整後,排 名下降最明顯的則是「政策執行」的「地方政府法令認知」次準則總體排名由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