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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設計說明

本研究因涉有區域土地交易實務與法令執行層面等專業素養,故本計畫第一 階段專家訪談對象採用的取樣方法為判斷抽樣輔以滾雪球法辦理,取得合宜專家 訪談與半結構式問卷填答,發放並回收專家問卷(詳附錄1),礙於本區域專家人員 分布結構 本案訪談對象設定為產業界代表3位、官方代表2位、學者1位等共計6 位(詳表3-3-1),後經意見回饋分析修訂調整。復於建立設計評估準則指標架構與 項目後,再行完成發放第二階段修正式德菲法(Modified Delphi Method,MDM) 施測之正式問卷(詳附錄2),為提高問卷信、效度,本階段問卷採倍增專家方式以 產業界代表6位、官方代表4位、學者2位等共計12位專家學者(詳表3-3-2),經第二 次專家問卷回收整理後,施以量化演算由於本階段問卷之問項重要性,係用5等量 表方式衡量,並設定以1、3、5、7、9轉換重要程度轉換值,一般而言,重要性評 估值只要大於5,即代表該評估準則或評估次準則要素具相當程度重要

(Latif-Shabgahi, G. and A.J. Hirst,2005),基此本研究篩選門檻值定為5.5,上表明 確數如大於5.5者,即予以保留(詳表3-3-3)。並得與列入最終第三階段問卷之評估 準則指標架構與項目(詳附錄3)。第三階段設計評估指標權重之建構以層級分析法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根據層級程序分析架構的建立,針對各層級間 關係及內容來設計問卷,問卷內容係採用成對比較方式並配合評比尺度進行對評 估項目間比較判斷,而給予適當的評比值;續以AHP 敏感度分析探討準則與次準 則對替選方案的影響,檢視最佳方案的穩定性,以提供決策者更充分的資訊。最 後,從而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採用之問卷為專家問卷型態之決策支援方式,因此參與問卷之專家群 成員必頇具備該研究領域的專業知識或相關實務經驗者,故本研究在邀請參與的 學者專家皆有土地、環境或地政相關科系在職任教背景,政府單位中以土地、農 業、建管、觀光、財政、稅務等直接業務主(副)官、管為主,在產業界代表上則 以估價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與農會主管為調查對象,期望藉由專家的專業 群體反饋決策中,對於相關因素間之相對重要性予以歸納梳理。最終第三階段研 究問卷共計發出 24 份問卷計有產業界代表 12 位、官方代表 8 位與學者 4 位等。

三階段問卷總調查期間為 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8 日止。

表 3-3-1 第一階段問卷專家群分析 編

專家 類別

專家

代號 服務機構/職銜 專業領域 問卷

方式 1 學 A ΟΟ 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

暨土木與防災研究所教師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 區 域 計 畫、土地使用變遷、專案 管理

人 員 訪談

2 官 B 臺東縣政府 土地綜合管理 人 員

47

48

49

問 項 三角模糊數 明確數

法令限制 (7,8.81,9) 8.27 政策執行 (7,8.45,9) 8.15 農舍利用 (3,7.19,9) 6.40 需求規劃 (3,6.71,9) 6.24

法令限制

土地利用限制 (5,7.88,9) 7.29 權利資格限制 (5,7.88,9) 7.29 投資發展限制 (5,7.72,9) 7.24

承購風險性 (7,7.77,9) 7.92

政策執行

地方政府執行力 (7,8.81,9) 8.27 地方政府法令認知 (5,7.40,9) 7.13 地方利益團體影響 (1,5.06,9) 5.02 機關科層結構 (5,7.50,9) 7.17

農舍利用

農舍興建與取得限制 (7,7.94,9) 7.98 使、建照申請程序 (5,7.35,9) 7.12 農舍使用限制 (7,7.94,9) 7.98 違規罰則與稅賦增加 (5,7.35,9) 7.12

需求規劃

農地優勢 (3,5.28,7) 5.09

資金投資條件 (3,5.35,9) 5.78 土地利用條件 (3,6.57,9) 6.19 節稅、避稅手段 (3,6.52,9) 6.17 投資標的移轉 (3,6.34,9) 6.11

註 1.本(第二)階段問卷問項之重要性係以權數 1、3、5、7、9 五等量表衡量,一般而言,重要性評估值大於 5 即代表該準則要 素具有相當重要程度。

註 2.惟本研究為慎選出更具指標重要性的評估準則與次準則以進入最終階段 AHP 問卷問項,本研究篩選門檻值定為 5.5 ;評估 準則及次準則之明確數大於 5.5 者,即予以保留。經篩選結果「地方利益團體影響」與「農地優勢」未能逾明確數 5.5 門 檻值,先予刪除,餘項經篩選結果皆獲得專家支持保留。

資料來源:本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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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rocess,AHP)問卷問項(詳附錄 3)。

表 3-4-1 第一階段問卷專家意見回饋分析(依架構條列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