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内涵轉變-明治十年代路線偏轉
第三節 《帝室論》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5
遲緩的中國以及朝鮮,以武力保護,並引導它們走向開化,以防西洋諸國威勢 迫脅下,殃及池魚,更影響到日本。
以上是福澤諭吉對外交形勢的分析。與此相對,從《勸學》以來福澤諭吉 諸作品中,我們可以理解,他於日本內部統合議題下非常深的功夫,「從內可 忍,外不可忍」到「官民調和」,再至「內安外競」,無不是針對日本內部統合,
無不是針對不同意見。至明治十年代後,國會的開設,福澤諭吉認為是民權伸 張的結果,但實則福澤諭吉內心尚存憂慮,除《時事小言》外,福澤諭吉又著
《帝室論》,企圖繼續統合。本文將在下節介紹。
第三節 《帝室論》
《帝室論》為福澤諭吉於明治十四(1881 年)年,天皇下達 1890 年開設國 會的詔令後所著。該書分十二講,原刊於明治十五(1882)年福澤諭吉所主導,
主張「國權皇張」的《時事新報》社論,連載終以單行本刊行306。書中對未來立 憲、開設國會後,帝室面臨的危機以及帝室權能該如何設定有其獨到見解,由此 可以從本著作看見福澤諭吉對於日本內部統合的苦心,以及未來大日本帝國憲法 於皇室規範設計上有若干有契合。
本文接下來介紹福澤諭吉對於天皇於政治、精神兩層面的設定307,間或輔以 福澤諭吉此前相關論述對照、分析,或輔以明治憲法文本308予以討論,以瞭解福 澤諭吉《帝室論》的天皇定位,以及與明治憲法「巧合」的地方。對話間終形成 由「憲法形成前沿思想-憲法文本-實際發展」三者參照的布局。如此布局,一 方面可見福澤諭吉自身思想前後期轉變,另一方面亦可見明治憲法文本關於天皇 定位形成前沿與詮釋上,存在其形成的源流與日後轉化間差異。
306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5 卷》,岩波書店,頁 259,1959。
307 至於〈帝室論〉中別有學問面的天皇的部分,在此因篇幅關係,僅於本節結語部分補充。
308 本文對照的範本,將以官方注釋書《憲法義解》為主。伊藤博文,牛仲君譯,《日本帝國憲法 義解》,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6
一、政治面的天皇
帝室(皇室)為政治世界的外的存在。309
福澤諭吉於《帝室論》開宗明義、定下基調,將帝室(下稱:皇室),立於 政治外。然此立於政治外,非意味天皇與政治全然無關。是皇室應統理萬機(重 要政事),卻不治理萬機。此特殊原因在於,政府僅維持全體國民的形體,卻欠 缺精神集中點。天皇的作用非觸及國民形體,應是觸及國民精神。萬古不變的帝 室深獲人民信賴。人民蒙帝室庇蔭,由此得以維持社會安寧。310
是以,在本書中天皇於政治上有兩個作用:一方面,日本國民皆統合天皇的
「大御心」311下;另一方面,國會開設後不可濫用帝室的尊嚴與神聖性。天皇必 須保持自身獨立,因此「統理但不治理」。訴求皇室當國會開設時,保持其獨立 性,不偏袒黨派,不為政黨利用,求無害皇室尊嚴與神聖性,永遠傳承。
福澤諭吉自《帝室論》開篇伊始,即主張日本無真正亂臣賊子。縱有稱亂臣 賊子者,不過是臣民間主張相異,遵奉帝室方法不同。312於皇室仁愛的大御心下,
臣民所受庇佑無分輕重厚薄。縱有路線錯誤者,一時為皇室所叱喝,無非是父母 於子女爭執騷動時的叱責。日本國民皆「一視同仁」地為帝室臣下,乃是萬古不 變。
上述將日本人民視為一體的主張,在此,可回顧與《文明論概略》福澤諭吉 的「國體」定義對照,當時福澤諭吉是如此說313:
就是指同一種族的人民在一起同安樂共患難,與外國人形成彼此的區別
309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5 卷》,岩波書店,頁 261,1959。
310 參照註 309,頁 261-263。福澤諭吉於此處認為鎌倉幕府至室町幕府,乃至於明治初期的騷 動,稱失大義者為亂臣賊子,實則主張之異,並無威脅到帝室的承繼。
311 大御心,即天皇的叡慮,天皇的心。日文中「大御」(おおみー)為接頭語,接有關神或天皇 事物之上,表示尊敬。左秀靈主編,《日華大辭典》,建宏出版社,1990,再版,頁 298。
312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5 卷》,岩波書店,頁 262,1959。
313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4 卷》,岩波書店,頁 26-27,195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7
……在一個政府的下,自己支配自己的命運,不受外國政府的干渉,禍 福皆由自己承擔得能獨立自主。
但於《帝室論》,福澤諭吉將皇室存續提升到國民為天皇臣下,甚或為天皇 的子女,此為「萬古不變」、「毋須思考」的事情,卻可看出前後想法有所差異。
的確,可基於共同的歷史記憶,得將彼此(日本國民)連結為共同體,也可能對 應到《文明論概略》中的「國體」。但另一方面,至《帝室論》卻不再談國體、
政統、皇統差異,只見福澤諭吉將「政統」更迭,化為孰勝孰負皆只是爭辯政見,
仍為天皇陛下的子民,不再批判此類「於傳統正統性上的惑溺」。如此將原有國 體、皇統分立關係統合,不再思考皇統綿延是否有利於國體存續,毋寧是將「君 國並立」徹底統合,將「國體即皇統」,將國民共同體直接連結至天皇,視為一 現實上的既成概念,並從該概念出發,作成本文。
福澤諭吉在帝室論中也認為,於國會開設詔令後,結為政黨者多。他擔心者,
唯僅帝室。自由改進也好,保守守舊也好,兩者相爭,無非是政權的爭奪[。就 他看來,政黨進退間無非十數年,新陳代謝無非三五年,帝室若有偏左右時,則
下有怨懟,損及帝室的尊嚴。314 在這點上,其實與福澤諭吉鍾情於英式內閣制也有關係。如於明治十一年所
發行的《民情一新》,他即著眼於保守、革新的兩大政黨制,強調政權必須每三、
四年進行一次輪替。且在《民情一新》中,他分析十九世紀後半葉西歐王權與急 進改革派的衝突,基於希望使兩派都能穩健化的政治制度,希望以英國式議院內 閣制作為日本的藍本。315也因此,就談及皇室應保持獨立,不偏袒兩派的主張時,
必須理解到福澤諭吉乃是希望以英國作為學習對象,使日本在未來國會開設後,
可有良性政治運作。其中皇室地位設計,不可不慎。
若用《帝室論》著作前的同年(明治十四年,1881 年)五月,福澤諭吉一系
314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5 卷》,岩波書店,頁 262,1959。
315 福澤諭吉,《福澤諭吉全集第 5 卷》,岩波書店,頁 42-44,1959。
‧
バジョウ氏(本文按:Walter Bagehot,曾著《英國憲政論》)又論及英 國憲法有言,女帝為憲法中的尊嚴部分的首領,大宰相為憲法中活動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9
福澤諭吉在政治上支持者的大隈重信,因行事較為冒進,於明治 14(1881)年政 變中倒台320,英制憲法的構想自此轉向,由伊藤博文、井上毅等人主導,憲法方 向有所改變。
但對於天皇憲法上的機能,真的有因此改變嗎?福澤諭吉的「連結日本國民 的『大御心』」以及「統理但不治理」的理念,試以對照到數年後,亦即明治 22
(1889)年公布,明治憲法的設計,首先可見第一條以及第四條:
第一條 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的。321
第四條 天皇,爲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條規行。322
如上引文,明治憲法設計,開篇亦確立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大日本帝國。伊 藤博文注釋時,即談到:
本條首倡立國的大義:我日本帝國始終與萬世一系的皇統相依,君民關 係古往今來始終如一,萬世永固,永不改變……蓋歷代天皇皆重此天職
(居統治大位,統領大權,治理國土臣民)……非一人一家的私事也,
此者憲法的源流,國體的基礎也。323
並在詮釋第四條,關於天皇為元首總攬統治權時,伊藤博文則認為,主權與憲法 的條規,為「體用」的關係:
吾慎思的,統治大權者,時為天皇繼承自祖宗,傳于歴代子孫,掌立法 行政,統百官之事也……蓋總攬統治權者,主權的「體」也。憲法的條
320 本文按:關於政變前詳前註 6。此處整理由交詢社草案至《帝室論》間的事件時序如下:明治 14(1881)年,交詢社 5 月提出《私考憲法草案》。10 月 11 日公布國會開設的詔,由伊藤、井 上毅等人主導憲法訂定。同時大隈辭職倒台,慶應義塾系官員被追放。隔年(1882 年),福澤諭 吉提出《帝室論》。
321 伊藤博文,牛仲君譯,《日本帝國憲法義解》,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頁 3。其後,《教育敕 語》内亦提及:「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世濟 厥美。此我國體的精華,教育的淵源,亦實存乎此。」,可見一斑。明治神宮編,《大御心-明治 天皇御製、教育勒語謹解》,日本:明治神宮社務所,2001,27 版,頁 95。
322 參照註 321 書,頁 5。
323 伊藤博文,牛仲君譯,《日本帝國憲法義解》,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頁 3-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90
規者,行使所「用」也。有體無用,則導致專制,有用無體,則易生散 漫。324
就上述關於天皇統治的描述,福澤諭吉的構想,與大日本帝國憲法設定有共通的 地方。
二、精神面的天皇
福澤諭吉在這點上,本文進一步細分為三個主張,分別為:輔助施政,行收 攬人心;政府權威不足以治民;以天皇名義獎勵有功者。
福澤諭吉在本著作中,認為將政治定義成整理形體的秩序的工具非常「殺風 景」,頒布制定法律使人民遵守,從者接受,不從者處罰。但政治並非是統制精 神物,不足以收攬人心,不具備精神層面的功能。舊有專制政府恩威並施的做法,
到人智已開,國會開設的今日,已無作用。即便國會已開,選出國會議員,得制 定國法、頒布民間,卻無軍事執行權,是故兩方面對人民亦無恩德或武威,無法 服人心。若顧及此點,則精神道德面須仰賴帝室維持國家的安寧,作為收攬人心 的中心。故國會施政,國法制定,政黨爭奪,猶如水火、嚴冬盛夏對立。有賴帝 室以其德解民怒,使民息和325。
福澤諭吉舉兩例說明政府權威不足治民,需天皇以收攬人民的作用。
福澤諭吉舉兩例說明政府權威不足治民,需天皇以收攬人民的作用。