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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的經籍分類與性質

第三章 《山海經》篇章結構與敘述方式的象徵

第一節 《山海經》的經籍分類與性質

《山海經》的成書年代推定於戰國中後期,最晚也是秦漢之際。47既然如 此,先秦時期的文獻如何獲得神話的稱號?於是,可以考慮的一可能性是:

《山海經》不是「寫為」神話的,而是「讀為」神話的。不過,歷來中國傳統 學術的分類體系中,《山海經》陸續轉變為「形法家」、「地理類」、「五行 類」、「小說家類」等的分類。對《山海經》的各種分法之所以無法說錯,是 因為它們也由《山海經》文本導出的詮釋結果,也某種程度根據《山海經》文 本。換言之,這意味著《山海經》原本是各種性質的混合體,難以到達一觀點。

歷來《山海經》的經籍分類若干反映《山海經》的性質,因此透過這些觀點的 綜合可能會收斂。

一、 《史記.大宛列傳》中《山海經》

在《史記.大宛列傳》提及《山海經》。雖然無法確認在《史記.大宛列 傳》所提及的《山海經》是何種版本,不過透過相關記載足以確認關於《山海 經》的觀點。《史記.大宛列傳》根據張騫的經驗與《尚書》的記載相比,提 出〈禹本紀〉記載的可信度問題。

47 陳連山:《《山海經》學術史考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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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自張騫使大夏之後也,窮河源,惡睹本紀所謂崑崙者乎?故言九州 山川,《尚書》近之矣。至〈禹本紀〉、《山海經》所有怪物,余不敢言 之也。48

由此可知,《史記.大宛列傳》對〈禹本紀〉與《山海經》的記載表出懷 疑。於此,《史記.大宛列傳》對〈禹本紀〉與《山海經》的主要觀點是

「怪」。《史記.大宛列傳》從記載的事實性的角度詮釋與判斷〈禹本紀〉與

《山海經》的價值。有事實性的觀點,《山海經》的性質認識為「怪」。

二、 《漢書.藝文志》中《山海經》

在《漢書.藝文志》可以發現詮釋《山海經》的觀點上有變化。49《漢書.

藝文志》將《山海經》歸類於形法家。如此的分類法意味著詮釋《山海經》的 另一種觀點。為理解《漢書.藝文志》的《山海經》詮釋觀點,需要理解形法 家的概念。《漢書.藝文志》如下介紹形法家:

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 之形容以求其聲氣歸錢吉凶。猶律有長短,而各徵其聲,非有鬼神,數自 然也。然形與氣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無其氣,有其氣而無其形,此精微 之獨異也。50

由此可知,形法家基於風水、相法之類的思維方式。風水關注地形及山水 之勢,形法也注重人與動物、器物的外形與形狀。於是,形法家是透過外表的

48 [漢]司馬遷:《史記》,臺北:臺灣古籍,頁。

49 關於詮釋《山海經》的觀點變遷考察,「知識型(episteme)」或「範式(paradigm)」的模 式可以適用為有效的詮釋模式。尤其,對這些模式所繼承的加斯東·巴士拉(Gaston Bachelard)

的「認知論的障礙」概念有效於理解《山海經》詮釋觀點的變遷。隨著知識觀點的變化,失去 知識地位的前時代知識如何在建構其意義?歷來《山海經》的評價展現經過「認知論的障礙」

後的前時代知識體系。關於認知方式轉變的理論模式,詳見如下:

[法]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莫偉民譯:《詞與物》,上海:上海三聯書店,2001。

[法]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王德威譯:《知識的考掘》,臺北:麥田,1993。

[美]湯瑪斯·孔恩(Thomas S. Kuhn)著、程樹德、傅大為、王道還譯:《科學革命的結構》,

臺北:遠流,1994。

[法]加斯東·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著、錢培鑫譯:《科學精神的形成》,南京:江蘇教 育出版社,2006。

50 [漢]班固:《漢書》,上海: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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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來判斷其性質的「氣」。換言之,形法家是以「形」來解釋「氣」。雖 然「形」是實存的,不過「氣」並不一定是可實證的。51於是,對形法家而言,

「氣」是根據「形」所導出的詮釋結果。《漢書.藝文志》將《山海經》歸類 於形法家,這意味著將《山海經》看法形法家詮釋系統之一類。形法家的思維 方式是照具體物「形象」之間的類比所歸類的體系,然後以「氣」的抽象概念 來符號化。因此,形法家的思維方式某種程度基於類比。類比是神話構成的重 要思維方式。加上,形法家感概抽象化的思維過程。抽象化是從類比聯結到象 徵的必須過程。《漢書.藝文志》將《山海經》歸類於「形法家」的觀點,就 意味著《漢書.藝文志》脫離事實的框架,以象徵的認識方式來開始解讀《山 海經》。

三、 《隋書.經籍志》中《山海經》

《隋書.經籍志》將《山海經》歸類於史部的地理類。在《隋書.經籍志》

中《山海經》相關提及極少,不過根據《隋書.經籍志》的「地理」概念可知

《隋書.經籍志》如何解讀《山海經》。

昔者先王之化民也,以五方土地,風其所生,剛柔輕重,飲食衣服,

各有其性,不可遷變。是故疆理天下,物其土宜,知其利害,達其志而通 其欲,齊其政而修其教。故曰廣谷大川異制,人居其間異俗。……漢初,

51 為理解形法家的思維方式,對比形法家的思維方式與符號理論的前提可以是一種方法。

據索緒爾的符號理論,能指(signifier)與所指(signified)雖然構成符號(sign)的兩部分,不 過兩者之間沒有結合的任何必然性。索緒爾否定能指與所指結合上必然性,以任意性建構能指 與 所 指 結 合 的 基 礎 。 關 於 索 緒 爾 的 理 論 , 詳 見 : 費 爾 迪 南 . 德 . 索 緒 爾 (Ferdinand de Saussure):《普通語言學教程》,臺北:弘文館,1985,頁 92。

符號理論與形法家的前提完全相反。若以索緒爾的看法來詮釋「形」與「氣」之間的關係,將

「形」可以置於能指,將「氣」可以置於所指。不過,索緒爾符號理論根本不認同能指與所指 之間的結合的必然性。換言之,「形」與「氣」之間的結合是偶然性的,而不是必然性的。根 據「形法家」的思維方式而看,作為能指的「形」與作為所指的「氣」之間有結合的必然性。

換言之,因為「形」是隨「氣」所表徵的,於是透過「形」能衡量「氣」。因此,雖然「形」

與「氣」之間有「表徵」與「內涵」的關係。不過由能指與所指結合上不認同必然性的符號理 論前提而看,形法家的思維方式根本無法成立。

形法家的思維方式類似於在神話與象徵等的主要構成思維方式。構成神話與象徵的主要思維是 類比。類比是基於相似性的思維。不過,感知相似性並不一定對所有人同樣發生,因此可說類 比缺乏客觀性的思維。司馬遷對《山海經》表出「不敢言」的態度的原因也可能在此。不過,

〈藝文志〉將形法家認同藝文之一流,《山海經》歸類於形法家。因此,透過〈藝文志〉的分 類法,可發現詮釋《山海經》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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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何得秦圖書,故知天下要害。後又得《山海經》,相傳以為夏禹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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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經籍志》的「地理」概念不限於地形或單純的自然環境。在此,

「地理」是與統治緊密形館的概念。《隋書.經籍志》的記載中,「先王之化 民」、「達其知而通其欲,齊其政而修其教。」等的部分表出將地理看作統治 對象的觀點。加上,因為地理空間不是均一性的,所以順其特性需要施政。如 此的觀點是由《管子.地數》53與〈山經〉54,可以確認的既有概念。《管子.

地數》與〈山經〉的記載上共同表出的主要觀點是「國用」。55〈山經〉將

「國用」作為關鍵因素展現〈山經〉的宇宙認識,因此「國用」成為閱讀〈山 經〉的主要觀點。《隋書.經籍志》的觀點相近於在《管子.地數》與〈山經〉

的「國用」觀點。尤其,在〈山經〉的「此天地之所分壤樹穀也,戈矛之所發 也,刀鎩之所起也,能者有餘,拙者不足。封與太山,禪於梁父,七十二家,

得失之數,皆在此內,是謂國用。」與《隨書.經籍志》的「是故疆理天下,

物其土宜,知其利害,達其志而通其欲,齊其政而修其教。故曰廣谷大川異制,

人居其間異俗。」比對,就可發現兩者觀點相同。《山海經.山經》與《隋書.

經籍志》的記載都由「統治」的觀點解釋地理。加上,兩篇記載的「統治」對 象既是自然環境與資源,「異制」、「異俗」也屬於其「統治」對象。《隋書.

經籍志》的「地理」內涵包括自然環境、生態、資源現況、已其風俗、管理與 統治等。由此可知,在《隋書.經籍志》的「地理」概念是為統治疆域所需要

52 [唐]魏徵:《隋書》,臺北:錦繡,1992。

53 桓公曰:「地數可得聞乎?」管子對曰:「地之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其出水 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山,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山,此之所以分壤樹 穀也。戈矛之所發,刀幣之所起也,能者有餘,拙者不足。封於泰山,禪於梁父。封禪之王,

七十二家,得失之數,皆在此內,是謂國用。」[周]管仲:《管子》(唐敬杲選註,臺北:

臺灣商務,1967。)

54 「禹曰:天下名山,經五千三百七十山,六萬四千五十六里,居地也。言其五臧,蓋其餘小 山甚衆,不足記云。天地之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哩,出水之山者八千里,受水者八 千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十。此天地之所分壤樹穀也,戈矛之所發也,

刀鎩之所起也,能者有餘,拙者不足。封于太山,禪於梁父,七十二家,得失之數,皆在此內,

是謂國用。」(袁珂:《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1995,頁 179-180。)

55 關於《管子.地數》與《山海經.山經》中有類同的記載,畢元與郝懿行如下說:

畢元云:「自此天地之分壤樹穀者已下,當是周秦人釋語,就本亂入經文。」郝懿行云:「今 案自禹曰已下,蓋皆周人相傳舊語,故管子援入地數篇,而校數者附者五臧山經之末。」袁珂:

《山海經校注》,頁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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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識,「地理類」是基於如此的觀點來所分類的。於是,《隋書.經籍志》

將《山海經》詮釋為古代空間統治的一面像。

四、 《宋史.藝文志》中《山海經》

《宋史.藝文志》的《山海經》歸類不同於《隋書.經籍志》。《宋史.

藝文志》將《山海經》歸類於五行類。由如此分類法上的變化可知,詮釋《山 海經》觀點上有變化。雖然在《宋史.藝文志》沒有詳細解釋其分類法以及各 類目的定義,不過根據《宋史.藝文志》的子類十七,可以推測大致的觀點。

子類十七:一曰儒家類,二曰道家類,三曰法家類,四曰名家類,五

子類十七:一曰儒家類,二曰道家類,三曰法家類,四曰名家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